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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部分

磊落青衫行-第174部分

小说: 磊落青衫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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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又折磨伊戈,我还能不回来?”沈一白的声音戏谑里有着埋怨。

    “他又给你打电话了?”小都有些生气。

    “不是!昨天我打给你,你在洗澡,他接的。”沈一白连忙解释着,“他都跟我说了。多大点事儿啊?”

    “冲人吐口水还是小事?多亏是你家阮秋温良贤淑不计较,这要是成了习惯还了得?!”小都虽气恼,但还是尽量压低了声音。

    “我女朋友哪个不温良贤淑?是阮秋把他的脸捏疼了。她一高兴,手底下就没轻重。我还经常受伤呢。”沈一白嘿嘿一乐,“行啦。他知道自己错了,跟我道了歉,还保证以后不会那么做了。你也别没完没了,他才多大?”

    “那天说死不认错,怎么忽然这么乖了?你是不是又许给他礼物了?我苦心教仔,总被你一招破功!”小都有点悻悻的,这个沈一白总是有办法把伊戈搞得妥妥的。“对了,那个慈善晚宴的请柬给你拿到了。你心仪的大佬就在你旁桌。到时候,捐赠的事情就看你的了。”

    “你真弄到了?爱死你了!”沈一白那边很是雀跃,“你怎么搞到的?你答应那个会长的求婚了?”

    “比那个还惨!”小都叹了口气,“这周六,我要去抱玉净瓶!”

    这个慈善基金会里有个社交老名媛组成的剧团,经常粉墨登场筹集善款,小都和为首的会长老妈很熟,这次疏通的代价就是又被拉了壮丁。

    “哈哈,我带伊戈去看!”沈一白果然笑翻了天。

    “你敢?!没有请柬了!”小都果断威胁。

    上次伊戈去看了她扮演的玉兔,一个星期追着她找那个毛茸茸的尾巴。

    “我替你带伊戈去上游泳课,行了吧?”沈一白顿时英雄气短,“我晚上去你那儿拿。”

    “要不要给你准备饭?一个还是两个?”

    “阮秋出差了,就我一个。娥姐已经把我的汤煲上了,好了给我打电话。我得先睡会儿。”

    “知道了。我付她工钱,可她听你多过听我!”

    “又抱怨?当心真变成欧巴桑!”

    小都收了电话,低头发现伊戈正歪着小脑袋出神,“在看什么?”

    “妈咪,那个叔叔在看我们。”伊戈小手一指。

    傍晚的夕阳里,行人穿梭,小都搜寻了一圈,没什么发现。

    “是什么样的叔叔?”小都蹲下身,看着伊戈。

    “和沈伯伯一样高。”伊戈踮起脚,把小胳膊挥起来,示意着他力所不能及的高度。

    这算什么提示?

    “那是叔叔看你乖,喜欢你呢。”小都拿出纸巾,把伊戈嘴边冰激凌的残留痕迹擦去,又擦他的手,“沈伯伯晚上来吃饭,我们去买他爱吃的蛋糕,好不好?”

    “我早知道了。还有我的礼物!我来选蛋糕!”伊戈得意地晃着头,抓着小都要走。

    “等等!你要先答应妈咪不偷吃蛋糕上的马卡龙。”小都握着他的两只小手,看着他。

    “可是,沈伯伯每次都让我全吃掉的。”伊戈委屈地嘟起了嘴。

    “沈伯伯爱你,所以,每次都让给你吃。可沈伯伯自己也爱吃蛋糕上的马卡龙,你也爱沈伯伯,今天你让给沈伯伯吃,好不好?”小都用手指抬了抬伊戈的圆脸蛋。

    在沈一白的调教下,伊戈和他一样,总是要把马卡龙再裹上奶油才吃。

    伊戈抿着小嘴,纠结良久终于点了点头。

    “乖,你要是今天和沈伯伯分吃马卡龙,明天,妈咪再买你最爱的巧克力蛋糕,放上两只马卡龙作为奖励!”虽然不赞同让小孩子吃太多甜食,但小都觉得是时候教他学会分享了。

    “嗯。”伊戈使劲地点着头。

    “好!一言为定!”小都和伊戈钩住手指,又摸了摸他的头。

    “伊戈最爱妈咪!”小家伙乖巧地扑进了她的怀里。

    小都捉起他的小手,覆在嘴上,“妈咪也最爱你。”

