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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骁雄-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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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轻言也叹了口气,道:“我也答应过我爹,这一生必定要以掌中刀还天下一个清平世道,朗朗乾坤,又怎能做到断绝七情六欲?这功夫有些邪门,不练也罢。”

    杜如月道:“既然大哥、二哥都不肯炼,小妹收了这本册子如何?”

    李风云、莫轻言自无异议,莫轻言提醒道:“如月,这《太上忘情诀》虽可能是一套绝世武功,但太过邪门,你若想练,我自然不会阻拦你,但是,你最好想清楚,大哥也不想你落个青灯古佛寂寞一生的下场。”

    杜如月笑道:“哪有那般危险,小妹记住便是。”

    三人又取过那卷竹简细看,原来是这洞府的主人的留言,留言十分古朴,李风云居然看不懂,莫轻言向他解释道:“这是黄石公的留言,黄石公知道么?历史上他可是一个牛人。相传汉朝的开国功臣张良便是他的弟子,受了他的衣钵,得了《三略》,凭此帮助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平定了先秦乱世,建立起大汉朝。

    竹简上说,黄石公原本是一个叫轩辕台的隐秘组织的护法,此生有两大绝学,一是得到鬼谷子的传承《三略》,二是练成据说是广成子留下的奇功《太上忘情诀》。

    时值天下大乱,黎民涂炭,暴尸荒野者,十之八九。他有所不忍,想要出道平定乱世,但恪于轩辕台的规矩和他所练的功法,不能这么做,于是他在乱世中找到了张良,传了他《三略》,借助张良平息了连年战火。

    在他一百岁之时,他自知大限已到,即将飞升,《三略》已经传给了张良,但《太上忘情决》却并无传人,他不忍此绝学从此失传,便找到张良,让他在此给他建了这个秘室,以待后来有缘之人,也是他最后闭关之所。

    受他衣钵者,必须有恭敬祈诚之心,所以他将秘籍藏于牛腹之中,又刻字于神台之下,若不是诚心叩拜,即便机缘凑巧,进到这石洞之中,也得不到牛腹中的秘籍。

    另外,那柄兵刃,是他一位好友曾使用过的兵刃,名叫‘幽影刀’,那位朋友死后,他便一直保存着这把刀,一并留在牛腹中,等待有缘人。

    除此之外,石床上也暗藏机关,石床右侧与左侧各有两个凸起,同时按下,便可打开机关,现出去的秘道,这也是以防万一,能到此石洞者,多半是因为来路被堵住了,或是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出去,所以才布置了这个秘道。秘道完全打开后,只有一盏茶的时间可容人逃脱,一盏茶后,通道会再次被封死。”

第12章 细皮嫩肉的() 
三人按照黄石公所说的法子,同时按下那石床上的凸起处,那石床缓缓沉落下去,现出一个通道来,与此同时,那一大块大荧石又缓缓升起,封住了来路。

    李风云虽想敲下几块荧石带走,但时间紧急,又怕触动了什么机关,只好放弃,扶着莫轻言跳下秘道,不多时工夫,那石床再次升起,将通道封死。

    三人沿着秘道一直往外走,这通道乃是天然形成,所有的岔道都已经被人堵死,所以走了一个多时辰,三人便很顺利的来到了秘道的出口。

    黄石公是汉初的人,距此已经有一千多年,洞口本是石质,并未坍塌,但是被藤蔓封得严严实实。不过这难不倒三人,李风云挥动幽影刀,“刷刷”数刀,只见断藤碎叶乱飞,封住洞口的藤蔓被斩去了大半,露出了一片星空。

    三人在洞中呆了如许久,外面已经是深夜时分。

    李风云一大步踏出洞来,张头四处望了望,哈哈笑道:“原来是这里,小和尚,我原说要带你来十里涧,这下真到了,不过能不能找得到那个什么江洋大盗尸首,可就说不准了。”

    杜如月此时也出了洞,左右望了望,好长一条山涧,崎岖蜿蜒,前后都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山洞的出口正在涧底,两边的山并不算很高,但树木繁茂,在这山涧中找一具尸体,谈何容易。

    “这不是为难人么?这么长的一条山涧,要找到几时?而且大哥还受了伤。”杜如月有些不忿。

    李风云笑道:“别急嘛,别以为清平镇那些来抛尸的人很勤快,他们连挖个坑将尸首埋了都不愿意,又怎肯跑很远去抛尸?一般都在那个地方,不过有没有被狼吃了就很难说,毕竟那已经是十多天以前的事了,就算没被狼吃掉,十多天过去,尸体也烂得差不多了。”

    莫轻言眼睛一亮,道:“张崇山的尸体并不重要,我要找的是他身上的东西。”

    李风云听了,摇头道:“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必去了,清平镇上无好人,他身上包括兜裆布都会被剥得干干净净,可不像我这般仁慈。”

    “你也算仁慈?”杜如月想到莫轻言被剥得只剩下兜裆布的情形,小脸不觉一红,“来清平镇上果真是没一个好人!”李风云早将被杜如月割得破破烂烂的外衣还给了莫轻言,勉强能为他遮着羞。

    莫轻言想了想,问道:“二弟,你可看见是谁杀了张崇山?又是由谁来抛尸?”

