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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宠后养成史-第20部分

小说: 宠后养成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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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州的州府在淮阳城,从京城至淮阳约有两千里,一行人朝行夕宿,途经州府时,贺文湛还需将征书的政令在当地传达,逗留一天半天的。
    这一日到了徽州,一行人下榻在驿站当中,贺文湛和两位著作郎照例往衙署去了,琳琅闲着没事,便到隔壁去寻徐朗。
    徐朗此次南下是为游历,所以比较清闲,这半天的时间里他也懒得动弹,这会儿正坐在窗边看书。琳琅敲了屋门半天也没人应,因是虚掩着的,推开个缝瞧了瞧,就见他正抬头看着门口,却丝毫不做声,仿佛是想看她能敲到什么时候。
    她暗暗撇了撇嘴,也不再顾忌,推门进屋道:“徐二哥现在忙着么?”
    “也不算忙。”他随手将书放下,看那名字像是本兵书。
    琳琅站在圆桌前,自己倒茶来喝,嫩声问道:“徽州的砚台名闻天下,徐二哥既然有空,能不能带我出去一趟?”她说起砚台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光,徐朗微不可察的笑了笑,道:“一个时辰就回来。”
    “一个时辰能做什么,两个时辰?”她试着讨价还价。
    徐朗坐在那里岿然不动,目光扫过兵书,颇有要继续瞧书的意思。琳琅连忙道:“一个半时辰呢?”见他还坐着不动,她实在不舍得缩时间,便软了声音甜甜道:“徐二哥……”尾音打了个圈儿,糯糯的有点撒娇的意思。
    窗边徐朗微微笑了笑,随即端起脸来道:“那就一个半时辰,不许多赖着。”目光落在桌边的小姑娘身上,心里就跟外面的街市一样艳阳高照。
    小的时候他俩交情不错,琳琅拿他跟贺卫玠一样待,有时候也会软软糯糯的撒个娇。渐渐长大懂事了,她就不像小时候那样粘人甜软了,尤其是这半年,不过是个十岁的女娃娃,行止却仿佛十三四岁的少女,居然还学会了持礼避嫌。今天若不是有她的心头至宝砚台引着,恐怕也不会露出如此软语撒娇的娇憨情态来。
    不过物依稀为贵,难得小姑娘撒次娇,徐朗面上端着,心里却早就软了。一个半时辰算什么,要是她肯多这样甜甜的叫他几次,陪着逛一年半载都愿意!
    两个人出了驿站,也不用锦绣和杨妈妈陪同,只让徐朗随行的崔十三跟着。
    徽州盛产砚台,走在街上,随处都能看见摆着砚台的小店。若肯花时间挨个逛过去,定然能从里面挑出不少好东西,而且还有趣味。可惜他们行程匆匆,没办法精挑细淘,三个人便直奔此地最负盛名的翰墨阁去了。
    翰墨阁上下三层,每层都是阔敞的厅堂,中间的一溜紫檀长案上摆着纸笔,四壁的博古大架上高低参差的摆满了砚台。除了徽州各色砚台一应俱全外,其他地方的名砚、流传百年的古砚、民间艺人精雕细镂用来观赏的大小砚台应有尽有,另外还有几处雅间,里面摆着的是藏家们的宝贝,只供欣赏,概不售卖。
    琳琅踏进门去,心里就是一声欢呼,目光落在架上便被黏住,再未看徐朗一眼。
    这翰墨阁里往来的多是文人藏家,亦有书香女子前来,在案上磨墨赏玩,倒是热闹。徐朗当然不敢放琳琅独自乱跑,始终跟在她两步之内,一炷香的功夫里她看了许多砚台,也说了许多话,却自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
    徐朗觉得吃亏,看来在她眼里,他和这些砚台根本没法比啊。刚才还为了那声软糯的“徐二哥”沾沾自喜呢,谁知道现在……他忍不住就从她手里拿过砚台,躬身道:“六妹妹,我忽然想起了件事情。”
    “什么?”琳琅终于将目光落在他脸上,还时不时的滴溜向那方砚台。
    徐朗便徐徐道:“我记得上次妹妹答应做个东西给我?”
