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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部分

丝路大亨-第300部分

小说: 丝路大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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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对,但不全对!”周可成笑道:“不错,这些都是财富,但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是。比如鱼,如果我们将鱼打捞上来,然后送到集市里,那就是财富,有人会拿钱来买它。但若鱼还在水里,你说会有人出钱买他吗?”

    “当然不会!”

    “我们初来东番的时候,靠海边的平埔土著还知道用金沙、鹿皮和我们交换货物,但是深山之中的有些高山族就根本不明白什么是值钱的,什么是不值钱的,在他们眼里珍贵的宝石还不如一把铁斧值钱,你说在他们那里,宝石是财富吗?”

    “这个——”小七为难的皱起了眉头:“徒儿不知,不过这和让那叶麻当包工头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周可成笑道:“我们是商人,一切行为都是想方设法让财富增值为目的的,如果我们连财富是什么都搞不清楚,那又怎么能成功呢?”

    “那您觉得什么是财富?”

    “劳动!”

    “劳动?”小七重复了一遍这个陌生的词汇:“劳动是什么?”

    “打个比方,鱼在水里一文钱也不止,但是渔民把它捞上岸,它就值钱了;渔民捕鱼就是劳动;金沙在河底不值钱,淘金工将金沙从河沙中淘洗出来,金沙就值钱了,这淘洗就是劳动;树木在深山之中不值钱,伐木工将其砍倒送出山来,木排到了山下就值钱了,伐木工所做的事情就是劳动。财富的来源是劳动,我们追求的目标是什么?是尽可能的让越来越多的人为我们劳动!因为那才是财富的来源!”

    “可是我先前说的以工代赈也可以让他们替我们干活,不劳动呀!”小七反驳道。

    “你说的不错,确实那样也可以!但是这又有一个问题,人替别人干活的时候总不如替自己干活的时候卖力气!”

    “人替别人干活的时候总不如替自己干活的时候卖力气?”小七皱起了眉头,思忖起来。

    “小七,我问你,假如你家里有一百亩地,是请田客来种,还是自己养两头大牲畜自己种,到了收谷子的季节再去请两个短工?”

    “当然是自己种!”小七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确实田客做事情不会卖力气,结果就是人哄地,地哄肚皮。不过我还可以把地交给佃户种就是了,约定年底收几成租子就是了,打的粮食少了,他只会自己饿肚子,由不得他不卖力气!”

第一百二十二章财富2() 
“你说的不错,如果我不是商人,而是个大地主,倒是可以这么做!”

    “地主和商人有什么区别吗?”小七好奇的问道。

    “这区别可就大了!”周可成笑道:“一亩地什么年景能打多少谷子,这个都是一清二白的,再好的田把式能收的谷子比寻常农夫也多不了多少。地主也不用花多少心思,收成的时候在周围转一转,便能知晓可以收多少租子。而我们这行当就不同了,就拿盖屋子来说,懂行的和不懂行的、卖力气的和不卖力气的天差地别,找个不懂行的盖出来的房子过几天塌下来了砸死人了怎么办?找个不卖力气的拖拖拉拉的干七八个月怎么办?”

    “师傅,您的意思是?”小七还是有些稀里糊涂的。

    “很简单,若是依照你的办法,摆一个粥铺,以工代赈,干活的人也只是为了填饱肚皮,替我们干完了这一次拉倒,待到年景好了自然各自回乡去了。我们那时候要想再找人替我们盖房子,就得从头开始,招来的也是些生手。但若是用我这次的法子,那些工匠能在我这里挣到钱,他们为了不被别人把饭碗抢走,自然会琢磨着把事情做好,而且随着越做越多,自然也会更加熟练,干的更好。即便倭寇退了,只要我这里还有事情做,他们就还会留下来替我做事情。我现在虽然花了一点钱,但是却留下了一批技术熟练的工匠,你说哪一个划得来呢?”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小七笑道:“还是您的法子好,不过我怎么觉得还是做地主轻松,只要有地,就不怕佃户不交租子,哪里还用像您这样花那么多心思?”

    “万事开头难嘛!”周可成笑道:“再说了,那些地主也没有我赚得多呀!你想想一百亩地十个农夫,就算是那些农夫一粒粮食都不吃,一年风调雨顺他也就能收两三百石米吧?若是把这十个农夫变成机户,一天出一匹绢,一个月就是三十匹绢,刨掉生丝、人工,卖到倭国去就能换三四百石大米了,种田之利无论如何都是比不过经商做工的,两边较量起来,用不了几年功夫我就能把他们都甩到后面去了!”

