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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部分

丝路大亨-第697部分

小说: 丝路大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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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

    “这还是太冒险了!我知道您的舰队非常强大,但是金角湾和博斯普鲁斯海峡都非常狭窄,虽然奥斯曼人的舰队无法与您的相比,但至少他们对于当地的海流和风向都非常了解,而且在他们的港口里可不缺船和水手,如果他们在某个起大风的夜晚发起火攻呢?您怎么办?如果舰队被摧毁,您和您的士兵都会沦为俘虏的!”

    这一次周可成陷入了沉默之中,阿格多巴的反驳他无法无视。他很清楚自己的舰队的主要活动区域是从西太平洋到印度洋的广阔海域,海风相对比较有规律,所以以盖伦船为蓝本的战列舰船舷高、主要依靠风帆为动力,而以地中海和黑海为主要活动区域的奥斯曼海军中有大批的帆桨船,这些船只在火力、续航力、载重都无法与同等吨位的兰芳社战舰相比,但其灵活『性』、短距离冲刺和接舷战上却具有相当的优势。这些特点在伊斯坦布尔附近的博斯普鲁斯海峡、马尔马拉海、金角湾等狭窄海域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如果兰芳社的那些巨舰大炮在那儿交战,很有可能会吃亏。

第七百四十章 亏待() 
“那有没有办法把奥斯曼人的舰队引出博斯普鲁斯海峡,将其在广阔海域消灭呢?”周可成问道。

    “这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但很难实现,奥斯曼的海军指挥官不是傻子,他们听说过您的舰队的威名!”

    “那还真是一件麻烦事呀!”

    “至少有四代奥斯曼的苏丹在君士坦丁堡的城墙下发出这种感叹!”阿格多巴笑道:“您这才耗费多少功夫呀!”

    “四代苏丹?”周可成叹了口气,目光闪动:“我恐怕是没有那么多时间了,无论如何,在我离开人世之前,一定要踏入她的城门!”

    南京,莫愁湖,船上。

    “明臣!”胡宗宪拿起酒壶,给自己的心腹倒了一杯酒:“万事皆有终结,你我的缘分也要到头了,来,你我先同饮了这杯酒,共销万古愁!”

    “东主!你喝多了!”沈明臣有些慌张的看着胡宗宪,他跟随其已经有十余年了,像这样喝的烂醉口齿不清还是第一次。

    “谁说我喝多了!”胡宗宪挥了一下右手,宽大的袖子将珍贵的琉璃酒壶带倒,红葡萄酒顿时流淌了出来,浸透了他的衣袖,仿佛血染,而胡宗宪却恍然未决。

    “我不过是个已经致仕还乡的没用老头儿,明臣你大好年纪何必还跟着我?嗯?算了吧,你想做知州还是盐道?我写封荐书给伯仁,他这点面子想必还是会卖我这个老师的!”

    “东主!您今年还没满六十,怎么能说老?朝廷把您从北京调回来也是觉得您是宰相之才,让您回来休息些时日,接替张经张相公的!您又何必想的这么多呢?”沈明臣劝道。

    “胡说!”胡宗宪指着沈明臣的鼻子喝道:“什么朝廷,这分明是周可成的主意!他要去海外打仗,却信不过我掌着九边的兵权,所以才让那个吴诚夺了我的位置!让我回来做这个劳什子礼部尚书,你当我是傻子吗?现在科举考上来的多半是讲谈社的士子,宗室藩王又都住在南京边上百王宅,我这个礼部尚书早就是个空头了,我才干嘛要去当这个空头官?”

    “东主!”沈明臣将胡宗宪越说越不像话了,压低声音道:“小心隔墙有耳,您要慎言呀!”

    “你放心,这船上的艄公和婢女都是家生奴才,好几代了,不会泄『露』出去的!”胡宗宪冷笑道:“明臣,这些年来我不知道替周可成做了多少昧着良心的事情,可到头来在他心里还是个外人,到了关键时候还是被排挤到外头去了!你说这可恨不可恨?”

    听到这里,沈明臣才算是明白过来胡宗宪为何这副怨气冲天的样子,原来这些年来周可成给予了胡宗宪极大的人士、财政、军事自主权,实际上胡宗宪已经成为了华北、辽东、山西地区的无冕之王。被委以重任的胡宗宪也自视为周可成手下数一数二的重臣,自以为朝中首辅之位,张经之后就非自己莫属。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周可成在前往埃及之前,用吴诚取代了胡宗宪,而且周遇吉、陈四五叔侄回来之后,实际上大明和兰芳社的中枢已经形成了一个排他『性』很强的小圈子。胡宗宪虽然位居户部尚书,但手下一没有门生,二又没有军队,在朝中逐渐被边缘化了。在胡宗宪眼里,周遇吉、陈四五、吴诚等人都不过是周可成的走狗,自己却被排除在外,这让他确实意难平。但在沈明臣看来,胡宗宪就有些欲壑难填了,在人主远出,又没有太子监国的节骨眼上,周可成用自己更信任的亲朋故旧来掌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且周可成也没有亏待他,各种庄园、田土自然是不必说了,他那个远方侄儿手中也有不少很赚钱生意,显然这些都是看在胡宗宪面上的。

    “东主!”沈明臣低声道:“照我看这也未必是坏事,您这些年在北边声望太高了,申王在大明还好,他要是不在就没人压得住您。所以派人暂代您也是应有之事,在钱财田庄上可没有亏待您。照我看你休息个一两年,等申王回来了,必然会再启用您的!”

