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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这坑姐的穿越-第7部分

小说: 这坑姐的穿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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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多了一个人,两匹小毛驴明显不够,于是刘苏又买了一匹分配给齐光。以齐光的个头,骑上小毛驴分明不合适,踮起脚尖都快碰到地了,刘苏总是指着哈哈大笑,齐光只是摇头。其实他是想买头骡子的,不过这副模样能让师弟开心,也就无所谓了。

    几人慢悠悠的赶路,也治了几次病,不过都是穷苦人家,刘苏都不忍心收钱。没有几天,他们便到了北都。

    北都不愧是大城市,人烟鼎盛,商铺林立。他们到的那天正好有集市,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过来赶集,这人挤人的样子,生生的让刘苏想起了上海五一十一的南京路。

    同样,大城市消费也很高。三人找了个不起眼的客栈住下,刘苏很是心疼的交了房钱,从包袱里拿出幌子,道:“我们也出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挣回一点。”

 9沃尔玛什么的,最讨厌了

    “从这里往东,然后再转个弯就是北都最热闹的集市了。”做为在北都长大的春兰,自觉自动的担任了向导的角色。

    “这里果然热闹。”刘苏左右看看,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很是新鲜。她从小都在山里长大,从来都没有看过这种景象。

    春兰和齐光交换一个眼神,默契的跟在后面,将幌子抱在怀里,也不招揽生意,而是慢慢的跟在她后面。

    还有卖小首饰的摊子啊,做为女人,刘苏是喜欢这些东西的,只是穿着男装,跟这种东西基本绝缘了。

    不过,这也不能抹杀她骨子里对精美小东西的喜爱。刘苏在一个摊子前,拿起一枚银戒指,上面雕着简单的花纹,很是古朴大方。摊主热情的介绍:“这位小哥好眼光,这可是上好的足银做的,价格又便宜,买了送给心上人,绝对能讨他欢喜!”

    心,心上人,刘苏抽着嘴角将戒指放下:她是想买给自己戴的,难道不行吗不行吗?

    算了,还是去看看美食吧,她决定用食欲来掩饰自己的失落。

    “肉包子,要不要?”刘苏买了三个大大的肉包子,塞到身边的两个人手中,“两文钱一个哦,我讲价了,五文钱买了三个,好合算!”

    公子,为了一文钱,你至于高兴成这样吗?春兰一颗大汗,接过肉包子啃了起来。

    “很好吃呢,”刘苏吃得满嘴是油,“那里有点心,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你们等着,我去买。”

    “那个,齐师兄,公子平时都是这样的吗?”春兰凑近齐光,小声的问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公子这么开心。”

    “师弟从小就在山上和我们一起生活,接触的也就是一个小山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闹的景象。是我们对不起她了。”齐光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愧疚感。

    街上热热闹闹,三个人吃了这个吃那个,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出来行医赚钱的了。他们玩得畅快,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间酒楼的二楼雅座,竹帘微微一动。

    “主人,那不是春兰那个小蹄子吗?”娇媚的少年素手纤纤,柔若无骨的捧起一杯酒,送到上座那个男人的唇边,“他还在北都啊。”

    “与我何干?”那男人一口将酒喝下,毫不怜惜的剥去那少年身上的衣服,揉搓起来,“现在我有了你,才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呢。”

    “啊,啊,主人,”那少年被弄得娇喘连连,“春兰,春兰那小蹄子,似乎另外寻了个主子呢……”

    凌恒一皱眉,粗暴的将手指捅入那少年的口中搅拌着,少年温顺的抬起头,舌尖追随着那根手指,婉转承欢。凌恒享受了一会儿后,又一把将他推开,伸手捞过另一名一直低着头侍奉的美少年,摸了把他的脸,冷笑一声,慢条斯理道:“斯柳,看来我是把你惯得有些不知高低了,怎么,想拿你家主子当枪使吗?”

    斯柳吓得从地上爬起来,也不管自己衣冠不整,连连磕头:“主人,主人饶命啊。”

    凌恒没有理他,自顾自站了起来,从他身上踩了过去,走到窗口往下观看——春兰曾经是他的人,就算他不要了,也不能跟着其他的人。

    “公子,我吃不下了。”春兰摸着鼓鼓囊囊的肚皮,看着刘苏手上的油饼,咽了咽口水。

    “喏,这可是你自己说不要的哦。”刘苏大大的咬了一口,“师兄,我们自己吃吧。”

    齐光笑着答应,低头在她的饼上也咬了一小口,然后看着她暧昧的笑。刘苏顿时连饼都握不住了:虽然小时候经常和师兄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吃东西,可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而且在大街上,师兄你能不能稍微收敛点?!

    春兰见状,不服气的跳起来:“公子,我也要,我也要!”

