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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这坑姐的穿越-第2部分

小说: 这坑姐的穿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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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不对,刘苏使劲的摇摇脑袋,她怎么被带坏了呢,怎么想起这种东西来了呢?一定是她早晨起床的方式不正确!

    一大早,那老头子就来把她吵醒,迫不及待的塞上一个大包裹以及毛驴一匹,然后挥舞着小手绢,欢快的将她送出了门,闹得她都没有睡好。

    “喂,跟你商量一件事。你慢点走,我睡一觉,行不?”刘苏拍拍身下的小毛驴,旅途寂寞,她只有和小毛驴聊天解闷了。

    小毛驴慢悠悠的晃荡着,时不时的伸头去偷吃一下路边的小草,刘苏也不可能真的睡着,便把包袱放在身前,开始清点老头子到底给了哪些好东西。

    切,一堆瓶瓶罐罐!刘苏撇撇嘴。

    老头子当年也是江湖上的一个人物,人称毒手神医,医毒双全,隐居之后便收了他们两个弟子,也安心的将一身的本事传给他们,只是,齐光主修的是医术,而她主攻的是毒术。

    他是想仿效胡青牛和王难姑吗?刘苏不自觉的想起以前在书里看到的人物。不过这里是不可能了,她是个女人,师兄不知道有没有这种爱她到不顾世间看法的勇气呢。

    其实,如果她真是个男人的话,收师兄做个小受也很不错的嘛。师兄又帅气,又体贴,还会做饭会看病会养鸡会种田,简直是十佳好男人一枚,不知道将来会落到哪个男人手里啊,啧啧啧……

    刘苏惋惜的摇摇头,出来的时候她就打听好道路了,距离莫城还远得很。都是那个老头子不好,不能和心上人在一起,便要和他远远的相隔天涯海角。要知道,这种时候他应该做的是默默的守护啊,让心上人一回头就能看到他啊,这种默默付出的爱神马的,才最让人感动撒,难怪这老头子一辈子单身!

    啊啊,赶路真辛苦,这个时候她就真心怀念起现代的飞机高铁之类的了,两个小时不到,就能从北京飞到上海,多方便。

    还有电灯,电话,手机,电脑……

    呜呜呜,她就不应该穿越的,她要和她的宝贝小电同生共死……

    刘苏第一万零一次想念起现代的方便快捷生活来,有气无力的趴在毛驴背上,却见小毛驴欢快的尥了尥蹶子,往一旁的农田冲去,她连忙使劲拉住:“喂,那是麦苗,你偷吃了我要赔钱的!”

    毛驴恢恢的叫了两声,似乎很不乐意,又走回到官道上来,开始蹦跶。

    “阿毛,你是不是皮痒了?”刘苏拍了两下它的后脑勺,毛驴安静下来,又继续慢悠悠的晃荡。

    “你说,我是不是该学电视剧里,弄根胡萝卜挂在你前头,让你老实些?”刘苏再次悠悠的叹了口气——电视剧什么的,一向是她不屑看的,现在想想,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曾经有那么多NC的电视剧摆在我面前,而我从来没有珍惜,现在失去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做到:不吐槽!

    看看身边的景色,从农田慢慢变成荒郊野外,再看看渐渐偏西的日头,刘苏一拍脑袋:靠之,只顾着比较古今差异,却忘记了古代是没有夜生活的,是需要找家客栈投宿的,不然会有山贼啊强盗啊神马的出没的!

    “阿毛,跑快些,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人家可以借宿。”刘苏拍拍毛驴的屁股,“不然的话,遇到了山贼,我让他们把你剥了皮吃肉!”

    小毛驴似乎听懂了一般,立刻蹬蹬蹬一溜小跑起来,这下换刘苏拼命扯住它:“阿毛你别这么着急好不好,这又不是水泥路,会颠散架的!”

    小毛驴却不管不顾,恢恢叫着,还偏离了官道,往侧面的树林跑。刘苏简直没有办法控制它,只好坐稳了,任由它发癫。

    还好,没有多久,阿毛便停下脚步,咴儿咴儿的叫唤两声,刘苏抬头一看,却吓了一跳。

    前面的大树边拴着一只小毛驴,明显就是阿毛的目标。它也不管身上的主人,乐颠颠的走过去冲着人家的毛驴闻过来闻过去,然后还不要脸的蹭蹭。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树上还挂着一个白色不明生物啊,还在那里飘来荡去的,配合着阴暗的天色,好不恐怖!

    幸好刘苏是被《咒怨》和《午夜凶铃》狠狠调/教过的,在最初的惊吓过后,她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在玩上吊。她也不去管自家阿毛是否兽性大发了,而是赶紧爬上一旁的石头,将树上的那个人解了下来,平放在地上,再探一探脉搏,确定人还活着,才舒了一口气。

    她不紧不慢的从行李中取出自己的针灸包,再抽出一根银针,慢条斯理的探入那人的虎口,只听到地上那人哼了一声,幽幽醒转。

    “你,你是谁?这是哪里?”

