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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大唐妖王-第111部分

小说: 大唐妖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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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下一刻,孙立刚想抬起脚,整个身子就是陡然一滞,因为一个人影出现在前面的路上。

    嗯,对方是一名金华山的弟子,一名身穿青袍的精英弟子,而且自己还认识。

    戒律堂执法弟子,欧阳莫言!

    孙立的身体僵住了,因为就在自己看到对方的那一刻,孙立已经知道欧阳莫言也一定看到了自己。躲是躲不掉的,藏更是不可能,所以只要对方高喊一声,自己就会暴露,就要陷入绝境。

    岳不臣、司空老、厉空绝

    一个又一个的名字在脑海中快速的闪过,孙立的全身的肌肉已经绷紧,手中天涯尺紧握,准备好了,只要欧阳莫言一喊,自己立刻全力逃跑。

    但是,意外的是,欧阳莫言没有喊,他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说,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走过来,然后走过去。

    孙立楞,然后才发现,此刻的欧阳莫言,样子大变。整个人,脸色蜡黄、形容枯槁,一双眼睛更是像是一汪死水般。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行尸走肉。

    对,行尸走肉。此刻的欧阳莫言,就像是失掉了灵魂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当初,自己给对方的打击太大了?

    孙立能回忆起来,自己化身为妖的时候,和对方说的那几句话,的确有点直指本心。但是,也不用这样吧?这也未免太夸张了吧?

    就在孙立这样想着的时候,欧阳莫言的身形已经消失在远处。

    孙立心中微寒,又略有庆幸。

    不管如何,总之,今天自己是幸运的,不然欧阳莫言只要说出一个字来,自己就有很大的可能留在这里了。

    随后,孙立看着东边将要升起来的太阳,也不敢在逗留,快速的到达了密道的入口处,然后走出金华山去。

    走出去之后,孙立回头看了一眼被护山大阵护住、烟雾缭绕的金华山,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只觉得一身轻松,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的确,自己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自己,此刻,可以去任何地方。

    嗯,任何一个地方!

    那么

    短暂的思索之后,孙立眼睛微微一闪,就选择了一个方向,然后迈步走去。此时旭日初升,光芒穿过一颗青松照耀下来,正柔和如水。

    ps:多谢你们的支持,多谢你们的留言。

    多谢!

第199章 身在樊笼,心向自由() 
孙立选择的那个方向是浙县,宁采臣居住的浙县。

    话说,那一天兰若寺大战发生之后,可算是,真的把宁采臣吓了一个不轻,也不说去什么金华山求药了,而是急急忙忙的返了程。算着时日,这个时候,差不多也该到家了。

    嗯,宁采臣的确到家了。

    等到孙立到达浙县的时候,走进宁家的房子中后,便发现宁采臣正一脸愁容的照顾着卧床的妻子。

    他的妻子患有奇病,久治不愈,这些孙立早已经从宁采臣那里知晓了,而倩女幽魂的原文故事中也有所讲述。

    但是,孙立没有想到的是,宁采臣妻子的病竟然要比自己预料中的严重的多,已经到了卧床不起的地步了。

    不对!孙立皱眉。

    按照倩女幽魂原文中记述的,宁采臣的妻子,是在宁采臣把聂小倩带回家半年多之后,才去世的。但是为什么,看现在的情况,却是撑过半月都难。

    这到底怎么回事?孙立深深皱眉。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出现,因为自己的一些作为,已经产生了蝴蝶效应,让剧情开始偏离原来的轨道了。

    嗯,有可能!孙立微微的点点头。

    毕竟,从某个角度来说,金刚葫芦娃的葫芦娃的老爷爷,可是已经死到了自己的手中,七个葫芦娃更是成为了自己的手下。而在这倩女幽魂的剧情中,黑山老妖死掉了,聂小倩成为了自己的师姐,那么宁采臣的妻子提前死去也并不是不可能,一切都走向未知,一切都已经开始混乱。

    不过,既然已经都这般混乱了,再混乱上一点,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孙立心中暗想道,然后眼睛微微一闪,就吩咐宁采臣端一碗水来。

    宁采臣不解,但还是照做了。然后孙立,就拿出从金道人那里得到的白玉瓷瓶,把一滴长生酒融入了水中,再意示宁采臣更他的妻子喂下去。

    宁采臣微微愣了一下,却没有立刻就做,而先是把那碗水放到自己的嘴边小心的尝了一口,发现没有什么问题后,才小心翼翼的送入自己妻子的口中。

    孙立把一切都看在眼中,却没有因为宁采臣的行为而生气。毕竟,之前对方在兰若寺和自己的接触可算不上多么愉快,光是聂小倩和自己弄的双簧也够让对方受的了。

    一切都是人之常情罢了。

    于是孙立微笑着,看着那一碗水被送入宁妻的嘴中,肉眼可见,宁妻的脸色就变得红润起来。

    宁采臣的脸色顿时变了,拿着空碗有点呆滞的看向孙立,目光不断变化,整张脸都是一副想张嘴又张不开的纠结样子。

    而孙立没有让宁采臣纠结多久,看着对方的样子,很是通人情的道,“再端一碗清水来。”

