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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抓住一个血巫-第13部分

小说: 抓住一个血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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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扇红漆的大门,镂空的雕花,非常的漂亮,镶嵌着金边的中栏看起来甚至有些晃眼,这无疑不是在彰显它的繁盛。四扇大门全开着却似乎也容不下进进出出的客人。

    在二楼蓝色印花牌匾上写着四个金色的大字‘风雷食客’四个大字右下角有小字雕刻,还有红色的印章,这是在说明牌匾出自名家之手。

    “你确定要进这里?”许凡问道:“我们好像是身无分文!”营地中有吃的,睡的,穿的东西,唯独没有的就是钱。许凡还很认真的找了,的确没有。

    后来,他觉得,叶师等人手中一定有腰牌之类的,代表自己身份的东西,所有便也不用钱,可是现在……

    “就是这里,别的地方配不上我的身份,只有这里还能凑合……将就一下!”诸葛飘雪说话的口气宛如进了她家的后院一样随便。

    “要讨饭去其他地方,滚……滚……滚!”两个身强体壮的汉子,属于胸大无脑型的男性站到了诸葛飘雪和许凡的面前,仿佛两堵V字形的墙,将他们卡在了墙角。

    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绝大多数人都是以貌取人,何况是看门的狗,除非你将诸葛城三小姐几个字刻在你的额头上。

第27章 风雷食客() 
诸葛飘雪向后退了退,似乎这两个人连被她骂的资格都没有,玉脚伸出来便向这两个壮汉的身上踢去。两个壮汉的身体向后飞去,落在了酒楼的大厅里,发出砰砰的两个响声。

    酒楼的大厅里顿时一片哗然,议论纷纷,不知何人敢在风雷食客动手,谁都知道,这地方与镇里的官府那是穿一条裤子的。片刻之后,又有十几个同样壮实的汉子围上来,虎视眈眈,手中还握着武器。

    与此同时,从这些壮汉后面走出一个穿着讲究,手中拿着折扇,一身翠绿色锦缎长袍,中间刺绣金边腰带,腰间系着一块方形雕花玉佩,下面垂着红色璎珞的男子。

    “是何人敢在风雷食客闹事,是不想活了吗?”此人的声音拖的很长,听起来有点阴阳怪气,他上下打量着许凡和诸葛飘雪,一脸的鄙夷之色。

    “误会!”许凡上前一步,道:“我们只想过来吃饭住店!”

    “既然是来吃饭住店,此地便是这样的地方,但是需要银钱,你们有吗?而且为何要出手伤人!”

    “出手伤人是因为这两位壮汉出言不逊在先,至于银钱吗?”许凡说着转头看向诸葛飘雪。

    “看来是没有,只是两个穷乞丐!”这男子冷哼一声说道,他眼神中凶相毕露,似乎马上要动手的样子。

    “银钱是没有,不过……”诸葛将手中的孔雀短剑举在了半空,后来又放下,似乎改变了主意,随即从腰间将一把匕首拿了出来,“不过有这个!”

    这是一把精致的匕首,外面的剑鞘上雕刻着双凤纹路,剑鞘的材质是全身银质,剑柄上镶刻着一块硕大的翠玉宝石,翠绿欲滴,一看便知是顶级翡翠。

    诸葛飘雪将匕首向外拔出三寸,剑身通体金亮,耀眼夺目,剑身上雕刻着四个娟秀的小字——罗兰夫人。

    诸葛飘雪看着这四个娟秀的小字,凝神片刻,似乎在想些什么,然后将匕首入鞘,光芒收敛,举在身前,“拿去吧,这是好东西,足够店钱和饭钱的!”

    此人虽然狗眼看人低,可是看东西的眼光绝对不差,在看到匕首上那个上等的翡翠时,眸光中已经显露出昭然若揭的贪婪之色。

    此人轻轻摆动了一下扇子,身边的一个汉子上前一步,从诸葛飘雪的手中接了匕首,交给他。

    “给这位姑娘和这个公子安排两间上房!”这男子语气平淡道,但是他的眼神却一刻也没有离开匕首,话刚说完便要转身离开。

    “不要两间,要一间,”诸葛飘雪声音清脆,如清晨滚落在石板上的露珠,“而且要套间……此外,叫人给本姑娘准备两套睡衣,一套这位公子的,一套是本姑娘自己用!”

    她回头看了许凡一眼,似乎要征求他的意见,可是最终还是决定自己拿主意,“两套睡衣都要纯棉的,另外再准备两套衣服,一套给这位公子,一套给本姑娘,内外衣都要,而且,必须是南都府的料子,别的不要!”

    “还有,本姑娘的找一个手脚干净点的姑娘去准备,这些五大三粗的东西本姑娘的东西最好不要碰!”

    听着诸葛飘雪如数家珍般的话,这拿扇子的人将已经转过去的身子又重新转回来,用惊讶地眼神上下打量着诸葛飘雪,眸中满是惊异,因为这样的谈吐与这身行头,着实不相称,“姑娘的见识不一般!”

