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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夫侍成群-第44部分

小说: 夫侍成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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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书写这幅狂草的主人显然可以当得起。
  蓝色棉袍,长身玉立,端雅的手指握着一只笔,袖子挽起,裸露着半截手腕,正站在书桌前书写。洁白的宣纸上,随着他手下的笔,犹如生出一个婆娑世界,如画江山汇聚方寸之间,美人如诗,步步生莲。
  月离进来就看到了这幅情景,制止住随同来的人,悄悄走了过去,就立在他的身边稍后的位置,望着他,望着那支笔。飘逸的侧面丰神俊秀,发如流云,眉淡目清,书韵悠然,人与笔之间孕育的是温文如玉,尽敛的是笔墨风流。
  直到笔行纸端,墨尽收尾,月离才出声道。
  “真是好字!”
  对方一愣,转头望来,撞上一对黑漆的双眸。
  “小妹?”
  白凤有些惊讶,又有些欢喜,还有些了然,都付之一个笑中,眉眼泛起一圈圈的涟漪让人想到了春日江南,诗情画意。
  月离有些惊叹,白凤也见过几次,可都没有今日这份惊艳,头一次在酒桌上呵斥大姐的另一个男人,很普通,此后几次,不过是温文尔雅。不过从来没见过白凤写字的样子,也没看过白凤写的东西,如今看到了才有这份意外吧。
  “大姐夫,凤雏真的是你?”
  看到白凤身边的人就猜到了有可能凤雏是白凤,可真的见了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白凤看着月离带来的几篇故事手稿,苦笑着承认了。
  白凤父亲出自书香门第,诗词歌赋书无所不通,尤其是狂草,而白凤三岁就开始握笔写大字,书法上深得父亲真传,不过他最擅长的还是写的一手好文,如果身为女子,绝对是个状元才,可惜是个男儿身。父亲不忍断了他这份才,才特意开了一家不起眼的书铺,来买他写的书,名字就是他的别号:凤雏。由家里带来的管事孙琴打理,后来将白凤的贴身侍儿白露配了孙琴,他们一起经营着,也兼卖一些别人的书、字画等。
  白凤写的书基本上是在这间书房完成的。
  不夜城都知道有个凤雏,却不知道真正的凤雏。
  “大姐知道吧,怎么没跟我说过?”
  月离记得自己在江南那阵好像也看过署名凤雏的书,只是那时忙于了解这个世界,和建立自己的力量,从没在意,谁会想到竟然是她大姐夫写的,还是在这种情况下见面了。
  “她知道我写书,但不知道我是凤雏。”
  大郡主务实,传统,从不喜欢市面流行的风花雪月,对他写书也只是一种无奈的尊重罢了。
  “嗯?”
  “呵呵。”白凤笑笑,“郡主忙于公事,小妹还是不要告诉郡主得好。”
  月离微怔了下,点头答应。
  “姐夫,那你能帮帮我吗?”说着简单讲述了一下,“我看了姐夫写的,除了人物的代入感欠缺,情节安排的非常好,所以想请姐夫继续写下去,不管是我提供的故事还是姐夫自己写出的故事,只要合适就拍成戏,署名还是凤雏,价钱好说,其他有什么要求姐夫你尽管提。”
  白凤亲自给月离倒了杯热茶给她。
  “小妹一口一个姐夫地叫着,我还好意思要钱、谈条件吗?”
  虽然姐夫和小姨子是可以开玩笑的,可月离和两位姐夫在一起都是毕恭毕敬的,二姐夫也就罢了,才见了一面,这个大姐夫认识这么久可是稍过的话都没有说过,此时听到白凤与她交谈口气轻松,清新爽朗,进退得宜,很有风范,眼里流露出欣赏。
  “这么说,姐夫是答应了?”
  “反正我也无事,不过我不能过那边去。嗯,你也不要告诉郡主,你有什么要写的叫钟淑转给白露的妻主就行,有什么要求写上。”
  白凤不能过去,月离还是感到小小的遗憾,不过也理解,白风是自己的姐夫,是大郡主的侧夫,身份不容他率性。
  “好,谢谢姐夫,价钱就按着市价来算,如果反响好,姐夫就等着分红吧。”
  白凤摇了摇头,微笑道。
  “你刚才不是说,演出是为了给百姓筹集银子么,也算我一份吧。”
  “姐夫,你若想为百姓做点事,就多些几本书吧,她们识字不多,可拍成戏文还是能看懂的。”月离说到这又加了一句,“如果思想不被束缚,姐夫的文字一定更有个性!”
  白凤怔愣一下,领会,带着一丝落寞道。
  “哪朝帝王的胸怀能容下文人真正的畅所欲言,为求政局安定,天下太平,压抑个性是正常的。”
  “可是王朝还不是在更替吗,天下还不是在战乱吗,不然哪有今天的月曜国啊!”
  白凤惊讶地看着月离,半晌轻声道。
  “小妹,妄言了!”
  “你又不是别人。”
  话题转回故事中来,两人入了题,谈兴大增,颇有些相见恨晚的心情。
  月离知道自己不能与白凤经常见面,便借着这个机会把自己的对人物的理念完全地灌输给白凤。
  “世上没有大忠大奸之徒,大好大坏之人,时有黑白颠倒,是非难辨,这才叫众生。众生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恨有爱,贪嗔痴慢疑,不是模式出来的,能把这些体现出来人们会更喜欢。故事是一方面,任务还是最重要的。”
  白凤自小学的都是正统的经世,接触的也是正统的道德理论,对月离这番论调感到耳目一新。
  他的年纪还不到二十岁,正是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时候,所以月离每说出一个见解,再以他的学识判断没错后,欣然接受的同时,很快领悟到其中要义。
  月离这是生生地在改变白凤,用其最喜欢的故事,来诱使进入自己的世界,把自己的见识展现出来,叫他去看,去感触、去融入。
  无论哪个世界她都是孤独的,就算是在她记忆初始的那个现代她依然是孤独的,所以她总想着把她所知道的说出来,是不是会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呢?
  再喜欢孤独的人也想和谁分享一下自己的东西。白凤将他的东西写成了书,与人分享他的精神世界。月离将她的东西用各种形式表蜸+y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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