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天争锋:倚天屠龙-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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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算完。洪武五年,朱元璋又设置了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个亲王府都设三卫,亲兵至少三千人,多的可达一万九千。并规定:“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也就是说,从朝廷派来的将来到了地方上,也得听亲王们指挥。
可怜这些出生入死的功臣,级别比寸功未有的九个塞王差了几个台阶,见了这些小朋友,还得跪倒磕头。这就是命啊,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老爸。当然,这帮人可能还没想到,更大的杯具还在后头,向小朋友磕头仅仅是丢人,过不了多久,就要掉头,就要丢命了。
朱元璋仅仅强调了周朝分封带来的八百年江山,却不提周朝分封的除了周王的后代,还有很多功臣,功臣与王子的地位几乎是平起平坐的;只强调秦始皇不分封诸子,二世而亡的杯具,却不提西晋分封造成了八王之乱,造成了国家分崩离析的事实,那西汉也有七国之乱骨肉相残的教训。
朱棣能够登上皇位,根本不是朱元璋的本意,但恰恰是朱元璋的封藩政策,为朱棣的成功提供了可能。
如果让朱棣一直待在南京,他也就一平庸的王爷。即使他有浑身的本事,没有施展的舞台,没有自己的团队,他也只能在荣华富贵中挥霍一生。
历史,充满了偶然,也充满了诡异。
学业是枯燥的,练武是痛苦的,皇位是大哥的,前途是不确定的……
应天府的桃花开过了一回又一回,秦淮河上的摇橹姑娘换了一拨又一拨,夫子庙前的贡院,前来赶考的学子,又有了不少新面孔。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而朱棣也在不知不觉中长大,突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已经比父亲还高,突然有一天,他猛地有了去拥抱一个宫女的冲动,突然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要注意梳洗打扮,突然有一天,他就这么不经意地长大了。
三个哥哥都有了王妃,老大跟常遇春的女儿已经把孩子生出来了,看着朱元璋抱着第一个孙子朱雄英那开心的样子,朱棣心里并不高兴:瞧那个熊样!
我呢?什么时候我能有孩子?别急,得先有个姑娘帮忙才行吧。就算朱棣那个时代人的再缺乏青春期性教育,他也知道:一个人是造不出孩子的。
而且,姑娘可比孩子可爱多了。孩子得要你抱在怀里,姑娘能让你钻到她怀里。
十六岁,给我一个姑娘……
知子莫如父,朱元璋给朱棣又带来了好运。
徐达是明初第一武将,又是朱元璋多年的至交,洪武八年的一天,朱元璋突然召见徐达,要求他把长女徐仪华嫁给自己的老四朱棣。
据说徐仪华小姐“自幼文静好读书,声名远播”,朱元召见徐达,当面为朱棣提亲:“朕与爱卿是布衣之交。自古以来君臣相契,儿女结姻。听说爱卿有个好女儿仪华,肯不肯将她嫁与朕的儿子朱棣?”
朱元璋亲自上门求亲,徐达当然是求之不得,心花怒放,虽然女儿当不了皇后,当个王妃也挺好。
这事相当蹊跷。徐达同志可是明初第一武将,相当于新中国的朱德元帅。徐达与朱元璋的关系那叫不一般,已经超出了简单的君主与大臣、老板与雇员的关系,那真可以说是一起放过枪,一起受过伤,一起嫖过娼。连徐小姐她妈,都是朱元璋赐给徐达做老婆的。这算是长线投资吗?二十年前,我送你个老婆,二十年后,你丫再送我个儿媳妇,真和谐。
那贵为太子朱标,娶的不过是常遇春的女儿。朱元璋如果这样为朱棣提亲,说明他非常喜欢朱棣,给他安排的婚姻也是最体面的。他的两个哥哥秦王朱樉和晋王朱棡,娶的媳妇虽然都是名门之后,但跟徐家比还是要差不少。朱樉的正妃,是北元第一猛将王保保的妹妹,二王妃是宁河王邓愈的女儿。朱棡的正妃,不过是永平侯的女儿。他们都没有朱棣娶的王妃身分高贵。
洪武九年正月二十七,这是朱棣终身难忘的一天。朱元璋为十六岁的朱棣和十四岁的徐仪华举办了隆重的典礼。可谓是极度风光、极为排场。
九年之后,为朱明王朝奋斗了一辈子的老将军徐达同志不幸去世,终年53岁,他老人家根本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在她四十岁时,居然能够母仪天下,十三陵里躺着的历代大明皇帝,有十二个都是自己的直系后代,剩下一个,还是自己的女婿。
结婚总少不了喜宴,现代人的婚礼,是夫妻一起向客人敬酒的,而在明朝,只有新郎一个人死扛。这一天,朱棣喝了十六年以来最多的一次酒,行了最多的一次礼,见了最多的一次人,说了最多的一次话。
他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好慢,他的心早已不在宴会上,他非常想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古人没有爱情的观念,没有恋爱的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约,往往有几分听天由命的凄凉。就算把一个罗玉凤塞给你,你不但着强忍悲痛接受,还得跟她尽男人的义务。你不但得满脸欢喜,还得叩谢隆恩。
当朱棣和徐小姐向父皇和岳父行礼时,自己心中也是忐忑不安,不知道当掀开盖头的那一刻,自己到底是由衷的惊喜,还是彻底的绝望?
