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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终焉旅行-第71部分

小说: 终焉旅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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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便是谋杀了皇帝之人。”

    奥斯汀指着那个少女,对着身边得人开口说道。

    他心底清楚,那个少女得实力绝对非常,那支短矛得精准和力度都是非常熟练得老手,这个少女也是目前这些野蛮人中最危险的一个。

    让其他人帮忙一起打败她,毫无疑问是最好的选择。

    一旁得皇家侍卫们听了,也都点了点头,即便皇帝已经死了,他们也有为皇帝报仇的义务。

    当诺森人将那些溃逃得士兵大量杀伤了后,终于,他们向帝国留下的部队发起了夹击。

    奥斯汀握紧手中的剑,当诺森人们回过头来时,与他们想象的不同,迎接他们的,不是帝国人的背后,而是已经站在那里等待他们的四百名皇家侍卫们。

    顿时,诺森人有些惊讶,这群人的装备十分简单,连盾牌都没有,仅仅只是随身两把剑,以及背上得一把短弩。

    就在诺森人狂呼着冲上前来,准备一口气歼灭这些残军的时候,皇家侍卫们纷纷从背后取出了短弩,顿时,箭雨激射而出,迎面射倒一片。

    然而这一幕更加刺激了诺森人得神经,他们被鲜血所激励,更加疯狂的咆哮起来,向着侍卫们直冲而来!!

    皇家侍卫,原本在最开始,并不是秘密警察,而是单纯保护皇室的精锐部队,即便他们的功能一再扩大,但自始至终,他们也依旧是“精锐”。

    “噗”的一声,当先跑在最前面得诺森人还未来的及反应,只见寒光一闪,一个侍卫手中得剑从他得脖颈处划过,鲜血有如喷泉一般喷涌而出!!

    速度之快,几乎没人看清他的动作。

    皇家侍卫,除了皇家侍卫队长是皇帝提拔外,队员每年只招收一百人进入,个个都是剑术比赛中的佼佼者,再加上近千年传承至今不外传的独特剑术,实力绝对是帝国精锐中的精锐。

    而诺森人也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这些皇家侍卫不带盾牌,因为他们没有多余的手去拿,他们每一个都是双剑士,以绝对的剑技击垮所有对手。。。。

    (PS:有人可能疑问为什么到现在,帝国的狮鹫骑兵没有出现了,其实是因为狮鹫骑兵相当于帝国的重要底牌,一般不会离开本土在外作战,如果阿格尼再坚持下去,或许会动用狮鹫骑兵去南方,但现在,他没这个机会了)

第149章 愿你平安() 
随着诺森人扑上来,皇家侍卫作为老兵们的背后防线,终于与敌人展开了战斗。

    这已然是一场决定了结局的战斗,帝国人四散奔逃,他们被重重围困,唯有自己手中的利剑才能仰仗。

    四百余皇家侍卫,组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诺森人怒吼着冲上来,长剑顿时挥舞如飞,手中的两把剑以各种诡异得技巧不断斩杀着敌人!

    一个诺森人咆哮着冲上前,用盾牌掩护着自己得身体狠狠得往队伍里撞去。

    就在他即将撞倒一个侍卫时,只见那人猛的蹲下身,接着就是横砍上去,目标对准他的脚部,诺森武士心中顿时一惊,他连忙就将盾牌下移,想挡住那迅速得一击,但也就在下一刻,另一把剑偏着方向,一剑捅穿了他的脖子。。。。

    双剑士极其少见,原因就在于这种技术十分难以训练,普通人专注用一把剑,能够将它用好已经非常不容易,更何况是双剑,两把剑并不能像剑盾一样,剑盾只需要一只手举起盾牌就可以挡住敌人的攻击。

    但双剑不同。

    两只手的动作协调非常难,更不要说同时兼顾两个手的不同动作,有时,甚至需要用一只手的力量来挡住对方双手的力量!

    也正因此,双剑士的威力也是普通剑士威力难以匹敌的。

    两把剑都可以作为盾牌,用来阻挡对方攻击,同时也都是进攻得利器,不论是上下齐攻,还是攻守变化,都异常灵活,带来的,也是双剑异常难用!

    而皇家侍卫们所学的,却恰恰是这种极难的格斗技巧!

    皇家侍卫们的恐怖威力在峡谷中展现了出来,诺森人几乎是成片成片得倒在了他们的剑下!!

    “怎么回事!?”

    奥拉夫也察觉到奇怪。

    他站在峡谷得一边,一直等待着两军夹击,却一直没有什么动静!

    奥拉夫面前得武士们仍在和帝国的残军缠斗着,尽管帝国人陷入劣势,他们的身体被冻僵了,肌肉早已因为不断的挥舞武器而疲劳不已,但他们依然在坚决抵抗着。

    他们知晓自己的结局,也知道,他们无法逃跑,死亡已成定局,这些老兵的心目中早已清晰无比。。。。

    但他们为什么不投降呢?