    握在手里的那双小手,像糯米糍般细嫩柔弱,但终究有一天,它们也会变得粗大,粗糙,让她再也不能捧在手里了。

    小都又感到了心底里那种熟悉的酸楚。

    已经初冬了,傍晚的风,湿润里夹杂着清凉,很是惬意。

    一片疲惫的黄叶,躲过了台风,抵住了暴雨,却终于输给了时间,飘飘摇摇地跌落下来,被行人的脚步裹挟着,被风吹送,旋到了踟蹰的脚边。

    累了,不想走了,停下了。

    钟屹僵直地靠在花坛边上,木然望着不远处如灯塔般在暮色里散发着温暖光芒的楼宇。

    每一方橘黄里都是一个故事,有着各自的悲喜。

    看到小都的那一刹那,钟屹竟觉得恍若梦里。

    仿佛是六年前的初见,依然白衣如雪,笑容如春日的温阳。

    她微低着头,把头发拢向脑后的姿势也还同往日一样。只是她没有顺势抱住另一只臂肘,而是垂下了手。

    当穿梭在身前的车流渐止,他才看清楚,那垂下的手里牵着个小娃娃。

    他不知道如何鉴定小孩子的年龄,只是觉得他看起来那么小。

    小家伙穿了件白色的,扎着袖口的宝宝衫,套条蓝色的牛仔工装裤,小小的稳步鞋也是白得耀眼,红色棒球帽的帽沿酷酷地弯着。

    孩子脸蛋圆圆的,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乌溜溜的,澄澈晶莹,安静又好奇地打量着身边匆匆而过的大人们。他那圆嘟嘟的小嘴正有条不紊地,一下下啄上那只巧克力冰激凌。

    不知道为什么,钟屹竟然不能从这孩子的身上移开眼睛。

    仿佛是种感应,孩子的脸忽然转向了他,眼睛也向他望了过来。

    先是好奇的打量,然后,咧开他沾着巧克力汁的嘴角,向他笑了。

    那一刻,钟屹感觉自己就如同那只握在小手里的冰激凌般融化了。

    他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小娃娃,让他看得发痴,看得心疼,看得眼睛泛酸。

    直到孩子转脸看向小都,他才惊觉她已经打完了电话。下意识地,他拔腿跑向了最近的路口。

    或许是因为他知道留下的人太苦,或许是因为他清楚自己的无力改变,当小都提出分手的时候,他并没有竭力挽回。既然她已经疲惫于等待,那放手让她去寻找更好的幸福就是他那时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分手以后,他就又开始旅行。没什么再能牵挂,也不需要再提醒自己到了回来的时间。他只是漫无目的地走,随心所欲地飞。

    半年以后,他带回来了满满的行囊和空荡荡的心。

    从陈威那里得知小都已经辞职,而且可能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时,他心里那条最后的线也飘飘摇摇地断了。

    唯一能证明她还存在的证据,就是每个节日里小都会发到陈威手机上的祝福短讯。但打过去,电话却已经关机。

    他曾经一晚一晚坐在车上,看向那扇熟悉的窗,但它始终没有再亮起过灯光。

    他也曾经利用工作的机会,或是空暇的时间,走遍了她说过的,他所能想到,她可能会去的地方。

    虽然他回答不出“找到了又能怎样”,但他却又不断告诉自己,看看她,只要知道她过得好,也就放心了。

    这一路下来就是四年。

    而如今,在这最意想不到的地方,他终于看到了她,也看到了她的孩子。

    她的脸仍是光洁美丽,她的笑仍是温暖满足,她应该是过得很好。

    好到他可以安心地转身就走。

    可他偏偏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双腿。

    他只是贪婪地偷窥着路边的母子俩,又亦步亦趋地尾随着他们来到了这里。

    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做什么。

    “嗨!老远就看着眼熟,果然是你!”

    还是那个笑意盈盈的声音,虽然只听过一次,但却绝不会错。

    钟屹诧异地转过头。

    沈一白就站在他的旁边。

    天青色的修身恤衫,颈肩上系了件白色线衣,还是一贯的招摇,矫情得有腔有调,只是他手里拎着的硕大的纸盒让他显得有些滑稽。

    看形状,那应该是小孩子的玩具。

    “不会这么巧吧?恰巧路过这里,恰巧又犯了烟瘾?”沈一白扫了眼钟屹身边垃圾筒上的烟盘,嘴角挑出了揶揄的笑纹,“见到了?”

    尽管并不是意外,但钟屹一时间还是有点恍惚,又有些心虚,毕竟是跟踪,偷窥被抓了个正着。

    既然碰到了,那他现在能做的也只是尽量不要给小都增添麻烦。

    他立起身,下意识地把两手在裤子后袋上蹭了蹭,“你别误会。她没看到我。当时,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我也,没和她打招呼。”他抬起头,看向沈一白,“孩子很可爱。恭喜你们!代我,问个好吧。”

    “嗯,我也觉得那小家伙挺可爱,淘得很有创意,精力无穷尽!”沈一白看看表,离接听电话已经快三个小时了。他挡开了钟屹伸过来的手,“不过,得声明一下:我不是孩子他爸,也从没和他妈有过肌肤之亲,你恭喜错人了。那个家里,只有她和孩子。我是过来蹭饭的。”

    钟屹怔住了,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尽管他不喜欢沈一白,但直觉上,他相信他的话。

    孩子不是沈一白的,小都现在又是单身,难道是她已经离婚了?