    她答应过了么?琳琅一时没想起来,徐朗提醒道:“在南山书院品画会那次。”
    这么一说,琳琅倒是想起来了,她还欠着他一个香囊呢!这事情答应了便不能抵赖,只得赔笑道:“我这不是一直都病着么,等我好了就做。”说着又保证,“放心,答应徐二哥的事情,一定说到做到!”
    徐朗满意了,将砚台还过去,“就是想起来提醒一句。”
    小姑娘拿了砚台,就又不再理他了。敞开的门口有风吹过,同窗户的秋风混杂,扬起她绑在发间的轻柔丝带。徐朗站在她的背后,微微抬手,那丝带就落在他的掌心,混着一缕青丝起伏飞扬,柔软的触在他心上。
    翰墨阁里人语此起彼伏,却仿佛隔着一层,只留一隅安静。小姑娘长高了些,已经快到他胸口了,发丝柔亮,脖颈雪白,不知道指腹碰上去会是怎样的感觉。他默然出神,琳琅已经转过来,仰起脸笑着看他,“徐二哥,我要这个!”
    他触到沸汤般缩手,就势摆摆手指头,让崔十三拿着。
    约定的一个半时辰转眼便过,琳琅却只逛了大半。徐朗几番欲言又止,又不舍得扫了她的兴致,眼见日头西斜,他终是提醒道:“六妹妹,已经两个时辰了。”
    “是么……”琳琅原本满足的笑容消了下去,皱着眉头道:“可我还没逛完啊。好不容易来一次……”她咬着唇四顾,一脸不舍。徐朗没办法,只得道:“算了,再逛会儿吧。”如是三次,到日落西山时几个人还在砚台堆里溜达。
    后面崔十三拎着一堆砚台,早就面无表情了。公子啊,您之前还端着脸说不许多赖着,这么快就忘了?
    回到驿站时已是掌灯时分。贺文湛今儿回得早,听说琳琅出去挑砚台了,当即又找了个官员过来说话。知女莫若父,琳琅见着砚台就走不动道的脾性他比谁都清楚,于是慢慢的又说了些征书的事情,等那位官员离去,才见徐朗和琳琅并肩走来,后面崔十三提着两个箱子。
    贺文湛瞧一眼满脸无奈的徐朗,颇有点同情的意思。
    这些砚台不好都带到江南去,琳琅选了半天,将最喜欢的两方随身带着,余下的由贺文湛包裹好,送至京城。
    很快就入了九月,一行人到达隋州的时候已是九月初三。
    隋州虽说不如袁州富庶,藏书的风气却是鼎盛的。本朝有名的藏书家大多出自这里,别说是城内,哪怕是乡下人家,随便挑出一户,里面都能有几十本书,那些文人墨客,就是自身穷困潦倒清粥度日,家里的藏书也不肯变卖。更别说有些财力的人家,家中修得最牢固精美的就是藏书楼,按地方官员的上报,藏书愈十万卷者不下数百户,令其他州郡望尘莫及。
    这里是贺文湛此行的重头,虽说要先到袁州去安顿,少不得要先同当地官员知会一声,安排些征书的事情,逗留两天。
    贺文湛为公务奔忙,琳琅闲着没事,便又缠着徐朗出门去了,叫锦绣也跟着。
    她这一路往南,因气候渐渐温热起来,身上的病也轻了许多,出门时倒不必再裹得密密实实的了。徐朗身边有位年近三十文质彬彬的男子叫蔺通,据说是个武医双全的奇才,武功在军里是拔尖的,一身的医术在漠北更是鼎鼎大名。这次徐朗南下,特地将他从漠北调过来,路上正好帮琳琅把脉。
    这种胎里带出来的病并不好治,不过漠北天寒地冻,蔺通对付寒症还是有一套的。他道琳琅体内的寒气是团团积郁,须得慢慢散化开,才能引出。因琳琅平常调养用的方子是贺文湛特意请的几位御医合力开出来的,蔺通看后没有异议,只说要每日按摩肌体,活血散瘀。
