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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妖凡修仙传-第51部分

小说: 妖凡修仙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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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说你不喜欢我,成天往我这里跑,我说只要你能够替我报了姜云鹤和姜天雄的仇,我就以身相许,我是认真的。”

    “好了,不要和我乱扯了,你现在必须把这身衣服给脱了!”外面都是这一身衣服的画像。

    “脱衣服!?”少女双手护着胸前,一脸警惕地盯着我,“不行,铸剑谷的仇还没有报呢,会不会太快了一点?早上还说不喜欢我,你是把我当成发泄的了吗?”

    “啥?”脑海中转了一个圈之后,终于想明白两个人想的事情根本南辕北辙,不在一条路上,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我是说,外面有很多门派在找你,画像上都是这一身打扮,你不能再穿着这样的衣服了!”这个打扮在人群中很容易被发现,帷帽伪装的意义都没有了,“你是给我想到哪里去了!”不过仔细想想,我冲进来火急火燎地就让别人脱衣服,好像是有点问题…

第78章 无聊的绯凛() 
一通手忙脚乱之后,素心终于换了一身衣服又换了一个发型,和之前判若两人。

    没有看清楚换衣服的过程,我是不是应该有点遗憾?

    不不不,非礼勿视,素心和我清清白白的,又没什么关系,“这样子既好看又不那么引人耳目,只是一个普通的天京城少女,应该不会再被认出来了。”但是天京城耳目众多,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好,我听你的。”素心对于我的要求,只是默默地点头而已。

    “啊,不,你也不用完全听我的…你是不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面对这种事情,我也没什么经验啊,只是单纯地知道有人在照着衣服和体型找素心而已,那个唐门的女侠绝对是把京门驿站事件最大的嫌疑统统都放在素心身上了,可是那绝对是月下公主做的手脚,素心可没有那么多本事。

    “道家的一些道法和秘宝,可是照出原型,除此之外,只要自己不出问题,化成人形的妖,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没什么区别就好,暂时可以放心了,想来绯凛一直都没注意过这件事情,也没有人看出了她是狼之少女不是吗?就算她发出了一声“嗷呜呜呜呜——”,大家也只会觉得她是在卖萌而已。

    霹雳堂的人陆陆续续地过来扛黄金,因为顶楼不对外开放,所以只能由我先搬到楼下再说了,尽量还要避开霹雳堂的人,虽然我觉得几个普通的工人肯定不会记得我,但是以防万一,要是被认出来了,会被大小姐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的,霹雳堂堂主,杀神·千殇刀的女儿,和魔教中人有染什么的,就算未必人人都会信,但肯定也不会产生什么好影响。

    这么说的话,红衣姐姐魔教护法血舞,我该怎么撇清楚自己和她的关系?虽然她那天及时地把我带走好像救了我一命,但是这和魔教有关系的名声,我是很难洗的干净了,幸好这件事情没有进一步扩散,霹雳堂那边自然没什么动静,大小姐事后也处理掉了那个阿武,而铸剑谷那头有没有动静都无所谓了,反正矛盾已经很大了。

    在我看来,真正偷了七星龙渊剑的,还是上一次霹雳堂的洛长老指出的‘夜行义贼’,他极有可能是因为发现七星龙渊剑不是什么普通的宝贝,根本没有办法出手,闹得满城风雨,哪一个当铺敢收七星龙渊剑?还有,这剑该怎么估价?出手的话,很有可能暴露了‘夜行义贼’自己的身份,所以急急忙忙地就找了一个机会,扔在了霹雳堂里脱手了,他倒是想息事宁人,霹雳堂也算是名门,找到七星龙渊剑之后肯定物归原主,省得随便扔在一个角落,又被其他人捡了过去,引起一段不必要的纠纷,我却跟着躺枪了,被阿武那小子嫁祸了一手,顺势除掉大小姐身边的可疑的家伙,真是好算计。

    可是我并不是什么可疑的家伙啊…男人的嫉妒心也会这么夸张?

    “那么,究竟是谁有机会把这么一把剑扔在霹雳堂的核心地带?”霹雳堂那么大,每天来来往往的人这么多,一些身份高贵的贵客也有机会自由进入霹雳堂内部,“我怎么知道是谁做的啊…”真是烦人…找不到夜行义贼,我的嫌疑很难彻底洗干净,只不过转念一想,别人‘夜行义贼’都已经想要息事宁人,还要被我抓出来,好像也挺倒霉的。“不不不,偷东西就是不对的!”

