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烽烟-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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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还迟迟不下手,难道他还在等待什么,又或者他在惧怕什么?他甚至怀疑他跟马其顿人达成了什么协议。
布鲁斯克也想光明正大的走在市街上,也能像平常人那样,到地摊小贩那翻翻东西,只翻不买,去茶馆喝茶听戏,只看不给赏钱,但他更想去罗贝尔大城的楼子里逛逛,因为在他看来这世上最讲公平的女人莫过于楼里的婊子。
可该死的马库大人警告过他,在罗贝尔大城里想刺杀他的人可以从东城门一直排到西城门,而对此马库大人毫无办法,因为他手上既没实权,也没兵权,这罗贝尔大城里九层以上的官员都是听伊戈罗尔伯爵的,以前还有个米内洛将军跟他抗衡,现在来了个跟花痴一样的女将军,恐怕以后这罗贝尔大城就是伊戈罗尔伯爵说了算!
布鲁斯克心里憋屈的很,自己为国王办事,还要担这么大的风险,这实在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
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宝贵呢,所以他出门的时候,随身都带着八位贴身侍卫,这是尼玛尔夫人的要求,侍卫长马修看着布鲁斯克脸上那种好奇而又天真的神情,他不禁暗自笑了笑,心想这位大人可不是个省事的人。
刚想到这,布鲁斯克就说肚子饿了要找家酒楼吃饭,刚巧前面就有一家小酒楼,二层高,门面不大,装饰也不新奇,倒是酒香四溢,饭菜飘香,让人不禁胃口大开。侍卫长马修先让两名侍卫先进去查探情况,发现没什么异常情况之后,才敢让布鲁斯克进去,他们都在执行尼玛尔夫人的命令,不,确切的说他们是在执行露西公主的命令!
布鲁斯克刚才不经意间就从前面小酒楼的门缝里瞧见了一位美貌如花的女子,心动之余不免动了邪心想一窥美人的芳容,于是就有了这出邂逅于酒楼的好戏开演,布鲁斯克走过女子身前的时候,故意惊呼道:
“小姐!我看你面貌如此熟悉,想必我们之前在哪见过,可就是一时想不起来,请伟大的真神阿拉原谅我的粗心!”
侍卫们分站在布鲁斯克的四周,眼观四方,耳听八路,手放在刀柄上,腿部跨着,全身上下就像一块铁板一样,毫无破绽。对于年轻女子的美色他们丝毫不动心,也不动眼,这是他们多年养成的习惯。
酒娘马伊利看着酷似浪荡子的布鲁斯克从外面走了进来,身前身后还跟着几个带刀的保镖,心想这一定是哪家大户的公子哥,可她以前怎么就从来没见过他呢?
好奇之余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于是布鲁斯克就以为她对自己有那种意思呢,就死皮赖脸地贴了上去,谁知道热脸却贴了个冷屁股,酒娘冷漠地嘲讽道:
“公子怎么还没喝就醉了呢,您是贵族,我只是个开馆子的平民,您怎么会认识我呢?福伯!给这位公子找个好位子,好酒好菜招待着!”
这时候从后面出来一弯腰老头,年纪看起来已经不小了,走路很慢,就像是在地上爬行一样,但他的上身却很稳。布鲁斯克心一惊,知道他是个高手,而且还是高手中的高手,警觉的马修挪着脚步悄然挡在布鲁斯克身前,弯着腰的老头也马上停下了脚步,低声嘶哑道:
“公子,您这边请!”
第28章()
布鲁斯克被带到二楼靠窗的那张桌子,此时二楼只有两张桌子上坐了人,一张是靠楼梯口的位置,一张是在最里面的角落里,两帮人的打扮都不尽相同,看起来他们似乎并不相识,他们就像城里的二世宝一样,吃酒划拳,输了骂娘,赢了就骂自己的娘说:我他妈的运气真好!
布鲁斯克并不介意他们像流氓一样喝酒说话,因为他也是个流氓。侍卫们分开坐在布鲁斯克左右两边的酒桌上,只有马修陪坐在布鲁斯克身旁,垂腰的老头似乎并不害怕这种阵势,他弯着腰从侍卫的中间走进去。
“公子,您想吃点什么?”
布鲁斯克抬眼看着窗外,这是伊利法斯教他的逃命技巧,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地形,找好逃命的路线,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对手有多强大,给自己留条后路总归是没错的!
布鲁斯克不死心的问道:
“老人家,楼下那位小姐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
布鲁斯克说话的语气显得很随和,福伯弯着腰,轻笑着回答道:
“公子,您是来吃饭的,还是来问人的?”
侍卫长马修脸上马上有了不快之色,心想你这老头怎么这么不识相!
布鲁斯克按了按手势,抱拳道:
“在下不过仰慕小姐的芳容,并无他意,还望福伯见谅!”