    诸葛飘雪满脸的自信表情,“只要将我这件东西拿到当铺,或者是懂行的收藏人手中,或许买下你这间酒楼也不是问题,银钱足够就照办吧!”

    拿扇子的人脸上浮动着恭维的笑容,这是一种在环境中形成的独有笑容,仿佛一抹油腻腻的光遮盖在脸上,“当然是够的……”随即他转头对下面的人说道:“照着姑娘说的去做!”

    “还有……”诸葛飘雪冷冷道:“饭菜要你们酒楼最好的,但是我要先沐浴更衣,你们的腿脚最好麻利一点!”

    拿扇子的人皱了皱白皙如纸的额头,诸葛飘雪的发号施令还是令他心生厌烦,可是他看了看手中的匕首,还是选择忍了,随即他带着烦躁的口气,“快点,麻利点,没听到这位姑娘的话吗?”

    众人散了,一个干瘦的,嘴唇上翘,穿着褐色衣服的小二领着许凡和诸葛飘雪上了三楼,进了一间门牌上写着陆字的房间。

    房间很大,是一间套间,窗户开着,外面景色宜人,是一片稀松的树林,鸟儿的清脆鸣叫声随时飘进来。小二热情地招呼了一番之后,离开了房间。

    “你确定我们孤男寡女要独处一室吗?”许凡问道。诸葛飘雪脸颊微微红润,“当然,这不是已经独处一室了吗?”

    许凡不知道她这么做的原因,想想,问她或许也不会说实话,女人心,海底针,还是不去计较的好,可是,外面这间没有床,只有一条长椅,看来想睡在床上的愿望不能实现了。

    很快,热水,沐浴的木质浴缸一应俱全,片刻之后,中间的门帘拉上,温热的气息从里间飘出来,有种氤氲的压迫感,热水在她的指尖哗啦啦地响动着,仿佛琴弦在拨动着许凡跳动的心。

    许凡脑海中难以抑制地浮现出溪水中那具纯净的酮体,难道她这么做是为了专门折磨自己的吗?

    ……

    ……

    拿扇子的人在柜台上将匕首拿在手中又仔细端详了良久,大厅中嘈杂的叫嚷声似乎对他没有任何的干扰——爱不释手。可是,罗兰夫人是何人?

    他带着疑惑向里面走去,穿过一条露天的游廊走到了后院的一座宅子,游廊穿行处流水潺潺,鸟鸣不绝于耳。

    “老板,”拿扇子的男人双手捧着匕首交给一个身形肥胖的男子,笑容可掬,“这是刚才收上来的,小的觉得是好东西,所以拿过来让您过目!”

    “莫掌柜啊……”老板声音拉的很长,睁开微颌的双眼,轻声漫语道:“能有什么好东西,值得你如此风风火火的过来!”

    “您看看再说!”莫掌柜不改殷勤的笑容坚持道。

    老板坐起来,摆了摆手,将身边伺候的丫鬟打发走,然后端详放在自己眼前的银鞘匕首,片刻之后,莫掌柜将匕首拉开,轻声道:“罗兰夫人!”

    老板沉吟了有一个呼吸的时间,腾一下,眼睛睁大,眼珠子变亮就像是挑动完的烛火,额头的汗珠却在不自觉间渗了出来,仿佛是一张过滤纸。

    老板豁然站起来,“你去将此匕首的主人像是供奉你家十八代祖宗一样供奉着,我去去就来!”

    老板说着已经冲了出去,后来又觉得不对,向院子深处喊道:“给老子更衣,备马,都死了吗?”

第28章 金丝线() 
老板的厉声断喝下,院子之中几个丫鬟和小厮嗖嗖穿行期间,如受惊的老鼠。片刻之后,老板着一身刺绣的浅绿色锦缎长袍从屋子里出来,合体的袍子裹在他的身上令他的身形显得臃肿,水桶腰在他行走中上下晃动。

    锦袍的刺绣金线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两个机灵的小厮紧跟在身边伺候。

    “还站在此处作甚?”老板看着站在游廊上的莫掌柜眼皮向上翻,“还不快去伺候着……”

    老板的话音随着肥胖的身躯消失在门口,随后便是马蹄敲打着石板路面的滴答声。

    莫掌柜不明所以,想着问明白对于一个小姑娘,至于这般谨慎吗?可是,看着老板向上翻动的厚重眼皮,话到嘴边最终没敢开口。

    看着空空的大门,莫老板凝神了两个呼吸,转身进了酒楼的大厅,里面仍然是熙熙攘攘。莫老板将刚才伺候许凡和诸葛飘雪的小二叫来询问了一番,之后,觉得没有什么失礼的地方便也没有上楼,看着大厅里闹哄哄的人。

    忽然,他觉得还是谨慎些好,站起来,提了提袍子,蹬蹬蹬一溜小跑上了三楼,在诸葛飘雪的套间门口,微微仰头看了看门牌,将随手的扇子插在身后,敲了敲门。

    许凡听到敲门声正要去开门,诸葛飘雪道:“不要动……”随即,她向外面喊道:“准备好的东西放在门口,人滚远远的,不要再进这间套间!”