酒席散了,客人走了,朱棣带着一身的疲倦,还有一脑子的疑惑,来到了洞房。来到了徐小姐的身边。
当揭开盖头的那一刹那,朱棣仿佛感觉到了时间的停止,感觉到了呼吸就此停止,眼前这个女孩子,峨眉细目,五官清秀,皮肤白皙,一切都是那么完美,甚至比他自己的期望还要好!他真的是太开心了。
“徐小姐,朱棣这厢有礼了!”
徐小姐也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他身材魁梧,面相英武,一双眼睛直钩钩地凝望着自己,她的脸刷地一下红了,羞涩地低下了头。
“参见殿下!”徐小姐深深行礼,朱棣忙上前搀扶,徐小姐立足不稳,一下子倒在了朱棣怀中,一股香气漂了过来,让他感到头晕目眩。
新婚之后,小夫妻非常恩爱。徐小姐读书识礼、才华出众又性格平和,做事很有分寸,展示出了与实际年龄不相符合的成熟稳重。这也让朱棣非常省心。
更让人高兴的是,马皇后也非常喜欢徐小姐,隔三差五就把她叫到自己的住处聊天,对待她简直就象亲生女儿一样。
徐小姐青春相貌美,性格温顺,让刚刚知道男女之事的朱棣非常开心,恨不能天天守在跟前,甚至觉得做其他事情,完全都是浪费时间,糟蹋生命。只有和徐小姐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象一个男人。
但好消息总是伴随着坏消息。婚后没多久,朱元璋就命令朱棣离开京城,去中都凤阳,也就是他的老家参加军训,还不准带家属。朱棣早就有心理准备,他的二哥三哥上年已经都去了,自己早晚也得去中都。
第156章 王叔吊丧莫入京【6】()
朱元璋之所以把几个年龄比较大的皇子都送到中都军训,是为了让他们积累作战和管理经验,为就藩做好准备。中都凤阳,是朱元璋的列祖列宗生活了多年的故乡,也是改变了他老人家一生命运的地方。把皇子们拉到这里训练,颇有些忆苦思甜的味道,足见老皇帝的用心良苦。
虽然朱棣还不满十七岁,但已经结了婚,无论是父皇朱元璋,还是朝中大臣,都要当自己当成年人看了,温柔体贴的徐小姐,更是对自己寄托了全部的希望。
从这时起的三十二年里,他们两人的命运就联系在了一起。他做燕王,她是王妃;他当燕庶人,她是庶人妻;他登基坐殿,她母仪天下。她是他的精神寄托,而他是她的整个世界,即使他的父亲暗害了自己的父亲,她对他的忠诚也没有动摇过。
父母之命的结合谈不上爱情,更多的是一种亲情,一种相依为命、相互依赖的感情,但这样的感情,可能比那些来的时候电光石火,走的时候肝肠寸断的爱情,更踏实也更可靠。
这时候的朱棣,肯定会想到自己的父亲,想到父亲十七岁的情形。
那是一个甲申年,淮河流域发生了严重的旱灾和瘟疫,朱元璋的父亲、大哥、大哥的长子,还有母亲,都在一个月内饿死。
而他,却拿不出安葬亲人的费用,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把亲人草草下葬,自己,也不得不去当和尚。
从那时起,朱元璋的心里,就暗暗埋下了造反的种子。如果没有这么多变故,他很可能一辈子就留在凤阳,一辈子当农民。
痛苦有多大,成就就有多大。
压迫有多深,反抗就有多高。
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现在,轮到同样十七岁的朱棣挑战自己的命运。他已经成家,在中都的军训之后,他就要带着徐王妃,到遥远的北平,到当年元朝皇帝号令天下的都城,开拓属于自己的事业,迎接属于自己的辉煌。
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朱棣就是在凤阳的军事训练中度过的,他以为不用多长,自己就可以带着心爱的徐小姐,到北平做他的一藩之主,但是,一切真的就这样顺其自然吗?