    事实上,除了诺森人对待俘虏很残忍外,有一点,可能是任何人都无法理解的事情,但对于帝国士兵来说却是最为简单的道理。

    那就是没有人下达撤退或者投降的命令。

    皇帝已经战死,战场上已经没有了最高指挥官。

    但对于帝国军团来说,老兵们十分清楚的一点原则,那就是坚决执行命令。

    皇帝下达了作战的指令,却没有下达撤退和投降的命令,那么他们就会按照那最后的一条命令执行到底。

    这是除了帝国人外几乎都无法理解的思维,很多人都认为这种规矩太过死板,就因为没有指挥官下达新的命令,前一个命令就一直执行下去,这无论如何都不像是一个有理智的人该有的思维。

    但对于这些帝国老兵来说,这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们一遍遍得挥舞着手中得剑矛,直到自己停止呼吸。

    这些诺森人是幸运的,他们遇到的不是那些野战老兵军团,而是一群被召集的新兵,否则,他们将面临一场艰难得血战。

    布里奇斯便是这些老兵中的一个,他已经年近四十,家中还有自己的妻子和一个孩子。

    他原本是在南方得第四军团参战,当威灵城传来将组建新军团的消息时,他自告奋勇,千里迢迢回到了帝都。

    按照惯例,一个新组的军团,必定会首先从其他军团抽调一些老兵作为教官和基层军官,这个比例通常是占一支新招部队得数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他们每个老兵都会担任教官或者百夫长。

    这也就意味着他能从原本一个月十五金币得工资上涨到上百金,这可以大大保障他妻子孩子的生活。

    (PS:帝国的普通士兵工资一个月大约五金币,服役五年以上算老兵,老兵工资略高,约十金币左右,百夫长工资是两百金左右,军团教官和百夫长待遇差不多,战时平时情况不同,工资会略有变化)

    布里奇斯已经年过四十,度过了近二十年军旅生涯的他,在三十多岁的时候,他终于攒够了钱,与一个长得并不算好看的女人结了婚,没过几年,他便有了一个女儿。

    但他的压力也因此变大了,过去他只需要几枚金币度月,平时正常执勤,放假只需要和自己的那些狐朋狗友们一起在外面打猎就能很愉快得过下去。

    但当他终于成立了家业后,他才发现,仅仅几枚金币根本不足以养活家人,他已经在军队里服役了快二十年,却依然只能算老兵,连个十夫长都当不上。

    帝国的军队在五年后并不强制留人,他完全可以自由离开,他的妻子也经常劝他,让他离开部队,就在外面找点别的活干,都比这些强。

    可是他不听,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单纯的舍不得已经待了二十年得军营,他就是喜欢那些红黑色的旗帜,还有军靴得响声,以及那幅画着黑色兵蚁的军旗。

    那是第四军团的军旗。

    以前,总是有别的部队的人和他开玩笑,笑话他们军团的旗帜实在太差劲了,别的军团不是狼就是鲸,要不就是龙,他们却是蚂蚁。

    布里奇斯觉得这一点也不好笑,他都看了这面旗帜二十年了,他觉得他还能继续看个十年。

    但他并没有,他最终离开了第四军团,回到了帝都,参加了新建的军团,他希望自己可以拿到更多工资,这样,他就可以给自己的孩子和妻子多买一点东西。

    在部队开拔前,他让妻子给他得衣服里绣了一点东西。

    他向往常一样和妻子女儿告别,跟着新军团向北方进军,直到这一天到来。

    布里奇斯得手已经发麻,他分不清自己还是不是握着武器的,时不时要看两眼。

    新兵们都已经逃走了,其中也有很多其他被抽调过来的老兵军官被冲散,留在这里的,已经是这两个军团中剩下的老兵。

    他们几乎都是教官,平日里负责给那些新兵教导,在特殊条件下,比如这种伏击遭遇战中,他们在最前线作战,伤亡也是最大的。

    面对着越来越多的诺森人,布里奇斯渐渐体力不支,他一边打着,一边回想起自己和妻子的争执,他为什么坚决不肯离开军队呢?

