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之梦-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耍】ㄒ丫梢猿晌艘桓龊细竦闹蠓蛄恕�
这样约莫两天的光景在第三天早上我们终于赶到了奥斯丁大桥的斯坦丁桥岸。其实我们第二天傍晚就赶到这了,但天色已晚我们有都累了所以边休息了一晚等第二天一早再过桥。
桥岸有一个小镇子,其实也算不上是小镇子,只是一些佣兵聚集在此处帐篷营寨,甚至还有些木头房子,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小镇子,确切的说应该是个大村子。
村子里有临时的工会所营寨,佣兵所营寨,佣兵小队的驻地,甚至连小酒馆都有。估计里面没什么好吃的和好酒,所以我还是决定找个僻静点的地方做顿好吃的。
肉丁粥,羊蝎子,匹格兽的烤肘子,不一会儿香味四溢,尽管我选的地方离着那些佣兵群有些距离,但还是引来了大批的佣兵前来“打秋风”。若是仅仅吃的倒也不至于令那些佣兵那么没出息。但是我从卡库拉斯那里弄来的高粱酒却让我懊悔不已。这酒因为窖藏的年头过长,刚扒开酒瓶塞子拿酒香便已经飘出去老远了,早知如此讲究得喝些红酒得了。
在外面跑任务做历练的佣兵们或许对吃的可以凑活凑活,但对于馋人的美酒实在是难以抗拒。
“嗨,兄弟,可以把你的酒卖给我一些吗?嘿嘿,哥们馋的实在难受。”
佣兵们除了到交易所去买卖东西外一般彼此之间都会私下交易,或者以物易物。毕竟长年累月的在外面跑总不尽然随时随地的都得到交易所去做买卖。若是遇到自己缺了什么东西或者有什么东西想要出售就会临时的兜售或者叫买。这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嘿,哥们,严重了。什么买不买的,喜欢喝酒我可以送你一些,不过这种酒我也没多少,只能送你一小瓶。”
这个佣兵是个狂战士,扛着巨型板斧,身上穿着黑铁盔甲,上面有着一些银白色纹饰,看上去倒也有些档次。这个佣兵一看就是实在人。嘿嘿笑了两下。
“我叫撒卡。兄弟你怎么称呼?”
“我叫幻夕!”
说着话我从幻界里取出一瓶高粱酒递给撒卡。酒瓶和地球上的那种桶装的高粱酒差不多大小,这是我专门参考地球上的高梁酒到铸造所打造的酒瓶。话说亚特兰大陆还没有发明玻璃,而玻璃一般都是用水铁代替。水铁是亚特兰大陆一种特型金属,这种金属硬度倒是很强,只是太脆,也没什么特殊的属性,就是透明的,但是颜色有些暗,和水晶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倒是和地球上的毛玻璃很相似。这种金属一般都是用来制作瓶瓶罐罐,就像熔炼金属一样,先融化了,然后灌在模子里。像我订购的这种高粱酒瓶很便宜,一百银币就可以买十个,我一次性的购买了一百个留着备用。汗,送瓶酒还捎带着送出去十个银币。
不过佣兵们大都很实在,不会白要别人的东西。叫撒卡的大个子佣兵接过我的酒,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个玉坠。
“呵呵,兄弟,给这么多我可不好意思。这件东西送你算是做个交换吧!”
第80章 野史()
玉坠是白玉的,晶莹剔透,洁白无瑕。刻的是一只
玉器在亚特兰大陆也算是小奢侈品了。只不过这种奢侈品都是那些小贵族拿来散闲心的丧志玩物。
我对玉器倒是情有独钟,在地球上我就喜欢玉器,只是那会儿穷没闲钱买这种收藏品。这位撒卡仁兄大概看我的穿着有点小贵族就把对他来说很鸡肋的玉坠送给我了。毕竟我出手还是很大方的,俨然一副败家小贵族的架势。撒卡仁兄拿了酒就走了,一句话也没多说,大概是对我这种败家小贵族不太感冒。
我苦笑的摇了摇头。把玉坠挂在了幻界里的一间石屋的百宝阁上。石屋是我专门请石匠做的拼凑房,百宝阁也是我按照中国古代柜阁样式设计的,请木匠给我打造的。这套家事是我专门用来搞收藏的,嘿嘿!
吃饭的过程中又来了一个蹭饭的,不是要买点烤肉就是要买点高粱酒。我晕,至于嘛!
