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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这坑姐的穿越-第24部分

小说: 这坑姐的穿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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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真像卖安/利的,刘苏心里不停吐槽。当年她有个朋友就从事这个行业,每天都舌灿莲花的想要说服自己买一大批产品下来。之前她觉得这个朋友有时候挺烦的,现在却觉得人家应该也是有苦衷的吧?

    “衣服都破了。”齐光指了指她外袍的下摆。

    刘苏呀的叫了一声,可惜道:“一定是刚才在那户人家被柴门挂到了。这还是新上身的呢!”

    春兰道:“长公主给了这么多盘缠,一件衣服算什么?”

    刘苏狠狠的削一下他的脑袋:“奢侈浪费,你家公子我可养不起你哦!”

    春兰立刻苦起小脸:“公子打我会手疼的,所以公子还是不要生气的好,我一直很乖的。”

    “是是是,我家小春兰一直很乖!”刘苏捏着他的腮帮子开始揪。

    春兰哎呦哎呦的叫唤着,齐光咳嗽两声,刚想说些什么,就听到后面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齐大夫,你在这里休息吗?”

    几人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一户姓汪的人家的姑娘,扭着自己的辫梢,一双眼睛悄悄的放在齐光身上,然后又忙不迭的挪开,俏脸通红。

    刘苏和春兰恍然大悟,齐齐往一旁退了一步,做看风景路人状。齐光暗自咬牙,对着那位姑娘微笑道:“汪姑娘,可否是令尊病情有了变化?”

    “不,不是的,”汪姑娘低下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个,爹爹的病已经好多了,多谢齐大夫施针。这个香囊是我做的,请齐大夫收下,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齐光暗地里瞪了刘苏一眼,对汪姑娘笑道:“汪姑娘的心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从来都喜欢有见识,能独立的姑娘,真是对不住了。”

    “是,是吗?”汪姑娘一脸的失望,“如果我读了书,有了见识,齐大夫是不是会,会……”

    齐光温柔的微笑:“汪姑娘如此品貌,如果再加上见识卓越,想是会有许多男人为你倾心的。”

    汪姑娘自觉自动的将齐光也列入了这“许多男人”的范畴,红着脸,将香囊往他手上一塞,扭头跑开。

    齐光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冲着刘苏咬牙切齿:“给我过来!”

    刘苏笑嘻嘻的:“师兄好厉害,美人计使得纯熟。”

    看见她的笑,齐光那满腹的怒气莫名消散了大半。那个少女不怀春,这一路上,他们三人惹眼的相貌总是害得不少女孩子芳心大动。刘苏便利用了这点,不管哪个少女来跟谁表白,都一概说最喜欢有见识有学问能独立的女子,有了爱情的趋势,这些女子总会有一两个会尝试着去学习,去上进的。

    春兰挠挠头:“公子,你就不怕真的有痴情的会等我们一辈子?”

    刘苏笑道:“傻瓜。这些孩子都还小,等她们长大了,自然会知道我们只是她们生命中的过客,或许等老了以后还会想一想,不过等一辈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齐光上前两步,牵住她的手:“对她们来说,一辈子是不可能的,不过对我来说,一辈子只是个开始,如果有下辈子,下下辈子,我还是想和你在一起。”

    刘苏瞪大了眼:“别闹了师兄。下辈子说不定我们都不是人了,万一我变成了一只兔子,你变成了一只老虎,说不定我还会被你吃了呢,玩相爱相杀么?”

    又来了!齐光顿时有一种莫名的挫败感:师弟从小聪明伶俐,怎么在这件事上就这么不开窍呢?

    作者有话要说:师兄再度表白,小苏再度装傻

    口怜的师兄哦,你家小师弟对你有好感不错,但完全没有安全感啊!

 34寒冬什么的,最讨厌了

    莫城地处江南;风光与京城以及刘苏他们生长的山区完全不一样。

    到达莫城的时候;正是三九严寒;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刘苏裹在厚厚的棉服中;头上还戴着棉帽子;缩成一团;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小毛驴上顶着一只球。

    找了间客栈住下,齐光便要求厨房送了几碗姜汤过来,春兰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唯有刘苏,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的看着他:“师兄;可不可以不要喝?”

