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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部分

一念路向北-第222部分

小说: 一念路向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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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足饭饱之后,三个女人躲到一边分享怀孕感受去了,三个男人则另辟场地说话。
  “陆局,你去北京是真辞职?不是高升?”小杜已经得知他辞职的消息,很为他可惜,因为他去海地之前就传出消息,说他是下任副市长热门人选,这次回来却得知他要走了,本来还以为是去北京高就,这边的副市长自然不放在眼里了。
  陆向北转动着杯子,点头,“是啊!就在家呆着!老婆养我!”他开玩笑。
  当然,这句话没有人相信。
  面对两人,尤其是成真的眼神,他无奈地解释,“成真,你是了解我的,你知道我喜欢当警察,纯粹就是喜欢当警察,我喜欢破案,破大案,喜欢那种主持正义的成就感,一句话说白了吧,我就是一个喜欢做事的人!可是警察当到这个份上,我已经到头了,接下来的事马上就是升迁,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家里老爷子更要把我搞到北京去当官!这样,我就找不到当警察的乐趣了,我只是想纯粹地当个小警察而已,而如果我老赖在这个小局长位置上不动,别人也会觉得我不正常,总之,人怕出名猪怕壮,一出名,各种麻烦都来了!麻烦事一来,我就想,哪里要维和,我再去!可是家里老爷子不辟我才怪……”
  成真听他说话,一直都没表态,这时候猛然插了一句话进来,“还有你老婆吧,也不会饶了你!你不干警察了,是不是因为她啊?什么喜欢做事!什么不喜欢当官!什么老爷子!全是借口!”
  陆向北沉默了一会儿,“她倒是想开了,支持我继续当警察,是我不愿意的,没错,你说的没错,大部分原因是为她。我确实喜欢破各种大案难案这是真的,如果我继续干的话,肯定会往这条路走,不然我就不是我了,可那样的话,她的日子又无法安宁了,就算是我儿女情长吧,世界上不少我一个警察,可是,她却只有我这一个老公。”
  成真和小杜听着,都没开口说话。
  他便笑,“小杜,是不是我这楷模形象倒塌了啊?你们的警队楷模,英雄局长,已经死了,死在海地了,为维和捐躯,现在的我,只是她的老公,一个平凡的丈夫而已。”
  小杜摇摇头,举杯和他碰了一下,“不,无论你做什么,都是我心中的楷模,就算是平凡的丈夫,也是模范丈夫,小杜永远向你学习!陆局,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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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过年,梁家二老都要上山去看儿子的,今年,是在北京过的年,所以,还没到山上去过。而童一念和陆向北的蜜月旅行在即,陆向北也想去看看哥哥,所在,在蜜月旅行出发之前,他们一家人,去了趟山上。
  这山,这墓,童一念曾经来过一次,然,眼下却已有所不同。
  在润南的墓旁,多了一个坟茔,倒是立着一块碑,只是碑上亦没有名字,更没有照片,平平整整的一块,若不知道的,还会以为这只是一个空坟。
  当然,这里面葬着的人,就是如娇。
  当初如娇遗言,要和润南葬在一起,可是,当时陆向北身份敏感,任何蛛丝马迹都有可能泄露他的秘密,所以不敢明目张胆地葬如娇,特地叫成真分两处葬,一处假墓,立碑刻名,一处真墓,碑上什么也没有。
  梁妈妈将所带祭品拿出来摆放好,出人意料的,却在如娇墓前也摆了同样的一份。
  梁家人不是不喜欢如娇吗?
  陆向北和童一念脸上都露出奇怪的表情,却不敢多问。
  梁妈妈明白他俩的疑惑,看了一眼默默整理两墓周边那些稀疏的杂草和小石子的梁叔,微微一笑,“都过去了……这些年,我和你爸什么都看开了,你爸就是嘴上硬,心里也早已放下了。去年,我们就发现这墓边多了个奇怪的坟,心里就猜测是她的,也算是明白她为什么好好的人不做,要去做舞女了,其实,这女娃儿本身也不坏的,都是造化弄人,当初这碑是她立的,写了几个我们不懂的外语字,我们不让,她就一直给我们磕头,都磕出血来了,我们只好随她,哎……后来,她在这墓前跪了三天三夜啊,然后,就没了她的消息,很久以后,才发现她在夜总会当舞女,而且,又和你……”梁妈妈说到这儿,看了眼童一念,马上停住,接着道,“我还道她不学好呢,直到得知她死了,才明白,她也用心良苦……”
  童一念理解梁妈妈那个停顿是什么意思,当初如娇化名莺莺在贺子俞的夜总会,在外面打的就是陆向北情妇的旗号,梁妈妈一直就知道的,更知道陆向北是她丈夫,可是却一直瞒着,此时,仍然怕她心里有芥蒂,所以话说一半又吞回去了。
  只是,她心里还会有疙瘩吗?
