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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部分

骠骑天下-第147部分

小说: 骠骑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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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跃上马匹,陈胜示意两人跟上来。号角声已经吹了三次,是该进入猎场的时候了。

    这时候,远远有着一双歹毒的目光,朝着陈胜的后背射来。陈胜若所感,警觉地回头看了一眼,却没有任何发现。

    

章 三零五一 狩猎(四)() 
“主人,都安排好了。”猎苑某一处深林之中,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响起了一个沙哑的声音。已经确定,皇帝已经确定进入艮号场地了,虽然有所偏差,但每一个猎场我们都做了准备,只需稍稍调整一下,便可依照计划行事。”

    “嗯,做得不错。”一个中年人的声音响起:“不能留下痕迹,切记!”

    “是。参与此事的人,都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嘶哑的声音小心翼翼地回答着:“不过御史中丞陈胜,也进入了艮号猎场,小人担心会有意外发生。”

    “一个陈胜翻不起什么大lang。”那声音沉吟了一声,说道:“倒是蒙恬身边有个叫阮瓮季的,你们可要留神,他可是阮翁仲的弟弟,力大无穷,第一时间要解决他!”

    沙哑的声音连声应道:“是。”心中更是凛然。咸阳宫外的司马门外,树立着八个身高八丈的铜人,这铜人的原型,便是驻临洮的猛将阮翁仲。翁仲身高一丈,往地上一站,便是尊巨人。身高并不是翁仲扬名天下的原因。翁仲之所以有如此殊荣,被皇帝立像,自有他的英勇事迹。在秦国竭尽国力攻打楚国的时候,北方的胡人也蠢蠢欲动,对秦国边境进行了骚扰。其中正在崛起的匈奴一部,更是率领精锐,直奔临洮。而当时临洮的守军不过三千,而且还只是孱弱之师,根本无法抵抗强大的匈奴敌人。

    然而面临数万匈奴骑兵的叩关,守将阮翁仲,在此上演了一出属于自己的传奇。他手持着一把近两丈长的大刀,冲向了胆敢进犯的敌人。

    是战,翁仲身上共有伤口数百个,最终伤重不治身亡,匈奴部族却因为翁仲和手下军队的反击,丢下了七千多具尸体,仓惶而逃,三年之内,不敢再靠近临洮半步。

    皇帝念翁仲功大,因而在咸阳立下十二更铜像,以表彰这个帝国猛将的功劳。

    翁仲有四兄弟,只有四弟瓮季和他一般,身材巨大。不过瓮季身材虽然高大,却不远不到一丈之数,不如翁仲伟岸,但一直在蒙恬的军中担任蒙恬的护卫,英勇之名不在其兄之下。

    ……

    皇帝没有像人们所意料那般进入乾号猎场进行狩猎,让不少本来甚是期待的乾号猎场的公子们大失所望。

    但有人欢喜有人愁。皇帝所选择的猎场,竟然是艮号。这让陈胜显得有些意外。不过皇帝的解释倒是:“艮不就是山么,打猎不到山里打,去哪里打?”

    皇都不能够没有让随身跟着的诸多护卫进入猎场。不过却是执拗不过禁卫统领胡不归,最终还是带了两名护卫一同进去了。

    狩猎即将开始。

    其实狩猎不分先后,每一个猎手进入猎场之后,都会被在猎场门口的书记官记录下时间,并且竖起沙漏。在规定的两个时辰之内,能够猎到多少猎物,就多少。

    但没人喜欢落后。猎场虽大,但进来的猎人更不少,猎物就那么多,早一步入场,猎物就越多。

    很显然,陈胜是很懂这个道理,进入猎场之后,便带着灵珠儿奔向了猎场深处的密林区。在平原地方,野兔獐子这类野味不少,但陈胜对此却不大感兴趣。他想猎的是大型猛兽,如老虎豹子之类的东西。

    若是陈胜自己进来,要找到这种大型猎物可能性不大,除非这些猛兽一样也把陈胜当成了猎物,才可能出现在陈胜的面前。但有了灵珠儿在一旁,任何猛兽的味道,都逃不了灵珠儿的鼻子,只在空气之中嗅了一下,灵珠儿便发出了讶然的声音:“大人,这猎场里面的猛兽好多啊!一会可要小心点。”

    陈胜呵呵一笑,说道:“不不怕,要是我收拾不了他它们,不是还有你么?”

    灵珠儿却摇头说道:“那可不一样。以前我能够召唤得来猛兽,那是因为我以前经常在山林之中行走,身上还带着山伯的的一些毛发,才能够号令得了野兽。而且在那些时候,我对野兽可没有敌意,比较容易把他们唤来。今天我身上可没有带着山伯的毛发,更是想打猎,这些猛兽对我只有怕的要死的份,听到我的召唤,哪个敢过来?”

    陈胜这才知道,灵珠儿的猛兽召唤的技术,原来也是有条件限制的。而且最大的限制,竟然还是那一头毛发都已经灰白了的巨猿。想来那头巨猿在闽中的山林里生存了许多年,估计在山林里称王称霸已经很多年,猛兽们对它有着天然的畏惧,所以灵珠儿才沾了巨猿的光,在需要的时候,也能够得到野兽的帮助。

    “大人,那边!”灵珠儿忽然手一指,指着远处的一个小山坡,说道:“狐狸!”