    那我还去古墓里偷了一块大石头呢…果然没有资格说别人。

    更何况,洛长老是因为那一身轻功才认出来的,如果他真的可以踩着莲叶飞过莲花池的话,那的确是在我面前,我也追不上他,轻功是我的软肋,因为手脚为了锻炼力量而导致身体太重了,又没有绑着石块练习过跳木桩,这是练习轻功的基础。

    绑着沉重的沙袋或者石块练习在摆好的木桩上跳跃,久而久之,取下负重的那一天就会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越跳越高,越跑越快。

    “少了那么多黄金,房间里都整洁多了。”不然连我都觉得太挤了,流苏说得没错,很多东西黄金是买不来的,所以有钱,对于我和流苏还有绯凛这种组合来说,只是吃喝得更爽了而已。

    “月落少主,成天呆在房间里觉得好闷啊。”绯凛打开窗户,但是窗外不是她熟悉的丛林,也没有树给她爬,一般的狼是不会爬树的,但是绯凛又不是一般的狼…

    “呃…这怎么办,天京城里有很多赌场和戏台,娱乐项目很多,不过,我觉得你都不会喜欢的…”江湖百晓生那个白面书生游荡的丽春院也算是娱乐项目之一吧,然而我是不可能带着绯凛去那种地方的,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就是保持身价比较高一点而已吗?不知道江湖百晓生那家伙抱得美人归没有。

    “是啊,这里好多人的行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爷爷这么做过。”那是当然的,绯凛的爷爷也就是上一代守墓人一辈子都只在丛林中的小木屋,守着古墓而已,和天京城的生活完全是两个概念,甚至和我在星月峰的生活都完全不同,忘忧村的条件都比守墓人要好得多吧?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念支撑着他们守护古老的墓穴。

    “嘛…要不再弄点好东西吃吃吧?”我看来看去,最让绯凛感兴趣的还是伙食,不管怎么说,这里的条件肯定比丛林中好多了,不用吃那么多还会出现幻觉的果子。

    “吃东西啊…可是我今天已经吃了六斤肉了…虽然不是不能吃,但是好像没有什么迫切地进食的需要了。”

    “是吗,没有迫切地进食的需要…等一等…六斤肉?”数着自己的手指,“一二三四五——”一只手不够用了,“六?”噗——差点一口老血,“你怎么这么能吃?”盯着绯凛的肚子,但是上面一点也看不出来。

    “少主,你盯着我的肚子是想摸一摸吗?”少女拉着我的手,贴在自己的肚子上,让我感受了一下。

    “不不不不,我不是要摸你的肚子…”不过既然已经摸上了,不如满足一下好奇心吧,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一点也不像是六斤肉在肚子里的样子…”

    “是啊,这里的肉烧得已经熟透了,很容易消化,而且我也比以前节制了一下食量,因为发现没有那么多需要剧烈运动的地方和空间了。”说的也是呢,这里的料理总是比丛林中的条件好上很多吧?“所以我的排泄次数都很少了。”

    “噗——美少女不要随便说出排泄这种词语…”把美丽都给毁了知道不?

    “诶…这个也不能说吗?美少女真的有很多限制呢…可是…这是谁都需要的事情吧?”虽然绯凛说得很对,没有人不需要排泄,不需要出恭,但是——

    “绯凛,你记住了,想要成为一个淑女,有些话的确不能说。”我扣住了少女的肩膀,面对的是一双比起普通的女孩子更加幽深的眼眸,精致的五官,红丝带绑着的两侧的小辫子,不管怎么看,都是难得一见的美少女。

    面对我语重心长的话,少女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少主,你的话我都听。”看来想要让绯凛充分地理解淑女这两个字,任重而道远,但是我还是有信心的,因为她的确很听话,她爷爷告诉她要听能从古墓中离开的人的话,于是就把我当成了她的少主。

    都说了,我能够斩断古墓中的幻境,完全是鬼煞剑的功劳,鬼煞剑是我的恩师,天下四杰之首谪仙·星玄公的佩剑,当然与众不同了,我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充分发挥出鬼煞剑的力量,时灵时不灵的,绝大部分时间只是一把破旧的古铜剑,就像流苏说的那样,这还叫什么剑啊,都钝得和钝器差不多了,用来拍人的,不是砍人的。

    我现在就算告诉大家,这就是江湖百晓生的神兵利器榜上第一名的,传说中的鬼煞剑,都不会有人相信。

    多亏了世人没有人知道鬼煞剑的样子,所以才能这么容易蒙混过关,要不然,一把七星龙渊剑都满城风雨,要是让江湖知道鬼煞剑出师了的话,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你要说无聊的话…周围还真是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对象…”我看一看,流苏是成天抽大烟消磨时间,她可以抽上一天,一点也不抱怨,莺歌是万福客栈里忙前忙后,但是不知道在忙什么,大概只是负责向男人抛媚眼,被她的媚眼把魂一勾,身上有多少钱都想花在客栈里,素心躲在房间里不怎么走动,毕竟她在这里的风险比绯凛还大,与素心相比,绯凛的修为其实很高。“要不,我们再去孤儿院看看吧?”不知道韩艳梅气消了没有,但是不管她还生不生气,孩子们总是要改善一下伙食的不是吗?