    “谁杀了张崇山我可不知道,”李风云挠挠脑袋道,“我当时正在跟陆家掌柜说话,猛然听到身后一声惨叫,回头看时,就见他脑袋翻滚在地上,谁出的手可没看清。这种事在清平镇多了,一语不合,便性命相搏,老子也只看热闹,没太在意。

    陆家酒馆有人被杀,抛尸的自然是店小二陈三了,不用问,东西一定是落到了陈三的手上。”

    莫轻言点了点头,道:“当时酒馆的人多么?”

    李风云仔细回忆了下,道:“当时喝酒的除了那些个老酒鬼,倒有些个生面孔,不是清平镇的人,我还记得,共有两伙人,一伙有七八个,都是契丹人,另外一伙只有一人,是一个富贵家的公子,老子当时还琢磨,富贵家的公子跑到这里做什么?细皮嫩肉的,喂了野狼也实在可惜……”

    “你有那么好心么?”杜如月忍不住插嘴道,“恐怕是挂念人家兜里的银子吧!”

    李风云嘿嘿笑了两声,道:“都一样,不过这位公子似乎不太好惹,陆掌柜也叫我不要去惹那公子,不好惹,我惹他做什么?我李风云可是本分得很……”

    “才怪!”杜如月白了他一眼。

    莫轻言微微一笑,道:“接着说。”

    李风云也不与杜如月计较,道:“后来,那个姓张的脑袋就被人砍了下来,没人看到是谁动的手,至少在场的人都说没看见。你要找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很珍贵很值钱么?”

    莫轻言脸上露出几分难色,想了想,道:“是一张图,并不珍贵,但事关重大,你莫问那么清楚,这是朝廷机密。”

    “非要找到那图不可?可能会丢掉性命的!”李风云道。

    莫轻言点了点头,一字一顿地道:“丢掉性命也要将那图找到,送回开封!”

    李风云沉默了一下,低声道:“原本见到你,我以为你倒霉。现在看来,是老子倒霉才对,弄了一身的伤,半文钱都没弄到,还要搭上这事。娘的,老子今天是不是犯太岁?算了,犯太岁也就这么一回,我就帮你把那狗屁图找回,让你好交差。”

    想了想,李风云又道:“小心点,别太嚣张,敢在清平镇嚣张的人,基本上都被剁碎扔到十里沟。那些个老酒鬼,我倒是蛮熟,我带你去问便是,至于他们肯不肯说,又有多少是实话,我可说不准。只是可不要惹他们,其中有几个很不好惹。只要那破图还在清平镇,总能够找到。”

    莫轻言笑道:“我惹他们做什么?只查这件案子,追回那件东西。”又颇有深意地望了望杜如月。

    杜如月明白莫轻言的意思,道:“最多我不说话便是。”又好奇地道:“究竟是什么东西,这般重要?”

    三人又计议了一番,清平镇离他们出洞的地方,还有三里多地,不过此时天已晚,李风云带着三人回到了苦竹寺。

    苦竹寺不大,只有一间大殿,便是大雄宝殿,鼎盛时候,曾经有七八个和尚,如今已经荒废了三十多年,寺庙的和尚在早年便死的死逃的逃,三十年下来,早已经是破败不堪。

    大概在三年前,清平镇来了个大头和尚,也不知是犯了什么事,逃到这清平镇,霸占了这苦竹寺,却懒得收拣寺庙,也不拜佛,没东西吃时才会拿着一根分量不轻十分唬人的青铜禅杖,托着一个破铜钵四处化缘。

    在清平镇这种地方,一个大头和尚想化到缘,本应该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奇怪的是,但凡这个大头和尚去化缘,清平镇的那些个恶霸居然没有人不给的,这让李风云十分奇怪。

    本以为这大头和尚本事很高,可是跟他打了几架后,李风云发现,这家伙的本事并不算太高,只是比他强那么一点点,每次打完架,李风云固然是遍体鳞伤,这大头和尚也强不到哪里去,脸上也挂会着两只黑眼圈。

    所以,李风云才敢明目张胆地搬到苦竹寺来。

    两人见面的次数多了,自然打架的机会也多了起来,隔个三两天,两人就会干上一架,两人本事虽相差不大,说也奇怪,李风云还从没有赢过他,打着打着,李风云也烦了,每日躲着他走,偏偏这大头和尚没事就爱来招惹他。好像不揍李风云一顿,自己也挨上几拳,他身上便不自在。

