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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姑娘,求娶!-第35部分

小说: 姑娘,求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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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南王双手背负在后,慢慢踏进灵堂,他看着棺中的那个人,声音平静,“你如今改了名叫今朝,莫非就忘了自个儿曾经是半夏的事情傲吗?”
  “王爷要今朝来,难道不是因为王妃卧病在床,如今情况紧急吗?”颜今朝立在原地,没有回答平南王的话。
  平南王看向她,脸上露出一个笑容,声音却森然,听得让人心底发毛。“你如今这般冷静的模样,倒是有几分半夏冷清时的模样。半夏,这三年来,你让我好找!”
  颜今朝抬眸,毫无畏惧地望着他。“王爷,说出你的意图来。拐弯抹角的,并不像是您的风格。”
  “……你没有忘记过去的一切?”平南王一愣。
  颜今朝笑了笑,淡声说道:“本来是忘了,现在,又记起来了。”
  本来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颜半夏的过去的,虽然有一些似是而非的梦,但总是不真切。叶孤城离开了平城之后,开始几天,脑海里总是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些画面。
  “什么样的美人,我都不看在眼里。因为我的半夏,才是人间真绝色。”
  “若你愿意放下一切,我愿带你远走高飞,做一对平凡夫妻,平淡度日。”
  “你的剑舞使得极为好看,白袂随剑起舞,便恍若仙子下凡尘,当年唐朝剑舞第一人公孙大娘又算得了什么?”
  “……”
  总是看到神情淡漠的颜半夏,身旁伴随着一个穿着蓝色衣袍的公子。
  十年如一日,温柔不改,痴情不改,看向她时,眉目含情。
  好一个痴情儿郎,而且还是个翩翩佳公子。
  后来断断续续地,又有了很多的记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你就像是我为你刺上的桃花一样。半夏,你……与我一起,好吗?”
  “好你个半夏!我赋予你一腔真情,你却甘愿舍弃我的真情,爬上别人的床!”
  “李琰,你既想要娶我为妻,莫非就从未去打听过我的身世吗?”
  “还记得十年前,先皇当政时,被你父亲亲自审问问斩的吏部尚书颜欢吗?!”
  “我半夏再如何,也不会爱上仇人之子!”
  真狗血,原来李琰和颜半夏,是中国古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颜半夏是吏部尚书颜欢的女儿,当年吏部尚书被平南王陷害,诬陷其为官不正,受人贿赂,更加以职务之便,勒索朝廷命官……后来更加被冠上了谋反的罪名。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颜半夏的父亲为官半世,战战兢兢,不敢有丝毫偏差。可是不论是为官还是为人,过刚则易折。因为不愿意与平南王同流合污,所以被陷害,被冤杀。而那个所谓的九五之尊,明知这位吏部尚书是被陷害,却救不得。
  既为皇帝,当然就有不动声色地牺牲一兵半卒已保全大局的狠劲。颜欢死后一年,先皇便挑了平南王的错,削了他的权,将他放到平城来。
  可是对颜半夏来说,平南王害得她家破人亡,颜府将近五十条人命,除了她,无一可以幸免。可平南王只是被削了权,与他勾结的官员,有的还在朝廷中呼风唤雨,这怎么可以平息她心中的怨恨?她流落到平城,无巧不成书,误打误撞,她被平南王的暗卫选中,成为新一代暗卫杀手的成员。
  当杀手的日子不好过,要成为一个出色的杀手,日子更是不好过。
  在颜半夏十五岁那年,她被平南王选进王府,由王妃幼时的教养嬷嬷纠正规矩,平南王本意,是要将她献给当今皇帝,伺机刺杀。谁知面圣之后,竟然发现原来当今皇帝,与他的儿子长得一模一样。
  原本的刺杀计划全部打乱,平南王觉得可以偷龙换凤,只要将皇帝身边的人拉拢过来,那他就可以免去很多功夫,直接让南王世子当上皇帝,既不费一兵一卒,也保全了他的一生名誉。可怎料后来南王世子会对派去保护他的颜半夏情有独钟?而半夏,居然也会对他心动,爱恨纠缠,直至平南王要求她去迷惑叶孤城,要怀上叶孤城的孩子。
  颜半夏与南王世子之间的平静,终于被打破。在颜半夏变成颜今朝的那一夜,颜半夏一怒之下,将自己的身世全盘托出。
  至于后来……颜半夏被颜今朝所取代,那些过去,似乎都被埋葬了。只是……在颜今朝知道南王世子去世了之后,那些颜半夏的记忆,忽然就全部涌现在她的脑海里。
  至今,她都觉得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在梦里,她与另一个男人爱恨纠结。
  梦醒后,告诉自己,她是颜今朝,不是颜半夏。
  平南王那双眼望着半夏,半晌,才说道:“府里的大夫看不出琰儿所中之毒出自何人之手,你精通歧黄之术,可能看得出来?”
