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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悠闲田园之第一酒娘子-第51部分

小说: 悠闲田园之第一酒娘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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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就是她的。沈小姐早晚要嫁出去的,又能占几个嫁妆?她连这些日子都等不了,还要欺负沈小姐,嘁,简直蠢到家了!”
  一句话说得沈思思变了脸色。
  沈家的财产,如此巨富,全都是那个小贱种的?沈思思不由得揪紧了手中的发带。虽然是姐弟,但是沈思思从没对那个女人肚皮里爬出来的种,产生过一丝好感。闻听自家巨富,都要落在那个贱种的手里,简直不能气平。
  涂菲媛说了这一句,便再没有说。沈思思可不是傻子,她自能明白这句话的利害。倘说得多了,免不了有挑唆别人家事不宁的嫌疑。单单说上一句两句,上上眼药就足够了。
  故此,给沈思思梳完头发,又得了一两银子,便告辞了。
  “爹不是傻的。他不会由那个女人闹下去。总有一天,会收拾了他,再将那小子抱到我娘的名下,给我娘教导。”沈思思望着镜子里,顶了新鲜样子的发式,活泼明媚,带着少女独有的蓬勃朝气的自己,轻声说道。
  沈夫人常常对她说,着急什么?那个女人作死,迟早会被沈老爷收拾了。就算沈老爷被猪油糊了心,不收拾她,但是这样纵着,又能把那个小的教出什么好来?日后沈家的家业落在一个败家子的手里,又能撑过几个年头?沈老爷自己作死,旁人何必拦?
  不过,沈思思如今不那么想了。身体微微放松下来,往后面一倚,一边继续欣赏着新发式,一边说道:“小桃,你今日去白家,他们可采果子招待你了?”
  “这个倒是有。”小桃弯腰收拾梳妆台上的一应东西,各自归位,口里答道。
  “好吃么?”沈思思又问。
  小桃这回答得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倒是好吃,没有怠慢我。”她虽然不喜欢白兰花,也不喜欢白家,但是回话还是要正正经经回的,一五一十都要如实回答。
  孰料,沈思思却笑了起来,仿佛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有些得意:“你说,园里的果子既然熟了,他为何不送一部分来,给咱们尝尝鲜?他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送果子来?”
  小桃怔了怔。
  “走,跟我去夫人的院里。叫夫人看一看,我新梳的发式可好看?”沈思思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些,起身照了照镜子,看得满意了,便抬脚往外去了。
  涂菲媛坐着沈家的马车进得城,又被沈家的马车送回村。这回没有一直送进村子,在村口便停下了。涂菲媛谢过车夫,便一路往村子里头走去。
  恰遇见几个无事嗑瓜子的农妇,正在树下坐着唠嗑,眼角瞥见涂菲媛,吐出口里的瓜子壳,说道:“哎哟!黑妞子如今可是出息了!瞧瞧,一趟趟进城,一天得进两回吧?”
  “听说黑妞子在什么书局做账房伙计?你从小也没人教过,会不会呀?莫不是去给人做苦力,搬箱子去了?”一名妇人说道。
  话音落下,其他人纷纷笑起来:“黑妞子长得壮,想来是有把子力气的。”
  涂菲媛垂了眼,懒得叫人,也不想叫这些人,一路快步往北边去了。身后还有什么哄笑声,她也没听。回到家,隔着远远的,就见阿俊坐在院子里,李氏在给他梳头发。
  走进院子里,就见阿俊眯着眼睛,几乎半躺在李氏的怀里,懒洋洋的模样,好不享受。偏他一副女孩子打扮,粉面桃腮,细眉弯弯,又慵懒又灵动,竟跟仙女儿似的。
  这副模样,当真妖孽,也难怪涂珠儿和阿皎会为他打起来了。涂菲媛心里想着,脸上不知不觉挂了笑意,走过去说道:“奶奶,我回来了。”
  “哟?媛媛回来了?累不累?渴不渴?你去打水喝吧,我烧了水,在屋里凉着了。”李氏抬了下眼,对涂菲媛说道,随即垂下眼继续给阿俊梳头发,“等我梳完这一回,快好了。”
  涂菲媛便是忍不住笑起来:“哎!”