    陈胜听到只是狐狸,心里的兴致顿时少了许多。不过灵珠儿却叫了起来:“是一头火狐,皮毛珍贵得很!”

    听到火狐这个名字,陈胜顿时也来了精神,仔细望去,看到一处小山丘之上的一丛灌木之中,一团火红的东西果然藏在其中。

    陈胜大是兴奋。猎场里的狐狸应该不少,但这种皮毛通红的狐狸,肯定不多。要是能够用火狐的皮毛弄成一件皮裘,冬天穿在身上,即使在塞北严寒之地,也不用怕严寒。

    陈胜自己对这狐皮没多大的需求,但是却是知道,凌素韵却很喜欢狐皮大衣,所以心里顿时便动了心意,想把这头火狐给抓到,再想办法凑足一件红狐裘皮大衣的衣料,给凌素韵整一件红火的裘皮大衣。

    迅速搭上弓弩,那火狐却是意识到危险了似的,“嗖”的一声,在地上打了一个滚,迅速向远处弹跃,迅速地逃窜着。

    “小样,想跑,门搜都没有!”陈胜微微一笑,策马紧追不放。

    “大人,要射火狐的眼睛,不能破坏了皮毛的成色了!”灵珠儿显然对狩猎很在行,提醒着陈胜。

    陈胜以前在阳城也打过猎,知道知道动物的身上出现伤口,皮毛的价钱会大跌,因而对灵珠儿的建议很上心,点头示意明白。

    

章 三零五二 偶遇() 
灵珠儿和樊跖也没空着。按照猎苑的规矩,两人不能携带弓箭。不过这也不碍事,两人一左一右,从侧面迂回驱赶那火狐,不让它逃入密林之中,并且把它迫向陈胜的位置。樊跖的骑术不错,但奈何身形过于庞大,在骑术上远不是灵珠儿的对手。

    在灵珠儿的操纵之下,座下的马匹腾挪变化,远远便判断出了火狐要逃走的路线而提前赶到截断,迫使火狐不断地改变了路线。而陈胜则一路稳健,两脚踩在马蹬之上,整个人已经站了起来,端着弓弩,透过瞄准镜,寻找着射击的机会。

    “嗖……”忽然远处飞来一支长箭,朝着火狐的地方飞去,声势甚是惊人。陈胜眉头一皱,听着声音,他已经辨出,这是军中的攻城弩发出的声音,这弓弩能够连着长长的绳索,射入城墙之中。要是被这种弓弩集击中,击中者当场可能会被强大的力量给炸开!而要像火狐这样的小动物被射中,连肉块都找不到完整的,就更别说皮毛了!

    这种攻城的利器,怎么用到狩猎场上来了!陈胜心中一阵好奇,也一阵好笑。这杀鸡用牛刀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嘭!”弓箭并没有射中火狐,却将火狐旁边的一个小土包给炸开了一大片草皮。掀起的土块也将火狐掀翻在地。受到惊吓的火狐发出了“吱吱”的尖叫声,顿时慌不择路,忽然把头一转,朝着陈胜的方向奔了过来。

    “好机会!”陈胜心里暗道一声,调整了一下位置,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机括,弩箭顿时射出,瞬间之后,毫无声息地没入了火狐的左眼之中,然后再贯穿右眼而出!

    “噗噗……”火狐依旧保持奔跑的动作,一连奔出七八米之后,才倒在了地上挣扎片刻之后,才就此身亡。

    “樊跖,把火狐捡起来!”陈胜示意樊跖去捡猎物,自己却纵马向前,想知道到底是哪个奇葩,竟然动用军中的攻城弩来狩猎。

    “那狐狸是我的!”一个尖锐的声音远远便响起。

    陈胜远远便看到,一辆战车之上,一个身上穿着皮甲的少年,身上披着一件猩红的大袍,正对着樊跖尖声嘶喊着。

    “战车!”陈胜有些无语。攻城弩就算了,竟然还有战车,这就实在有些太说不过去了。

    战车是秦人的标准式的双驾驭战车,上面最多可以承载五人,不过这辆战车上却只有三人人,其中便包括了那红袍少年和驾驶战车的御车手和一名手持长矛的卫士。不过这辆战车显然是经过改造的,显得更加轻便,而且还装上了一台攻城弩在上面,想来这辆战车改造的时候,显然是下过一番苦功夫的。在这个年代,竟然还有这样的玩车一族,陈胜顿时对那少年赶到一丝的兴趣。

    “你是谁,竟然敢抢我的猎物!”那少年在车上跳窜着。

    “在下陈胜!”陈胜呵呵一笑,策马靠近战车,说道:“你又是谁,那火狐可是被我的弓弩射杀的,怎么说是抢了你的猎物?”