好不容易吃完了晚饭我迫不及待的上了小黑的背开始睡觉。
奥斯丁大桥横跨在奎斯艾丁海峡上,把斯坦丁联邦和精灵之岛连接起来。这座宏伟的大桥好似一道海底山峦横卧在海峡上。长约数十公里,宽数百米。通体用石礁木的板材拼接起来,离远了看就好似真正的石礁桥一般,但它却是浮在海面上的。
这座大桥据说集合了三大势力的人力物力财力才修建起来。精灵族对于种植树木非常在行,所以所有的木材都是有精灵族贡献。要知道修这么一座宏伟的大桥那木料能少得了吗,据说那是石礁树全部砍伐光了都不够,精灵族动用了生命之水快速的培育了上百颗石焦树这才凑够材料。
奥克兰和斯坦丁主要出钱提供劳动力。这三大势力可是铁杆儿联盟。现今的精灵女王的妹妹是奥克兰的王后,精灵岛和斯坦丁接壤,这三大势力相辅相成,不可撼动,也只有阿维斯和布莱恩这两大白痴帝国才会费力不讨好的想要从奥克兰哪里找便宜。当然,布莱恩也没少骚扰斯坦丁,但只要布莱恩一攻打斯坦丁,奥克兰必定挥师直奔布莱恩的帝都。布莱恩也知道不把奥克兰灭了他便一天也没办法打布莱恩的主意,布莱恩一般支持奥克兰不会发动士兵,而是动用财务或者粮食。最多也就派几个圣阶去援手,没办法,斯坦丁的人口实在是个软肋。若不是奥克兰的斯坦丁不愿赶尽杀绝估计早把阿维斯和布莱恩给灭了,就算阿维斯的王八壳不好弄,至少布莱恩是保不住的。
亚特兰大陆的海洋很平静,没什么大浪,顶多有点小波纹,也正是因为亚特兰大陆的平静环境才有机会制造奥斯丁大浮桥。
驾着黑蝎战车行驶在奥斯丁大桥上,两边七彩的海水轻轻的荡着微波,偶尔可以看到成群的的美丽鱼儿在大桥下穿来穿去。奥斯丁大桥非常平稳,没有丝毫的摇晃,据说就算巨型地龙走在上面也不会有丝毫动静,关键是这座浮桥太大了,一丁半点的动静是觉察不出来的。此时桥上的佣兵已经小有规模了,三五成群的好似赶集一样,这些佣兵大概都是去埋骨之地做历练的。估计也有一些去精灵之森碰运气。精灵之森里除了精灵之外自然也是有魔兽的,只要是精灵之森的魔兽大多都是高品质的木系魔兽,但是那些魔兽都在精灵之森深处,要想逮只魔兽的确得靠运气。
几十多公里对于小卡来说不过是半个时辰的路程,我让他慢慢地走,顺便浏览一下海洋风光。奎斯艾丁海峡斯坦丁海岸倒是挺齐整的,但精灵之岛的海岸却是七拐八弯,甚至在精灵之岛东垂首的位置还有一座小岛。当然这是从地图上看出来的,我的目的暂时还无法观测到精灵之岛的全貌,哪怕隔着几十公里的距离。
大约两个时辰后小黑终于在精灵之岛的码头登岸了,我最后一次深深呼吸了一口带着海洋气息的空气,便开始朝埋骨之地赶去。而所谓的码头其实就是奥斯丁大桥在精灵之岛的桥头,因为是浮桥,桥头必须紧紧的固定在陆地上,不然就变成巨型木筏了。奥斯丁大桥的桥头纵横出去上百米,用人腰粗细的整棵石礁树的主干埋在地上,然后再用横木连接起来,铺上木板直接通到海上,相当于整座浮桥即使在陆地上也有上百米的长度。汗,真的很有气魄。
奥斯丁大桥的位置是靠近埋骨之地的,这样就节省了许多时间,不然要是把精灵之岛横穿了一番那可就走了大路了。
埋骨之地外围也有个小村镇,枕骨村,意思是枕着骷髅的村子。这里自然便是佣兵们休整的地方。虽然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但村子里依然有不少的佣兵在休整。我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基本上都是佣兵小队的营寨,每个营寨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这个佣兵小队的名称,营寨方圆数十米都是这个小队的地盘,从外表上看来佣兵小队之间倒是挺和睦的,甚至我还看到好似有串门的佣兵到别的佣兵小队的营帐里去做客。当然,像我这样独行的佣兵也是有不少的,大多都是五阶以上的,甚至连六阶的都有。唯一不同的是他们都仅仅带着一个魔宠,而我却带了仨!
枕骨村附近就是精灵之森的东部边缘,也算是小有些地势了。我带领三个饭桶进入森林,深入了有一段距离才正式开饭。
这次总算没有被人骚扰,舒舒服服的吃了一顿大餐,休息了一会儿我决定先侦察一番这里的情况,顺便找一个长期驻扎的地盘,然后在开始历练。
精灵之森里的树木或许不如霜风森林的树木高大,但是却非常粗壮,像那种直径一丈的大树仅仅只是中等身材的。我寻着了一棵直径一丈半左右的大树,生生的枯死了,实在是可惜。我便选择了这棵大树作为基地,吩咐小黑把这棵树掏空,让小卡拣些手臂粗细的枯枝,然后我带着伊灵前往枕骨村去转悠了转悠。
枕骨村并非一个规整的区域,而是一个成扇形排列的散状环绕着埋骨之地,以精灵之森边缘为依仗,纵深入貌似直达海岸线。汗,这纵深还蛮远的,光从面积上来说就能赶得上一个城镇了,只是这个村子除了营寨之外基板上没有别的建筑,也只能叫做村子了。没办法,在一颗满是骷髅的地方修建一座城池估计还没人缺心眼缺到那种程度。不过我倒觉得可以考虑建城的,到时候城堡建好东倚4大海,西靠森林,完全可以把埋骨之地当成城堡的后花园。汗,一群骷髅在后花园里转悠,不知道城堡的主人是拉风还是缺心眼儿!
