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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狙杀悍将-第66部分

小说: 狙杀悍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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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步枪人家打的准,比机枪人家的多又新,比炮,人家数量多还打的准,没钱的部队训练不起炮手,上战场带炮基本是壮胆,没几发打死人的。

“还是必须让老头子出点血,搞点好装备,要不这样下去总吃亏不行。”孟财对火力十分迷恋,他尝到火力强大的甜头,也就不打算想其他办法提高战斗力。

一周以后,一支骡队走进孟家军的军营,骡子身上装满了武器,一个军火商带着草帽和太阳镜骑在马上,后边跟随着百十来号保镖。

孟恩崇站在军营大门前,看到军火商来了,他大步往前走了几步,主动走到军火上面前,伸出右手,“可算等到你了。”

军火商塞拉下了马,和这个毒枭将军握手,他们俩做生意好多次,不过每次都是小额交易,两人不是总见面,也就是孟恩崇去美国玩的时候俩人总见面。

“见到你很高兴,你需要的东西,我都给你准备好了。”塞拉用英语和孟恩崇打着招呼,亲切的和这个毒枭握手。

第二十三章 出征掸邦

孟家军的士兵看着军火商开始卸货,他们打了这么多年仗,还没见过这么多新式武器,孟恩崇可从来没主动给军队更新过装备,以前都是碰到了什么就购置点什么,储备起来用,这次装备没损耗,居然还买了这么多东西。孟财马上把新选拔出的亲兵集合起来,让他们把旧武器放回去,去领取新的武器装备。

孟财拿过一支AKM步枪仔细看了一下,果然增加了瞄准镜安装导轨,还有GP-25榴弹器,另外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枪托,可惜不是折叠枪托的,背在身上稍微感觉笨重,不过不乘车不坐飞机,也感觉不出枪身过长带来的不方便。他抱着枪来回端详了一遍,他想这次终于手里有应手的家伙,可以有点作为,可以杀进掸邦,把那些贩毒起家却又不让别人贩毒的军阀。

亲兵们好奇的拿着帆布子弹袋,他们以前都没用过这个东西,大家研究了一下,就把子弹袋背在身上,大伙感觉子弹这么背上,还是很舒服的,还有帆布的手榴弹袋,枪榴弹弹药包,背包、饭盒包、水壶包等战斗装具,还有他们梦寐以求的防弹背心和头盔,这两样东西可以帮他们远离死神。

武器被临时堆放在训练场上,孟财发现买回来的武器,比自己要求的多,他问孟恩崇:“父亲,这次买的比我要的多。”

“你自己去掸邦,我能放心么,我会带一个连在后边掩护你,辎重我带着,你们就可以轻装前进。”孟恩崇从装枪的箱子里拿出一支MP-5A5冲锋枪,这东西他在美国见的很多,他一直对武器没什么研究,只是会用而已,他感觉这个枪做的比较精致,不过他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给步兵每人带两支长枪呢,这多浪费钱呀,除了带两支长枪,还每人带一支手枪,不过手枪不算贵,M1911手枪的价格比M9F手枪要便宜的多。

“集合。”孟财喊完,已经把装备佩带整齐的亲兵马上集合站好。

亲兵们各个都顶盔贯架,上身子弹袋、枪榴弹袋、手榴弹、披挂整齐,腰带右边挂着手枪套,左边是挂着冲锋枪弹匣包,腰带后边挂着饭盒包水壶包,身后背着大背包,背包的外边挂着折叠铁锹。

孟恩崇站在队列旁一看,感觉自己的这支队伍比缅甸军队枪,人手三支枪,很不错,估计投入战斗就能发挥出威力,他恨不能马上把他们投入到战场。

士兵们背着步枪,斜垮冲锋枪,这些人长这么大都没用过这么好的武器,他们自己也感觉,可以无敌于金三角,以后再碰到缅甸和泰国军队,他们绝对不会掉头就跑,一定要把政府军干爬下再走。

孟财拿过机枪手的PKM机枪看看,满意的把机枪交给机枪手。“兄弟们,现在我们的家伙都发到各人手里,今天我们就准备出发,我宣布一个事情,凡是以后在战斗中缴获的敌兵的私人财产,一律归各人所有,但不许争抢,如果争抢,一律归大家,现在大家回去收拾个人物品,五分钟以后在这里集合。”

孟财也回去收拾东西,出远门打仗,要安排士兵们带好多东西,尤其是煮饭的那些东西,至于粮食么,不用带很多,带多了背在身上怪累的。

亲兵们回到帐篷里,打开新发的背包一看,里边有雨衣,有吊床,还有睡袋,这样以后安营扎寨就方便多了,省的支帐篷,另外有了饭盒,以后就不用往背包里装碗。

大家把个人的东西都整理了一下,无非是往背包里塞一些烟和酒,还有一切小零碎之类的东西,忙完这些士兵们马上集合。

孟财带上地图、望远镜、指北针、GPS定位器,还有自己花高价从老师那买来的心跳静电感应器,这东西可以在人烟稀少的地区帮自己寻找敌人的位置,他披挂整齐后,来到训练场上。