    “师傅说的是!”小七连连点头,虽然还不是太明白周可成话语中的逻辑,但是对师傅的信任和尊重还是让他连声称是。其实周可成方才说的不过是初中政治课本里面的常识——劳动价值论。即商品的价值是凝集在其中的无差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看出第二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的巨大优势——农业是一个季节性非常强的行业,所以除去农忙季节,在其他大部分时间里农民实际上是处于半失业状态的,自然其从事者的有效劳动时间要远远低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单位劳动力的产出自然也要远远低于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成员。

    而明代东南地区的农业人口过剩和土地不均更加剧了这一现象,由于劳动力过剩和土地占有不均,土地占有者在和佃农的博弈中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地位,他们轻而易举的占据了土地出产中的绝大部分,而佃农得到的甚至无法维持自己的生存,还要在农闲时节出外打零工才能维持生计。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恶果:对于土地占有者来说他们无需花费精力改良土壤、改进生产技术,只需要将土地租赁出去然后坐收租子即可;而佃农们也没有资本来改良土壤,改进生产技术,结果就是明的中后期开始,中国的农业生产技术开始逐渐停滞,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的单位时间产出也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这就更加剧了整个东亚地区的内卷化。

    显然,在这样的环境里,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不过是一个伪命题。确实在明代东南地区的商品经济颇为繁盛,也出现了新式雇佣劳动生产形式。但是要看到这种新式的生产形式在汪洋大海的旧生产关系中不过是沧海一粟,而且即便是赚到钱的工商业者,或者囤积金银进行高利贷,或者购置田地,转型为租赁地主,而不是用于扩大再生产。

    拜国朝的“应试教育”所赐,周可成大学虽然读的是船舶制造专业,但为了考上大学,在这些初中、高中的政治历史也没少下死记硬背的功夫。当时觉得枯燥无味、面目可憎的东西在穿越之后却变得鲜活了起来:义正言辞的朝廷大臣们、在地窖里塞满银子的缙绅老爷们、被盘剥的奄奄一息的佃农们、虽然作走私买卖,却整日里琢磨着被朝廷招安当官,衣锦还乡买地供儿子孙子考状元光宗耀祖的海贼们,一个个都从历史课本上活脱脱的走了下来。周可成不得不佩服马克思的著名论断“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管这些人主观上有这样那样的想法,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却好像被某种神秘力量操纵着,按照自己的身份说话办事。周可成不得不承认,除非自己能够建立一个新的体系,否则他就会像历史上那些著名的海商,如汪直、徐海、郑芝龙等人那样,要么被同化,要么就会被消灭。

    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来描述旧体制的基础那就是封建国家对土地的占有,在这种体制下,土地而非劳动被认为是财富的真正来源,甚至唯一来源。因此土地所有者(皇权)天经地义的应该拥有绝大部分社会财富,而社会中的其他成员无论是农民、手工业者还是商人,都只能拥有分到社会财富中的一小部分,即便其能够拥有大量财富(比如商人),也被认为是不合乎习惯法的。这也是我国古代“士农工商”划分的内在原因,说到底,“士”作为控制着土地的封建国家官僚的主要来源,自然是高踞四民之首,坐享财富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严嵩() 
作为一个穿越者,周可成一开始想的只是自保,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存下去。但随着拥有越来越多的财富和力量,他渐渐发现自己有意无意间已经站在了大明这个庞然大物的对立面上。与蒙古、西南土司、安南、女真这些大明传统的敌人不同的是,周可成与帝国的矛盾要深层次的多——谁有权力在社会剩余土地这块大蛋糕划下最大一块?是占有土地的皇权、勋贵和士大夫,还是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商人、工厂主、金融业者和种植园主?在这个问题上,周可成与帝国是有两个截然相反的答案的。

    从双方的实力对比来看,无疑是蝼蚁对巨象。虽然经过数年的经营,兰芳社已经成为了东亚海上有数的强豪,并且利用海上贸易获得的巨额财富,在台湾、日本、安南、中左所、礼成港建立了商站,甚至在台湾和日本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并建立了强大的舰队和一支战斗力不可小视的小型陆军。但比起控制着东亚大陆核心地带的大明帝国来说,这点力量根本不值一提。但周可成有一个所有大明敌人都未有过的巨大优势——在这个时代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发展到十六世纪中叶,明帝国的政治体制已经非常成熟了,面对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对皇权的种种威胁,例如农民起义、边疆蛮族、外戚专权、宗室内乱等等,帝国都已经有了一套非常有效的应对策略。只要帝国的财政不出问题,解决这一些威胁都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但与以上威胁不同的是,周可成并没有威胁到皇权本身,至少没有直接威胁。兰芳社的陆军虽然精悍,但数量却少的可怜;舰队虽然强大,但却无法深入陆地,最重要的是,大明的朝臣们很清楚,这些海商的力量是建立在贸易之上的,只需断绝生丝、陶瓷等明国特有的商品供应,这些海商们就不得不屈膝投降,但周可成的敌人并非帝国,而是帝国存在的经济基础,对于帝国来说在短时间内兰芳社不但无害,反而有利(通过发展商业提高税收,提供舰队帮助帝国消灭外部威胁)。即便有智者能够发现未来的隐忧,但在所有地方说坏消息的预言家都不会讨人喜欢的。歌利亚在战场是无敌的巨人,但一根卡在喉咙里的鱼刺就能让他丧命。

