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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冷情少主玲珑妻-第13部分

小说: 冷情少主玲珑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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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

    一切都是他的错。他曾经太不冷静,铸下不可弥补的错误,才会让她拼了命地想要逃跑,哪怕他现在对她再好,都不能弥补曾经对她的伤害。

    萧瑟的寒夜,还夹着冬雨。她竟然也要不顾一切逃跑。她一定冻坏了,还受了惊吓,全身都发着抖。

    燕唯儿伏在季连别诺温暖的怀中,呜呜哭泣,双手不由自主环住那坚实的腰。苍茫夜『色』中,天地辽阔,为什么只有在他的身边,才感觉内心踏实?

    她一边逃,其实一边不也期待着,他能找到她,将她带回去?

    微妙到无法面对的内心,她伏在他的怀里,骤然间,便觉有了依靠。

    “唯儿,别离开我。”季连别诺轻轻地请求。那真的是请求的语气,不是威胁,不是命令,只是低低的请求。

    燕唯儿不争气的眼泪奔涌而出:“混蛋,你放我走。”却更紧地抱着他的腰,生怕一松手,便会分开。

    “我错了,唯儿,别离开我。”季连别诺也抱她更紧:“我是混蛋,可是,唯儿,你不要离开我。”柔肠百结,怀里那小小的人,到底是有多大的能量,竟然控制了他的悲喜。

    季连别诺弯腰抱起燕唯儿,放上马背,自己也纵身上马,领着大队人马,浩『荡』回客栈。

    燕唯儿第一次真正这样骑在马背上,缩在季连别诺的怀里,他的气息呼在她的耳际,不由得脸红心跳。

    上一次,她被像死物一般驮回去,在马上颠得五脏六腑都移了位。想及此,便回身恨了一眼:“季连别诺!”她习惯了恶狠狠地连名带姓叫他。

    “怎么?唯儿?”他习惯了温柔地低唤,这样的名字,就是让他用这样的语调来诠释的。

    “我记得你。”燕唯儿没头没脑地发着气。

    季连别诺微笑着,将双手轻轻一紧,便更深地将她抱在怀里:“记得我曾经将你扔在马上把你驮回去吗?”他竟然猜透了她的小心思。

    “哼!”燕唯儿冷哼一声,心安理得吸取着那怀抱的热量。

    “那是惩罚,谁让你嫁给别人的,还是作妾。”季连别诺理由非常充分:“你要记得,永远不许嫁给别人,不然,我将整个世界翻过来,也不会放过你,一辈子不让你安生。”他又忍不住威胁她。

    茉莉在厢房内来回走动,心急如焚,听得外面脚步声,忙跑出去,看到小姐被少主搀扶着上楼来。

    她不由得眼睛一红,奔过去,握着小姐冰凉的手道:“小姐,你生茉莉的气跑了,茉莉再也不和你顶嘴,再也不和你斗气了。”

    燕唯儿见她感情真挚,毫不做作,心内一暖:“我没有生你的气,好茉莉。”她几曾得过这般关怀和友情,以前就连她那些同个父亲的亲姐姐们,也践踏她,看不起她。

    茉莉这才破啼为笑:“你真的没生茉莉的气吗?小姐,以后茉莉都和你站同一阵线了,你别扔下茉莉跑掉。”她始终认为是自己帮着少主说话,把小姐气跑,是以急急保证要和小姐站同一阵线。

    季连别诺真是哭笑不得,这两个小丫头,才好一会儿功夫就搞成了联盟,还同一阵线,也不知道要对付谁,听起来自己倒像是敌方阵营。

    燕唯儿亲亲热热拉起茉莉的手道:“好茉莉,走,回房去。”

    她正要大方舍弃季连别诺,耀武扬威回房间,却被季连别诺拉了回来:“你的房间在这边。”不等她抗议,便将她推了进去。

    季连别诺哪里肯犯同样的错,起先就碍着大家的面,因为没有正式成亲,不好将燕唯儿收进房中,才让她溜掉。现在发生这样的大事,哪还顾得了那么多。

    况且大家谁不是心知肚明,那是少主的女人,这还有什么可说的。茉莉倒也懂事,赶紧回房舒了口气,只要小姐回来,她便安了心,哪里还管她住在哪个房间。

    一场逃跑有惊无险地结束,燕唯儿狼狈不堪。

    季连别诺关上房门,弯身将玉佩系在她的腰间:“记着,别弄丢了。”又将玉佩翻过来给她看:“这里有我季连别诺的名字。”

    燕唯儿一看,果然有他的名字:“你拿回去,我不要你的玉佩。”隐隐觉得收了他这个刻有名字的玉佩,非常不对,仿佛是收了他这个人一样。

    季连别诺按着她就要取下玉佩的手:“你必须戴着,并且不能离身。”命令着,却听来那么顺耳。

    燕唯儿不再坚持,就那么任那玉佩随身挂在腰间。她折腾了一夜,早已疲倦:“我回房睡觉去了,很困。”

    “你还知道困?”季连别诺故意板着脸:“那么多人三更半夜被你闹得鸡飞狗跳。”见她向门外走去,不由分说,一把搂过,轻放到床上。

    “我没有匕首。”燕唯儿抗议。

    季连别诺替她脱了鞋,将桌上的一把长剑放到床中间:“这下好了吧!”没好气的声音,真把他看扁了,以为他是多不堪的人吗?