    蔺通一介男人,当然不能亲自动手,便将要诀教给锦绣。锦绣是习武的人,于人体经脉也有缩了解,她手上功夫拿捏得当,给琳琅捏了几次,舒服得琳琅直哼哼。
    也不知是天气暖和还是锦绣的推拿按摩有了效果,琳琅身上觉得松泛,整个人都活泼了许多。徐朗带着她寻了当地美食吃罢,看着天色还早,就势拐进了隔壁的首饰铺里。
    徐朗还难得的哄琳琅高兴,“六妹妹天生丽质,不用首饰点缀都这么漂亮,再打扮一下,怕是要被人抢走啦。”
    琳琅觑着他笑,没想到徐朗这么个装老成持重的人,居然也懂得放下身段哄姑娘开心。更让她没想到的是,一踏进首饰铺,她就瞧见了熟人。

☆、第31章 。

这所谓的熟人,严格说起来,也未必算熟,是琳琅上辈子南下后结交的朋友沈玉莲。上辈子她俩虽然性格殊异,在各种场合的频繁来往之下倒也攒了几分感情。不过这时候沈玉莲显然还不认识琳琅,她一身银红洒金的衣裙,正坐在红木雕花矮几边上,手里把玩着一支金蝶镂花流苏簪。
    琳琅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她,想到不就就要和那些熟悉的亲朋好友重新认识一遍,觉得有趣。
    既然跟沈玉莲还不认识,琳琅当然不能贸然凑上去了,一瞥之后便即转身,往旁边挑簪子去了。跟琳琅在京城时常去的那些首饰铺比起来,这家的东西富贵气象不及,胜在精巧别致。
    一样是用金丝银片做出来的东西,在京城时叫人觉得富丽堂皇,到了这边匠人的手里,便是别出心裁了。
    琳琅慢慢赏玩着,瞧见一支花卉绞丝小发簪时眼前一亮,这簪子小巧玲珑,以银丝挽出花枝,那花瓣也是金银丝织就,一层层的疏密有度,点缀以细碎的宝石碧玉,材料未必名贵,那独出心裁的做法却是难得一见的。
    她心里喜欢,指着那簪子道:“这个我要了。”旁边女伙计道了声“好”正要去取,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只纤手将那簪子抢过去,道:“真不巧,我先拿了。”说着便递向那女伙计,“给我包起来。”
    女伙计不敢就接下,迟疑的瞧着两位小姑娘。
    琳琅听得那声音时便已猜得是谁,待抬头瞧见了沈玉莲的脸,心里瞬时升起些无奈。她还是这样的性子,霸道骄矜,爱夺人之美。上辈子琳琅年少不懂事,心气儿又高不肯让步,没少和沈玉莲因为一些东西起过冲突,没想到这辈子提前见了面,却还是这样的方式。
    她有些迟疑。按说旧友重逢,既然沈玉莲瞧上了,虽说慢了一步,送她也是无妨。只是那簪子实在精致,这店里的东西有都说了独一无二,琳琅难免有点心疼遗憾。
    那头锦绣瞧见了,哪肯让自己姑娘吃亏,当下就道:“这簪子是我家姑娘先开口要下的,姑娘好没道理。”
    沈玉莲得意的笑道:“可簪子现下在我的手里,所以是我的。嗯,谁叫你家姑娘手慢呢。”
    锦绣有些着恼,却还是耐着性子道:“姑娘这话就怪了,簪子还没卖出去,就还是店家的,怎么就成您的了呢?”
    “难不成还是你家姑娘的?你叫叫它,看它应不应。”
    这样刁蛮的态度落在琳琅眼中自然是熟悉的,她倒不着急了,带着些看热闹的心态,站着不说话。琳琅能忍得,锦绣却忍不得,她伴着琳琅长大,向来都十分护主,见姑娘喜欢的物件被抢走,对方还不讲道理,哪能不气?