“公子客气了,本家只是个小酒楼,只有老板和伙计并无小姐,公子要不要试试我们这的招牌菜?”
布鲁斯克失望地哦了一声。
“那就上最好的酒菜吧,他们也一样!”
布鲁斯克失望之余又把注意力集中到楼里的装饰上来,二楼的楼顶显得有点低,只有一人半高,左边拼着几张酒桌,右边有几间客房,像是酒楼里的人住的地方,楼上还有另外两拨人,他们坐在不同的桌子上,穿着打扮都不相同,就连点的菜也不一样,门口那桌像是城里的闲人,最里面那桌像是从城外逃难进来的牧民,因为他们身上那股异味,布鲁斯克太熟悉了,曾经他也是这打扮才混进城来的。
酒菜上罢,布鲁斯克自己一个径直吃了起来,不时看看窗外的人情风景,又看看楼上那两拨人,吃了半天总觉得嘴里索然无味,看来无美不成香啊!
这时他竟又惦记起楼下的那位貌美女子来,人在忧愁之时,不免借酒消愁,马修他们是不能喝酒的,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是滴酒不沾的,就连饭菜他们也很少吃,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意外发生,所以他们随时都要保持最佳状态!
两杯清酒下肚,布鲁斯克就觉得全身燥热,气血方冲,此时他本能的反应就是握紧腰间的剑柄,在马修耳边低语道:
“有埋伏!”
马修脸色沉重,却没有惊慌,他给其他侍卫打了手势,让他们做好应战的准备,楼梯口那桌子人见布鲁斯克倒了,他们一把掀翻了酒桌,把楼道口给堵了,一时间暗器吹针向布鲁斯克劈头盖脸的扑了过来,马修单手用力,将酒桌举在身前,疾飞而来的暗器全钉在酒桌面板上,发出嘟嘟的声响,此时,里面那拨人也掀翻了桌子,从桌子底下抽出了弯刀和长剑,趁着众侍卫把注意力集中在楼梯口的时候,他们杀了过来,马修把手中的酒桌子往前面一砸,拉起布鲁斯克就从窗户口跳了下去。
下面是条小街道,平时是没什么人在这摆摊做买卖的,尤其是全城警备戒严之后,这里的人更是少得可怜。不知怎的,今天这里人满为患,有做买卖吆喝的,也有卖艺耍杂的,还有看相算命的。先是做买卖的商贩子突然变成了持刀的恶徒,从小摊后面杀了出来,手中的弯刀在太阳光的照耀下闪着丝丝寒光,这是一把锋利的草原弯刀,只有草原上的那些少数牧民族才配带。
马修一剑就刺穿了身旁一位平民的喉咙,平民的手中握着一把三寸余长的匕首,匕首上闪着绿光,显然刀身上已经淬过剧毒,马修冲楼上的侍卫怪叫了几声,四个侍卫跟着从窗口跳了下来,剩下的四个侍卫向楼道口冲杀过去,在这种狭小的空间里,太多的招式只能让自己破绽百出,这些侍卫们本就是被当成杀手来训练,而且还是接受帝国最恐怖的杀手的亲训,他们对杀人并不陌生,就好象跟吃饭睡觉一样简单明了,他们手中的长刀不能斜着向下砍,这能横扫,四把闪着寒光的长刀,舞起一片刺人眼目的亮光,杀手们不敢靠近亮光,只能往后面退,可他们只能退三步,因为他们已经退到了楼道口,已经没地方可退了。
里面那桌子人也跟着布鲁斯克跳了下去,现在楼下陷入一片混战,不断地有人被砍刀倒,有人在撕心裂肺的惨叫,还有惊慌失措的叫声,这样就快就会把城防军引来,马修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因为对手明显就比他们要多,而且出招凶狠,招招致命,显然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
杀手们似乎并不担心,因为事主已经告诉他们,不会有城防军来干涉他们的行动,为此他还向真神阿拉发了毒誓,在帝国没有人敢向真神阿拉撒谎,就算是国王也不能。所以他们开始怠慢,他们以为会有足够的时间杀死这几个人,可这及个侍卫的武力超乎他们的想象,他们像垂死的野狼一样,在尽自己最后的职责!
达尔马被他们表现出来的不畏惧死亡的的精神所感动,他们也有着狼一样的勇猛和忠诚,哪怕他们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手中的长剑也不会向对手低头,达尔马悲痛的干嚎几声,这是草原上头狼的嚎叫。杀手们在听了嚎叫声之后,手上的动作更快了,他们像野狼一样,盯着那几个已经筋疲力尽的侍卫,寻找最好的时机刺出致命一剑!
马修和几个侍卫将布鲁斯克围在中间,他们不断走动着,不断地交换着位置,这样才不至于被对手一击毙命,尽管他们的手上腿上在流着血,但他们的动作并未减缓,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慢下来,他们就必死无疑!
