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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傲娇尸兄赖上我-第49部分

小说: 傲娇尸兄赖上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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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的娘!

    别说周围的群众看着那颗珠子流口水,我都羡慕嫉妒恨啊,要是我也能有一颗,这辈子吃喝拉撒就不用愁了!

    这颗绿色琥珀的初始拍卖价是500万美金……

    当负责叫价的人说出了初始拍卖价后,观众们乱成了一片,大多还是表示震惊,身为资深女屌丝的我,只能用非常震惊来形容了。

    接下来就是土豪们还是竞价,喊价。

    “我出510万!”吃螃蟹者是一个老头,穿着时髦的很!

    而当他喊完以后,很快就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我出600万!”

    卧槽,这么慷慨还让不让人活了!

    “600万一次!”

    “我出650万!”又有人报出了新的价格。

    几分钟以后,这颗小小的绿琥珀,居然最终拍卖价高达1000万美金,我去!

    老天爷,请你用这一千美金来砸死我吧!

    这颗绿琥珀完成了交易以后,下一个出场是一串珠子,在舞台的大屏幕上,我看到这条珠子是透明的,被凿出的圆孔很不规则,然后串着珠子的那根线,简直不能用线条来形容,就跟一根白头发似的,很细,细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楚。

    据专家透露,这条珠子虽然看起来卖相极为丑陋,却有着极高的收藏价值,主要体现在养生方面。透明的珠子有着吸收湿气,安神的作用。

    此话一出,很多大妈哇哇叫了起来,震得我耳膜都快要炸了,敢情这一款是很多大妈的菜!

    价值700万美金!

    令我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串珠子的价值以及功效,而是这串珠子的历史。

    这串珠子,据说,是古时代的一位王妃最钟爱的饰品,这条珠子据说当时并没有随着妃子陪葬,而是被奸人偷盗,最后传了下来……追溯起来,历史长达400多年。

    王妃的饰品,400多年,我逻辑不大好,除了联想这位妃子的长相外,其他也不能得到什么可靠信息了。

第103章 :被盯梢() 
之后陆陆续续地拍卖,每一样珠宝,都是见没见过的,更甚是,拍卖价一个比一个高,甚至已经高达千万美元。

    “LadiesandGentleman,接下来这一件珠宝,有些奇特,说奇特在于形状,一种令我们无法想象中的形状,确实收藏界中的稀罕宠儿,有请灯光!”

    听到主持人热情洋溢的介绍,我也拉长脖子看向大舞台。只见屋顶上射下一簇光,直接对准放在高台上的玻璃盒子,紧接着,玻璃盒迅速发出了刺眼的光芒,竟然是红光!

    大概一分多种后,那束光消失,舞台上的大屏幕开始出现了一张红色的图片,图片慢慢放大,我看清,那是一块石头,红色的,长得跟一坨屎一样一样的,卧槽!

    我吃惊不是因为这块石头的形状怪异,而是我身上,有一块,一模一样的!

    接着,鉴宝专家开始对这块红石头描述。

    “此石头不是普通的石头,虽形状怪异,却大有乾坤,传说盘古开天辟地之时,斧头凿开天地的裂痕过程中,摩擦出了众多火花,每一朵火花都有着特定的形状,而大家眼前这一颗小小的石头,便是火花形成的。”

    鉴宝大师数到这里,大家唏嘘一片,包括我在内。

    你要说晚清时代也就算了,那起码还有人信,可是你现在说到盘古开天辟地的时代,卧槽……我已经彻底无语了。

    但令我惊讶的是,观众席下仍有不少煞笔对这块石头深感兴趣,尼玛,什么人都有!

    “这块石头叫做灵殷石,像熟透的石榴一样红,可佩戴,可做装饰,具有一定的辟邪功效,可适用于孕妇,老人,初生婴儿,保平安,保健康。”上面那个鬼老头叫什么鉴宝师来着,一直在大谈特谈。

    我白了他们好几眼,差点都想捂住耳朵了,实在受不了他们的长篇大论。

    “灵殷石奇特之处在于,不像其他珠宝一样,复杂,繁琐,加工程序冗长,相反,灵殷石无需加工,否则将会破坏其灵气,更有趣的是,灵殷石一共有两颗,长得一模一样,目前,这块是世界上仅此存在的,属于限量版!大家要抓紧机会!”鉴宝大师继续说着。

    我有些惊讶,什么鬼,有两块?还一模一样的?

    这么想着,我慢慢地从口袋里把我捡来的那颗掏了出来,捧在手心与大屏幕上的图片一一对照,嗯,看这颜色,看这质地,再看这形状,尼玛,还真的很相似。

    “竞拍价,9000万!”