    “你先去忙吧!”周可成对小七做了个手势,他倒是不指望这个徒弟能够这么快理解自己方才那番话的涵义,自己是站在无数巨人的肩膀上才能拥有这样的见识,数百年的知识积累不是那么容易跨越的。不过有了自己打下的这番基础,想必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吧!

    北京。

    严嵩站在书桌旁,窗外传来哗哗的雨声,这位后世著名的奸臣倒是生了一副好容貌,虽然已经年过七旬,但他脸色红润,修眉长目,鼻直口方,身材修长,花白的胡须被梳理的十分整齐,看上去宛若神仙中人。只见他悬腕提笔,皱着眉毛,紧抿着微微向前突出的嘴唇,端正的脸上现出聚精会神的模样却不下笔,倒像是有什么难决之事,手中那支湖州紫毫沾满了浓墨眼看就要滴下来,将下面的白纸弄污了。

    “世蕃!”严嵩突然放下笔,道:“这份青词还是你来写吧!我此刻心思烦乱,下不得笔!”

    “是!”一旁走出一名矮胖短颈的独目中年人,他从拿起毛笔,却不立刻下笔,笑道:“爹爹,可是为了南京孝陵的事情烦心?”

    “嗯!”严嵩在靠椅坐下:“这等大事,本朝开国以来未尝有过,实在是骇人听闻,为父身为朝廷首辅,难辞其咎!说实话,有时候我倒是觉得,夏言要是在晚倒个两三年就好了!”

    “呵呵!”严世蕃笑了起来:“爹爹又不能未卜先知,当初您与那夏言已势成水火,若是不能绊倒了他,说不定我家就已经身首异处了,倒是不用为孝陵的事情烦心了!”

    “你说的也有道理!”严嵩叹了口气:“只是宦途步步高升固然难,全身而退却更难。说实话,我现在倒是有些后悔当初对夏言做的太绝了。这次的事情若是闹得开了,又是一场大祸!”

    “照我看倒是未必!”严世蕃笑道:“爹爹你搬倒夏言之后,朝中同党也被您一扫而空,可用之人多半是您的人,眼下东南有倭寇,北方有俺答汗作乱,正是用人之际呀!”

    严嵩眼睛一亮,旋即叹了口气:“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天意难测呀!”

    “那这次您面圣,天子怎么说?”

    “哎!”严嵩叹了口气道:“若是能够面见天颜就好了,我刚到宫门口就被麦公公拦住了,说是圣上正在宫中随清虚道长潜修,不欲见俗客,让我先回去写青词便是了!”

    “写青词?”严世蕃眼睛一亮:“爹爹,我看这关键便是在这青词之上!”

    “我也是这么想的!”严嵩叹道:“只是圣心莫测,一时间不知道从何写起!”

    原来这青词乃是是道教举行斋醮时献给上天的奏章祝文。用红色颜料写在青藤纸上,故而得名。一般为骈俪体,要求形式工整和文字华丽,对文辞功底要求很高。嘉靖崇信道教,对于青词尤为重视,若是青词写的好的往往便予以重用。朝中宰辅多有凭借青词得其崇信,入阁拜相的,像李春芳、严讷、郭朴、袁炜、夏言、严嵩、严世蕃、徐阶等人皆是如此。严世蕃尤为善于体察嘉靖的心思,写出的青词多得天子满意,严家父子能够掌握天下权柄近二十年,这青词功劳不小。

    严世蕃沉吟了片刻,笑道:“爹爹,以孩儿看来,天子虽然在宫中潜修,但对于东南之事却颇有留意。他这个样子,应该是对您和朝中群臣考验!”

第一百二十四章召见() 
“考验?”严嵩皱了皱眉头:“这个怎么说?”

    严世蕃站起身来,挥了挥手,两旁侍候的美婢退出书房,带上房门。他这才压低声音道:“爹爹,当今天子天纵宿慧,虽然性喜清净,但对于朝廷大事却了然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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