  她看见,陆向北的眼神向她看来,那样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呢?怕她生气?
  于是微微一笑,主动牵住了他的手。
  如果,她和陆向北的爱,还值得怀疑,那世上还有什么爱是值得信赖的?
  没错,也许,在陆向北十几岁的时候,那样娇美清纯的如娇曾经吸引过他的眼球,可是,那又如何呢?
  或者,她应该感谢上苍的眷顾,即便让眼前这个优秀的男人十几岁就被另一个女人打动过,最后,却还是落到她手上,让她来享受。
  爱到如今,已无遗憾。
  若非说有,若非要追求个完美,那么只能怨自己比他小,不能陪他一起念书一起骑车,否则,第一个打动他的那个人,一定是自己……
  不,她的的确确是第一个打动他的人啊!她忘了吗?她才七八岁的时候,和他的初遇,他就记住自己了呀!只是,谁让她还是个没长开的小丫头片子呢?早知如此,她那时就该死皮白赖地赖上去,不和康祺走开,赖着他赔蛋糕,赖着他教她骑车,赖着他和她玩……
  那样,如娇就没有机会了哦?
  呵呵,她被自己的胡思乱想给逗笑了。
  其实,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不是吗?如果没有如娇和他的感情纠葛,说不定润南就不会死,那么,陆向北就不一定会来此做卧底,也就不会有她和他的姻缘了,不是吗?
  笑完,她急忙又掩住了嘴,好像在墓前笑是不礼貌的……
  陆向北见她这番模样,也笑了,“没什么的,笑,并不代表不怀念,我们可以用笑容来缅怀逝去的亲人,因为,他们希望我们快乐地生活下去。”
  亲人,多么美好的词……
  润南,如娇,他都视为亲人吗?不管是什么,她都会尊敬他们的……
  她看着如娇那一片平整的墓碑,心里默默地道,“如娇,曾经,我们彼此都不喜欢,可是,我还是想对你说,其实,我要感谢你,感谢你用无情的语言点醒我不懂是什么爱,不懂怎么去爱,现在,我懂了,我会用我全部的身心去爱他。”
  也许,如娇确实曾是她心中的一根刺,可是,那根小小的刺,怎经得起她和陆向北那一场轰轰烈烈爱情之火的焚烧?这根刺,早已经在爱情的磨练中,渐渐磨平,渐渐燃尽,最后化为灰烬,消失于无形……
  在这之后,梁爸和梁妈先回去了,陆向北和她又去看望了童知行。
  墓碑的照片上,童知行的笑容很和蔼,很亲近,宛若生前。
  童一念伫立墓前,猛然想起童知行曾跟她说过的话:无论发生什么事,陆向北都是值得她相信的自家人。而当时的她,如坠迷雾,辨别不清……
  “爸。”陆向北的声音忽在耳边响起,“你把念念交给我,可是,我却辜负了你所托,让她伤心,让她难过。我很感谢念念,重新给了我这次照顾她的机会,这一次,希望您还和从前一样的信任我,我想,我会做得比以前好,我会努力。爸,您在天上看着我们,保佑我们吧!”
  童一念一直和他手牵手,心里明白,其实,他从来都很努力,从来都将她照顾得好好的,相信爸爸也看得到,而且,爸爸那么偏爱他的,说不定还在指责她太胡闹呢……
  爸,您放心吧,我会好好和他过日子的,也会照顾好小妈和一菱,等嘟嘟和瞳瞳再长大一点,就带他们来看您……她对着照片上的爸爸露出一个略微调皮的微笑,这是爸爸生前都不曾看到过的小女儿笑容,现在,还看得到吗?