  “世子应该是被唐门的人下了毒手。”
  “你有何证据?”
  “没有证据,但当今天下,用毒谁能比得过唐门?要无声无息毒死一个人,实在太过容易。我听闻唐门之中,不乏有家破人亡的朝廷命官之后,王爷倒不如想想自个儿从前呼风唤雨之时,是否是做了太多的亏心事儿,所以才导致世子惹祸上身。”颜今朝淡声说道。
  平南王从来不在他的暗卫前掩饰他从前所做的事情,暗卫本来就是为了帮他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人和事而存在的。
  “哼,你倒是牙尖嘴利得很。随我来!”
  颜今朝看着前头的平南王,他下盘极稳,是个习武之人。记忆当中,他的武艺并不差。难怪这么放心身边不带一个侍卫,就带着她乱跑。
  平南王带她去的地方,是南王世子的院子。他们如今,正立在院中的一个人工湖上。湖中有水榭,岸边离水榭有一段不短的距离。颜今朝环顾着四周,失笑,不必担心四下是否有埋伏,也不必担心有人偷听,果然是个谈判或者是痛下杀手的好地方。
  “叶孤城明日就要与西门吹雪决斗了。”平南王说道。
  “我晓得。”
  “若是明日他不死,待他回来,你亲自杀了他!”
  颜今朝一愣。
  平南王却咬牙笑了起来,“没有理由我儿没了性命,他却还能活得好好的!”
  “王爷这般,便是过河拆桥了。你们计划不成,并非是叶孤城的错。”
  “我看得出来,你很疼爱你的儿子,也很喜欢你身边的婢女。”平南王徐徐说道。
  绵里藏针笑里藏刀的平南王,喜欢迁怒。南王世子中毒身亡,叶孤城难辞其咎。他本来也是个多疑之人,多日要半夏迷惑叶孤城,不外乎是希望用半夏生下的孩子来牵制叶孤城。每个人都有弱点,他向来喜欢用别人的弱点来牵制他们,譬如那是服下毒药以示忠心的半夏,又譬如说如今疼爱颜冀与喜欢紫菀的颜今朝。
  颜今朝笑了起来,腰背挺直,夜风自湖面吹来,拂动如墨青丝:“王爷,我是您亲自栽培的,我想做的事情,也快要做完了,并不打算接受您的威胁。”略顿,她又笑着说:“说实话,王爷,我满手血腥,即便是再沾上两条人命又如何?再说了,若是他们出事,也是王爷下的手,与我何干?王爷打算让我背您杀的人命么?”
  平南王目光森冷地看着她,也笑了起来,“既然不能为我所用,你就为我所毁吧!”
  一阵剧痛从腹部传来,她缓缓低头,只见平南王手中执着匕首,那匕首的一短,已经没入她的腹部,丝丝殷红血丝顺着匕首往下流,染红了他的手。
  “琰儿生前,曾向我讨你。但你出身卑微,满手血腥,怎配得上他?如今他去世了,我也看透了,只要他喜欢,我什么都给他。既然你不愿杀叶孤城,那你就去陪我儿罢。”
  颜今朝双手紧揪着他的衣领,喉咙一阵腥甜,但是她看向平南王时,脸上却带着得意的笑容。“是吗?世子一定也很喜欢王爷,王爷与我一起去陪他罢。”
  语毕,揪着他的衣领的手用力,整个人往后倒。
  她想,这平南王真是够蠢的,居然不知道半夏至少就有异能,虽然这异能很鸡肋,但紧急关头还是管点用的,否则她当暗卫杀手这么久,怎么可能每次都顺利逃过?
  往后倒的刹那,她看到了天上将圆的明月和满天的繁星,笑了起来。
  半夏,我杀了你心爱的男人,但我也帮你杀了害得你家破人亡的终极大Boss,我们算是……抵平了吧?
  原来陆地到水中的距离是那么的遥远。
  她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从初见到叶孤城到他挥剑相向,从金鹏王朝到白云城,再到如今的平城。
  往事一幕幕在眼前闪过。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那个冷清的男人的,那么喜欢,喜欢到愿意为他付出所有。她以为,南王世子死了,他就会回来。
  她以为,他之所以与西门吹雪决战紫禁之巅,是因为他们要转移大内禁卫军的注意力,伺机行动,偷龙转凤。
  她一直以为,他会回来。
  可是,他没有。
  即使南王世子已经中毒身亡,偷龙转凤的计划已经落空,他还是没有回来。他依然……要与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决战。
  “今朝,我一定会回来接你。”
  “叶孤城,我后悔了。”
  “叶孤城,我觉得,你也会后悔的。”
  世事如白云苍狗,变得让人来不及反应。
  不知道他日得知世上已无颜今朝的叶孤城,脸上是否会有后悔的神色?为他的过于自信,为他的言而无信,又或许,为世上再无颜今朝这个人……他是否会后悔?
