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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部分

武侠游记-第118部分

小说: 武侠游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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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镇上的人哪里见到过如此神力,都已骇呆了。就连酒铺里的客人看到这煞神般的大汗走了进来,也骇得溜走了一大半,虬髯大汗将三条板凳拼在一齐,又竖起张桌子靠在后面,再铺上一条华美而舒适的狐裘,才将一个中年公子抱了进来,让他能坐得很舒服。

    这二人正是李寻欢与铁传甲二人,只不过,此时的李寻欢,看起来却状态不是很好的样子。

    但见李寻欢面上已全无一丝血色,连嘴唇都已发青,无论谁都可以看出他身患重病,快要死的病人居然还来喝酒,这酒铺开了二十多年,却还没有见过这种客人,连掌柜的带伙计全都在发愣。

    虬髯大汗一拍桌子,大吼道:“拿酒来,要最好的酒!掺了一分水就要你们脑袋。”

    李寻欢望着他,良久良久,忽然一笑,道:“二十年来,你今天才算有几分铁甲金刚的豪气!”

    虬髯大汗身子一震,似乎被铁甲金刚这名字震惊了,但他瞬即仰首大笑起来,道:“想不到少爷居然还记得这名字,我却已忘怀了。”

    李寻欢道:“你你今天也破例喝杯酒吧。”

    虬髯大汗道:“好,今天少爷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

    “李探花,我给你带了一个酒友,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和他喝上一杯?”

    此时的酒铺外面,两个截然相反的人影已经并肩行来。其中一人,自然就是一袭白衣,一张怪异面具的江风。

    而另一人穿着件已洗的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口上,却又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虽然戴着顶文士方巾,但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看来就象是个穷酸秀才。

    他方一进得酒铺,便先是一个踉跄,随后嘎声说道“酒,酒,拿酒来!”

    这穷酸秀才看起来既没有钱,也没有功夫在身,而且疯疯癫癫的样子明显没有准备付钱的意思。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天底下任何一件酒铺都不会喜欢的人。

    “砰!”

    江风随手掷出了一锭足有五十两的银锭,无论任何地方,任何年代,与钱过不去的人着实是太少。

    而此时那穷酸秀才先是喝了一口李寻欢桌子上的酒,随即忽然一口将其喷了出来“难喝,难喝,这醋一般的酒你也喝得下去吗?”

    而恰在此时,那小二已经从掌柜的手上接过了一个小小的酒坛。刚刚打开一个口的功夫,那穷酸秀才便鼻子猛然一动,随即开口说道“这才有点意思嘛!”

    言罢,但见他突然好似一只灵活的猿猴一般奔上前去,一把夺过那小二手中的酒坛。还来不及用酒杯,便嘴对嘴的就将一壶酒全喝了下去,眯着眼坐在那里,就象是一口气忽然喘不过来了,联动都不动,别人只道他酒喝得太急,忽然抽了筋,李寻欢却知道他这只不过是在那里品位。

    过了半晌,才见他将这口气长长透了出来,眼睛也亮了,脸上也有了光彩,喃喃道:“酒虽然不好,但在这种地方,也只好马虎些了。”

    那小二既然得了银子,自然陪着笑,哈着腰道:“这罐酒小店已藏了十几年,一直都舍不得拿出来。

    穷酸忽然一拍桌子,大声道:“难怪酒味太淡,原来藏得太久,快找一坛新酿的新酒兑下去,不多不少,只能兑三成,在弄几碟小菜来下酒。”

    店伙道:“不知你老要点些什么菜。”

    穷酸道:“我老人家知道你们这种地方也弄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撕一只凤鸡,再找些嫩姜来炒鸦肠子,也就对付了,但姜一定要嫩,凤鸡的毛要去得干净。”

    这人虽然又穷又酸,但吃喝起来却一点也不含糊,李寻欢越看越觉得此人有趣,当即开口对着江风说道“多谢镜主的一番美意,若在平时,在下少不得要和这位朋友萍水相交,痛饮一番,但此番李某已随时随刻都有可能倒下去,又何苦再连累别人。”

    江风此时却是“咯咯”一笑,随即开口说道“若说天底下有人能够解得了那花蜂的寒鸡散,恐怕除了二位面前的这位梅二先生之外,已经不多了!”

    此时那梅二先生忽然一把吐掉了口中的美酒,小心翼翼的对着江风说道“我道什么人这么好心帮我打发了黄河七蛟,原来你是另有所图!”