    “好。”宁采臣,立刻飞一般的跑出去了,接了慢慢一碗清水端了进来。

    孙立就向着水里面,融入了第二滴长生酒。

    而喝下这一碗含着长生酒的清水之后,宁妻的已经满脸红光,先是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随后则是“刷”的一下子站了起来。

    下一刻,宁妻就跳下了床,瞪大眼睛看着宁采臣,然后又看向孙立,眼睛直接瞪到铜铃的程度,“在这!神人!恩人!”

    “呵呵。”孙立笑。

    而宁妻眼睛却是越瞪越大,使劲的掐着一边宁采臣的胳膊,大声的道:“当家的,这真的是神人啊,是咱们家的恩人,两碗水就救了我的命啊!”

    宁采臣整张脸都扭曲了,先是用力的点点头,然后呲牙咧嘴的道,“疼,疼!”

    “奥。”宁妻这才意识到什么,然后连忙放手。

    “呵呵,呵呵。”孙立看着这一幕,笑的很高兴,很放松,毕竟救人总是令人高兴、令人放松的。

    所以,一切都是放松的了。

    放松的感谢,放松的回答,放松的交谈,放松的

    半柱香之后,宁妻走进里屋中,翻腾起东西来。

    宁采臣正和孙立说着话,听到翻东西的声音越来越大,有些忍不住的开口问道,“娘子,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去年过年的时候,我缝的那一身新衣服。”

    “嗯?找它干什么?孙兄治好了你的命,也不用以衣相赠吧?再说女子衣物,赠给了孙兄,孙兄堂堂男儿,也不能穿啊。你说是吧,孙兄?”说着话,宁采臣就望向孙立。

    而里屋中的宁妻开口了,带着几分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骂道,“你这个没脑子的,怎么能想到,我要把衣服送给恩人?就是送,也是送你的啊!”

    “那你这是?”

    “笨!”宁妻大喊,“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今天,可是村子里面,黄大哥他家的飞虎娶亲的日子,从半个月就把请柬给我们送来了,只是因为我突然犯病才没有去。而现在,病好了,怎么能不去看一看,怎么能不去帮衬帮村。”

    “可是”宁采臣张张嘴,有些着急,“可是,要是我们两个去了,那孙兄怎么办?孙兄怎么也算救了你的命,就这样不管了?这也太不像话了吧,可不是我宁采臣的为人啊!”

    “砰”的一声,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就被宁妻从里屋扔了出来,狠狠的砸在宁采臣的身上,骂道,“说你笨,你还不承认。咱们两个人去,当然也要请恩人去了,正好去当见婚人啊!”

    “嗯?”宁采臣先是微微一愣,既然眼睛一亮,有些恍然大悟的道,“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

    随后,宁采臣低头看向被扔出来的那一团东西,蓦然发现是自己今年刚做的新衣服,不由的微微羞愧的道:“原来,娘子你都想到了,我自叹不如,我我这就换衣服去。”

    说着话,宁采臣拿着衣服就往屋子里面走。

    而孙立却是伸手拉住宁采臣,带着几分疑惑开口问道:“见婚人?见婚人是什么?”

    “见婚人啊,就是”宁采臣先是一愣,然后快速讲述起来。

    半响之后,孙立明白了这见婚人到底是个什么了。这见婚人算是,浙县的一个本地风俗,是特意邀请的参见娶亲喜事、见证一对新人拜堂成亲的贵客。这见婚人的对身份的要求很低,只要你是外地人就行。

    因为,这是为了防止夫妻日后变心、休妻弃夫什么的。

    按照这浙县的风俗,以后一对夫妻要想分开,不但要经过双方家长的同意,还要经过当年娶亲的时候所有见婚人的同意。至于,到时候怎么去天南海北的找到这些见婚人,那就是要分开的夫妻自己去烦恼的了。

    讲完之后,宁采臣小声的问道,“怎么样,孙兄,你要不要去看一下?”

    孙立第三次笑了,反问道,“为什么不去?”