  多么遗憾,没有看到他后悔的表情。
  自己的想法真的很好笑,却发自内心地觉得痛快,要是从不后悔的叶孤城,因为世上再无颜今朝而痛苦,那她就死而无憾了。即使是死,也要他心怀愧疚,最好是永世都不能忘怀,时时刻刻都在折磨着他,欲忘不能忘。
  “噗通”,耳边响起落水的声音。
  一瞬间,朗月星辰,清风甘露,从此与她无关。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新年快乐!


☆、第四十二章

  蓝天白云;海浪拍打着礁石,银白色的沙滩依旧美不胜收。高高的城墙之内;是铺着青石板的道路。
  人来人往;城民脸上都带着几分不安和担忧。
  几个月之前;城主大人带着他们的未来城主夫人和少主离开了白云城,可如今,却是自个儿回来的。
  好担心,好忧愁。
  又听说,城主大人前些日子跟西门吹雪在紫禁城的决斗没打成,这个有没有打成;大家都不担心啦,反正他们也不懂什么是剑道;再好的剑在单纯的小老百姓看来;要是没有用处,也就是一块废铁而已。他们比较担心的,是城主夫人和少主还回不回来。
  “莫护卫,老实说,咱们夫人和少主到哪儿了?”
  “夫人怎的还没回来?老王家的媳妇快要生啦,虽然岛上有稳婆,但是没个信得过的大夫不行啊!”
  “对对对,夫人妙心仁术,有她在,咱们有什么病疼都不怕。”
  “莫护卫,也不是咱们要念叨你和城主大人,总是板着个脸做什么?夫人身边那个伶俐可爱的小姑娘也不来了?瞧瞧您和城主,挂着个冷冰冰的脸,将姑娘家都吓跑了!”
  “……”
  城民一句又一句的念叨,难得让莫回的脸上路出几分苦涩之色。要是他晓得,夫人和少主到底是怎样了,那就好了。
  他手里拿着一个包袱,与城民们道别,直奔城主府。
  城主府中,白衣墨发的男人正在湖中的水榭中,迎风而立。
  长发未束,清风扬起三千如墨长发。
  “城主,这是天下第一神针薛夫人派人送来的。”
  那个男人才缓缓转身,冷声问道:“是什么?”
  “属下不知,送来的人说是薛姑娘为了答谢夫人昔日的收留之恩,特地送来的。”
  打开,两人皆是一愣。
  包袱中,是绣功天下无双的嫁衣。
  “说来也好笑,陆小凤招惹的姑娘都不简单呢。这位薛姑娘的祖母居然是天下第一神针,她说待你我大婚之日,她让她祖母亲自送来嫁衣,答谢我的收留之恩。”
  “这才是我第一次穿红色呢。你说过等我们回白云城之后,就与我拜堂成亲。嫁衣亦是红色,想来我穿嫁衣的时候,与如今这装扮差不了多远,所以想着先穿给你看。”
  “我穿红,其实并不难看罢?若是认真打扮起来,或许还会更好看些。所以我特地穿了红色来见你,提醒你莫要忘了我们的白首之约,平安回到我身边。”
  她揉着笑意的嗓音再次在他的耳畔响起,他不自觉地往前迈了一步,指腹轻轻触碰那套火红色的嫁衣。
  嫁衣的颜色,太过刺目,几乎要刺疼了他的眼。
  “今朝,我一定会回来接你。”
  他是回去了,但是她人却已不在。
  那日在他和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峨眉派的掌门人独孤一鹤便已到场。
  “二位皆是当今天下数一数二的剑客,但恕老夫厚颜,二位与我相比,定不能取胜。老夫冒昧,希望二位延迟决斗。”独孤一鹤手中持剑,但剑却未出鞘。
  陆小凤闻言,却哈哈大笑,说道:“他们都想送死,独孤掌门何必阻拦?要晓得,这世上明知是死路一条还要甘愿赴死的蠢材,已经不多了。真有这样的蠢材,即便是身怀绝技,死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独孤一鹤却笑着说道:“陆小凤,你此言差矣。老夫纵横天下数十年,内外功的修炼虽不能说当今天下第一,但若是你陆小凤,饶是你灵犀一指独步天下,可有把握接下老夫一剑?”
  陆小凤耸肩,叹息着说道:“我自然不能说没把握。若我那样说,这两个家伙会以为我在胡扯。”
  独孤一鹤却微微一笑,“老夫习剑将近六十年,诚于剑,诚于心,门下弟子遍江湖。要论剑,在场诸位谁能比老夫更有资格?但老夫厚颜请诸位见谅,今儿个老夫要倚老卖老,希望西门庄主与白云城主的决斗,暂缓。”
  “为何?”他问。
  “白云城主,习剑在于何?”
  “习剑在于诚?”、
  “诚于何?”
  “诚于剑,诚于心。”
  “先诚于剑还是诚于心?”
  “诚于心。”
  “既是诚于心,何不问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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