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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狙杀悍将-第47部分

小说: 狙杀悍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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樽妓俣幌掳饣琈-16A2步枪的一串子弹飞出去,均匀的散布在孟恩崇的身上。

孟恩崇正杀的情起,忽然感觉远处有枪声,他来不及躲闪就感觉身上钻心的疼,他的腿都疼的夹不住马肚子,身体也有灼热的疼痛,一个趔趄就从马上摔下去。

主将中枪,其他亲兵那有心思恋战,迅速把主将扶上战马,然后牵着马就逃离战场。

大败而归的孟家军除了又丢下一百多尸体外,什么也没得到,仓皇退出山谷,与山谷外的炮队集结在一起,向深山逃去。

常胜军在这一天,三次击退敌人的进攻,等敌人全撤了,曹秉喊了声“集合”,但只有不到十个兵站在了他面前。

他只说:“先吃饭,然后打扫战场,把能用的武器掩埋在后山顶,尸体不要管。”

士兵们拖着疲惫的身体,随便的躺在战壕外,喝完水壶里的水,把空水壶丢在一边,然后躺在地上吃着压缩饼干,呆呆的看着头顶上的那片蓝色的天空。

一支战无不胜的队伍,终于走过他鼎盛期,留下的只有自己士兵的尸体,和成堆的敌人尸体。

第四十一章 出山之路

打扫完战场,江琦惊奇的发现,他们至少有两千多支枪,还有近四十门迫击炮,还有大量的弹药,另外不少敌军尸体上还装着零钱,有不少人还装着美圆,虽然每个兵身上最多不过几百圆,但是两千多敌人,就算每人带一百,那加起来也两万美圆,不过这只是笔小财而已。

那堆积如山的枪支,可以重新武装两个整编团,弹药可以保证打一次小规模的战斗。江琦用心算,一支AK枪可以最低买50美圆,那总共就是10万美圆,如果能找到急需要枪的买家,一支AK枪就能卖400美圆,总共就能买80万美圆,另外迫击炮可以卖的贵一点,每门在金三角可以卖几千美圆。

富安看着枪堆,“虽然发了财,但我们把枪买给谁呢?”

“先都掩埋在后山,埋的深一点,分开掩埋,这些东西流散出去太害人,都辛苦点,都弄到山上去。”曹秉抽着一支雪茄,他以前总怕自己的手下在队伍解散后出去惹麻烦,现在不用担心,即使自己不再经营这支军队,他们也没办法流散出去危害别人,自己终于可以结束这样的生活,去城市里开始新的生活,没想到这天来的这么早,他还没想好以后的日子如何度过。

战斗后的第一夜,显的格外阴森恐怖,因为两千多敌人的尸体依然暴露在空气中。常胜军的人手不够,只能把自己的兄弟们先埋葬了,然后一下午都忙着掩埋武器,并伪装掩埋地点,天一黑,大家连饭都没吃,就累倒了,都和衣而卧,沉沉的睡了过去。

太阳又升起来,雷鸣山谷里的尸体迅速开始腐烂,死人发出的臭味儿难以忍受,无数苍蝇和其他食腐动物聚集在尸体身边,吞噬着令人恶心的东西。

曹秉早早的起来,去井边打了点水,洗了一个凉水澡,然后换上一套山民的衣服,坐在竹楼外的椅子上整理个人物品,他已经有了新的打算,现在是解散队伍的最好的时机,自己可以没什么心理负担的离开这里,再也不用晚上起来查哨,再也不用为士兵们安排食谱,不用安排行军路线和宿营地,也不用带着队伍去购买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从此以后他就是闲人,一个自由的清闲人。

富安带着几个兵吃过早饭,让他们进掩体内警戒,他和江琦一起走到曹秉的身边,一起问:“我们以后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们输给毒枭,就我们这几个人,连在这里生存的权利都没有,随便一支队伍就能干掉我们,我打算亲自去见雷将军,向他认错。”曹秉整理好背包,去拿刷子清洗自己的战马,以后进了城,就要告别骑马的日子,每天要坐车或者开车。

“那我们俩呢?”富安和江琦感觉散了队伍他们就没事做了,那样会很空虚,虽然他们不用为下半生的生活费担心,不过他们害怕无所作为的生活。

“你们可以跟我走,也可以留下,你们想重新扩大队伍继续做以前的事,也可以过平静的生活。”曹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以后该做什么,反正他再不当军阀,整天打打杀杀的有什么意思,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

“你真的要走,去城里边过那种无聊的生活?”富安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可从来没想过未来的生活,更没想过住在城里边。

“是的,我要先去见雷大哥,然后把这里发生的事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回来继续干,我肯定跟着,倘若他不愿意,那我就留在他身边,给他做个跟班。”曹秉把马洗干净,装好马鞍马蹬,然后背上背包,拿着自己的步枪,“我今天就走,这里交给你们了。”