  走到屋里,便见桌上搁着几只碗,里面凉着烧好的水,便走过去端起一碗喝了。水不好喝,还带着一股没刷干净锅的油腥气。这年头没有洗洁精,刷锅都刷不那么干净,家里又只有一口大锅,做饭、烧水都用它,免不了便如此。
  不过,涂菲媛丝毫不嫌,一口饮尽,便走出去,往阿俊的屋里去了。拖出床下的一口箱子,打开盖子,准备取一本出来。她如今认得不少字了,简单的文章都能看的,今天上午在书局里已经试过了,还把阎先生惊了一把,连道她这样聪明的倒是百里难挑一。
  涂菲媛毫无愧色地受了。反正她都穿越了,记忆力好、已有文化基础这样的附带福利,又算得什么?一边打开箱子,一边拿了本书出来,但见从前不认得的字,如今已经能看懂了,封皮上写着:治水策。
  这年代的科举考试,都有什么科目,涂菲媛不清楚。但是,她知道这是涂大海考上榜眼之前,所读过的书。他那时年纪轻轻,倒愿意读这样的书?涂菲媛记得清楚,每本书上都有许多涂大海的笔记,这也是为何许凌云常来借书看的原因。若是如此,便宜爹倒是够认真。
  坐到床上,翻开封皮,阅览里面的内容。也不瞧书本上本来印的什么,只去看涂大海的笔记。她如今对便宜爹和便宜娘,倒是越来越有兴趣了。
  才翻开第一页,便见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字迹,第二页、第三页,皆是如此。涂菲媛翻开到最后,一直是笔记满满,甚至最后一页的封皮上都写满了字迹,不由得大吃一惊。
  惊的却不只是涂大海的认真刻苦,而是这上面治水抗洪的方法,有许多竟然是近现代才有的理念和科技!难道……
  涂菲媛连忙从第一页开始看起,飞快扫过一页页内容,一直到最后一页,大概扫过内容,再摸额头,已是一把汗湿。看着书本,不禁呆愣起来。
  又站起身,把书放床上,又去看箱子里的其他书。箱子里的书很杂,有纯粹教人写文章的科班常规书籍,也有桥梁建筑类,还有机械制造类,也有诗词歌赋。涂菲媛认认真真打开,仔仔细细查看,发现每本书或多或少都有笔记,但是都比方才的治水策的笔记少一些。
  翻到一半的时候,涂菲媛心中一动,捡过一本诗词歌赋,翻了开来。好巧不巧翻到的一夜,竟只有一句笔记,写的却是:“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眼前一黑,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句词,是太祖皇帝所做的呀!丫的,这便宜爹,是穿越过来的!涂菲媛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有见得老乡的喜悦吃惊,也有白白矮了一辈的懊恼,还有对他生死不知的担忧。随即,她想起自己的名字来——涂菲媛!
  这个被她好一顿诟病的名字,放在现代,谐音就是土肥圆。她才穿越来时,还曾想,怎么这孬命,摊上这么个讨厌的名字?没成想,原因竟在这里!这个便宜爹,穿越老乡,竟是故意的!
  他肯定是故意的!想到一开始见到他一丝不苟的工整笔记,还担心他老实巴交,在官场吃亏,涂菲媛忍不住捶了捶地。什么老实巴交的人,会给女儿起这样坑爹的名字?又想起无忧书局的牌匾,那样潇洒恣意的笔记……眼睛垂下,无声叹了口气。
  从地上爬起来,把书都装回去,只拿了一本诗词,准备一会儿教阿俊识字。
  “媛媛快瞧,这个好不好看?”恰好外面想起李氏的声音。
  涂菲媛应了一声,把箱子推回床底下,心里闪过许凌云来借书时的清傲脸庞,忍不住冷笑。涂大海乃是穿越之人,他做的笔记,该有多么珍贵?许凌云心里一清二楚,却从未表现出来过。这个白眼狼,涂菲媛只想挖出他的脑子,把他看去的东西都洗出来。
  然而她也知道这个不现实,他既然看去了,就是他的东西了,再没可能夺走。因而心里更厌恶了,赶紧从脑子里甩去,不去想他令人讨厌的脸。
  “呀,这个可是好看!”涂菲媛拿着一本诗书走出去,但见阿俊已经从李氏的怀里坐起来,如桃花一般娇嫩的粉面,薄唇沾了红印,一双漆黑的眼睛,湿漉漉的眨动着,娇美之余,又带着一丝小狐狸般的狡黠,头上顶着被梳得漂亮的柔软头发,当真貌美。
  李氏弯腰瞅着阿俊,左看右看,越看越得意:“阿俊长得好,对着他,我的脑子里冒出来一种又一种的发式,多得梳不完。”
  涂菲媛不禁笑道:“阿俊还成了咱们家的摇钱树了。”
  “媛媛瞧着,沈小姐喜欢这样的不喜欢?”李氏给阿俊梳头发,一方面是哄他玩,打发时间,一方面便是赚钱养家了。
  涂菲媛毫不犹豫地点头:“奶奶手艺灵巧,这发式却是美极了。等我记下来,改日梳给沈小姐看。”一边说着,一边去研究阿俊头上的发式。
  李氏便十分高兴:“你们在家玩罢,我去河边把衣裳洗了。”
  “爷爷呢?”涂菲媛抬眼看了一圈问道。
  李氏一边往屋里走,一边说道:“他去拾柴火去了。”
  “哦。”涂菲媛点了点头,收回目光,把阿俊的发式研究了一遍,记在心里后,便把方才拿出来的书籍在他眼前一晃:“我教你识字。”
  “嗯。”阿俊点了点头。
  涂菲媛弯腰提过阿俊身后的凳子,坐下来,先不翻开,而是拨了拨地上的土,用指尖在地上写了一个“俊”字,然后告诉他:“这个是你的名字。看两遍,会写了就告诉我。”
  她要先瞧瞧,他长得这样美,心眼又贼,到底是真聪明还是假聪明?