    天啊地啊,刘苏顿时被这个声音煞到了:如此绵软,好似冬日暖阳下晒过一天的棉被;如此甜蜜,好似吃过药后的那一颗蜜糖;如此柔弱,好似漫天漂浮的柳絮……

    “公,公子……”

    那人吃力的想要坐起身,刘苏忙将他扶起,让他倚在树上,这才有空仔细打量这个人的长相。这不看不知道,她又忍不住要抱怨人间的不公了。

    有的人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有一副好皮囊,为什么面前的这个人两者都具备呢?你妹的,一个男人,长这么好看,声音这么好听,还跑去自杀,让广大的劳苦百姓怎么活啊!

    话是这么说,她也做不到救了人就丢在一旁不管,便拿出水囊递过去:“你有病啊,大晚上的穿个白衣服跑来上吊,不怕吓到过路的路人甲吗?就算没有人过路,吓到打劫的强盗,吓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也是我胆子大,不然明天准会有吊死鬼勾魂的传说!”

    那人刚喝了两口水,听她这么一抱怨,忽然眼泪滚滚而下,正在用袖口擦拭的时候,却见救命恩人从包裹里拿出一堆瓶瓶罐罐,在地上一字排开。

    “公子,您这是要做什么?”

    “找药啊。”刘苏回答得天经地义,“我看你好像满腹心事很想死的样子,可是上吊这种死法很恐怖的,人的脖颈会因为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而折断,接着人就会舌头伸出,大小便失禁,臭气熏天。我看你还穿着白衣服,弄脏了怪可惜的,便想着给你找出一些药来。喏,这个是我新研制出来的‘伸腿瞪眼丸’,一颗见效,保证无痛苦无副作用,死后形容如生,简直是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必备良药。怎么样,要不要来一颗试试?很便宜的。”

    “公子,你,你……”那人明显被这副药贩子的行径吓到了,睁大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犹如受惊的小白兔一般往后缩了缩。

    刘苏冷笑,将药瓶都收起来。她就知道,要寻死都是凭着一时的想不开,真的想死的人,才不会骑个小毛驴跑到这么远。更何况面前这人看上去从身到心都很娇弱,死一死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明显太过刺激。

    “怎么,又不想死了?”

    “公子……”一声娇呼后,那人又开始潸然泪下。刘苏叹了口气,也懒得去劝,而是自顾自的欣赏起美人梨花带雨的模样来了。

    说实话,她不喜欢看到人哭,不管男人女人都不喜欢,可是面前这人,哭得实在太有美感了。

    不但没有眼泪鼻涕一把抓,反而哭得风情万种,泪光闪闪,娇喘吁吁,鼻头红红的,简直就像,就像她养的那一笼用作药物试验的药兔!完了完了,她有一种喂此人吃毒药的冲动了!

    “行了,别哭了!”

    美人还在抽噎着,被这一嗓门给憋了回去,茫然的抬头看向她。刘苏扔过去一块帕子:“擦擦脸,我叫刘苏,你呢?”

    “我姓陈,叫做春兰。”美人怯怯开口。

    春兰?刘苏额头一滴大汗,再次认真打量了他一番:“你应该是个男人吧?”

    春兰同学粉无辜的点了点头。

    是男人还叫这种名字啊口胡!就算是个空调,叫格力也比春兰霸气点好不好?刘苏黑线:“你这个名字,是你爹娘取的?”

    可怜的娃,摊上了这么不负责任的爹娘,你确定你不是买菜送的?

    春兰摇摇头:“我没爹娘。”

    好吧,我不该戳你的痛处。刘苏迅速转移了话题,又开始戳他的另一个痛处:“看你身上的衣料也挺好的,双手保养得也很是得宜,可见你生活富足。好端端的,为什么又要寻死?”

    春兰顿时眼泛泪光,却强忍着不落下来:“因为,因为他,他不要我了,他厌弃于我,他任由旁人辱我骂我,欺凌于我……他,他对我视若敝履,我,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看样子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恨情仇啊!刘苏望天,她不就是抱怨生活太平淡,没有电视剧看吗,至于弄这出现实得一塌糊涂的TVB大戏吗?此时此刻,她是不是应该拍着春兰同学的肩膀:“人嘛,最终要的就是开心,所以,想开点啦!”?