    “申王回来后会启用我?”胡宗宪突然冷笑了一声:“那要是他回不来了呢?别忘了,他今年也年过半百了。漂洋过海,跋涉万里,他这身子骨也不是铁打的!”

    “这个——”沈明臣被问住了,他想了想之后答道:“回不来也没什么,镰成公子年纪也不小了,我听说他在外头历练,文武兼资,很是不凡!”

    “那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身边有的是可用之才,恐怕我也不会有复起的机会了?”

    “这个——”沈明臣苦笑道:“东主,照我看这也未必是坏事。最多回乡醇酒『妇』人,安享富贵,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

    胡宗宪目光闪动,半响无语,突然笑道:“也是,乘舟五湖,鲈鱼脍、茹菜羹、就这么半生倒也没什么不好的!来,明臣,我们多饮几杯,今晚不醉不归!”

    明月当空,映照在湖面上,轻舟滑过湖面,将月影切碎,『荡』漾不停。胡宗宪已经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他只觉得自己下腹紧绷,膀胱几乎要炸裂,他站起身来,口中吐出杂『乱』的话语。守候在舱门的丫鬟赶忙起身扶住,将其扶到『尿』桶旁,却被胡宗宪一脚踢翻,他走到船舷边,撩开长袍,撩起那话儿对着湖中释放了起来,他平生从未感觉到如此畅快。

第七百四十章 亏待() 
“那有没有办法把奥斯曼人的舰队引出博斯普鲁斯海峡,将其在广阔海域消灭呢?”周可成问道。

    “这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但很难实现,奥斯曼的海军指挥官不是傻子,他们听说过您的舰队的威名!”

    “那还真是一件麻烦事呀!”

    “至少有四代奥斯曼的苏丹在君士坦丁堡的城墙下发出这种感叹!”阿格多巴笑道:“您这才耗费多少功夫呀!”

    “四代苏丹?”周可成叹了口气,目光闪动:“我恐怕是没有那么多时间了,无论如何,在我离开人世之前,一定要踏入她的城门!”

    南京,莫愁湖,船上。

    “明臣!”胡宗宪拿起酒壶,给自己的心腹倒了一杯酒:“万事皆有终结,你我的缘分也要到头了,来,你我先同饮了这杯酒,共销万古愁!”

    “东主!你喝多了!”沈明臣有些慌张的看着胡宗宪,他跟随其已经有十余年了,像这样喝的烂醉口齿不清还是第一次。

    “谁说我喝多了!”胡宗宪挥了一下右手,宽大的袖子将珍贵的琉璃酒壶带倒,红葡萄酒顿时流淌了出来,浸透了他的衣袖,仿佛血染,而胡宗宪却恍然未决。

    “我不过是个已经致仕还乡的没用老头儿,明臣你大好年纪何必还跟着我?嗯?算了吧,你想做知州还是盐道?我写封荐书给伯仁,他这点面子想必还是会卖我这个老师的!”

    “东主!您今年还没满六十,怎么能说老?朝廷把您从北京调回来也是觉得您是宰相之才,让您回来休息些时日,接替张经张相公的!您又何必想的这么多呢?”沈明臣劝道。

    “胡说!”胡宗宪指着沈明臣的鼻子喝道:“什么朝廷,这分明是周可成的主意!他要去海外打仗,却信不过我掌着九边的兵权,所以才让那个吴诚夺了我的位置!让我回来做这个劳什子礼部尚书,你当我是傻子吗?现在科举考上来的多半是讲谈社的士子,宗室藩王又都住在南京边上百王宅,我这个礼部尚书早就是个空头了,我才干嘛要去当这个空头官?”

    “东主!”沈明臣将胡宗宪越说越不像话了,压低声音道:“小心隔墙有耳,您要慎言呀!”

    “你放心,这船上的艄公和婢女都是家生奴才,好几代了,不会泄『露』出去的!”胡宗宪冷笑道:“明臣,这些年来我不知道替周可成做了多少昧着良心的事情,可到头来在他心里还是个外人,到了关键时候还是被排挤到外头去了!你说这可恨不可恨?”