    就在恍神间,突然,一把斧头“扑”的一声,砍到了他的肩膀上,顿时,他整个人失去力气,身子就要向下倒去。

    他看着眼前那个狰狞的诺森人,另一只手猛的掐住了他的脖子,扑倒在地上,突然,他泪水横流,他愤怒地嘶吼着,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力气,他得手背上满是青筋,血从他另一只肩膀上肆意流了出来,

    突然,他感到肚子一阵吃痛,一把剑从他的小腹处捅了进去,但他依然在愤怒得吼叫着,手掌如同铁箍,将身下得诺森人掐得脸上通红。。。。

    他的脑海里飘荡着那幅黑红色的鹰旗,接着是他妻子临走时看着他的眼神,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泪水糊满了脸颊,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肯离开军队的原因了。。。。

    不多时,这片悲惨得战场上,又多了两具尸体,其中一个帝国士兵的怀里,露出了一个有些丑陋得衣绣,那是一只黑色的蚂蚁,在蚂蚁得旁边,歪歪扭扭的绣着一行字。

    “愿你平安”

第150章 诺登狼骑士() 
龙角湾峡谷中,诺森人正在集中自己的力量,力图歼灭这最后一支帝国小队。

    然而,超乎了奥拉夫的想象,这些人异常坚韧,明明是劣势,总是在感觉快要赢得时候,又能打出小规模的反击。

    为什么?

    明明他们已经在峡谷里冻得已经快没力气了!

    为什么他们还能抵抗?

    奥拉夫脑海里混乱一片,他焦急不已,不断催促着更多得部队上前。

    “怎么回事!!”

    “就这么一千多残军了!为什么还吃不掉!!”

    奥拉夫几乎要气得晕过去。

    他已经年迈,身体远不如以前,如果不是自身问题,他此时早就亲自举起斧头冲了进去!

    他往前走了两步,身后的两个壮汉急忙走上前,想扶住奥拉夫。

    只见他不耐烦得摆摆手,拒绝了他们,他的视线向着对面望去,几乎望眼欲穿。

    不论怎么说,洛维莎也应该已经杀到了这支部队的背后了,为什么却毫无动静!?

    洛维莎身为他的女儿,实力即便是在男人中,也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甚至连独自狩猎海龙都不在话下,这时却始终不见踪影,这让奥拉夫更加忧心忡忡。

    事实上,洛维莎确实遇到了麻烦,在她的面前,是倒了一地得尸体,其中大部分,是诺森人的,他们依然未能击败挡在前面的皇家侍卫。

    四百余皇家侍卫,此时已经折损了一半,但诺森人伤亡更加惨重,他们损失了近千人以上,而皇家侍卫大部分的伤亡甚至还是洛丽莎造成的。

    “洛丽莎,我们用弓箭吧。”

    一个女武士走到她身边,脸上带着焦急得表情说道。

    “。。。。。。。”

    少女沉默不语,她也很清楚,这种敌人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士兵可以对付的,但用弓箭对付这种武士,又明显有些胜之不武,这让洛丽莎有些犹豫。

    弓箭可以对付那些普通士兵,但遇到这种令人钦佩的战士时,诺森人传统中的荣誉观念驱使他们更倾向于堂堂正正地对决。

    “不能再等下去了!”

    女武士声音更加急切了。

    每耽误一分,遇到变数得可能便大一分,再拖延下去难免出问题。

    洛丽莎想着,心中下定了决心。

    “弓箭手!上。。。。”

    “前”字还未出口,从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清脆得马蹄声,洛丽莎脸色顿时变了变。

    她连忙回头看去,只见一支队伍正从峡谷来的方向直直向这里跑过来!

    “是诺登的狼骑士!!”

    一个诺森人大声喊了起来。

    北方得寒风吹过他们得披风,在空中猎猎作响,巨狼得毛皮制成得马甲披挂在骏马上,而他们银色得盔甲在雪地得阳光下,散射着刺眼得光亮。

    他们手中得骑枪平整得放下,向着诺森人冲了过来。

    在骑兵最前排得诺森人被银色盔甲反射得光线弄的眯住了眼,就在他们忙不迭得揉着发痛得眼睛时,狼骑士们纷纷将手中得骑枪对准他们的神躯,如同串葫芦一样瞬间刺翻数个!!

    随着血肉横飞,狼骑士们撞进了诺森人的军阵中,他们纷纷拔出了手中得大剑,借着马匹得惯力,挥舞起来,在诺森人得队伍里砍倒了一片!!

    与普通骑士得马上长剑不同,狼骑士们使用的,与其说是单手长剑,更像是双手大剑!!

    但他们却轻松得用单手在马上挥舞着,巨大得力量带起一片血花!蛮横得力量在诺森人的阵地里肆意宣泄!

    “帝国万岁!!”

    一声略显稚嫩的声音响起,十六岁得少年此时披着狼皮大衣,跟在骑士们身后,奋力高呼!

    “帝国万岁!!”

    “帝国万岁!!”

    狼骑士们也一同呼喊起来,万岁声在峡谷中响彻起来,在队伍另一边得帝国残军,他们也听到了声音。

    他们脸上顿时愣住了,突然,他们猛的跟着高喊哭喊起来。

    “帝国万岁!!!”

    即便最坚强的战士也忍不住哭泣起来,他们得救了,他们有援军了!!

    “什么!?”

    奥拉夫在战场上也分明听到了帝国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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