    望着满脸错愕的钟屹,沈一白偏过脸,笑了笑,才又看回他,“想问什么?”

    “那孩子……”屹仍是木木的。

    “对不起,这是孩子他妈才能回答的问题。换一个,看看我能不能帮到你。”沈一白摆了下手。

    “那……她现在,还好吗?这几年,一直是你在照顾她?”钟屹整个人还是陷在懵懂里,眼睛徒劳地搜寻在那一楼的灯火上。

    “照顾谈不上。她给我做过快两年的助理,现在在一家大公司负责企宣和公司形象管理。养得起孩子,付得起房租,请得起佣人,应该算是好吧。”沈一白把手里的纸盒放到了花坛边上,双臂抱在胸前,一副很有耐心的样子,“你还想知道什么?她的门牌号?”

    钟屹怔了怔,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他想知道,但知道了,他又能怎么样呢?

    “如果你只是上去问个好,然后心安理得地再次消失,那你就省省吧。”沈一白神情自若地看着钟屹,“你不用瞪我,想骂我刻薄也行。反正你和我从来就不是朋友,我当然得先顾及程皓宇的感受。”

    钟屹气馁地转开了头。

    沈一白那副悠然自得、居高临下的样子让他直想转身就走,但他做不到。

    “这次过来也是拍照?”沈一白倒似浑然不觉,拿出自己的烟盒,抽出一只,又向钟屹示意。

    钟屹摇摇头,拿出了自己的,“约了套片子在这边,就呆几天。”

    “还是美短?现在,可不大好买了。”沈一白伸头瞥了一眼。

    “总有地方卖。你不也还是扁红?”钟屹回了一句。

    两个男人的目光对峙了片刻,都别开头,笑了。

    本来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因着一个女人,好像是变成了某种同谋,知己,这感觉滑稽中又有些不可思议的奇妙。

    “接下去做什么?还是流浪?”沈一白也是靠在花坛边上,淡淡地问。

    “我没有流浪。不是漫无目的。”钟屹声音闷闷的。

    “那又怎样?”沈一白轻笑了一声,“离家在外,自食其力,居无定所。你哪条不具备?其实说起来,我们都是在流浪。尽管目的不一样。”

    “别跟我说你是为了生存!”钟屹瞥了眼沈一白,觉得他又要开始矫情了。

    “承认这个又不丢人?不是,就很了不起吗?”沈一白回敬了钟屹一眼,才把目光调向了深邃的夜空,“每个男孩子的心里,可能都有个云游四海,放浪形骸,执剑走天涯的梦。觉得能够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是比天还大,还重要的事情。长大了,成熟了,大多数人便把这个梦藏在心里,再也不提起了。可也有人还执着在梦里,不肯醒来。你就是后者。”

    “那你呢?醒了,不是一样在流浪?”钟屹没好气地顶了回去。

    潜意识里,这似乎是对他的坚持的一种轻视。但他并不想解释。

    “我是在接受惩罚。”沈一白幽幽地叹了口气,“很久以前,我曾经有过一个很大的家和一个深爱我的人。可我为了自己的自由,把他们都抛下了。但当我开始越来越想念那个家,那个人的时候,却已经回不去,找不到他们了。所以,我只好到处流浪,希望能再见到她。”

    钟屹扭过头,有些诧异地打量着沈一白。

    他不能相信,这个年龄和自己相仿,总是温润如玉,精致、娇贵得如同玻璃花一样的男人,会有这样的创伤和沧桑。

    或许,他只是想借这个故事暗指自己?那,他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

    “如果找到了,你会做什么?”钟屹提出的是自己也没有答案的问题。

    “用我的方式去爱她。”沈一白的声音很平静,“其实,我找到过她好多次了。可因为我伤她太深,她已经把我彻底忘了。不管我怎么努力,她都不可能像当初一样爱我了。所以,我只好守着她,用我的力所能及去补偿她,直到她找到她的幸福为止。”

    “那你要找的,就是小都?”钟屹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顺着他问这么无聊的问题。

    “我只找程皓宇。”沈一白诡异地一笑,忽然把脸凑过来,直盯着他的眼睛,“你信不信?”

    沈一白的脸遽然就在眼前,近得几乎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钟屹下意识地想向后躲,结果却是愣愣地僵在那里。

    他还从没有这么近地审视过一个男人。而眼前的这个男人,真的是让他看不懂了。

    这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个沈一白了。

    他的眉毛虽是精心修剪过,但仍应算剑眉。而那在钟屹看来本是太过多情妩媚的眼睛此刻却似寒星闪烁,于清冽里隐现着迫人的英气。挺直的鼻梁和薄翘的嘴唇,让他看起来竟有了令人敬畏的凛然之风。

    若是再有一袭长衫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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