    听到这里,沈明臣才算是明白过来胡宗宪为何这副怨气冲天的样子,原来这些年来周可成给予了胡宗宪极大的人士、财政、军事自主权,实际上胡宗宪已经成为了华北、辽东、山西地区的无冕之王。被委以重任的胡宗宪也自视为周可成手下数一数二的重臣,自以为朝中首辅之位,张经之后就非自己莫属。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周可成在前往埃及之前,用吴诚取代了胡宗宪,而且周遇吉、陈四五叔侄回来之后,实际上大明和兰芳社的中枢已经形成了一个排他『性』很强的小圈子。胡宗宪虽然位居户部尚书,但手下一没有门生,二又没有军队,在朝中逐渐被边缘化了。在胡宗宪眼里,周遇吉、陈四五、吴诚等人都不过是周可成的走狗,自己却被排除在外,这让他确实意难平。但在沈明臣看来,胡宗宪就有些欲壑难填了,在人主远出,又没有太子监国的节骨眼上,周可成用自己更信任的亲朋故旧来掌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且周可成也没有亏待他,各种庄园、田土自然是不必说了,他那个远方侄儿手中也有不少很赚钱生意,显然这些都是看在胡宗宪面上的。

    “东主!”沈明臣低声道:“照我看这也未必是坏事,您这些年在北边声望太高了,申王在大明还好,他要是不在就没人压得住您。所以派人暂代您也是应有之事,在钱财田庄上可没有亏待您。照我看你休息个一两年,等申王回来了,必然会再启用您的!”

    “申王回来后会启用我?”胡宗宪突然冷笑了一声:“那要是他回不来了呢?别忘了,他今年也年过半百了。漂洋过海,跋涉万里,他这身子骨也不是铁打的!”

    “这个——”沈明臣被问住了,他想了想之后答道:“回不来也没什么,镰成公子年纪也不小了,我听说他在外头历练,文武兼资,很是不凡!”

    “那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身边有的是可用之才,恐怕我也不会有复起的机会了?”

    “这个——”沈明臣苦笑道:“东主,照我看这也未必是坏事。最多回乡醇酒『妇』人,安享富贵,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

    胡宗宪目光闪动,半响无语,突然笑道:“也是,乘舟五湖,鲈鱼脍、茹菜羹、就这么半生倒也没什么不好的!来,明臣,我们多饮几杯,今晚不醉不归!”

    明月当空,映照在湖面上,轻舟滑过湖面,将月影切碎,『荡』漾不停。胡宗宪已经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他只觉得自己下腹紧绷,膀胱几乎要炸裂,他站起身来,口中吐出杂『乱』的话语。守候在舱门的丫鬟赶忙起身扶住,将其扶到『尿』桶旁,却被胡宗宪一脚踢翻,他走到船舷边,撩开长袍,撩起那话儿对着湖中释放了起来,他平生从未感觉到如此畅快。

第七百四十一章 灯塔() 
埃及,亚历山大港,法洛斯岛。

    大厅内是一片珠宝、绸缎和裘皮的海洋,官员、伊马姆、军官们、富商们和贵『妇』们群居于大厅后方,站在高窗之下,仿佛码头的渔『妇』一般相互推挤。

    亚历山大的富商们都竭力攀比,尤以夏洛克为甚,他穿着一件用最上等的湖丝织成的长袍,巨大的袖子用金丝绣上了犹太十二始祖的像,他举手投足之间便散发出金『色』的光,而他女儿丽贝卡身着金『色』条纹的酒红『色』天鹅绒礼服,头戴一顶精致的银冠,银冠上镶嵌着十二颗小拇指大小的鸽子红,当中是一颗打磨的晶莹剔透的黑钻石,那是她的未婚夫缅俞华赠送给她的订婚礼物。这让犹太少女成为了全场视线的焦点,这让丽贝卡颇有些不自在。她压低声音对夏洛克道:“父亲,为什么今天我要打扮成这样子?您不是和我说过:炫耀财富只会引来灾祸和妒忌吗?”

    “那是过去,现在已经不一样了!”夏洛克笑道:“丽贝卡,我已经是三级会议代表,兰芳社派驻威尼斯共和国全权特使。而你的未婚夫已经是兰芳社的中级军官,还是勃固王国的王子殿下。我们不用再像过去像老鼠那样生活,没人再敢打我们的主意了!”

    “父亲,就算没人再敢打我们的主意,那也不必像这样炫耀吧?”丽贝卡苦笑道:“尤其是这顶银冠,您不觉得有点过分了吗?俞华毕竟还没有回国继承王位,他现在只是一名军官而已!”

    “就算没有继承王位他也是一位尊贵的殿下!”夏洛克骄傲的抬起了下巴:“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丽贝卡,你们已经订婚了,你已经是一位殿下的妻子了!佩戴这顶银冠是你无可置疑的权利!”

    看着父亲振振有词的样子,丽贝卡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此时的夏洛克和当初得知自己不愿意嫁给约瑟拉比的侄儿,而喜欢上了缅俞华时的震惊和坚决反对还历历在目。但随着兰芳社在埃及逐渐站稳了脚跟和缅俞华的步步高升,他的态度也就发生了微妙的改变。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当他得知这个英武的青年军官还是东方某个王国第一继承人,夏洛克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过丽贝卡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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