“出发。”孟财喊完口令,亲自带着队伍离开营地。

孟恩崇从自己的卫队中选拔了一些比较忠诚的士兵,组成了一个连,他们携带了2部MK-19自动榴弹发射器,两门M-224迫击炮,12挺M-249机枪、6挺M-240机枪,以及两门B10型82毫米无坐力炮,还带了五十多支崭新的M-16A2步枪,步枪上也有光学瞄准镜和榴弹器。另外这个连还携带了大量的弹药,成为先头排的辎重队和支援队,如果孟财遇到麻烦,他老爹自然会前去救援。

新成立的两支队伍一前一后出了大营,孟福和孟贵就走不开,他们俩要留守大营,继续做生意维持这支队伍的生活。

孟财带着他的亲兵排走在丛林中,寻找那支早已经不存在的常胜军去报仇,常胜军的几个头目却都集中到遥远的绥州过着平静的生活。

富安和江琦顺路赚了几个零花钱,来到绥州的当天,他们已经提前通知雷雨田,雷雨田怕这俩人生事,这俩人久居北缅山林,对社会秩序,对法律都很陌生,他们碰到一些事情,还会用以前在山里解决问题的办法处理,如果和人口角起来,肯定会动枪处理。

到了火车站后,雷雨田给富安打了电话,告诉他出了站去停车场找自己,别自己瞎跑。

富安和江琦这次出来,带的东西已经是少了又少,每人只带一支袖珍手枪,其他的违法的东西都没带,他们也知道大陆的火车站有像机场一样的安检措施,搞不好很容易被警察抓进去,如果就按非法携带处理,至少要判个十几年。他们俩粗通法律,而且知道如何规避。

雷雨田和曹秉一起接上自己的俩兄弟,四人坐在车上,江琦迫不及待的说:“大哥,我们路上赚了几个钱,收了一个傻小子做徒弟,这小子钱真多,给了我们俩二十来万。”

“你都教人家什么了?”雷雨田戴着太阳镜开着车和他们聊着。

“把你教我们俩的那套游击战教给他,主要教他打别人的埋伏,教他如何在丛林里生存和打仗,还教他枪法,手枪没教,他自己玩的不错。”富安感觉自己能教别人,已经比以前进步了不少。

“就靠两张嘴说就能赚二十万,那还不如我去呢。”雷雨田感觉钱来的太容易了吧,恐怕不是个好事。

“不光说,小到埋地雷起地雷,大到选择战场和行军路线,还有机枪火箭筒等各种武器的用法,还教他玩狙击步枪,还亲自给他示范了一下我们俩的枪法,我们三个人总共干掉六百多人。”江琦得意的把六百多人说的很重,生怕兄弟们小看他。

“他被你训练成兰博了?”这半天曹秉听明白了才问了一句。

“这小子自己不像当兰博,他喜欢研究班排连作战的战术和各种队型。”富安感觉训练一个兵比训练一个指挥官更难。

“他想当将军还是当大军阀,知道他的底子么,万一他学会这东西带兵作乱怎么办?”雷雨田说出自己担心的事。

富安和江琦没想过这么多,他们俩也是不错的指挥官,也没带兵作乱,打仗这个营生也不是谁都喜欢长做的,背上几年枪,真刀真枪的拼杀下去,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们俩就是厌恶了打仗,才向往灯红酒绿的都市生活的。

“金三角地区有掸邦两个特区,有他们压着,谁能作乱,他们不作乱不就太平了么?”富安没认为自己做的事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他学完,万一不在山区呆着,纠集一些亡命徒来大陆怎么办?这些人学了本事用在对付训练不足的警察身上,那多麻烦,一个地方警察要被袭击,当地秩序还能好么?我给你们俩一个简单的任务,来这儿玩的时候,寻找你们教出好徒弟,最好你们把他们带在身边,倘若他生出什么事,也是你们的罪孽,懂么?警察找到你俩,告你们教唆罪,到那时候可不好看。”雷雨田打算见见这个小子,如果大家能在一起玩,也好,别让这小子跑单帮,跑单帮最容易做坏事,他一没钱就用学到的各种战斗技能弄钱,那可不好玩。

为了招待自己的两个小兄弟,雷雨田提前找个五星级酒店里定了一雅间,还点了一桌最贵的酒席。

四人下了车,走进富丽堂皇的酒店里,富安和江琦好奇的看着酒店里的装修,感觉大陆的酒店比泰国的稍微好点,看起来金碧辉煌的,不知道里吃最便宜一顿要多少钱。

为了不在同胞面前显得自己像个山里人,江琦用缅甸语问雷雨田,“大哥,在这里随便吃一顿,住一天最低多少钱?”