    锦绣原就身手不差,对着沈玉莲这个十多岁的小姑娘更是小菜一碟,当即出手如电,未及沈玉莲看清便将那簪子掠入自己手中,扬了扬道:“现在它在我手里,是不是就算我的了?”
    这分明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沈玉莲何曾被人这样奚落过?当即一跺脚道:“你放肆!”她的父亲是袁州司马,姨父又是这隋州的大官,在这江阳城里有横行霸道的资本,如今见这两个外地来的穷姑娘敢抢她的东西,当即恼了。
    也难怪沈玉莲觉得琳琅穷,她十多岁的姑娘,不懂得以气质辨人,只会以身上打扮判断对方的身份。江南尚丽尚新,但凡有点身份的姑娘,所用的衣料首饰莫不是时下风靡的东西。反观琳琅,头上的簪子虽然材质不错,却显然有了点年头,身上的衣服虽然做工精致质地贵重,料子却是去年的,明显是因为没钱买新东西嘛!
    心里存了轻视的念头,沈玉莲瞧着对面的姑娘比她漂亮,心里更不是滋味。奈何锦绣身手比她灵活太多,她是抢不过的,当即扬声叫道:“哥!”
    清脆的女声当即招来了一位十五岁的华服公子,是沈玉莲的兄长沈从嘉。
    这沈从嘉仗着家中势力,平日里也是嚣张惯了的,听了妹妹告状,哪能不护短?不过对面的小姑娘长得那么漂亮,沈从嘉倒不舍得用强了,往那首饰柜里瞧了一眼,选了一支珍珠蔷薇花簪送到琳琅跟前,笑嘻嘻的道:“这个簪子送给妹妹,妹妹把那一支还给我怎么样?”
    琳琅并不喜欢沈从嘉,因为这家伙是出了名的风流轻佻。而今见到他含义莫名的笑容,琳琅哪能不知他心里的打算,当即嫌恶的往后退了半步,也不愿理会沈玉莲了,冷冷道:“锦绣,咱们走。”那簪子也不想要了。
    可沈从嘉哪能轻易放过她?这江阳城里面,他不能碰的姑娘也就那么几个,剩下的么……他身高体长,往前半步凑过去道:“妹妹不喜欢这个么,那我再送个别的?”伸出手就想把那蔷薇花簪别到琳琅头发里去,哪知忽然有把扇子直直的飞过来撞在他小臂上,竟将他打得一个趔趄。
    一道玄色的身影疾风般掠过来,瞬时将琳琅护在身后。
    沈从嘉吃痛,站稳身子瞧见徐朗时,当即恼了,怒声道:“奶奶的,你竟然敢偷袭小爷!”
    徐朗长身立着,冷哼道:“打你又怎的。”
    沈从嘉跌了面子,又碰着对方这样傲慢的态度,哪肯吃亏,当即凑上来就想揪徐朗的衣领,“奶奶的,知不知道小爷我是谁!”徐朗懒得答话,站在那里岿然不动,右手握住他的手腕,也不见手指怎样动作,便见沈从嘉身子忽然一软,继而被徐朗捉着他的手臂一扭,整个人仰面摔倒在地。
    周围挑首饰的姑娘们远远的围成个半圈儿,这会儿都拿了帕子捂着嘴笑。
    沈从嘉不信邪,翻起身来想再次纠缠,手指头还没碰着徐朗的衣襟呢,就又给撂倒了。他俩年纪差不多大,徐朗却比沈从嘉健壮许多,他又是军中历练过的人,动起手来半点都不迟疑,虽没下狠手,这几下也将沈从嘉摔得够呛。
    琳琅瞧着沈从嘉那四仰八叉的模样,有点幸灾乐祸,转而见沈玉莲涨红了脸眼含泪花,到底不忍,便上前揪了揪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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