  才说罢,阿俊便点了点头:“我会写了。”
  涂菲媛便把地上的字迹擦去,说道:“你写一个给我看。”
  阿俊便弯下腰,沉下手,在地上写了一个字,正是方才涂菲媛写的那个。
  落在涂菲媛的眼中,不由得瞳孔微缩,心惊不已。惊的却不是他的记忆力,关于他的聪明劲头,她早有预料。此时惊讶的,却是他的笔迹!但见他写的字,与方才她写的,不论大小、结构、松散程度、特色勾弯,全都一模一样!
  人的字迹,是与性格挂钩的,绝没有两个人的字迹,天然就是一模一样的。涂菲媛想了想,打开书的一页,指了一个“菲”字,说道:“看这个字,念‘菲’,是我名字里的第一个。你看一眼,记住了告诉我。”
  “记住了。”阿俊看了一眼便说道。
  涂菲媛合上书,眼神往地下一瞥:“写出来给我看。”
  阿俊便照着涂菲媛方才的行径,先把地上的“俊”字擦掉,然后写了一个“菲”字。但见这个“菲”字,与书上印的字体,正是一模一样!
  涂菲媛不由得眼皮跳了跳,暗道一声妖孽。却还是想再试试他,便又在地上写了一个“媛”字,刻意模仿涂大海的字迹,然后对阿俊道:“把这个字记下来。”
  阿俊这回直接不等涂菲媛说,看了一眼,便俯身把方才写的“菲”字擦去,写了一个“媛”字。大小、结构、松散程度等,与涂菲媛写的一模一样!
  “妖孽!”涂菲媛不由得抬头,目光有些惊。
  活生生的大妖孽,就摆在她面前,直是让涂菲媛有些晕眩。倒是有些明白了,他的身上为何有诅咒。似他这样倾城貌美、聪明绝顶的人,若是一帆风顺,再有个良好的家世出身,岂不是一遇风云便化龙?也难怪会遭了上天的诅咒,或者别人的嫉恨了。
  “你骂我?”阿俊眨着眼睛,有些不高兴了。
  涂菲媛挑了挑眉:“你知道‘妖孽’是骂人的?”
  “嗯。”阿俊垂下眼睛,“他常这样骂我。”薄唇抿了起来,脸上的不高兴掩也掩不住。
  “‘他’?是从前关着你的人?”涂菲媛问道。
  阿俊点头:“嗯。”然后又抬起来,“你不许骂我。”
  “我没骂你。”涂菲媛心里有些好笑,看着他认真的神情,也认真起来,说道:“我说你‘妖孽’,是说你太聪明。有个词语叫做‘智近乎妖’,便是说这个人太聪明了,简直超出了人的范畴,像妖怪一样。”
  她认认真真与他讲着,打算以此为切入口,引起他好奇的兴趣,老老实实跟她学习。阿俊听了,面上的不悦倒是消散了,有些好奇起来:“那个词语是哪里来的?还有谁像我一样聪明?”
  “这个人的故事很长,等到晚上,我当做故事讲给你听。现在,我先教给你认字。”涂菲媛说道。
  智近乎妖,是鲁迅先生评价诸葛亮的,诸葛亮是三国中的人物,一生事迹无数,若讲来便要很费一番口舌了。不过,阿俊这样天真懵懂未开化,当真要讲一些故事教化他。
  阿俊聪明,识字很快,竟是不到半个时辰,就认了百多个字。涂菲媛便又给他讲诗的内容,教他背诗,他也很快,扫一眼便会背了。待到傍晚时分,涂老头拾柴火回来,阿俊已经能背一整本书了。
  “哎哟,阿俊可真聪明!”涂老头呵呵笑道。老人家对阿俊的聪明,倒也不是太惊讶。似乎在阿俊的身上,发生什么都不为过。
  阿俊眯眼一笑:“爷爷过誉了。”
  “呵,这小子,还拽起文了。”涂老头愣了一下,便呵呵笑了起来。
  晚上吃的猪油饼,黄豆汤。阿俊一个人吃了两张饼子,还不嫌够,眨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撒娇地看向李氏。
  “再教你个道理,做人不能太贪心。”涂菲媛说道,“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就知道了,贪心可不是好事。”
  便将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给他讲了出来。
  阿俊听罢,垂了垂眼皮:“为什么要把鱼放回大海?捉了养在盆子里不是很好么?每天叫它变出一大盆鱼来,天天吃鱼。”
  真是吃货的脑子,涂菲媛的嘴角抽了抽。
  ------题外话------
  【toy丶lover】妹纸写了两个有趣的小剧场,摘一个给大家分享:
  明媚的一天。
  阿俊:“媛媛,我发现那些名字叫的越简单易懂,越俗越好。”
  媛媛:“怎么说?”
  阿俊:“你看我之前叫狗剩,虽然说名字太土没能将我的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表现出来,但是倒混的不错啊,之前没病没痛的。之后改了阿俊这个高大上的名字以后又是给坏人抓,又是被箭射,还莫名其妙的不知道是被诅咒了还是啥的,哎,心好累,好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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