    她知道,只要是一个长眼的,看了她的匕首,不出一个时辰,便会知道她的来头,如果还不知道,那就离死不远了,现在看来,比想象中的快。

    莫掌柜听到诸葛飘雪的声音,白皙如纸的额头皱了皱,做了个深呼吸,耐着性子道:“我是来看一看姑娘还有什么需要的?”

    许凡能听得出来,这便是刚才拿扇子的那个人的声音,诸葛飘雪自然也能听得出来,因为他的声音有点向后拉扯的感觉,很容易分辨。

    诸葛飘雪冷哼了一声,“滚吧,将给我该准备的准备好,滚一边去!”棉质睡衣很舒服,套间外间的餐桌上美味如珍,清蒸鲈鱼,白斩鸡,蜜汁甜鸭,浇汁耦合……看着令人垂涎欲滴。一坛子上等的女儿红与美食相映成辉。

    “别看着,吃啊!”沐浴后的诸葛飘雪双颊微红,眼弱杏花唇若樱,修长白皙的颈项若莲藕。一股淡淡的少女清香散发出来,夹杂在浓郁的菜香中若有若无,宛若雨后风中的水汽。

    许凡和诸葛飘雪已经几日没有吃正经饭食,哪里能阻挡住这些美食的诱惑,觥筹交错,推杯换盏间盘中的食物看着向下移动,减少。

    ……

    ……

    肥胖的老板一路颠簸,来到了镇府衙门口,其实路程并不远,风雷镇原本也不大。镇府衙门的守卫显然是与老板相熟,见老板颤巍巍的身体从马上下来,上来殷勤道:“纪东家,您找我家老爷!”

    纪东家点了点头,“快去通报!”

    守卫平时吃了纪东家不少好处,察言观色,见他行色匆匆,知道是急事,答应一声,转身向里面奔去。这是一个集办公和住宿为一体的所在,此时不是办公时间,镇守在后院,与膝下妻儿在院中闲坐。

    守卫在前,纪东家也没有等守卫通报完再进去,而是隔着几丈远的距离跟了进来。守卫与镇守嘀咕了几句,纪东家已经近在眼前。

    镇守站起身来,冲着自己的妻儿摆了摆手。妻子娇艳,二十岁出头的样子,微微颔首,笑脸与纪东家打了一声招呼,带着一个五六岁小童向宅子里走去。

    “老纪,今天你怎么还亲自来了?”镇守声如洪钟,因为他是一个身高八尺的壮汉,身形魁梧的像一面墙壁,圈脸胡须,胡渣仿佛向外乍出来的刺猬,嘴唇厚实的仿佛一根香肠。

    纪东家看了看左右。镇守会意,将左右打发走,笑着坐下,“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镇守说着拿起黑釉的茶壶给纪东家倒了一杯清茶,看他一脑门的汗仿佛水洗了一般!

    纪东家咽了两下口水,先将匕首搁到桌子上,随后将茶杯端起来,如马饮水一般将茶水灌下肚,之后,也不客气,自己又倒了一杯。

    镇守看了一眼银光闪闪的匕首,眼睛一亮,喜上眉梢,习武之人,对于兵器自然喜好,尤其是上等的好货。

    纪东家将茶杯放在桌上,将匕首缓缓打开,向镇守指了指匕首上‘罗兰夫人’四个小字,神情凛然,“大人可知道罗兰夫人为何人?”

    镇守神情一凌,豁然站起身来,如阴影一般将纪东家遮挡在下面,“那不是夫人之前的名讳吗?”

    “是,这是夫人在嫁给城主之前的称谓,这匕首应该也是夫人之前的随身之物!”这是纪东家见到匕首之后想了一路想出来的结论。

    镇守由于紧张而嗓子干痒,他清了清嗓子,盯着纪东家道:“这东西如何会出现在你的手中?”

    于是纪东家将整个经过说了一遍,其实事情非常的简单,“我就是不敢确定这便是夫人的随身之物便来见镇守,如果这是……那么这个小姑娘一定与夫人渊源颇深,都是我们这些人不敢得罪的,所以让大人您拿个主意?”

    镇守在刻花的彩砖地面上走来走去,眉宇紧锁,下颌低垂,旁边的竹架子上一只绿头鹦鹉偶尔叫一声,‘胖子,胖子!’

    镇守转了十多圈,直转的纪东家头晕,忽然他驻足,“我与你一起去见一见这小姑娘!”

    纪东家心中一阵晕,转了这十多圈,想到的结果竟然是这个,这还用想吗,当然要去了,可是,这话他不能说出来,对方毕竟是镇守。

    “去是要去,我的意思是,”纪东家抑制不住满脸的汗水,出门着急也忘了带汗巾子,只好用绣了金丝的衣袖拿来擦汗,金丝竟然有点割脸,还不吸汗,“要不要派人去诸葛城去通报一声,免得夫人着急!”

    “对,对,对……”镇守连连道:“还是老纪你想的周到……可是,风雷镇距离诸葛城至少也要三天的路程,来回便要六七天……”

    “那我们就想办法将这小姑娘留在风雷镇六七天。”纪东家由于汗水而反光的脸上露出一丝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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