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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哥是锦衣卫-第15部分

小说: 哥是锦衣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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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到良红姬一回头,拍马就跑。

    良红姬回头人毛没见,见秋堂骑马跑了,也不穿衣服,气得怒吼一声,纵身而起,双手从头上摘下簪子,朝着他的后背就打了过去。

    秋堂听到暗器尖利的声音,故意一回头,握住两根簪子,随手摁在胸膛上了,还痛得啊呀啊呀地叫着。

    良红姬看到秋堂中了她的暗器,心中暗喜,再次一个纵身,就要飞掠到马背上。

    她看到秋堂逃走,瞪着大眼怒吼道:“秋堂,老娘给你没完,你走着瞧。”

    良红姬顾不得秋堂了,她看到鲜血从下面流下来,一滴滴地滴到草上,朝着远处晃动的树枝,没好气的发飙道:“臭犊子,你偷看什么,赶紧给老娘下山找大夫去。”

    她心里骂着秋堂,捡嘴里还嘀咕着……

    在这个没有电驴子,没有摩托车,没有轿车,更没的飞机的年代,秋堂只有骑着飞龙马狂奔。

    秋堂看到后面没有人追来,放慢了速度,回想起这次劫色事件,以他的警觉,感觉事情决不会这么简单,良红姬是直接带人劫住的他,时间也拿捏的很准,看来是朱千达预谋好了一切,那么这一路下来,估计还会遭到追杀。

    他一路想着,拍马快行,转出山道,走出不到二十里,天色渐黑,前面路边有一家客栈,上面的幡子写着:三十里客栈。

    店小二正依在门口,见有人来,赶紧迎上去,堆上一脸笑容,“客官,这里前面三十里都没有人家,小店野味具全,也有上好的房间,您还是住一晚吧。”

    难怪起名为三十里客栈,原来是这个意思。

    秋堂翻身下马,让店小二给马喂上好的饲料,便来到店中,一个花粉般的女人见有客人,扭着小蛮腰迎上来。

    山里的女孩和女人很少有涂脂抹粉的,就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女人,也没有她抹的这般厚。

    人未近前,粉香先至。

    秋堂觉得这女人不一般,看上去最多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描柳眉,抹香粉,涂红唇,像个唱戏的戏子。

    “哟!客官,您来的正巧了,后厨正炖着伙计下午打回的野味,给您各盛一大盘,尝尝鲜怎么样?”

    那女人走过来,说话娇娇脆脆,一言一行都带着风情,让男人有一种想上前捏捏她那小尖下巴的冲动。

    秋堂就有这种冲动,可让女人身上这种刺鼻的香味把这种冲动熏得烟消云散,“好吧,只要老板娘不趁机讹我银子就行。”

    那女人一扭腰枝,摸出一块香帕,轻轻一捂嘴,咯咯一笑,“瞧你说的,给你上四个菜一壶酒,外加上好的房间,收你一两银子,这总行了吧?”

    “老板娘心真好,下次一定再来。”

    “这位客官,来往的人都喊我曲大姐,看你年纪还小,喊一声姐,也不亏你。”

    秋堂轻扫了曲大姐一眼,他敢断定,这女人要是洗把脸,洗掉那满脸的脂粉,如果脸上没有雀斑,一定很漂亮,也一定是一个风情的老板娘。

    “曲大姐,这里晚上安生不?”

    曲大姐一愣,继而一笑,瞄了一眼靠东边窗户吃饭的一对男女,“小兄弟,瞧你说的,我这地,就是麒麟山的人也不敢在此惹事,能不安生吗?”

    秋堂没有吱声,就在西边靠窗的酒桌坐了,曲大姐一边吩咐人做菜,一边给他倒了一碗绿豆水,别有深意地向他笑了笑,便扭着腰枝,略带风情地向楼上走去……女人向男人笑,还笑着上了楼,这是啥意思?

    秋堂断定这风情的女人一定是看上他了,心里对他有什么想法,拎了包裹,随后跟在人家的屁股后面也上了楼。

    曲大姐开了一间房,确切地说是一间套房,比不上后世的总统套房,却也算标准套间,外面是客厅,里面是卧室,收拾得非常干净清洁。

第33章侠胆柔情() 
“小兄弟,这间房还中意不?”

    “不错,要是再有个美人陪着就好了。”

    “哟!小兄弟,小小年纪,一表人才,看不出还是一个风月中人。”

    “曲大姐,你说笑了,怎么不见老板?”

    “这话说得让人心寒,人家还是大姑娘哩!”

    今天秋堂两次看走了眼,他觉得良红姬应该是一个大姑娘,结果她是一个十足的女流氓,觉得老板娘是个女人,结果人家还是大姑娘。

    这么风情的大姑娘还是单身,她身上一定有故事。

    秋堂拉风地笑了笑,“凭曲大姐的姿色,怎么会找不到男人呢?”

