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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城市故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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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彪生气了,他也不来找我,我们算是宣告完蛋。

我开了电视,不知道看些什么,但是光听听声音也是好的,幸亏天天忙得贼死,一双腿老站着,早已卖给珍珠甜品部了。

问题是我的体重,近厨得食,我已经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别的地方不打紧,最可怕的是个肚子,仿佛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并没有下决心节食,算了,谁来注意。

我上床睡觉。

迷蒙中听见电话铃响,我翻一个声。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谁听这种电话谁是傻子。

电话不停地轰着。

老娘说不听就不听。

它终于停了。

我也终于睡着。

事情更坏了,没隔半小时,有人按铃,敲门。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声音却已停止了。

我心里想,这些人如果以为我一个人住就可以欺侮我,这些人错了。

我懂得报警,我决不会迟疑。

既然已经起床,我点起一支烟,坐在沙发上享受,如果有无线电,还可以听一首歌。

电话铃与门铃忽然都休止,静得不像话。

在这种时候想起酒店厨房一个伙计,二十多岁,储蓄够了,最近去一次欧洲,回来巴黎长巴黎短,传阅他的旅游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还是他,两只脚微微“人”字地站着,双手永远坠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脸上一副茫然无知的神色。

他与我说:“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画,叫……”

我看着他。

“叫……蒙娜,对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说。

我怎么能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问任何一个六岁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认为是一种无知,一种损失,我是谁呢?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我闭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这个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触到的人。如果有钱,何必上班,何必与这种人打交道。

曾经一度我有机会脱离这一切……我有机会,但是为一点点的骄傲,为了证明我不是区区的小钱能够买得动,我放弃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烟。

我打算再睡,熄灯。

门铃又响了起来。

门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开门。他站在铁闸后。他!

“开门!”他叫,“我看见你的灯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会开门的,你快走吧,邻居被你吵醒,是要报警的,快走!”我说,“你找上门来干什么?”

他静下来。“开门。”

“有什么道理?”

“我有话要说。”

“明天早上再说。”

“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不要看。”我说,“你一向并不是这种人,你是永远潇洒健康的,你怎么会苦苦恳求女人呢?”

“因为我碰到了煞星。”他叹一口气。

“我还以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杀手。”我说。

“开门。”他还是一句话。

我终于开了门,他并没有马上进来,他递给我一个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开看了,是他的离婚证明书。

我抬起头,把信封还给他。

他靠在门框上,一声不响,他的头发很长,胡须要刮。衬衫是皱的,天气似冷非冷,他披着一件毛衣。

“进来。”我说。

他镇静的进屋子来,跟刚才暴徒似的敲门大不相同。

“请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来。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这么简陋的家,这女人是怎么活的?

他开口:“我已经离了婚,有资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业务呢?家财的分配?岂不太麻烦复杂?”

“当运气不好,碰到一个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离婚去追求她。”

“有这么严重吗?”

“这件事经过多年,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不然为什么我总得鬼魅似在你身边出现。”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梦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个梦更像一个梦。

在梦中,我曾多时看见他进到我的屋子与我说,他愿娶我为妻。

这是一个深夜,谁知道,也许这根本是另一个梦。第二天闹钟一响,生活又再重新开始,他就消失在吸尘机与公路车中。

“丹薇。”

我看着他。

“我向你求婚。”他说。

他的声音平实得很。感情世界是划一的,小职员与大商家的求婚语气统一之极。

他用手抱着头,“天呵,丹薇,请你答应我,我的头已开始裂开,你的生命力太强,永不服输,我实在没有精力与你斗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撑着腰,“戒指在什么地方?”

“丹薇,别这样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溃了。”他几乎没哭出来。

我蹲下来,“喂,”我说,“看看我。”

他抬起头来。

我的眼泪旧汨流下来,“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平和过。

人在最激动的时候往往有种最温柔的表现,我也不明白,我的运气,竟可以有机会与他诉说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运。

当然婚后情形并不是这样的。

婚后我们的正常对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点钟你在什么地方?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他:“又没钱了?不久将来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继续你的蛋糕事业!一个下午买书可以花掉两万!疯了!”

我们并没有住在那问蓝白两色的住宅里,我们不是公主工子,堡垒不是我们的。与前妻分家之后他要重整事业,脾气与心情都不好,但他还是可爱的男人。我爱他。我早说过,很久之前,在这个城市里,我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节食,把你那伟大的肚脯消灭掉!”

我:“不回来吃饭,也得预先告诉我!”

等他黑色的保时捷比等公路车还困难,真的,他的面色比车掌难看得多,但是我爱他。

我想这不算是倾城之恋,但最后我得到了他,成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满足,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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