  回去的时候,阳光正好。南国的早春,已经暖意融融了。
  车,让梁爸开回去了,现在的陆向北和童一念总是喜欢散步,无论是上街,约会,出去吃饭,都鲜少开车。
  只是喜欢那种牵手的感觉,朝露,夕阳,牵手走过,仿佛脚下走着的,是他们的人生路,十指相扣,默默行走,只愿这路没有尽头。
  走下山来,仍然没有搭车的**,两人继续慢慢地走。
  他忽然停了下来,对她说,“念念,我和如娇……”
  他刚刚说了个开头,便感觉唇上温暖,是她,踮起脚尖吻住了他的唇。
  她不让他说,不许他说……
  末了,她离开他的唇瓣,仰起笑脸,温情溢然,“我爱你,就够
  了。”因为爱你,所以信任你;因为爱你,所以尊重你;因为爱你,所以没有芥蒂;因为爱你,允许你有自己的小秘密;因为爱你,所以知道,你也爱我;因为你爱我,更胜我爱你,所以,足够。
  他微怔之后,释然地笑,用更坚定的语言告诉她,“我爱你,只爱你,永远爱你……”
  是啊,他爱的,从来都是她而已……
  她的笑容,镀上阳光的颜色,纯净而灿烂,他仿佛回到很久以前,他去学校接她放学,她梳着马尾,这么一路跑过来,脸上镀了夕阳的金红,如桃花晕染,美丽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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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更晚了啊~!还有一更哦~!要晚上了~!遮天




☆、第406章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1

  对于一些文中没有交代清楚的问题,一直有亲在纠结,所以用几章的内容交代清楚,但是仅仅只做交代的话,有点不好衔接,所以,吉祥在这里将北和念相遇最初以及新婚时的情景做一个简单回顾,不会很长,算是将之前的帐都了了吧!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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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以前。
  童氏二十周年庆典。
  会场很热闹。
  他取了一杯酒,站在角落里,这样的热闹与他无关。
  进童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还没什么实质性的发现,他想静一静,清醒清醒脑子。是以,喝掉杯中的酒,走了出去。
  会场外有一个很大的池塘,正逢夏荷盛开,荷叶田田,扑面会有荷风送香,让他精神一震。
  而荷塘边伫立的人影,亦吸引了他的眼球,还有人和他一样要出来清醒的吗?还是,独独不喜欢里面热闹的氛围?
  远远的,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只知是个女子,穿浅碧色小礼服的女子,很年轻,黑发微微的卷曲,服帖地垂在她双肩,裸露的背和手臂,肌肤光洁而白皙,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女孩。
  看女人,容貌先入为主,这是男人的通病,他也不例外,不过,能让他盯着一个女人看这么久的,这倒是很稀罕……虫
  他自己也不知是为什么,只是莫名的被那一抹浅碧的颜色给揪住了。
  她在干什么?踮起脚尖,伸长手臂,那模样,仿佛一只展翼的蝶……
  他看明白了,她是想摘荷花吗?看着她极力去够那朵荷花的身姿,不由暗暗为她捏了把汗……
  只听扑通一声,那团浅碧跌进了池塘里……
  他想也没想,直接就跑过去,跟着跳进池塘,捞住了那团粉绿色,然后拖着她上了岸。
  那女子一身湿漉漉的,头发的造型也乱了,回过头来,竟然对着他一笑,“我会游泳的……”
  然而,就在他们俩对视的瞬间,彼此的眼神都陷入呆痴的状态,她想的是,这个男人真不是一般的帅……而他想的却是,这个人好像有点熟悉的感觉,曾经见过?他想起来了,这是童知行的女儿童一念,他看过照片的,可是,不对,之前他看照片的时候都没有熟悉感,那这种熟悉感从何而来?
  直到有个女孩从会场出来,叫着,“念念!念念!你怎么弄成这样啊!”
  他脑中才猛然电光火石般一闪,同时耳边响起一个声音,“你赔我蛋糕!你赔我蛋糕!”然后,便有一个男孩奔过来叫她“念念”……
  一抹微笑飞快地从他眼中闪过,是她……
  在进童氏之前,童氏所有的资料他便已经倒背如流,知道童氏老板有个女儿叫童一念,也看过她的照片,只是当时看照片时完全无法和当初那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挂钩,毕竟女大十八变,他又只见过一次,所以没往这个方向想,而今晚之所以会觉得她熟悉,并非从她的五官判断的,而是感觉,完全凭一种感觉,还有她的神态气质,宛若相识……
  从会场出来的女孩他认识,叫金颐朵,公司的实习秘书,据说和老板女儿是同学。
  颐朵把童一念扶起来之后,两人便进会场去了,大约是换衣服吧。
  他亦准备离去,却见童一念忽然又回头,对他一笑,“不过,还是谢谢你救了我!快去换衣服吧,别感冒了!”
  凝视她离去的背影,他忽然产生一种感觉,不希望她是童知行的女儿,真的,不希望……
  他仅仅把这件事当成一个偶然事件,过了,也就忘记了,但是,没想到,好事就这样找上门来了。
  第二天,他就招到了童氏老板童知行的召见,直接进了顶层办公室,童知行在和他一番对话后,直接告诉他,他升职了,部门主管。
  他知道,机会来了。不接近童氏高层,是永远也拿不到想要的东西的,他必须把握这个机会。
  所以,在任部门主管期间,他竭尽全力将工作做到空前的出色,以博得童知行的信任,但有一点,他却没有想到。
  童知行对他很满意,这不假,只是满意到出乎他的意料了……
  有一次,居然把他叫进办公室,问了他一个古怪的问题,觉得他大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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