    当然,如今有了宝刀幽影,李风云也不太惧他了,若那大头和尚敢来招惹他,了不起手起手起刀落,砍下那颗大肥脑袋当球踢。

    苦竹寺的半扇大门在夜色中被风吹得“吱呀呀”乱响,不时“砰砰”地砸着门框,四周的院墙已经坍塌了小半,大殿还算完整,不过已经被那大头和尚占据了,不许李风云进去。李风云住在后院的一间破败僧舍之中,也只是勉强能遮风挡雨。

    才进到跨入到院门,便闻道一股酒香从大殿中飘了出,隐隐还有一股烤肉香,大雄宝殿中还有火光透出。

    “娘的,每天喝酒吃肉,过得比老子还逍遥自在,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和尚?”李风云忿忿不平地道,带着两人绕开大殿,直冲后院走去。三人一天没吃东西,闻到这酒香肉香,肚中咕噜咕噜叫个不停。

    “好酒,好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人生这般,西天极乐世界俺也不去!”仿佛是故意在气李风云,大雄宝殿中传来那大头和尚的声音。

第13章 老子上当了() 
果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李风云这瘪三住在一起的便是就是不守清规的酒肉和尚,杜如月暗暗腹诽。

    “一只小王八蛋爬来爬去,鬼鬼祟祟,莫不是又想来偷大和尚的东西?”殿中的那人又大声道。

    李风云火起,再也忍不住,大喝道:“老子几时偷过你这贼秃的东西?”此话一出,李风云顿觉不妥,这岂不是自承是小王八蛋么?

    殿中那人哈哈大笑道:“小王八蛋若不是心中有鬼,为何深更半夜,蹑手蹑脚,偷偷摸摸?怎么,骨头又痒了,想挨揍么?”

    李风云此时怀中揣着不少银子,胆气也壮了许多,趾高气扬地高声道:“打便打,老子可不怕你,老子如今发达了,明日就在这破寺边起一栋大宅子,大块的肥肉,吃一块扔一块,馋死那个肥头大耳的贼秃。”

    那殿中人也不恼,哈哈笑道:“极好极好,小王八蛋最好滚远一点,休要再让大和尚看见,咦,小王八蛋发财了么?也不知哪个衰鬼倒了霉,不义之财,取之不祥,不如都捐给大和尚,让大和尚每日对着佛祖念经,再超度些个鸡鸭鱼肉,也算是为小王八蛋积点福气,怎样?”

    李风云大怒,喝骂道:“杀千刀的贼秃,大爷我的银子你也敢打主意?快快滚开,老子手中宝刀可不是吃素的,一刀下去,仔细贼秃那又肥又大的脑袋。”

    “大和尚的脑袋的确又肥又大还油水十足,不过却不是那么好砍的!”殿门“吱呀”一声打开,只见一个肥头肥肚的大头和尚大踏步地从殿中走出,嘴巴上油光锃亮,右手上还攥着一只啃得七零八落的猪肘子,望见殿前的三人,忽然哈哈笑了起来,道:“原来找来帮手了,难怪胆子肥了起来。咦,这小公子够俊,难不成小王八蛋还好这一口?”

    这句话可惹怒了杜如月,抽出宝剑,遥指着那大和尚,高声喝道:“你这大和尚,嘴中好不干净!”

    大头和尚愣了愣,张大嘴巴,半天方才用他那又脏又臭的僧袍擦了下嘴巴,道:“原来是个女的,怎么被那小王八蛋骗到这里来,小姑娘,这小王八蛋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心被他卖到杏花楼去。”

    “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杜如月仍旧恼怒那大头和尚无礼,瞥了李风云一眼,恨恨地道。

    大头和尚并不生气,反而笑呵呵地道:“不错,不错,小王八蛋不是好东西,大和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清平镇可没几个好东西,不是干净人该来的地方。小姑娘,趁还没有人见着你,听大和尚一句话,快走吧,走晚了可就来不及了。”

    杜如月呆了呆,她没料到这大头和尚竟然会说出这番话,心中不禁对他产生几丝好意。

    李风云怒道:“贼秃不是好东西,老子可好得很,秃驴,快将脖子伸过来,让老子砍上一刀,老子这把宝刀,杀人不见血,削铁像那个什么什么的。”说罢,晃了晃手中的幽影宝刀,颇有几分炫耀的意思。

    “是么?那大和尚倒要试试!”大头和尚大踏步地走了过来,果真把脑袋伸了过来,大声道:“大和尚活这么多年,这脖子还没被人用刀砍过,硬得很,你可要用点力气,小心卷了刀刃。”

    杜如月更是傻了,这世上哪个活人的脖子被人用刀砍过?这大和尚居然真伸出头来让李风云砍,未免太过托大,莫非这大头和尚是傻子,还是说他已经活腻味了?心中不免有些担忧,好心提醒道:“大和尚,他那把真是一把宝刀,别看它黑漆漆不起眼,却有一两百斤重,腰口般粗的铜柱一刀就被斩为两截。”

    “是么?”大头和尚抬头看了看李风云手中的幽影刀,“这般厉害,那大和尚更要试试。”

    杜如月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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