    “怎么,梅二先生活了大半辈子,连江湖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江风的声音刚刚说完,那梅二先生忽然将手中的酒坛猛然往地上一砸。只听“咣”的一声,瓦片飞溅,美酒四溢,整个酒铺之中,瞬间被浓郁的酒香填满。

    那梅二先生翘起二郎腿,仰着脖子,对着江风开口说道“我梅二先生不想做的事情,天底下还没有人可以勉强!”

    “你!”

    一个人若是在短短的一小会儿时间之中经历了大悲到大喜,再复到大悲的过程,那绝不是一种令你感到美好的感觉。

    此时的铁传甲心中只有一种声音,就是如果这个梅二先生不愿给李寻欢医病,那他铁传甲觉不介意活撕了他。兔子急了且咬人,更何况,他铁传甲可比兔子厉害的多。

    “忘了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天下第一刀,小李探花李寻欢!”

    “当真?”

    “当真!”

    “好,那我今天还非要救他一救!”

    “为什么?”

    问这话的是李寻欢,他一向不知道,李寻欢三个字,在江湖上到底意味着什么。

    “因为我听说李寻欢是一个大酒鬼,而天底下的酒鬼若是越来越少,岂不是无趣了许多?”。。

第二百七十一章 青衣人的宝贝() 
人生是最奇妙的东西,不等到下一刻的到来,你永远不知道究竟会发生什么。。。,。。

    李寻欢没有问江风他为什么会带梅二过来,一如江风从来没有问过李寻欢为什么会中毒。

    看着拉着梅二的马车渐行渐远,酒铺门口的江风忽然冷哼一句“站的那么久,不累吗?”

    待得江风刚刚回到酒铺之中坐下,那酒铺的门口不知何时已站着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渗渗,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你早已发现了我?”

    “你觉得凭你的功夫可以瞒得过什么人?”

    那青衣人忽然笑了,好似吹风吹过银制的风铃一般,清脆,悦耳。

    “这位……”

    最为一名店小二,尤其是经常接触江湖客的店小二,任何时候,他都必须保持十二万分的小心。否则的话,迎接他的,通常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然而,他不懂,江湖之中最可怕的不是你不懂规矩,而是你实在是弱小。弱是最大的原罪!

    青衣人忽然抬起了手,准备的说,那是一个怪异无比的手套。暗青色,形状看来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

    “坐!”

    江风话音出现的同时,一个圆口木凳已经贴着地面瞬移到了青衣人的身前。在他的膝盖轻轻一碰,下一刻,木凳旋转的力道已经逼得青衣人不由自主的坐了下来。

    而就在青衣人坐下的一瞬间,他那只原本准备拂过店小二脸颊的铁手,最终也只是和店小二擦肩而过。

    那店小二虽然不知道自己刚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但这话青衣人对自己没有好意,这他还是能够看出来的。刚刚回过神来的他本能的便是一声惨叫,随后一溜烟,便朝着门外而去。

    “你看看,即使你救了他,他也不会对你有丝毫的感激的。这些愚昧的人,贪婪,懦弱,永远只会逃避,永远不会满足……”

    青衣人的话没有说完,便给江风打断了“你因为我会需要一只蚂蚁的感激吗?”

    言罢,江风忽然看向了青衣人的手套,开口说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如果你用这双手去对付李寻欢,他根本没有等到梅二的机会!”

    青衣人也在望着自己的一双手,居然也叹了口气道:“别人都说挨了青魔手的人生不如死,只想越快死越好,但是,现在我却觉得它远没有想象之中那么厉害。

    至于李寻欢,我要找的东西不在他身上,所以,我自然不会浪费气力在他的身上。”

    江风此时随手将一个身上的布袋抖开,露出了一件金丝织成的宝甲。

    “江湖上人人都说欲除梅花盗,先得金丝甲,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编出这么一个可笑的笑话。最可悲的,是很多人居然还信了!”

    “既然这金丝甲对你来说不重要,那么,你拿它和我做个交易,岂不是很好?”

    眼见江风不语,青衣人举起自己的双手,开口说道:“你总该知道,这青魔手乃是伊哭采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了七年才制成的,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

    说到这里,青衣人继续道:“那么,我若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江风忽然笑了,同样带着面具,但恍惚之间,那青衣人居然看到了江风的笑容一般。那是一种讥讽,嘲笑与不屑。

    一把将武林之中人人欲得的金丝甲扔到那青衣人面前,江风冷冷的说道“只要你能穿着这金丝甲活着离开这里,它就是你的了!”

    “这个游戏听起来不错,况且能够得到这武林之中人人欲得的金丝甲,那就更有意思了!”