    这句话完全把我给吓住了,特么这么一块又小又丑的石头,居然叫价到了9000万,我去,把十个我卖了也换不了这么多钱啊!

    可世界里,有穷人,就有土豪,当然,也有脑残。

    再看一眼我手中的石头,感觉有点不对劲,好像有人在旁边注视着我!眼角余光偷偷瞥向右边,感觉到有一个年轻人的在盯着我手上的石头,我假装无意回头,一看,还真是!

    周围的人都只顾看向舞台,只有他,一个蓄着凌乱胡渣的混子模样的年轻人,正双眼放光地注视着我的手心,见我回头,他立马看向舞台,装作一副认真观看屏幕的样子。

    主持人一喊开始,就有人冲起来拍价,9001万,9018万!

    一个个价地喊起,一个比一个声音高!

    我立马收回了自己的石头,装回了口袋,装作认真的样子重新看向舞台,而余光却一直注意着刚刚那个胡渣男,感觉他的视线又投到了我身上。

    特么的,被人盯着的感觉很不爽,所以,我也坐不定了。整理好衣服和口袋以后,跟左边的观众打了个招呼,便沿着与胡渣男相反的方向离开。

    可恶的是这里人挤人,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胡渣男,他已经不见了……

    莫名的危险感袭来,我也顾不上什么矜持不矜持,努力拨开人群后,就开始跑。

    跑回到海滩边上,已经没有心情欣赏美景,唯一的想法就是直奔火车站,走往下一站,远离这个地方,越快越好!

    二十分钟后,我赶到了火车站,买了最快的那趟车车票,买了份快餐,便走上了火车。

    下一站,打算去南方A市。

    都说南方A市是个淘金城市,那里有着无尽的金币等着人们去挖掘,先找个落脚地再说吧!

    坐下座位后,连忙打开饭盒,开扒起来。

    吃到一半以后,我旁边的座位,突然换了个人。

    本来是一个中年妇女的位置,可能是到站了,这个妇女就下车了,现在,换成了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戴着耳塞的男生。

    身上传来清新的香水味,一看这范,两个字评价:潮男!

    但因为是陌生人,所以当他坐下来后,我刻意地挪了挪身子,与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嗨!”他坐好位置后,伸手跟我打了个招呼,这时我才看清对方的长相,不算帅,但看着很干净利落,身高有一米七五左右,还穿着一双黑色靴子。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校园里很多男生也是这类打扮,所以,我猜,他是一个学生。

    “嗨!”我木讷地回应了他,继续吃饭。

    之后,他把自己的背包放了下来,就夹在我和他之间。这样也好!

    坐定以后,他拿出了他的爱拍,开始看电影。看的是外国好莱坞大片,我一边吃饭,偶尔也瞄他的屏幕两眼。

    这小伙子还挺开朗的,看到搞笑处,笑的很开心!

    看到一半后,他从包里掏出了一包薯片,拆开以后,转过头来对我道:“吃不?薯条。”

    一般来说在火车上,碰到陌生人主动给予食物啥的,通常都要拒绝,一面发生什么意外。但是这个小伙子跟我说话的时候,一脸的真诚,还带着明媚的笑容,让人感觉很舒畅,尤其是问了我之后,他自己首先抓起了一把薯片,就开始咔擦咔擦嚼了起来!

    这种情况,怎能让人好意思拒绝!

    于是我也不客气,用手往他手里的袋子给抓了一把薯片,“谢啦!”

    “不客气。”他笑着说。

    吃完饭后,我也拿出了手机,无聊的登起了扣扣。

    其实我扣扣一直隐身,本身自己就没有什么朋友,现在,就更少了,所以几乎也不聊天,只是喜欢刷屏,刷动态,偶尔也会发几条说说。

    感觉现在是一个重要的时刻,我觉得需要发表点什么东西记住这一刻。

    于是我调整了摄像头,偷偷把头挪过一边,给自己拍了一张自拍照。

    然后发了条说说:“忘记过去的痛苦,未来,需要自己去创造,加油!”发表完以后有点鄙视自己,感觉很像是个鸡汤狗了。

    之后顺便刷了下空间,刷了几分钟后,忽然看到了我的帅比男神的动态,卧槽,他居然发动态了,百年一遇啊。

    我有些激动,又有点兴奋,很久没有见到他了,也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我知道我现在这个样子,说什么也不可能对他再有非分之想,但是,心里还是惦记着这个人,所以哪天当他突然出现,突然有了什么新的消息,你的心,仍会莫名一紧,进而隐隐作疼。

    大概爱而不得,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吧!

    他的动态是这样的,“人生有很多选择,放弃读研,也是一种选择!”