    曲大姐白了他一眼,有些不屑一顾地道:“不是找不到男人,是还没有男人能让本大姐瞧上眼。”

    秋堂走到她面前,轻声道:“曲大姐,下面吃饭那两个是什么人,我看像是江湖人物。”

    曲大姐轻声一笑,压低了声音,“我这人有个毛病,店中来了不安分的人,我便化上浓妆,你今夜睡觉可要瞪大了眼。”

    她说罢,风情地大声喊道:“哟!小兄弟,我这里可没有你想要的那种女人,你要是憋不住了,明天可以到镇上的翠红楼去,那里的姑娘可那个了。”

    她扭着腰枝走了,留下一串让人玩味的笑声。

    秋堂觉得又看走了眼,曲大姐刚才眉目传情,只是想告诉他这里可能有危险,让他多加提防,他却误认为人家眉目传情,看来她外表闷骚只是为了生意,骨子里是一副侠胆柔情。

    客栈的生意还真不错,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下面又零零落落地坐了五六个人。

    秋堂依旧坐在西边靠窗的酒桌上,曲大姐给他上了一冷一热两个菜,随后又端来满盘的野山鸡和炖山猪肉,还有一壶酒。

    他后世就是个吃财,做杀人的生意赚钱后就是吃喝玩乐,对吃颇是在行,夹了大块山猪肉,嚼了几声,嗯了一声,“曲大姐,你这里的厨子好手艺,要是等小哥我发达,我请曲大姐和伙计到府上,怎么样啊?”

    “敢情好,只是有人发达了,很多人和很多事都不记得了。”曲大姐腻腻地瞟了秋堂一眼,嘻嘻一笑,扭着腰枝走了。

    秋堂正吃着,斜眼看到一人走过,他腰中挂剑,身后背剑,龙睛秀眉,面色白皙,扎蓝色头带,散发后披,算是上一个极品大帅哥。

    这大帅哥胸肌发达,看上去强健有力,却是穿着一身蓝色粗布劲衣,略显寒酸,一走进客栈,只是轻声喊道:“小二哥,四个馒头,两碟小菜。”

    秋堂还真喜欢这样有块头的大帅哥,这是为啥?他们俩的发型基本上一样。

    他手一招,“大帅哥,来这里坐,我请你喝酒。”

    大帅哥听到有人喊,只是扭过头看了看,“你为什么要请我喝酒?”

    “我们有一样的发型,看来我们性格相似,这就是缘分,所以我请你喝酒。”

    “小哥,你请我喝酒,我未必会答应。”大帅哥面色毫无表情。

    “切,江湖人士,这么拘谨,难道怕我在酒里下毒?嘿嘿,你如果这样想,就枉做小人了。”

    秋堂不理他,正独自大口地吃着炖山猪肉,就看到一人坐在他的对面,正是那个大帅哥。

    他用激将法成功邀请到大帅哥,给他倒了一杯酒,“刚上的菜,趁热吃点,然后我们喝一杯。”

    大帅哥倒不客气,连续吃了几块山猪肉,又啃了一块野山鸡,禁不住连连称赞。

    二人没有互报姓名,有吃有喝,吃得多说得少,看起来像多年的老友,挺投缘。

    曲大姐端来四个馒头和两碟小菜,看到大帅哥顿时愣了,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双手神剑,苏剑!”

    秋堂心中暗惊,这个苏剑在前世的脑海中印象非常深刻,他可双手使剑,轻功和剑法独步天下,即使是有一甲子内力的高手也很难伤到此人,被江湖中人称为双手神剑,此人非常怪癖,自出道以来从来没有笑过。

    曲大姐失口一喊,顿时吸引了所有的人目光,全部聚焦在苏剑的身上。

    苏剑只是轻声道:“老板娘,我们又见面了,苏剑只是个人名,再次见面,你又何必惊讶?”

    “故人突然而至,自然是大吃一惊。”曲大姐看着苏剑,动情地一笑,“苏公子,饭菜可够?是否加几个菜,我请客。”

    “今晚承这位小哥厚爱,吃到这么好的美味,已是酒足饭饱,老板娘的心意,在下心领了。”苏剑风轻云淡地说着,只是拱了拱手,“不知这位小哥尊姓大名?”

    秋堂呵呵一笑,“苏剑,我们可真有缘分,一样的发型,一样的穿着,而姓名也都是两个字。”

    “噢,你也是二字之名?”

    “秋堂!”

    这两个字就如同无数铁芒扎到众人的头顶上,扎得众人齐刷刷地站起来,不约而同地抽出兵器,个个怒目而视。

    靠,老子只报个名字,用得着这样吗?

    秋堂看到苏剑虽是吃惊,但还没有惊到站起来亮兵器的份,轻笑了一声,打趣道:“我这两个字的威力可真不小,砸到你们的头了?”