朱棣的血管里,天生流的是战士的血。他特别喜欢骑马,喜欢追求那种风驰电掣般的快意。他平时性格随和,喜怒不形于色,但只要他跨上战马,就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和兴奋。在操练中,身边的卫兵都吃够了他的苦头,总是以他们被修理得不狼狈不堪而告一段落。
洪武九年二月十六,朱棣与三位皇兄离开了京城,前往中都凤阳。这距离朱棣新婚只有二十天——蜜月都没有度完,而且,三人都不能带家属。
三百三十里的路程,走高速公路一个半个小时就能到达,但在朱棣那个时代,却要走整整两天。江南已经是明媚的春天,杂花生树,群莺乱飞。骑在马上,可以更多领略沿途的美丽风景。
这是朱棣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十七岁的人,在今天不过是个孩子,对周遭的一切还充满好奇,但对于朱棣来说,他已经是结了婚的成年人,是世界第一帝国的皇子,是即将奔赴北平前线的燕王。对于路边的风景他早已不感兴趣,他操心的是自己未来的前程。
离开了表面上花团锦簇但杀机四伏的都城,远离权力的中心,可以在约束不是太严的环境下,做一些自己愿意做的事情,未尝不是好事。
凤阳所在的濠州,本来是个很不起眼的城市,只是因为朱元璋的关系,这里成了中都凤阳府,与北京开封府,南京应天府并列的一线城市。但就象一个中了千万大奖的农民,尽管可以穿上浑身名牌,但气质上还是个农民。凤阳的崇高地位,并遮掩不了它的贫困。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这首地球人都知道的凤阳花鼓词,生动地说明了朱元璋在家乡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不过,处于淮河洪水多发地带的凤阳,本来就不见得是多好的地方,十年倒有九年荒是古来有之,并不是朱重八给带来的,他也没那么大的本事。
他老人家把凤阳定为中都,并任命丞相李善长为营建中都的工程总指挥,从全国抽调将近九万工匠,还有几十万的军士、民夫和罪犯,加班加点工作。要知道元修治黄河也不过才征调了十七万人,还搞得天怒人怨,间接引发了红军大起义。修建中都,难道不怕杯具重现吗?朱元璋也是看到了这点,又不希望家乡亲贵的势力在朝中过于强大,威胁自己的几个皇子,因此决定停止工程,也打消了迁都凤阳的念头。
登上皇位后的朱棣,曾经对自己的三个儿子讲述过自己在凤阳时期的往事。他说:“朕少时尝居凤阳,民间细事,无不究知。”
显然,朱元璋把儿子们放到这里,不是让他们游山玩水,不是让他们打着皇子的招牌享受生活,是要他们体验民生,学会与百姓相处,提高自己应对问题的能力;让他们在中都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为了在不远的将来独立守边,帮助自己对抗北元做准备。
朱棣兄弟们跟随大明帝国最精锐的部队,进行极为严格的训练。他们学会了如何管理与协调步兵、骑兵与炮兵部队,学会了如何组织部队行军、偷袭与撤退,如何利用天气降地形做掩护,如何鼓舞士气、稳定军心。他们不仅能熟练掌握各种武器,更懂得了如何成为一个战士,一名将军,一位统帅。
那朱棣的血管里,天生流的是战士的血。他特别喜欢骑马,喜欢追求那种风驰电掣般的快意。他平时性格随和,喜怒不形于色,但只要他跨上战马,就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和兴奋。
在操练中,身边的卫兵都吃够了他的苦头,总是以他们被修理得不狼狈不堪而告一段落。当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让他们有所顾忌,自己赢的也不过瘾。他希望有一天,能有一个真正的对手,让他打个痛快。
这样的机会什么时候能有呢,也许只有蒙古人才能给吧。
除了学习作战指挥,朱棣兄弟还要学习作战的后勤供应,如何有效运输粮草,救治伤员、筹措军费等等。白天训练完毕之后,尽管相当疲劳,朱棣还是要抽出时间,在灯下研读兵书,学习古人的智谋。
朱元璋是一个看似豪爽大气,实则自私阴险的人,他对人从来都是表面上豪爽,背地地使坏。表面上和你无话不谈,推心置腹,转过身就能把你的话作为罪证,并借此把你送上断头台。对于身边掌握兵权的将领,朱元璋是发自内心地不信任。因此,他就特别重视收养义子,希望用这种特殊关系来约束核心大将。他先后收的义子多达二十多个,和自己的亲生儿子数量差不多。李文忠明明是朱元璋的亲外甥,为了表示自己的所谓恩典,他还是要收其为义子,当然,如果自己的亲生儿子都逐步成长起来,义子们就可以像卫生纸一样扔到一边去了。
即使是对待二十六个亲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