    他,不读研了?我感到非常奇怪,没有理由啊,他可是学霸级的人物,怎么能够说不读就不读了呢?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但几分钟之后,我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可笑,其实我但不担心又能有什么意思呢,我甚至不敢亲口去问他,所以,犹豫了许久,我只是默默地点了个赞。

    男神很优秀,现在年纪大概也有二十五六吧,他是道士,可能也会娶妻生子,而这种年纪,也是该考虑成家了。想到这我莫名地失落,总感觉,我与他之间,从遇见那天,就存在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而且,越来越大!

    “在想什么呢?”旁边一个声音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

    “嗯?”我转过头来,发现那个小伙子不知何时已经摘下了耳塞,估计是电影看完了。

    “想什么呢?这么认真!”他笑着说。

    “哈哈,没什么啦。”我也笑,掩饰了自己内心的失落。

    “对了,你是要去哪里了?”他问我。

    “去A市呢。”我毫不犹豫告诉了他。

    “哇,好巧呢,我也是去A市,现在赶回学校上课呢!”果然,我猜的没错,他是学生。

    “那你挺厉害,现在还没有放假吧?”我问他。

    “是的,家里有事,请了几天假。你是去A市工作嘛?”他说这话的时候,好像特别看了几眼我的穿着打扮。

    我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回答:“是的,刚出差回来,这不准备回去么!”

    “哈哈。”他笑了。

    经过短暂的谈话,感觉邻桌的这个小伙子人还蛮不错。

    然后,我看见他从自己背包里掏出了水杯,站了起来,“你要打水吗?”他问我。

    我看了自己桌上开水所剩不多的瓶子,回答:“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没事,我刚好顺路,你顺便帮我看着下这个包吧,谢谢啦。”说完,他很热情地帮我拿起水瓶,一个人乐呵地往打水区打水了。

    我有点小感动,哎,这样的学生,少见了!

    很快,他拿着水瓶回来了,二话不说就放到了桌子上。

    坐下来他又提醒我,“水很烫,最好等会再喝!”尼玛,都贴心到这个份上了。

    “你是念大学么?”我问他。

    “是的,今年上大三。”

    “不错不错,有前途!”

    他笑,“还要看个人努力吧。”

    说的不错,现在的学生都很开窍啊!

第104章 :住进凶宅() 
南方A市路途并不是很遥远,之后我大概眯了半个钟头,就听到身边小伙子喊道:“姐,到站了,别睡啦!”说着他又特意碰了下我肩膀。

    我这个人没别的,就是害怕别的人碰我,所以他这么一碰,我就给惊醒过来了,拳头条件反射地一挥,已经扬到了对方鼻子前,看清楚,是这个小伙子,我迅速地放下了手,“不好意思,我以为……”我尴尬地笑了笑。

    “没事呢,哈哈,姐,你的婚戒好漂亮啊!”她似乎注意到刚刚我戴着手上的戒指。没错,这枚戒指就是那个烂尸兄的,我一直摘不出,有什么办法。

    “谢谢!”为遮掩我的尴尬,我还是礼貌地回应了对方。

    “走吧!”我说。

    “姐,你要不要我帮你拿行李!”他又热心地问起来。

    “噢噢,不用,我行李不多,只有一个包的,跟你一样。”说完,我拎出放在里面的背包,给他看了。

    “好吧。”他也不勉强,然后收好他的东西,走出了座位。

    “女士优先!”他煞有介事地让我先走。

    这么有礼貌,这么识大体,卧槽,少年你这样真的好吗!我真不知该说什么了。也只好先走了出来。

    下了火车后,我往左边出口处走去,听到后面响起声音:“姐,有机会去我们学校看看啊!”他笑着说,露出了一口白牙。

    “谢啦!”我笑道,然后转回头,走进人群中。

    A市我在大学的时候来过一次,不算很熟悉,但也不至于太陌生,大概的路线也记得一些,眼下是先安顿好自己,有时间的时候,再去租房子。我已经决定,要在A市扎根,再也不走了。

    网上临时订了个便宜的旅馆,买了瓶水我就赶了过去,这两天感觉很疲惫,我急需要睡眠,补充精力。

    一个多小时后,我赶到了旅馆,啥都不说了,躺了整整一天,到了接近晚上九点的时候,我才醒过来。匆匆洗了把脸后,便出去吃了顿饭,才回来。

    洗完澡后,我开始用房间的台式电脑,开始在网站上寻找租房信息,不停地筛选着。

    一个人住,当然是安全第一,所以找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我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该房子是一间单身公寓,一室一厅一卫,非常符合我的心意,而且这公寓隶属的小区还是该市数一数二的土豪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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