    “你,你是陈胜……”车上那飞扬跋扈的少年的气焰忽然就无踪了,声音也显得有些结巴:“啊哈……原来是陈大人……我,我是赢丹彤啊!”那声音显得有些兴奋,又有些紧张。

    听到这个名字和声音,陈胜觉得有些耳熟,很快便想起,这赢丹彤,便是王离口中的丹公主么?定眼一看,终于发现那少年确实很是眼熟。只是一身戎装,看上去有几分飒爽英姿,跟之前在咸阳城外匆匆见到的那一面有些不一样而已。

    “原来是公主殿下!”陈胜眉头一紧,赶紧翻身下马,便要给赢丹彤施礼。在秦国,见到王子或许不用行礼,这样更能够彰显自己自己狂傲不羁的个性。那些王子王孙就是喜欢这一套,表示自己礼贤下士的的宽厚。

    而公主可不一样。不少公主都是刁蛮任性出了名,若是惹了一点,那以后的麻烦可就没完没了。怕的不是公主本人或者她手中的权势,而是那些意图想取悦某个公主的那些权贵公子或者势力,为了博得美人归,而使出无数下作手段来给自己制造困扰。

    “免礼!陈胜万万不可这样!”赢丹彤一阵手忙脚乱的:“这里是猎场,不用讲究那些破规矩……你也知道,我是不怎么讲究规矩的人,不用客气……”

    这话倒是真话。赢丹彤不仅仅只是不讲究规矩的人,而且还可以说得上是践踏和破坏规矩的人。整天和咸阳城里的一些目无王法的小家伙们到处惹是生非。

    “谢公主。”陈胜依旧不敢大意。

    “这里见到你就太好啦。”战车一靠近陈胜,赢丹彤便跃下来,红小脸红扑扑地,水汪汪的眼睛盯着陈胜不放:“我还求王离带我去见你一面,那小子死活还死活不肯呢!现在可好了,既然在这里遇到你,你能不能陪我一起打猎?我这战车可是很好玩的喔!”赢丹彤发出了邀请。

    陈胜却是苦笑了一下。这小丫头说谎的本事还真不小,把王离逼得喊苦连天,在她嘴里却成了自己哀求,王离惨无人性了。看着赢丹彤的战车,陈胜觉得很是特异,只是“好玩”二字,却不知道从哪里看得出来了。

    寻常战车都是木制,但这战车表面上,却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铜皮,强硬度增加许多,任凭砍劈,也很难破坏,而且车轮的辐条,也是金属制成,抗压力增强不少,还有在车轮外面,伸出了寒森森的卷刃,在冲杀的时候,一旦进入敌人的军中,光是卷刃便可造成大规模的伤亡!

    还不算,车上的防御功能也是极强,站立的地方能够竖起铁板拦截敌人的弓箭,而攻击性就更不用说了,除了一架攻城弩外,还配备了三架轻型的弓弩,可三百六十度旋转,远程攻击力量堪称恐怖。

    陈胜有些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一辆改造得有些面目全非的战车,心里暗寒了一下,心里不解,这赢丹彤,究竟是来打猎的,还是来杀人的!

    

章 三零五三 虎啸() 
见陈胜一脸震惊的样子,赢丹彤甚是得意,一脸骄傲地说道:“这辆战车我让人改造过,比寻常战车可是稳健多了,即使在山地之中奔驰,车子也是平稳得很。”

    战车的功能,陈胜一目了然。他更是知道,光是改造战车的费用,至少可以造出五辆战车。这还没有包括战车上面的武器的价值。不过随着灭国大战的偃旗息鼓,加上骑兵的突起,战车在战场上能够发挥的余地已经不多。只有咸阳城里的一些老牌贵族,才喜欢收藏,驾驭这种玩意。军部的兵器库里,被废弃的战车极多,对于赢丹彤这种对战车有着特殊爱好的人来说,那是天大的福音。只需付出极少的价钱,便可买回不少战场的零件,自己组装战车。

    “公主,战车的威力是很不错,但是却进不了密林呢!”陈胜婉言拒绝了和赢丹彤同车的机会。

    “这样啊……”赢丹彤有些为难了。开着战车进猎场,她本来只秉着拉风炫耀的目的,至于打不打得到猎物,那只是其次的事情。在猎场上开着战车横冲直撞的样子,把不少狩猎的公子哥吓得仓惶逃避,这便是第一乐事。

    赢丹彤反应倒是迅速:“那我下车,我们比一下骑射的技术如何?”没等陈胜答话,她便挥手指挥着手下的两名护卫,将拉车的马匹给卸下来,安上马鞍辔头。直到这时候,陈胜才注意到,拉车的两匹马匹,也是千中无一的良驹。这样的宝马,放在富贵人家的家中,想来也是小心翼翼伺候的宝贝,但放在赢丹彤的手中,却只是用来拉车的苦力而已!

    陈胜忽然有一种想吐血的冲动。他和扶苏甚是相熟,知道扶苏的马厩里,也找不到一匹这样的良骏,而赢丹彤却用两匹来拉车!实在暴殄天物啊!

    “这是紫电,这是青霜!”见陈胜表情古怪,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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