    “不行。”齐光看着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心情格外的好。

    从小刘苏就挑食,有一段时间甚至啥都不肯吃,为了她的营养均衡,何满子和齐光没有少想主意。例如说,刘苏不肯吃瓜果,他们便砸汁拧水,再放上蜂蜜,哄她喝掉;再例如说,她不肯吃肉,他们便将肉做成肉糜,然后哄着她吃掉。其实,在那个时候,刘苏刚刚得知这个世界的真相,哪里还有心情吃东西,如果不是因为何满子和齐光无微不至的关心,她连再去死一死的心都有。

    不过,从那以后,刘苏也认清了自己的形势,踏踏实实的学起用毒的本事来。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她都信奉“技多不压身”这句话。听话乖巧挑食也有限且认真好学会卖萌会管家的刘苏,顿时成为了一家三口中做主的那一个。

    好吧,就算再不挑,姜汤的味道是她最难忍受的,偏偏每次只要稍微着了些凉,师兄便会给她熬姜汤。

    你一定是故意的!刘苏鼓起脸,恶狠狠的瞪着自家师兄。齐光微笑,轻轻掐了她一下:“来,一口气喝掉就没有事了。乖乖的喝掉,我去给你买麦芽糖。”

    “我要两块!”某人立刻打蛇随棍上。

    齐光微微叹了一口气,语气说不出的温柔:“好,只要你肯乖乖的喝姜汤,三块都行。”

    看见他们两个人这般温言说笑,春兰心里很不是滋味,悄悄的退了出去。他只是单纯一些,却并不傻。刘苏救了他,对他好,让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依赖着她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了,可为什么偏偏要冒出来一个齐师兄呢?

    春兰很清楚,刘苏对自己是很好,可更多的是对兄弟的,甚至在拿他当小孩子养,可是对齐光却完全不一样。她能在齐光面前撒娇耍赖,在自己面前却永远是一副关心体贴的态度,有时候他觉得像是长辈对小辈的那种宠爱。

    算了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反正他也没有想要做正室。春兰摇摇头,决定去找小二要几碗面条,却无意中听到隔壁的房间有几个人说话的声音。

    “莫公子对贫门书生最是看重,若是此行能够入他的眼,飞黄腾达,那可是近在眼前了啊。”

    “是啊是啊,只不过莫公子向来条件苛刻,我看,就依您的条件,啧啧啧……”

    “你这人好生无礼,难道你比我好许多吗?如果莫公子看不上我,必然也不会看上你!”

    莫公子?是公子他们要找的人吗?春兰立刻抖擞精神,去到楼下找小二打听,还奉上了自己的两钱银子私房钱。

    “公子公子,我知道怎么去接近那个莫公子了!”春兰咚的一声撞开门,齐光刚刚落在刘苏头发上的手一下子收了回去,狠狠的瞪着他:“干什么,冒冒失失的!”

    春兰装作没看见他的不悦,跑到刘苏身边,光明正大的抱起她的胳膊:“公子,我去打探了一个大消息,是关于你要找的那个莫公子的哦,我是不是很厉害?”

    “对,很厉害。”刘苏看他满脸“求表扬”的小样子,笑出了声,“那么你要告诉我了,你到底有多厉害呢?”

    春兰得意了,扬起小脑袋:“听说,每三年科考的时候,莫公子便会在这个时候宴请江南才子。只要有真才实学,不管那学子多么贫苦,莫公子都会出钱资助,这就罢了。据说莫公子和许多朝中重臣交好,当朝丞相也是他的好友,凡是宴会上夺魁的学子,还会得到他的一封书信推荐。所以,现在不止是江南学子,就连偏远一些地方的学子,都会跑到莫城来,就求能入莫公子的眼。”

    这样吗?刘苏挠了挠头:“倒是个好消息,可是,我们几个根本就没有读书人啊!师兄倒是写了一手好字,不过不会吟诗作对,我更是只会下毒。怎么混进去啊?”

    春兰道:“据说要进去也很简单,学子们会在前几天送上亲手写的一首诗,只要入了莫公子的眼,便能有参加宴席的机会了。”

    写诗?刘苏觉得天都要塌了。她是穿越过来的,在这个架空的时代她完全可以抄几首前世的诗来。可问题就在这里,她是理科生啊,后来又出国读的书,脑子里记得的诗句倒是有这么几句,偏偏都是太过出名的,随便拿一首出来就是惊世之作,她不想这么高调啊!

    齐光拍拍她的头:“放心,这招不行我们再想其他的办法。例如说,给某个学子下点会传染的毒,这样我们便能借解毒之名进去了。”

    “嗯,这个主意好。”刘苏点点头,认真考虑这个方法的可行性。

    春兰哀嚎一声:“公子,你怎么就不问问你的小春兰呢?我可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

    这年头,小倌们都要受这么高贵的教育吗?刘苏长叹一口气:“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这里的冬天怎么冷成这样呢?”

    春兰的诗才虽然不是顶尖的,但也能打败不少人,他们顺利的拿到了入宴资格证。据说莫公子本身惊才绝艳,看重的也是同样俊美的人,所以每个参宴的学子都尽量把自己往骚包的方向打扮。

    “阿嚏,阿嚏!”刘苏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对身上薄薄的衣服万般不满,“这么冷的天,要我穿这么少吗?”