    燕唯儿钻进被窝,打着呵欠道:“骗鬼呢,那么大把剑,我拖得出鞘吗?”她脑袋已经很不清醒,但居然用个拖字来表达愤慨。

    季连别诺熄灯上榻,心想,这样就心安多了,不用总惊醒听屋外动静,防止她逃跑。

    这是一个多不让人省心的女人。可是,越来越喜欢她,只要想到她逃掉,便心惊肉跳。

    他不由自主去握她的小手,这样,就不会跑掉了。如此,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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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初临沫尔烈() 
燕唯儿早早起床,也不和季连别诺磨磨蹭蹭斗嘴,三下五除二吃了早饭便上马车,躲在里面,再也不『露』面。

    季连别诺知她脸皮薄,闹了大半夜,不好意思面对其他人,尤其是季连轩梧。

    华翼没料到事情发展成这样,原来还担心那半路被劫的少女有如何悲惨的命运,却不想,转眼之间,快成他们少主夫人了。

    他心里也不知是高兴还是别的什么情绪,当然希望少主幸福,这是毫无疑问,同时也有小小的遗憾,从此便断了念头,少主的女人,千万别痴心妄想了。也许以后少主一高兴,便饶了他的自作主张,这么一想,心下释然。

    茉莉经过昨夜的折腾,对燕唯儿更加亲近。本是天真的年纪,在季连府内,由于家风纯正,少有搅风搅雨的人存在,是以『性』格便温和纯良。不似燕家那些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丫头,个个勾心斗角,尖酸刻薄。

    燕唯儿从小生活在那样污浊的环境中,从未尝过友情的滋味,昨夜见茉莉因她出走真情流『露』,早就拿她当了姐妹对待。

    两人一夜之间便拉近距离。马车里,茉莉费力剥着核桃,将剥出的核仁用小碟装着给小姐吃。

    燕唯儿自己吃一粒,又喂一粒给茉莉:“来,你也吃。”

    茉莉连连摆手道:“使不得,小姐,茉莉不吃。”再亲近,主仆身份总要顾及。

    燕唯儿板着脸道:“茉莉不吃,唯儿也不吃。”听起来,像两个小娃娃堵气拌嘴。

    茉莉放下手中正剥的核桃,摇着燕唯儿:“好小姐,别让茉莉为难啊。到时少主看见了,会觉得茉莉不懂规矩,不让我跟着小姐了。”

    燕唯儿笑道:“不怕不怕,我们悄悄的,才不要让他看见。我们不是同一阵线的人嘛?”她纤指拈了一粒核仁,喂进茉莉嘴中,又高高兴兴自己吃了一粒。

    她一辈子也没这么开心过,感觉像是有了朋友。起先在季连家,来来去去对着玉嫂和陈妈,都是上了年纪的大人,就算偶尔也说说笑笑,但终究不是那样的感觉。

    只有此刻,她第一次尝到了朋友的滋味。

    季连轩梧也看到了传说中“冷情少主”的柔情万千,兄长的形象并没因昨夜的儿女情长减弱半分,相反,倒是更伟岸高大。也忽然明白,为何千里迢迢,又不是去繁华京城,却要将“嫂子”带在身边。

    一连行进了七天,终于出了巍山关。在出关之前,华翼便命季连世家驻扎在关口的侍卫长,备了六辆马车的装备,帐篷、粮食、各类长途跋涉草原所需以及女眷的必备品。每辆马车又配备两名经验丰富的侍卫。

    这七天中,季连别诺照例对燕唯儿宠爱有加,照顾得无微不至,生怕她又想起娘亲便逃掉。

    他也不是一味宠溺,有时仍然连哄带吓,利诱加命令,和燕唯儿玩着此消彼长的游戏。

    晚上,他绝不允许燕唯儿离开半步。床的中间,仍然横着一把长剑,仍然习惯越过那把长剑去握着她的小手入眠。从不逾矩,从不惹她不快。

    只不过,他是个男人,血气方刚的年纪,和心爱的女人同榻入眠却不能一亲芳泽,那是一件太要命的事。体内燥动不安,要花很大力气才能抑制住自己,不去碰那睡得安稳香甜的小女人。

    燕唯儿无比相信利器有降妖伏魔的功能,只要那长剑横在中间,她便习惯了高高兴兴进入梦乡。她本来是个乐天派女子,不然也不可能在那种环境下,还生得一副菩萨心肠。

    她最近得了茉莉陪伴,心情不似以前郁结,常常和茉莉两人说说笑笑。

    一串串笑声从马车里传到季连别诺的耳里,令他眉头舒展。

    “兄长,嫂子好像越来越开心了。”季连轩梧打心眼里高兴,虽不知他们之间纠缠了什么,却看见,那个“嫂子”一天比一天脸『色』红润,一天比一天美艳照人。

    如脱胎换骨的变化。

    “等这次回去便禀明爹娘,将她娶进门,不然再闹几次逃跑,怎生是好?”一半是认真,一半是在玩笑,季连别诺心里不期然地想到了燕唯儿的娘亲,那样的心结,如何打开?娶妻,谈何容易。