    你也要个头啊!刘苏往两个人手上一人塞了一块饼,恶狠狠道:“我有买了三块,三块!你们老盯着我的这份算什么啊!”

    “不要这么小气嘛小苏。”齐光仗着身高优势,拍拍她的脑袋。

    “嗯嗯,公子吃过的饼分外的香啊,明明是公子的不是。”春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你们两个,少给我嚣张!”刘苏叉腰,开始训斥。

    酒楼上,凌恒完全呆滞在了那里,手里的杯子早就落到了地上,滴溜溜的乱滚,看着楼下三人越走越远,忽然间有了反应,不顾一切的就往楼下冲。

    随性的几个人吓坏了,纷纷将他拦住:“公子,公子,有什么事就吩咐小人去做啊,公子!”

    对,对,他太激动了。凌恒停住脚步,随手抓了一个人:“去,把楼下和春兰在一起的那两个人给我请上来,一定要恭恭敬敬的,听到没有?”

    “是,是。”那人被完全不同寻常的公子给吓住了,连滚带爬的就往楼下跑。凌恒重新站到窗前,痴痴的往楼下看:表弟,表弟,我终于找到你了……

    “欸,你家公子找我们?”刘苏对忽然拦在面前的这个人完全没有好脸色,“你家公子是谁我又不认识,我为什么要去见他?”

    “这,还请这位公子不要让我为难了吧……”那人擦了擦汗:凌公子嘱咐了,一定要恭恭敬敬的,还不知面前的是何方神圣,总之,他小心一点总没有错。

    “公,公子……”春兰在身后偷偷的扯了扯刘苏的衣角,“这个人,是凌公子的手下。”

    凌公子?这个名字熟,是谁来着?刘苏努力的思索了一下,春兰小声的提醒:“就是我以前的主人,凌北都。”

    哦,原来是沃尔玛!

    刘苏恍然大悟,对面前的人道:“你回去告诉沃公子,就说我们还有其他事要做,就不打扰他了。”

    沃公子是什么?不过来不及思考了,要是没有完成公子的吩咐,他会被灭了的!那人苦苦哀求:“公子,就请随小的上楼吧,凌公子指名要见你们,就不要让小的为难了。”

    “他是你的公子,又不是我的公子。他要见我就见了?真是笑话。”对着个传说中的沃尔玛,刘苏是一点好感都欠奉。根据春兰的描述,这个人就是个集邮爱好者,还专门收集同一款的,同时又喜新厌旧,简直是渣到无可救药。

    春兰小心的缩成一团。对凌恒,他是有感情的,但这份感情已经更多的变为了恐惧。早在凌恒抛弃他,任由他被□的时候,他的这些感情就烟消云散了。但是,他也很明白凌恒的为人和权势,虽然公子很厉害,可一定也不是凌恒的对手吧。

    糟了,他好像有什么事情忘记说了!春兰忽然捶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这些天他忙着认识各种药草,走在路上,刘苏也会指出路边可以吃的野菜和药草,还会详细讲述功效给他听,所以,他忙得不行,某件事情就被他完全抛在脑后了。

    “那个,公子,”春兰不安的对了对手指,“我一定没有告诉你,你的齐师兄,长得和凌公子的心上人很像……”

    纳尼?刘苏瞪圆了眼睛:“这么重要的事你居然现在才说?”

    “我,我忘记了……”春兰低下头,满脸纠结。

    “喂,你告诉我,那个沃尔玛会不会强抢民男的?”刘苏敲了一下春兰的脑袋,“我要制定攻略,要是他把师兄抢走就完了。”

    这是在关心他吗?齐光在一旁听了全程,心情非常愉悦:“放心吧小苏,我是不会被他抢走的。”

    刘苏叹口气:“算了算了,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逗留的比较好。”

    看着这三只旁若无人的讨论,然后居然真的整理整理东西准备走路了,凌恒的家人吓得不轻,赶紧将他们拦住,就差跪下了。

    “没用的东西,这点事情都做不好。”

    一句冷冰冰的话轻飘飘的砸下来,那家人这回真的跪下了:“公,公子……”

    沃尔玛亲自下来了吗?刘苏感觉到春兰又往她身后缩了缩,安抚的拍了拍他的手,转身对上传说中的凌恒,掌控了北都商业的大亨沃尔玛。

    眼前的男人身披一件紫色的外套,就那样懒洋洋的站在那里,脸上也只是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双眼睛紧紧的盯在齐光身上,仿佛下一秒就会扑上来一般。

    而只是这么一眼,刘苏便牢牢的定在了地上,完全不能动弹。

    她仿佛站在这里足足有千年,就是为了遇见面前的这个男人;

    她仿佛一直躲在阴暗的角落,就是为了可以看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

    她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原来都是为了这个男人……

    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北都了,因为北都有这个男人,可以让她遇见,然后,她便可以——狠狠的虐他千百遍!