那些杀手们也发现这几个侍卫的厉害之处,有人喊了一声用暗器,霎时间,各式各样的暗器像蝗虫一样向他们飞过来。此时马修身边已经没什么可以用来格挡暗器的东西了,那些杀手们几乎认为他们必死无疑的时候,只见几个侍卫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他们用披风罩住全身各个部位,强劲的暗器打在黑色的披风上,就像是打在了海绵上一样,软弱无力,垂落在地上。他们从来还没见过能抵挡暗器的披风,他们开始发慌,因为暗器对他们没用,他们必须近身博命,可显然对方博命的实力远在他们之上,他们只能靠人海战术完成这次刺杀任务。但请不要怀疑他们的职业素养,他们是整个罗贝尔草原区域最优秀的杀手,他们有一套完善的刺杀计划,在每次刺杀之前,他们都要对刺杀对象进行紧密的追踪,以便找到最合适的刺杀地点,这是他们半个月来找到的最好的伏击地点和时机!
马修的披风虽然能挡得住暗器,但是锋利的弯刀和长剑能轻易刺穿他们的披风,割破他们的肉体,但疼痛只能让他们变得更清醒,马修的一把长剑经常要面对好几把弯刀的围攻,他已经无暇顾及什么招术战术,这时候就是以命博命的时候,因为他们已经被包围了,而且是被十几个杀手给包围了。但在马修的信念里,他的职责就是在死在主人身前,没有退缩,更没有怕死一说。他们不怕死,所以他们能立于不败之地,他们能冒着被几把弯刀砍中的危险,向对方刺出致命一剑,可对方是怕死的,虽然他们有着狼一样的野性和凶猛,但他们终究不是狼,他们做杀手不是为了博命,而是为了钱,没了命,还有钱吗?
就在第三个侍卫倒下的时候,从酒楼拐角处,冲出来一辆马车,这是布鲁斯克停在酒楼前的那辆马车。驾车的侍卫用匕首在马屁股上狠狠戳了一刀,吃痛的马儿撒开双蹄,玩命的向前飞奔。马修和唯一一位还站着的侍卫夹带着布鲁斯克飞身上了马车,这是他们逃命的基本技能,飞身跳上快速奔腾的马车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可他们能把不容易办到的事情办到了,所以才显得他们与一般保镖的不同!
第29章()
出门的时候,加马修和布鲁斯克一共是十人,回来的时候,一个已经昏迷,还有六个人全身都在流血。尼玛尔夫人几乎晕死过去,福尔法特和乌里奇已经带人赶过去了,莫里奇几乎是用绑架的方式,把城里最好的大夫都请来了,可他们在看了布鲁斯克的面相和脉搏之后,都摇头不语。
披头散发的尼玛尔夫人,露出狰狞的面目,用吃人的眼神盯着他们每一个人:
“如果他活不了,你们就等着给他陪葬吧!”
一无所获的福尔法特和乌里奇垂手站在一旁,他们紧咬着牙关,这是他们的耻辱!
“现场已经被清理过了,就连我们的人的尸体也被他们抢走了,现场没有遗留的兵器,也没有血迹,一切就好象没有发生过一样!该死的城防军居然告诉我们,他们什么也没看到,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尊贵的尼玛尔夫人,请允许我带人把今天巡逻的城防军都抓来,我想他们一定知道我们想知道的事情!”
艾丽丝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翻阅着这几天收集到的情报。伊利法斯在观察了侍卫身上的伤口后,在一旁插嘴道:
“这是一群职业杀手,他们有计划,有纪律地进行刺杀!可是要请动他们,那一定得花不少钱!”
尼玛尔夫人并没有下令让他们去逮捕今天巡逻的城防军,她反而用杀气逼人地眼神盯着福尔法特问道:
“酒楼的人你们查了没有?”
福尔法特腿部不禁打着颤,从尼玛尔夫人眼睛和身体里流露出来的愤怒和威严是天生的,只有皇室里出来的人才有!
“酒楼我们已经查过了,在酒窖里,我们发现了一名伙计的尸体,一刀毙命,手法干净利落,不像是一般人干的!”
“那壶酒呢?”
因为只有布鲁斯克一个人喝了酒,所以问题一定出在酒上。
“没有。”
尼玛尔夫人几近疯狂地怒吼道:
“没有是什么意思?”
乌里奇却面无表情的回道:
“我们没有发现酒壶,甚至连酒的味道都有没闻到!”
伊利法斯狞笑着说:
“他们还真是一群合格的杀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就是罗贝尔草原上的狼群!”
狼群是罗贝尔草原上的一个传说,相传100年以前,一只母狼用她的**养活了三个被遗弃的婴儿,他们视母狼为自己的再生父母,他们过着跟狼一样的生活,他们痛恨人类,他们像野狼一样偷袭人类的商队。他们也抢女人,等女人给他们生下后代之后,他们就会残忍地把孩子的母亲杀死,然后他们就像母狼一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