    齐光连忙将棉袄加在她身上:“今天我们扮的是小厮,不用这样的。”

    春兰潇洒的转个身:“放心,公子,有我在,这种吸引人目光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说实话,悉心打扮过的春兰有一份雌雄莫辩的美,再加上他之前在小倌馆里受过训练,举手投足间自有一份妩媚神态,而这些日子和刘苏在一起后,他越发自信,给他平添了一份男人的气概。

    “嗯,我家小春兰果然是最棒的。”刘苏拍一下他的肩膀,“可不要叫错了哦,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喊你公子。”

    春兰羞涩的捂脸:“我还有些不习惯……”

    齐光将他的手拉下,笑得波澜不惊:“记住,从现在起我要叫你公子了哦。”

    好,好恐怖,春兰习惯性的往刘苏身边缩缩:“公子,他欺负我。”

    刘苏敲一下他的脑袋:“说过了,不许叫我公子!”

    几人说说笑笑的往城里最大的花园沈园走去。沈园的主人是江南最大的富商,据说沈家家主对莫公子情深一片痴心追求,无奈莫公子与他只是君子之交。

    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雪。江南的雪和北地的完全不一样,没有狂风骤雪,而是静悄悄,湿润润的,地上完全积不起来,衬着依旧墨绿的树叶,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往沈园方向行走的学子很多,有骑马的,坐车的,也有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走路的,唯有三头小毛驴摇摇摆摆的和他们同行,颇引人注目。

    “斯文扫地。”一个学子低低的骂了一句。大殷朝盛产马匹,凡是有些钱的人都会买马来用,其次是骡子,只有农民才会买毛驴,让学子们分外看不起。

    骑驴而来的自然是刘苏三人,看着热热闹闹的人群,刘苏不由得长叹一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你说,我们几个是不是也属于这个范畴?”

    齐光笑道:“我们是去添乱的。说实话,我完全不知道莫公子还记不记得老头子,姑且试一试吧。”

    “哪个老头子?你是在说你们的师父吗?”清亮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齐光吓了一跳,习惯性的往后洒了一把药粉。

    “要不要这么过分,好久不见了,用毒药来招呼?”虚夜跳到一旁,随即立刻抚抚身上的衣服,努力平息一下面上的神情,“齐公子,解药呢?”

    三人眼角抽搐,该来的终于来了。齐光将解药递过去,问道:“仙人怎么也到这里来凑这个热闹?”

    虚夜抬头,淡淡的道:“什么凑热闹,真是胡闹!”

    虚月满头黑线:“齐公子,毒手神医何满子与天下第一美莫公子之间的情谊天下皆知,刚才听你们谈话,你们是为了自己的师父来找他的。这下你们不能再骗我了吧,你们的师父明显就是逍遥派的何满子!”

    刘苏很没有形象的挖了挖耳朵:“虚月仙姑,麻烦你好好想一想,我们什么时候骗过你了?我们只是说不知道何满子是谁。老头子不肯告诉我们真实名姓,我们能怎么办?”

    虚月针锋相对:“我不管,这次你们不要想再抛下我们自己逃走。”

    虚夜微微点头:“和我们这种仙人在一起,是你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世上哪里有人将这种福气推到一旁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老公依旧在看那个好似永远不完结的《陆贞传奇》,那个男主的姐姐为了救男主被杀掉了,然后男主和女主完全没有要为姐姐守孝的思想,紧赶慢赶的成亲。忽然想起来之前女主的老爹死了的第二天,男主就说现在就可以娶他,这年头的电视剧盛产叉烧么?亲人死了以后第二天就可以办婚礼的么?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肿么有个这么NC的老公,看得津津有味啊!

 35吟诗作对什么的,最讨厌了

    沈园确实如同传闻所说;玲珑别致;一步一景;可刘苏却完全没有欣赏的心思;无它;人太多了。

    不管怎么样优美的风景;人一多起来就不像样子。现在的沈园直接让刘苏联想到了五一黄金周的西湖;十一黄金周的泰山。

    要不要这么多人啊?不是说才准许了三十名书生的吗?刘苏仔细看了看;发现三十名书生不假,可是每个人都要带上一到N名不等的小厮,人一下子便多了起来。

    “看这寒梅傲雪,真是让人诗兴大发!”一个锦衣中年对着某棵红梅,摇头晃脑。

    诗兴你个头啊!在这种环境下有诗兴;那我才真是服了你。刘苏见好几个人附和;心里暗暗吐槽:书生什么的,比逍遥派的某掌门人都会装逼啊!

    沈园很大,不然也不会安放得下这么多人,待到上茶水的时候,刘苏傻眼了:原来还要收钱的?端茶水的小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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