    青衣人虽然说的动心,但实际上,他的整个身子却是纹丝不动。就连眼神,也甚少飘过那金丝甲。

    “你怕了?”

    青衣人又笑了笑,随即道:“我并不是怕,只不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赌博,也不喜欢冒险。”

    江风淡淡的道:“这是种好习惯,只要你能保持,一定会长命的。”

    青衣人沉吟了半晌,忽然自怀中取出个长而扁的匣子。他将这匣子慎重地放在桌上,用两只戴着铁手套的手,笨拙地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凭空乍现。

    这黝黑的铁匣子里,一条青铜鲤鱼的口中,正咬着一个剑柄。青衣人笑着道:“宝剑赠英雄,这柄鱼藏剑,天下无双,镜主你不是已经很早就想得到它了吗?”

    此时的江风右手一招,便好似虚空之中生出一个漩涡一般,发出无边的吸力,将那青衣人手中的鱼藏剑吸了过来。

    “好剑!”

    江风先是一声赞,随即忽然话锋一转,对着那青衣人说道“你可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柄鱼藏剑,更是藏剑山庄上下一百七十九口人的性命。”

    “与我何干?”,

    青衣人轻描淡写的话音忽然引起了江风的阵阵掌声。

    “好,不愧是名满天下的梅花盗,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气魄,当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江风刚刚说完,那青衣人忽然愣了一下,随即继续以一种娇腻的声音开口说道“那梅花盗穷凶极恶,掳掠无恶不作,小女子一个弱质女子,又怎么会是梅花盗呢?”

    “有谁规定梅花盗不能是女子,不能有一群心甘情愿为他卖命的爪牙吗?”

    江风言罢,又继续开口说道“就好像这游龙生和尹哭二人一般,鱼藏剑和青魔手几乎就是他们的生命,一个人若是连生命都可以不要,那么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他们不敢做的?”

    “那你想不想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

    说话间,青衣人已经脱下了自己手上那威名赫赫的青魔手。指如削葱根,白玉美无暇,仅仅只是看到这只手,江风就明白,青衣之后的人,的确是一个拥有魔力的女人。这种魔力会让男人疯狂,会让男人死亡。

    。。。

第二百七十二章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 
男人靠征服其它男人来征服世界,女人则靠征服最成功的男人来征服世界。所以,江湖之中最可怕的往往不是站在最高处的人,而是藏在最暗处的人。

    “我还是那句话,穿上金丝甲,然后活着走出去,它就是你的了!”

    江风缓缓把玩着手中的鱼藏剑,淡淡的开口说道。

    青衣人抬起了自己的手,如出谷黄莺般的开口说道“难道我这只手不美吗?”

    江风点点头,开口说道“这的确是一只很美的手,虽然没有分毫武功,但若是用来杀人,只怕比青魔手更加可怕。因为青魔手杀的是人,而它杀的是人心!”

    青衣人用她那毫无瑕癖的手一拉袖子,她的衣袖就断落了下来,露出了一双丰盈但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的手臂。手,本来已绝美,再衬上这双手臂,更令人目眩。

    她娇笑道“现在,我总可以带着这金丝甲离开了吧!”

    江风忽然抽出了手中的鱼藏剑,那怪异的鱼型剑鞘看似极短,但抽出的剑身,却足有四尺有余。这是一柄软剑,上好的精钢软剑,曲直如意,刚柔随心。也只有这样一柄剑,才能够藏身鱼腹,韬光养晦。

    “我一向不大喜欢女人在我面前乱脱衣服,而对于我不喜欢的东西,我觉得它们都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世上的。鱼藏剑我收下,今天我不杀你,你走吧”

    一个女人,尤其是有无数男人心甘情愿为她而死的女人,一定是一个很懂得男人的女人。

    通常情况下,一个男人说话的语气越是平静,说出来的话,便越发真实。

    挫败,一种从未有过的挫败感忽然之间涌上了青衣人的心头。她是林仙儿,一如她的名字,用美若天仙来形容她的美貌,的确是一点儿也不过分。

    她是武林第一美人,只要她勾勾手,动动嘴。无论是出身名门,意气风发的少侠,还是那些战功累累,声名远播的大侠,甚至就连道貌岸然,六根清净的高僧,也心甘情愿给她当牛做马。

    从那一天开始,林仙儿就有一种感觉,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只要看到了自己的美貌,他们就会像闻到了腥味的苍蝇一般扑上来,赶也赶不走。

    所以,很快,江湖之中便有了一出大戏,一出梅花盗重出江湖的大戏。只可惜,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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