    苏剑脸上呈现一种很怪的表情,“秋堂,锦衣卫,在明水镇重伤牛万金,颇得侠名,可在毛都县贪婪女色,竟然与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居于一室,闭门不出整一个月。”

    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嚷道:“苏大侠,我们都知道这些,看来他不仅是锦衣卫,还是一个伪君子,这种人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一呼百应,众人纷纷辱骂起秋堂来,一个个像跟他有深仇大恨似的,喊着要杀了他。

    秋堂觉得很好笑,他又没有日他们的妹,也没搞他们的小娘子,更没上他们的老娘,一个个摆出这副义愤填膺的臭样子,装什么二逼大爷。不过他心里明白了,有人已经在江湖上散布他的事,却只提丑事,并未说起他的英雄事迹。

    苏剑依旧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他,“秋堂,你受你一饭之恩,你死后,我会埋葬你,你临死前还有什么遗言吗?”

    秋堂不自大,但也不会低估自己的实力,他认为除了苏剑之外,这些人合起来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可是,他脑海中有苏剑的资料,此人刚直不阿,行侠仗义,性情孤傲,从不接受他人馈赠,故而穷困潦倒,像这种人,宁愿跟他成为色道友人,也不愿意成为仇家。

    秋堂是前世和后世双世合成的穿越人,历经六百多年历史,前世见过皇帝,后世见过春哥真汉子,那是何等的聪明,那是何等的见过大世面。

    他苦笑一声,“苏剑,你是个好人,既然你这么说,你得给我办几件事。小哥我的确是一名锦衣卫,不,确切的说是军机锦衣卫,很少有人知道有这种职责的锦衣卫,我负责边疆和各军机要地的打探,区别于其他锦衣卫的地方就是腰牌上有一个御字,侧面刻有军机二字,在整个大明朝,包括皇宫在内都可以畅行无阻,是组织中最高级的锦衣卫。”

    “鞑子掠我大明子民的财物,被我杀两百余人,重创鞑子小公主沙丽雅,从此结怨。此后鞑子小公主带着喇嘛高手向我寻仇,赤赖喇嘛打死金狮镖局老镖头金义,我将他打败,他蒙羞自杀,老镖头的女儿还小,遵父遗言,非要嫁于我,我知自己名声不好,又怕人说闲话,便在镖局闭门不出,今日县令朱千达将镖局充公,将我们驱除县城,却遭到不名之人的劫杀。”

    这小子没有意思说遇到良红姬劫色的事。

    “你还做过这等大侠之事?”苏剑一愣,“此事还要今后查实明白,先说说你的遗言。”

    秋堂伸着手指:“第一,鞑子小公主要灭我大明江湖高手,以图一统中原武林,请你将其打败,她是可汗的小公主,为不引起两国交战,请不要杀她。第二,金狮镖局老镖头金义的女儿金莲是我名义上的妻子,可她年纪还小,我们并无夫妻之实,在我死后,请你好好照顾她,并让她不必为我守寡,在成年后嫁人。”

    “第三,牛万金是个奸险的小人,我杀其数十人,挫败小狐狸和其徒弟,杀死阴阳二鬼,他怀恨在心,伙同磕头兄弟毛都县县令朱千达,县丞侯尤宝,在江湖散布恶言,并沿途追杀于我,在我死后,请你和身后这些江湖正义之士杀此三人,为民除害。”

    众人不认识赤赖和鞑子小公主是什么样的人物,可知道小狐狸和阴阳二鬼在江湖上的名头,尤其是小狐狸的徒弟叶紫衣,她有江北第一美女之称,一身媚功更是名誉天下。

    曲大姐噗嗤一笑,“小兄弟,如果你所说的是实情,你就是大侠中的大侠,他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杀你呢?”

    秋堂装模作样的长叹了一口气,“哥是锦衣卫啊,先皇在的时候,我为国为民刺探外族军情,苦不堪言。这些不说,锦衣卫被新皇解散之后,我就是做了再多的侠义之事,可锦衣卫臭名在外,我最后还不是死在名声二字上。”

    “小兄弟,这算杀你的理由吗?”曲大姐愣了。

    秋堂笑着点了点头,伸手一指那个络腮胡子的大汉,“我给你们打个比方,就以那大胡子老兄为例。假如他老爹生前名头不好,杀人越货,劫财劫色,而他行侠仗义,除恶惩奸,但他做再多的好事,也脱不了他爹的臭名声。一些想出名都想疯了江湖人士为了能尽快让人高看一眼,必然会杀了恶人之子,还说是为民除害,除恶勿尽。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第34章绝非一般江湖人物() 
他如同演讲一般,用词得当,声情并茂,说得这一群人羞愧满面,无地自容。

    那大胡子老兄首先就骂起来了,“他娘的,这是哪个杂碎散发的谣言,让我差点杀了好人。”

    这话说的有技巧,至少他给自己脸上抹金了。

    突然间,那一对男女走过来,男的一指秋堂,怒吼道:“秋堂,你不要在这里巧言令色,迷惑江湖正义之士,锦衣卫哪有好人,他们又构陷杀害了多少人,今晚小爷就杀了你这个油嘴滑舌的东西。”

    他说着,抽出腰中长剑,朝着秋堂当胸就是一剑。

    秋堂身体如鬼魅般一闪,剑指戳中他的咽喉,迅速抽出手指,就见这货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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