    季连轩梧知趣地不再问下去,脑中浮现出微雨的绝世容颜。那么美的女子,另一种娇柔华贵的气质,让男子一见,便想倾其所有,一世保护。

    只是,他的“所有”都是季连家给的,他其实是一无所有。

    怅然若失,无尽悲凉。

    出了巍山关,便不再有城镇,到达沫尔烈草原。游牧民族的帐篷零零落落,天寒地冻,草原失去了绿『色』,羊群默默在荒原中寻觅春的味道。

    落目枯草,弥漫着死亡气息。

    “轩梧,草原上常有狼群出没……”季连别诺想起什么,摇头道:“你瞧,我忘了,你应该比我更了解草原。”

    季连轩梧曾经随父出征,沙漠行军,草原『露』宿,都是常事。

    季连轩梧笑道:“有一年,我被爹爹派去押送粮草,当时年少气盛,很气愤为什么被派了个如此简单的差事,爹爹说一不二,我哪敢反对,只得硬着头皮接了军令。那一次便遇了狼群,当时没经验,全用刀用剑近身博杀,但哪里敌得过恶狼,简直一群又一群的前仆后继,我全身都是血,不过都是狼血。”

    季连别诺接话道:“但那一战中,粮草成了胜败关健,轩梧一战成名,也是那一役,哈哈哈,果然是虎父无犬子。”轩梧成名过早,也是他不易躲避的一个因素,这正是季连别诺为何匆匆送他去集帕尔牧场的原因。

    “惭愧,兄长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和手下,哪里真有那么大的能耐赶走狼群,当时遇上了已经与我国结盟的格里木王。他率领手下,骑马将狼群引开,用箭『射』杀狼群,我们才得以脱身。”季连轩梧不遮不掩,大方透『露』隐情。

    “哦?格里木王?”季连别诺想起“龙雀”匕首:“为兄与那格里木王也有一段交情。”

    “那太好了,当日匆匆一别,还未来得及与格里木王道谢,日后烦请兄长引荐,也好一了我多年心愿。”季连轩梧一脸敬仰。

    一望无垠的沫尔烈草原,枯草与天际相接,牛羊成群。寒风呼呼刮来,割得人面生疼。

第二十三章、燕裳(一)() 
华翼率了两人打探沫尔烈草原上“畏赤塔儿”部落的下落。

    “畏赤塔儿”是一个很小的部落,常年游牧在沫尔烈草原一带,其首领巴巴古斯和季连漠北也是早年的朋友,是以每次季连家的人去集帕尔牧场,必得经过沫尔烈草原,便都要向巴巴古斯问候一番。

    “畏赤塔儿”部落人户稀少,受了季连世家的庇护,在草原上,倒也过得顺风顺水。

    过不多时,华翼回来禀报:“少主,找到巴巴古斯大人了,他正率人来接少主。”

    季连别诺一抬头,果然看见远处骏马奔腾,越来越近,带头的正是那巴巴古斯大叔,戴顶厚厚的『毛』尾帽,穿着游牧民族特有的束腰棕『色』长袍。

    “季连少主,好久不见呀!”老远就听巴巴古斯热情地扯着大嗓门喊。

    “巴巴古斯大叔,近来身体可好?爹爹让我问候你老人家。”季连别诺跳下马迎接,以示尊重。

    “承蒙他关心,我身体好着呢,你们来得巧啊,今天正是我‘畏赤塔儿’部落求神的节日。”巴巴古斯自与季连世家交好,他的族人们便甚少受到欺负,简直对此感激涕零。

    他翻身下马,与季连别诺拥抱。眼前这位少主,将会是今后季连家的当家人,自是赶紧示好。

    “那真是赶巧了。”季连别诺风度翩然,微笑着介绍站在旁边的季连轩梧:“这是我二弟,季连轩梧,他是我爹爹的义子。”

    巴巴古斯一听名字,便知这也是位重要的主,又热情了一番,便带着大伙直奔部落营地。

    营地里,热闹欢腾,冬天零落萧瑟的气息被驱赶得无影无踪,倒像是迎接春天的到来。

    燕唯儿早已好奇地透过帘子频频张望,终于到达目的地。

    她身着浅绿『色』长袄,如春天嫩绿的新芽令人欣喜。袖口镶嵌白『色』貂『毛』,温暖中透出华丽。最别致的是袄身用金线绣了一枝金『色』的腊梅,傲然独放。腰间挂着那块刻有“季连别诺”名字的玉佩,雍容华贵。

    在季连别诺的搀扶下,她轻盈款款下了马车。

    族人们正在忙碌架着篝火,见一个清灵绝尘的少女出现在营地中,都不由得停下驻足傻看,就连巴巴古斯也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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