雷雨田说:“也就几百吧,绥州物价低,要在大城市,一个星的酒店呆一天,没三百下不来,有钱还是来物价低的地方,这样钱耐花,要是去美国住酒店,最便宜的,也上千人民币。”

第二十四章 远离战场

兄弟们聚在一起,在远离战火的一个地方,坐在酒桌边上,能自由自在的喝酒,这在几周前,对富安和江琦来说,真是难以想象的。

雷雨田看菜上齐,就把服务员支出去,这样兄弟们说点涉密的东西比较方便,外人听去了,会对他们不利。

江琦拿起筷子,也不装斯文,拿起筷子勺子,使劲从盘子里往自己碗里倒腾好吃的,刚把菜夹到碗里,他又拿起酒杯,往嘴里灌了一大口葡萄酒,接着就往嘴里夹菜,手忙嘴更忙,连话都顾不上说。

“你小子慢点吃,又不是饿死鬼转世。”雷雨田慢慢的吃着菜喝着酒,实在看不下去他那副样子。

“大哥。”江琦往下咽了一部分菜,嘴里才腾出地方,“我们两个多月前,在雷鸣山谷遭到孟家军的猛烈袭击,他们动用了几千人,我们才三百人,还有两百的新兵,在那巴掌大的地方,就打了一天。”

“这个我知道,曹秉和我说了,这和你吃像不好有啥联系。”雷雨田打断他。

“没了大队伍,我们的补给情况就不好了,我们打算继续出去招兵或者赚钱继续拉队伍,可我倒霉,路上碰上泰国军队,把我的部下全折进去了,后来就我自己一个人,逃到泰国,又返回缅甸,一路上就吃压缩饼干,后来我都吃的吐了,后来又带着个徒弟在山里教他带兵打仗,整天就是野菜米饭咸菜饼干,我这肚子受老了罪,这么多好吃的,我小半年都没吃上,最后一次吃,还是我去清莱住酒店吃的。”江琦感觉自己说的太多了,耽误吃东西,马上低下头,继续吃着,话也不说了。

雷雨田也是从丛林里出来的,他知道那地方的物质条件,有钱都很难吃到想吃的东西,怪不得曹秉都在那呆不下去,看来还是大城市好,有点钱就能过的不错,也不用脑袋换吃喝。

“大哥,我们回来还想见许睿大哥,他可是真有本事,我就见他打过一仗,就感觉他的水平比我高一大截,我还想和他讨教点学问。”富安低头吃了差不离,才喝着酒聊天。

“你教徒弟的时候,他就走了,先去日本,和个丫头走了,去日本办结婚登记,然后陪那丫头回香港,没个几个月根本会不来。”雷雨田也想每天没事和兄弟们聚一聚,可现在人们都忙了。

“去日本干吗,国内不能领结婚手续呀?他也够岁数了吧?”富安对法律稍有了解,知道结婚的手续和程序。

“他够了,那个女的不够,只好去个法律和大陆不一样的地方办,办完了才回香港办仪式。”

“那女的是香港人呀?”江琦飞速的把桌子上的菜扫荡了一遍,拿餐巾纸擦了一下嘴,加入到讨论中。

“是呀,那女的怕家人不同意,就玩‘先斩后奏’,办了手续才回家,免得父母不同意。”雷雨田对许睿那点事还是知道点的。

“他那么大本事还连这点家事儿都摆不平?”富安吃的肚子有点圆,就放下筷子。

“他的本事放在战场上不含糊,和当兵的同进退同生死,有勇有谋,不过他老婆的父母有点难对付,是香港资本家,以前他给他老婆当保镖的时候,他老婆的父母就看不对他,他没学历没资产,在香港那地方呆的窝囊。他当保镖以前做过赏金猎人,攒下一个连的仇人也没发财,当保镖时候可和现在不一样,也是穷人一个,那人家能看的上他,你当他现在呢,没事开着宾利四处跑。”雷雨田以前也想过当保镖,不过他怕受气,所以没干,许睿离开美国的时候还叫他一起去,结果他没去,错过一个认识富家小姐的机会。

“他的钱也赚的不容易吧,和我们似的,提着脑袋赚。”富安没少听说许睿干了两年雇佣兵,雇主让打那就打那,经常是枪林弹雨里跑来跑去,比自己做的生意要危险,自己总是挑选好收拾的敌人打,比较强的就躲开。

“那可不是,我也跟着他干过几次,那钱真是拿血换的,不说这个了,来,大家喝酒。”雷雨田一端酒杯,喝葡萄酒就像喝白水似的。

许睿和倪娜去日本办了结婚手续,坐飞机直接回了香港。

两人提着旅行箱,走到倪娜家的大门口,许睿有点犹豫,他以前离开这的时候,没曾想到又回到这个地方。

大门关着,门口的监视摄像机还像以前那样对着大门,这个东西的放的位置和角度还是自己调整过的,院子里的很多保安设备都是他装过修过的。许睿看着院子里,她家的清洁工正在擦她家的高档轿车,只是那座别墅看上去没当初的那么气派,可能是自己有了别墅的缘故吧。

坐在监控室内的保镖一看是小姐回来,马上按下电钮,大院门缓缓打开,并拿起内线电话通知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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