    于是就这样,半个时辰之后,孙立到了村子娶亲人的家中,见到了今天的一对新人。

    男方是一个挺精神的小伙,不过和他的名字黄飞虎比起来,倒是有点略显憨厚了。女方是一个圆圆脸的女孩,比起它贾柔的名字,身上则是多了几分精明味道。

    这是村子里面最为常见的新人组合——男的老实,女的能干。这样可以安稳的过日子,也能减少矛盾的发生,双方父母、亲戚朋友都会乐意双方结合。

    而至于新人双方是不是真爱,倒是其次了,也许这对新人,在今日之前就根本没有见过面。毕竟,这是居家过日子,而不是打情骂俏,只要双方看的过去可就行了,哪有这么多的讲究。

    孙立看着这对新人,若有所思。

    如果没有意外,这对小夫妻日后是不会来找自己这个见婚人请求分开了,而是会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然后生育个一男半女的延续香火,过完平静的一生。

    他们很平凡,很普通,是这个世界最基础的存在,在他们之前已经有了无数个这样的一对,而在他们之后一样还会有更多的这样的结合。

    他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份子,毫不起眼,是时间长河中的一滴水,最是平凡。

    但不管如何,至少他们现在是高兴的,这高兴表现在脸上。

    新郎在笑,新娘子也在笑。

    于是孙立也笑,和其他被请来的外地人,笑着做了一回见婚人,见证了整个这对新人拜堂成亲的过程。

    众人同乐,欢笑声冲天。

    然后是,流水喜宴。

    新房外面的街道上,早已经搭起了长达十几丈的喜棚。而在喜棚中,是二十多张乌黑大方桌,上面更是排满了各种的饭菜,虽然不是山珍海味,但却都是平日里面难得一见的吃食。

    比如说什么拳头大的肉丸子,满碗的白水肉,炖鸡炖鸭、数斤沉的河鱼、整笼整笼的白面馒头等等。

    而只要是参加喜事的人,只要是对新人表达祝福的人,都可以来这喜棚中享用这饭菜。不管你身份高低,不管你年龄大小,都可以尽情的吃。吃光多少就会换上多少新的,包你满意。

    场面很是壮观,场面很是热闹,场面很是喜庆。而这这壮观中、热闹中、喜庆中,洋溢着的则是传承了几百年、上千年的热情和郑重。

    而作为见婚人的孙立,被特意请到了喜棚中一个上好的位置,坐下来。

    宁采臣夫妇先是告了声怠慢,就去帮着办亲事的这家人忙碌去了。孙立能看出来,宁采臣这一家,应该是和娶亲的黄家走的很近,所以也不见怪,只是坐在竹子的马扎上面,拿起乌黑的木筷来,饶有兴趣的品尝着桌子上的饭菜。

    半响后,孙立品尝完毕,倒了一杯粗劣的茶水喝着,解着油腻,同时看着热闹的场景,精神微微恍惚。

    自己现在很放松、很高兴,从离开燕赤霞和老树妖那一对之后就这样,而在见过无人的黑旗军临时驻地、走出封锁的金华山,治好了宁妻的病之后,则是变得更加放松、高兴起来。

    一开始,自己并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只是归咎于,是没有烦心事了,是不用见燕赤霞和老树妖肉麻了。

    但是现在,自己看着这娶亲的热闹场景,却有了另外的想法,也许,自己这么放松,这么高兴,不单单是因为没有烦心事、不用见肉麻了,而是

    孙立眼睛看着远处不断敬酒的新人,缓缓地咽下一口粗劣的茶水,忽然想到了,在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时候的的自己。

    在现代的时候,自己是很普通的。长相普通,本事普通,性子普通,虽说多读了几本书,但是也没有什么出彩的,虽然有几次热血冲头的莽撞行为,但是最终还是败在现实压力之下、归于平淡。

    如果,没有发生意外,自己没有死,没有来到这个世界,自己也许就会在父母的催促下,在亲人的帮忙下,找一个普通的妻子,过一个普通的生活,然后生育一两个普通的儿女,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最后走完自己的一生。

    对此,无论自己愿意与否,都是这般。因为这是社会大潮,不容忤逆。

    所以现代的自己,和现在的这对新人其实在某种意义上面是一样的。

    所以,现在自己高兴,现在自己放松。

    为什么高兴,为什么放松?

    孙立看着那对一桌桌敬酒走过来的新人,想明白了。自己之所以会这样,不是因为之前想的那些原因,而是因为自己现在很自由。

    对,很自由!

    没有人催促自己成家娶亲,没有人逼迫自己传宗接代,更没有人要求自己像一个机器上的螺丝钉般的生活下去。

    自由,真的很自由。

    现在的自己,可以多次的进出金华山,可以轻松的治好疑难杂症,也可以随性的当一回别人的见婚人。

    自己,不再是现代的那个自己,也不是现在的这对新人。

    自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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