所谓的埋骨之地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坟墓。在精灵之森傍边是一个大坟墓不知道是不是太极端,就好像暗黑神把神邸宫殿修建在光明神的脚下一般。关于埋骨之地的由来史料上是这么记载的——(以下并非史料原文,是本人根据史料原文自己叙述的。原文估计大伙儿也看不懂……)
当时暗黑神打精灵一族的主意采取的是一明一暗。暗的自然就是那些暗黑精灵。而明着来的却是一个死神。
这个死神是暗黑神帕格从冥神卡修斯那里收买来的,那死神说起来其实是背着冥神干事的。当初冥神卡修斯可是自然女神兰草的追求者之一呢。只是兰草对卡修斯不太感冒。于是被帕格收买的死神盖斯便给卡修斯出了个主意,说是到精灵之岛修建个宫殿,给兰草看门,这样有哪个神来追求自然女神盖斯就可以及时的告知卡修斯。但是卡修斯却大发雷霆,说盖斯侮辱了他善良的兰草。盖斯虽然挨了顿骂,但卡修斯却对盖斯说若是得到自然女神的容许那倒是可以试试。盖斯心里狠狠的鄙夷了卡修斯一番(本人自己的猜测)便去自然女神那儿献殷勤了。
这盖斯还真是有本事,用地球上的话来说那就叫公关达人。也不知盖斯跟自然女神说了什么好话,自然女神居然容许盖斯在精灵之岛上建造宫殿,但是不容许他破坏树木。于是盖斯屁颠屁颠的在精灵之岛边缘靠近大海的地方修建了一座小型宫殿,说是小型其实只是相对而言,从现在的埋骨之地上废墟来看盖斯当年建造的宫殿怎么也得有玉含城的规模。
话说盖斯修建好了宫殿名义上是给自然女神看门,其实却是悠哉悠哉的过自己的小日子,暗地里却脚踩两只船。只要是和黑暗神作对的神邸盖斯就去冥神那告状,说谁谁再打自然女神的主意。暗黑神见冥神时不时的就去找找和自己作对的神邸的麻烦,对这个盖斯更加信任了。但是黑暗神出了名的阴险狡诈,自然不会放人盖斯胡来,便吩咐盖斯弄些骷髅到精灵之岛上去。这样就可以把盖斯真正的拉下水了。因为自然女神是最讨厌骷髅的。
第81章 冥神和暗黑神()
话说叫盖斯的死神精通厚黑学,左右逢源,三面来风。奉冥神为主,又为黑暗神办事,还在自然之神那献殷勤。但是能成神的自然都不是等闲之辈。暗黑神命死神弄些骷髅到精灵之岛,一来埋下一个后手,二来断了盖斯的后路。
死神说白了就是一个另类的召唤师,只能够召唤骷髅的召唤师。如果一个死神还可以发些强大的魔法或斗技,甚至魔武双发那他就可以被称为冥神了。除非他始终都为一个强大的冥神效力才会始终沦为死神。
盖斯作为冥神手下的一个普通死神去弄些骷髅倒也纯属正常。诸神时代战乱频繁,几乎处处都能见到白骨骷髅,作为冥神一脉在亚特兰大陆还是小有优势的。盖斯从别的地方弄了骷髅养在自己宫殿的下面。本来这些事情是瞒不过冥神的。但是冥神这个神我不知道是说他太自信还是太单纯。他始终都坚定的认为他的手下不会背叛他,事实上盖斯也确实没有背叛冥神,但是他为黑暗神办事却是不可原谅的。因为黑暗神算是自然女神的敌人,作为兰草的追求者冥神自然不鸟黑暗神。但是冥神在黑暗神那里却又赚不到便宜,所以也懒得去和黑暗神火拼。但是手下神居然替黑暗神办事这怎么可以原谅。
话说一开始冥神并不知道死神在精灵之岛上鼓捣骷髅。对手下极度信任嘛,怎么可能时时刻刻都去检查手下。但是自然女神却是聪明伶俐的一个女娃子,盖斯一来到岛上就刻意在留意他了,毕竟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兰草怎能不留意留意他。
盖斯第一次往精灵之岛鼓捣骷髅自然女神倒也没在意。虽然自己讨厌骷髅,但盖斯作为死神不鼓捣些骷髅那倒也不太正常。盖斯这个死神虽然善于公关但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太容易得意忘形。他弄了骷髅见自然女神没搭理他盖斯便得意了,觉得自己如何如何了不起。于是他为了讨好黑暗神便开始大量的往他的宫殿里鼓捣骷髅。盖斯也是有那么点小心思,见到黑暗神势大也有心的想要巴结。就这样盖斯的宫殿里的骷髅越来越多,自然女神再也无法容忍了,毕竟除了自己外精灵岛上还有许多的小精灵。
一般那些实力强的精灵都会护卫在自然女神的周围,只有那些年幼的小精灵才会四处玩耍,当第一只骷髅从盖斯的宫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