    “少主,你的话我都听。”

    “这…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只是,好歹不用留在客房里闻着一股挥散不去的烟味不是吗?”我带上了一点真金白银,直接交给艳梅的话,她肯定不会要,得想一想办法,换成一些有用的东西。

第79章 艳梅视角:江湖之间() 
“小虎,天天,开饭了!”馒头虽然很香,但是心里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我已经吃过了,你们吃吧。”我已经饿了两天了,自从接手过这里的事业之后,事情一直都不怎么顺利,一个人照顾这么多孩子,实在是有点难,“那个人…”说实话,我自己也清楚,只有他能依靠一下了,可是…

    摇了摇头,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好嘞好嘞,开饭喽!”天天和小虎,背后是一大群的孩子,也许明天还会增加一个,平民区都是无门无派的在天京城夹缝中求生存的人,每天都会有新的孤儿产生。

    哪一个门派愿意管?这是一笔没什么回报的开销,门派根本不缺人手,不需要从孩子开始抓起。

    就算我委身给别人做妾,也换不来几个钱能够照顾孩子们多久,也没有什么富商愿意养这么多孩子的。

    看着高高兴兴开饭的孩子们,心中三千烦恼丝打成了死结。

    但是我不会放弃的,因为,我也曾经是他们之中的一员,直到…“师父…你不辞而别,究竟去了哪里?我的功夫…只学了一半啊…根本继承不了你的名号…”给百花楼打工固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是再这么下去,早晚不是办法,马上,孩子们还要去私塾里读书,或者从文或者习武,否则将来怎么办?这一笔学费,我怎么可能拿得出来?“看来只能再去那个地方了…”人在江湖飘,有的时候总是身不由己的,“天天,小虎,你们看好了弟弟妹妹们,就只能在院子里玩,谁都不能出去,知道了吗?姐姐要做事去了。”

    “知道了!”吃着馒头的孩子们当然不会知道我的想法,也不会清楚我要去哪里,“那么哥哥进来总是可以的吧?”

    “哥哥?”我很快就明白了指的是他,深呼吸一口气,本来想说不行,但是孩子们需要人照顾,“如果他来了,就让他进来吧。”

    “姐姐是在生哥哥的气吗?他身边还有个好漂亮的姐姐。”

    “小孩子家家的,不要乱想!”我点了一下天天的脑门,现在的孩子想象力真是丰富,我给他脸色看的根本原因是因为…

    离开四合院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华灯初上,现在真是有钱人寻花问柳,风花雪月的好时间,我要去的地方,就是丽春院。

    不过,我可不是去卖身的,而是去——

    “骗臭男人的钱不算是骗,偷臭男人的钱也不算是偷,会去丽春院的,能有什么好人?”这些人,有钱寻花问柳,风流乐活,却不肯拿出一点点来救济一下平民区中的贫民区,既然这样,我去主动拿一点也不过分吧?也算是替你们积了德。

    “哟,小姑娘这么水灵,怎么一个人出现在丽春院啊?是来找汉子的吗?”

    有人上钩了!从这公子哥身边的随从来看,肯定是有钱人家的,而且钱包还很鼓,嘴角一丝冷笑之后迅速收敛,立刻换上了胆怯又弱气的表情,“不…不是…我只是…只是刚好路过…”畏畏缩缩地躲在了一边。

    “刚好路过?小姑娘,这附近除了丽春院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场所了,怎么可能刚好路过?是缺钱了想出来卖的吧?”

    这话说得这么露骨,再逛丽春院的公子哥里也不算是个有情调的家伙了,真是色急的渣男,“我才不是呢!”但是看到他的钱袋,这戏还得表演一会儿,“公子…要不你施舍一点白银吧…我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

    “是吗…果然今天出来有好运,又捡到一个宝,姑娘你真是水灵,不要怕,本公子有的是钱,保你吃香喝辣的…”三言两语,口水都掉地上了。

    真是一个粗俗鄙陋的人,为什么这样的人,却能过上不缺钱的好日子?当他伸出手想要抱我的时候,本能地避开了,“公子…能不能先让我吃一顿饱饭?”

    “也对哦,不然干的时候没力气也不好,万一两三下就晕了怎么办…”

    这喃喃自语的话都不说在肚子里,毫无保留地表达了出来,而且还是这么猥琐的思想,就你这气虚的模样,还能把人弄晕了?不是我看不起你,自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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