 3替身什么的,最讨厌了

    现实永远比电视剧更苦逼。

    春兰同学的身世可歌可泣,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当然,见多了狗血文铁石心肠的刘苏除外。

    据说,他从小就没有父母,是在某相公馆长大的,过的是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生活,然后,很俗套的,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某个人出现了。

    “他,他从别人手中将我解救出来,给我赎身,带我回家,还给我上药。”春兰的叙述中带有很明显的梦幻成分,“他是那么的俊朗,那么的体贴,那么的优秀,他还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以为,我遇到了终身的依靠。没想到,他对我好,无非就是我和他心上的某个人长得相像而已……”

    好吧,又是个替身的故事。故事的男主角爱上了一只古董青花瓷瓶,可惜无力购买,于是便大肆搜刮制作精良的赝品,然后每天摇着赝品咆哮:“你肿么可以不是真的!你肿么敢不是真的!”

    “是不是他的心上人回来了,你就被赶走了?”刘苏很没有同情心的猜测结果。

    “不是,是他找到了另一个更像他心上人的人……”

    刘苏黑线:空调同学,输给正品古董不丢人,丢人的是输给一个赝品啊!

    她拍拍春兰的肩膀:“好了。他赶你走的时候还送你一头毛驴,可见他对你还是有几分情谊在的,说不定峰回路转,他发现你才是真爱无敌呢!”

    “不,不可能,”春兰的语气带着极度的伤感,“他怎么可能对我真心呢?这毛驴只是平时与我交好的一人所赠,和他全无半点关系。”说着,他卷起袖子,露出鞭痕累累的胳膊,垂泪道:“公子你看,这都是他那新宠鞭打于我,我去找他诉苦,可他居然毫无所动!”

    乖乖,这伤得够重,映着那白嫩精致的皮肤,好似是冬天的雪地上被泼上了几道血痕,分外的触目惊心。

    刘苏再次掏出自己的瓶瓶罐罐,挖出些药膏敷在那只胳膊上,春兰只觉得伤口一阵清凉,可是对“伸腿瞪眼丸”的惧怕还是占据了上风,想要动一动却不敢,只好怯生生的开口:“刘公子,你这是……?”

    “强迫症。”刘苏头也不抬的回答,内心却在不停的咆哮。

    强迫症神马的伤不起啊!她就是不能看到任何有一丁点凌乱的东西,例如说,书和笔墨必须放在正确的位置,药材必须收得井井有条,被子必须叠起来,衣服必须收整齐……那个新宠简直是太没有水平了,抽鞭子居然抽得凌乱不堪,但凡是有一点艺术美,她也不至于这么劳心劳力的一定要上药啊!

    “强迫症是什么?”春兰见她开始包扎,终于明白自己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的,便小心翼翼的开始发问。

    “和你没关系。”刘苏收起药膏,“好了,天色已晚,我还要找个人家借宿。你愿意继续挂在树上玩就继续,愿意回去就回去,我走了啊。”

    “刘公子,不要啊!”一声娇呼,衣襟被牢牢的抓住,刘苏回头一看,某个美少年脸上满是乞求,“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喂,你这样弄得我很像个始乱终弃的负心汉啊有没有!刘苏叹了口气:“我要赶路,带上你很不方便的。”

    “我会洗衣服,会铺床叠被,会煮茶倒水,我什么都会的,所以,不要赶我走!”春兰抓得越发紧了,“我,我,公子要是一走了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求求公子收留我吧,就当是让我报恩,好不好?”

    月光下,春兰美少年的眉目间仿佛笼着一层淡淡的哀愁,双眼含泪,好似刘苏一拒绝,他便会再次没命一般。

    刘苏抚额:“是不是不管是谁把你救下,你都会跟着他走?也不管那人是好人是坏人?如果我把你卖到青楼,让你继续你之前的日子,那你该怎么办?”

    “我……”春兰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从小出生在青楼,后来又被人买走,所以从来都没有自己生活过,被赶出来后,更没有考虑过该做些什么。

    唉,堂堂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担当,比女人还女人!

    刘苏努力让语气和蔼一些:“你看,你现在也不是一无所有。你有出色的容貌,如果不怕吃苦的话,去个什么偏僻的乡下,绝对会勾引到,不是不是,是吸引到某个年轻的男人,你只要隐瞒你小倌馆的一段经历,他一定会被你迷得死去活来神魂颠倒,然后你们就可以一起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了,多好!”

    说着,她一指那头毛驴:“诺,你还有一头驴,卖了它起码可以得两吊二百钱,就当做盘缠,省吃俭用点还是能走不少路的。”

    这一番话是多么的语重心长通情达理,刘苏认为,只要是正常人,都能听进去并且考虑可行性的,无奈春兰同学明显不正常,反而是惊叫一声:“毛驴!”

    “毛驴怎么了?”刘苏有些不耐烦的抬头看去,却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光天化日之下,不,是月黑风高之际,刘苏的坐骑阿毛正放肆的嚣张的骑在春兰的毛驴身上,完全不顾忌那两个活生生的旁观路人,欢快的做着某种必须和谐掉的活塞运动。

    非礼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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