“见了雷大哥替我们向他问好。”江琦用迷茫的眼神看着曹秉,他不知道为什么曹秉要离开,打仗不就输了一次么,何必要走呢,他到底是那里出了问题。

等曹秉的马走远了,江琦才想起来,他不是怕死,也不是怕打仗,而是厌恶了这样的生活方式,他想去陌生的地方从新开始,那自己应该去那呢?一辈子守着的故土老死,还是像他一样出去闯荡一下,看看外边的世界。

一个月后,曹秉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走下火车,他看到一个人头涌动的热闹景象,这里居然有这么多人?小小的火车站里就有这么多人,在北缅的山区,最大的小镇也没这么多人,就是掸邦特区的首府也就几万人口。

他背和装行李的包,跟着人群走出火车站,蜂拥而来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还有两轮摩托车把他围住,他一紧张就摸了一下长衫里的枪,以前的战斗让他的神经一直保持高度紧张,来到没有枪声的太平世界里,一直放松不下来,这次他反应比动作稍微快点,只是摸了枪,没拔出来,要他真拿出枪,火车站外边非乱套不可,这里可是最重要的交通枢纽。

他把手臂垂直的放下去,看了看周围的出租车,他以前去云南玩的时候坐过,去泰国的时候也坐过,对这东西他不认生,他发现这些车的型号很单一,全是三箱夏利、富康、桑塔那、捷达之类的经济型轿车,他干脆没上车,打算徒步想前走一段,看看有没有红旗和中华轿车,他以前听雷雨田和他说过,绥州是个小城市,出租车都不怎么好,一般最好的就是红旗和中华,再没更好的。

刚快步脱离了出租车的包围,曹秉走到火车站旁边的步行街上,看一群人正在围观什么事,他好奇的也挤进去,他看见一群剃光头的年轻人正拿着砍刀挥动着,拳头和脚也一起动作,正在砸一家店铺,这家店铺做什么的他也没看清楚,就知道这些人在搞破坏。

以前雷雨田和他说过本地治安不好,今天第一次来就让自己碰到这样的事,曹秉看这群人很不顺眼,非常想冲上去揍这些人一顿,他正往来扒拉人群,就见一个穿铁路警察制服的人冲进人群,准备往来拉那几个光头,但那几个光头可不是东西,见警察来了不但不跑,还来劲了,挥刀就向警察砍过去。

警和匪打起来,警察势单力孤,只有一个人徒手和六个匪搏斗,匪占的人数优势,打个没武器的警察一点都不费力气,警察连三招都没招架住,就被匪砍了七八刀。曹秉心说话这警察可够笨的,还是自己出手吧,他一个箭步冲入匪群中,左手迅速抓住一个光头的右手,自己的右手一下就握着光头的手,他两手一使劲,用光头手里的刀猛向光头的脖子上推。

这些土匪那有战斗力,每次打架无非是占了人多,占他们有刀,每次他们都是一群人打一两个没武器的人,当然显得他们厉害,他们那知道还有人敢动手?曹秉这一招又快又狠,砍刀锋利的刃就顶在光头的脖子上,他继续一使劲,骂了一声:“滚你妈B。”

光头就感觉脖子上一道寒气吹过,就感觉刀的锋利,脖子里的气管和食管全部被砍刀的刀刃割开,一股血“扑”的一声就喷出来,曹秉两手撒开光头的右手,自己往后闪了一步,光头脖子上的刀口喷出一股血,正好撒在微观的人群脚下。这下人群被吓的一哄而散,人们都看出来了,这个背包的人,比手里拿着刀的家伙才厉害,居然空手和那刀的人打,居然一招制匪于死地,手狠的都出号了,一般黑帮砍人也只是砍几下而以,这家伙出手就往脖子上弄一下,就像杀鸡死的就把一个一米八高的凶悍的匪徒给杀掉,实在是罕见。

另外五个匪一下就停下手里的活,现在那个警察已经被砍了十几刀,已经倒在地上喊不出来的,这五个人一起转身,向曹秉冲过来,曹秉先看看脚上的一双战斗靴,这靴子可是从军品店里高价买的,比探路者的登山鞋还贵很多倍,这靴子前边有块小钢板,就在靴子头里,靴子底部也有钢板,这是伞兵的战斗靴,穿上又轻便就结实,不知道踢人如何。

曹秉本来就前一仗没大好,从云南一路到绥州的路上心情就不好,早想找个人出气,他在火车上见警察很多,没什么好打的人,现在这群家伙给自己练练手。

又一个拿着刀的光头跑向他,曹秉没看他举起的砍刀,只是往后闪了半步,然后来了和旱地拔葱,一下跳起老高,身体一转跨,左腿用里的向前弹踢,一脚正好踢到光头的下巴上,这一脚踢的很有力,比足球运动员踢球的力气大几百倍,站旁边好几米的人都能清楚的听到“喀嚓”一声,这是骨头碎裂的声音,被踢的光头身体顿时停顿住,他就感觉下半个头撞在大理石上边似的,然后又热又疼,他一捂嘴,鲜血顺着他的嘴里就流下来,其他四个光头没停手,继续向他猛冲过来。