    你个渣男,别以为你戴个假发套穿个古装我就不认识你了!刘苏心里的小人早就开始摩拳擦掌。在现代这么渣,跑到古代来依旧这么渣,果然当年不应该轻松的把他放过啊!

    还凌北都,呸,就算你身上套了再多的光环,洒了再多的香水,也掩盖不了你骨子里蔓延出的那一股子人渣味儿!

    “小,小苏?”齐光见她发呆,连忙在她面前摇了摇手掌,转眼再看凌恒时,面色就变得非常不豫。

    刘苏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一把握住齐光的手,然后满意的看到对面的男人脸色由充满希望变得灰败。

    凌北都是吧,心上人和师兄长得一模一样是吧?刘苏冷笑着:姐姐我当年遇到的那个人渣跟你长得也是一模一样!

    既然你可以拿春兰啊师兄啊来移情,那就不要怪我也拿你来移情了,反正都是人渣,灭一个是一个,灭一双是一双!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刘苏对齐光撒娇道:“师兄,我不喜欢那个人。”

    “好,”某师弟控连忙表示赞同,“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们不要理他。”

    “哗啦啦”,眼睁睁的看着心上人对另一个男人百依百顺,凌恒的一颗玻璃心都碎了,两眼冲着刘苏直直的发射眼刀子。

    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那她早就死了千百遍了——只可惜眼光不能杀人,沃尔玛,你俏媚眼做给瞎子看啰!

    刘苏欢快的想着:是虐他的身,还是虐他的心,还是一起虐着玩呢?嗯,这个选择好难啊……

 10前世什么的,最讨厌了

    刘苏前世是谈过恋爱的。

    她的父亲是N市一家著名的上市公司的老板,家里很有钱,权势也不差,她一毕业就秘密到了自家公司做事,渣男也就是她在那里认识的,两人的办公室就是隔壁,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慢慢也就熟了起来,后来也能聊上几句。

    渣男是从一个她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山村里出来的。据说,他们村只出过这么一个大学生,他是一个村子的骄傲。他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下面还有弟妹,一家老小都靠他的工资来养活,所以他的负担很重。

    因此,公司的事情外,他还去到外面很多培训机构代课教商贸什么的。像他这种重点大学出来有工作经验的人代理课的费用相当的高,饶是这样他还是忙得团团转。

    当时涉世不深的刘苏对这个勤奋的男人是很有好感的,至少她认识的那些男人里,很少有这种努力奋斗型。而之后不久,渣男便开始对她展开了追求。当然,渣男是没有多少钱的,追求的方式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早上在刘苏的桌上放一张热乎乎的鸡蛋饼,有时帮忙她业务上的事情,或者是帮忙她处理一些难缠的客户,每天早晚都要发短信来问候……

    刘苏的追求者还是有这么几个的,都是家世比较好的人家,她不是那么喜欢这种靠着父辈吃饭的富二代,而且那些人的追求都太过奢靡,鲜花钻石名牌包什么的,她已经有得够多的了。

    很老套的,白富美刘苏掉入了穷小子的圈套。

    她相信渣男是有能力的,有前途的,便动用手上的资源,不顾一切的提拔他,没有多久,便将他送上了业务部经理的宝座。之后,还带他去见了自己的父母,甚至还心疼他的负担重,从来不花他的钱不说,还给他买名牌衣服来包装,出去吃饭啊旅游什么的抢着掏钱,还把他弟妹的学费一肩承担。

    如果不是那个姑娘来找她,她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傻。

    某天渣男加班,刘苏便乖乖的在办公室等他,正在和前台MM聊天的时候,来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说要找老板的女儿刘小姐,刘苏眯了眯眼,直觉有些问题,便将她带到了咖啡厅。

    那女孩子声泪俱下。原来,她和渣男是大学同学,早就在一起了,但她家条件也不好,因此,渣男说要追求刘苏,弄到钱后再和她结婚。她也傻乎乎的相信了。只是,做为一个女人,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另外的女人在一起,心里总是不高兴的,更何况她还查出了身孕。所以,她瞒着渣男过来找刘苏,就是想要刘苏高抬贵手,放过她家渣男,还她一个完整的男人。

    靠!

    刘苏都快把咖啡杯给捏碎了。她是真的想和渣男结婚的,甚至连婚纱照的影楼和蜜月旅行的地点都定好了。可半路杀出个软妹纸,告诉她她其实被小三了,这让她情何以堪!

    刘苏红了眼,慢慢的吐出了两个字:“证据。”

    证据是很确凿的。那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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