曹秉连续往后退了七步,说了一声:“好畜生,来呀。”

第四十二章 陌生的城市

曹秉往后腿了几步,从心理角度上讲,他是示弱,表示自己害怕,其实他有什么可怕的,已经结果了一个对手,打了一是打,打两个也是打,况且他现在已经干掉一个,另外几个没有心里边不害怕的。从格斗技巧上讲,这叫以退为进,往后提退,敌人就分散开了,跑的快的追在前边,跑的慢的就跟在后边,这样五个持刀匪徒就成了一条直线,这些人就不是成包围性阵型进攻,之后可以一次对付一个。

在战场上曹秉几乎每次都使用这种战术,只有把敌人放进来打,自己才能取得局部的优势。匪徒们没受过什么训练,他们如果始终保持齐头并进的攻击方式,曹秉这次也会血溅当场。

曹秉可没受过专业格斗训练,拳脚的功夫都是在实际战斗中磨练出来的,拳头和脚都不是一般的厉害。但一个人在厉害,其战斗力是有一定限度的,他不是孙悟空,也不是神。

五个光头气势汹汹的冲过来,第一个冲到曹秉面前,曹秉抬起左腿,使劲来了个正踹,战斗靴的靴底子一下就拍在光头的脸上,就听一声轻微的“喀嚓”声,光头的鼻梁骨头已经被踹断,鼻子里的血和嘴里的血一下就冒出来[奇++书网//QISuu。cOm],光头疼的“哎呀”叫了一声,当时就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叫唤起来。

曹秉收回腿,打算换个姿势继续打,可他感觉后背有一只很有力的手抓住了他的脖子,一下就把他拉出圈外,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三把白灰扔了出去,没受伤的四个光头匪徒每人眼睛里灌了一些白灰,顿时就看不见路,马上蹲在地上使劲揉眼睛,这感觉可难受到家了。

曹秉被拉出圈外,才仔细看了一眼,原来是大哥雷雨田把他拉出来的,现在正拉着他的胳膊使劲往人少的地方走,后边跟着的正是与他们一起战斗过的许睿,许睿正紧跟在他后边,用他宽大的身躯阻挡着其他人的视线。

就这样,曹秉安全的离开火车站,他没想到的是,雷雨田和许睿身手都不错,为什么不出手帮忙,难道他俩怕本地黑社会不成,他俩了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或许不想费力气打几个小贼?

他还没想明白,雷雨田已经拉开一辆车的后排车门,把他推到车里,然后雷雨田也上了车,许睿已经打起火,一踩油门,轿车飞一样冲上马路,开进繁华的闹市区。

车站步行街的那家店铺外来了几辆警车,先把受伤的那个铁路警察送走,然后警察轻松的拘留了五个歹徒,还抬走了一个歹徒的尸体。

“你怎么来接我了?”曹秉坐在车上,一边好奇的看着车窗外的街边风景。

“我他妈的怕你惹事,你小子,有便宜就用拳脚,没便宜就抄家伙,你他妈的要打不过人家,你肯定掏喷子干人家。”雷雨田把车窗玻璃升起来,面的外边的人听到他们说话。

“弄喷子怎么了,我这玩意儿带消,音儿小的很,警察听不见。”曹秉话没说完,伸手就把一支带了消音器的格洛克17手枪拔出来。

“行了,给我收起来,这儿的规矩和缅甸不一样,你有枪如果警察知道,抓住你就杀头,懂不懂,瞎B个折腾最后把脑袋混没了。”雷雨田把他的枪收起来,因为连他自己上街也不敢带真枪,他知道官法如炉、人犯王法身不由己的这个道理。

许睿把着方向盘问:“去那?”

“去我家,我把他安顿到那里去,免得给你添麻烦,我要教会他如何在一个有秩序的地方生活。”雷雨田把曹秉身上的好几支枪都搜了出来,然后装起背包里,他把背包给没收了。

到了雷雨田家,许睿把车停下,他还没熄了火,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接起电话,“喂。”

“是我,听不出来是我呀,你好几天都没去接我了。”乐轩站在学校操场旁边的柳树下,正靠着柳树给许睿打电话,她已经被老妈‘禁闭’了好几周,每天都是老妈开车把她直接送到学校,下学后在接回来。

“我去你学校门口了,还看到你妈的车,我那敢过去,怕我连累你呀,你说我出现在你妈面前后会怎么样?你老妈是先抽我一个耳光还是先踢你一脚呢?”许睿没下车,坐在车上接电话,雷雨田他们俩先上了楼。

“哎,今天没事,你过来吧,她不来,我好几天没和你玩电脑了,我领你去一家新开的网吧。”

“好吧。”许睿很不想去,现在想躲避开乐轩,但没合适的理由,只好先答应,等见了面再向她解释,自己认识她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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