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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小鹿作者:尼罗-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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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碌出出入入的蚂蚁,他经常能够一看一上午。
  后来他感觉自己总是对着蚂蚁使劲,恐怕对于身心不会有利,故而把那几本翻烂了的杂志摊开来,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嗓子里总是不痛快,也许是那一阵子每天狂呼乱叫,把嗓子硬生生的喊坏了。大少爷当年变声的时候,春兰是严禁他大呼小叫的。
  念过几页书之后,他站在窗前,又开始回忆自己学过的英文诗歌,想要背诵几段。然而经过了长久的思索之后,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一段都想不起来了。学了六年多的东西,居然会在几个月内忘成七零八落。
  秋天,程太太死了。
  程太太要是不死,程宅里几乎不会有人意识到她的活。非得她死了,众人,包括她唯一的儿子,才想起来这宅子里先前还活着个正房太太。她是为什么死的,也不好说,仿佛是因为生吞了鸦片,这样论起来,就属于自杀。不过程廷礼不希望家里有自杀的人,所以程太太身边的人就改了口风,一致认定她是吸鸦片烟吸得伤了脑子,是被鸦片烟毒死的。
  死了的人,总得发送出去。程廷礼在百忙之中抽身回来了一趟,表明死的这人的确是自己太太。丧事办得盛大而又潦草,因为没人对程太太抱有真情实意,纯粹只是为了热闹而热闹。程廷礼在家住了两天,忙得晕头转向,没有看到小鹿,也没想起来问一问。程太太刚一入土,他慌里慌张的就又回了保定。
  于是小鹿继续活在牢狱里,直到这一年的冬天,程廷礼又回了家。
  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大少爷让人开了小鹿那间牢房的房门。
  小鹿当时还在床上睡觉,滚得满枕满脸都是头发。那头发又厚又细又密,黑鸦鸦的披成了一片云,小鹿只从被窝里露出了一张脸,乍一看几乎像个姑娘。
  大少爷记得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对待小姑娘也挺有兴趣的,可这几年不知是怎么了,越来越爱对着带把儿的漂亮小子使劲。这变化的原因,他自己讲不清楚,所以全归结到了他父亲的身上——有其父必有其子,好的不学,坏的学。
  站在床边低头看着小鹿,大少爷想小鹿无论是男是女,自己都会是一样的喜欢。在他的眼中,小鹿似乎已经脱离了男女的界限,不能归类,就单是这么一个独一无二的小鹿。
  这个时候,小鹿睁了眼睛。神情呆滞的望着大少爷,他轻轻的一张嘴,但是没有真正发出声音。
  大少爷俯下身,用冰冷的手背蹭他脸蛋:“小鹿,我投降来了。”
  小鹿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显然是没听明白。
  大少爷对着他张开双臂,要把他连人带被一起抱起来:“我不和你讲条件了,咱们回家等着过年吧!”
  小鹿糊里糊涂的坐起了身,棉被落下去,露出了他赤裸裸的上半身。抬起头盯着大少爷,他低声问道:“你要放我出去了?”
  大少爷对着他苦笑:“对,我犟不过你,你赢了。”
  一年之前,小鹿不明所以的成了囚徒,一年之后,他又毫无准备的得了自由。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的命运是被攥在了大少爷的手中。伸腿下床趿拉了一双拖鞋,他愣怔怔的站起了身。拖鞋被他踩了半年多,胶皮底子已经有了四分五裂的趋势。
  一年多不见天日,小鹿的皮肤白得如雪。抬手拨开遮眼的长发,他露出了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眉毛是乌浓的,和睫毛配了套。外间开了房门,他抽了抽鼻子,峻整的鼻翼翕动了,他嗅到了风与雪的气味。
  下意识的伸出舌尖舔了一圈嘴唇,他睡得身体麻木,踉跄着迈步要往外走。大少爷一眼没看住,他已经赤条条的扑到了外间门前。扶着门框探出头,他瞪着眼睛张着嘴,愣眉愣眼的往外看。
  没等他看清楚眼前风景,大少爷已经扯起棉被追了上来——小鹿浑身上下,就只穿了一条遮羞的小裤衩。
  小鹿长大了,裤衩却还保留着先前的尺寸,薄薄的细白棉布紧绷在他圆滚滚的屁股蛋上,他那腰身依然细得只有一捻,于是这裤衩穿了还不如不穿,穿了,反倒像是欲盖弥彰,更要让人联想。
  从后方展开棉被一把裹住了小鹿,大少爷急得骂道:“疯跑什么,不怕冻死吗?”
  然后他弯腰伸了胳膊一使劲,强行把小鹿拦腰抱了起来:“拖鞋脱了,脚往被窝里缩。”
  小鹿充耳不闻,依旧只是大睁着眼睛四处乱看,看了片刻之后,他开始狂喜的喘息。雪片也是可喜的,寒风也是可喜的,他终于又出来了!
    
    ☆、第三十章 

  大少爷一路狂奔,把小鹿送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院子里照例还是没什么人,春兰也没露面。大少爷抱着小鹿一路跑进了上房,一直把小鹿放到了卧室大床上。放下之后直起腰,他告诉小鹿:“屋里装上暖气了,暖不暖和?”
  小鹿挣扎着坐了起来,想要环顾这所暌别了一年的房屋。可是在抬起头的一刹那间,他从前方桌上的镜子里,忽然看到了自己的脸。
  起初他不相信那个披头散发的影子是自己,所以直勾勾的盯着镜子看了半天。这么看还不够劲,他光着脚下了床,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桌子前,双手把那一面银框大镜子捧了起来。
  大少爷抬手一摸他的后脑勺:“一会儿就打电话,找个剃头的过来,给你收拾收拾脑袋。”
  小鹿没听见大少爷的话,只在心里想:“我怎么变成这样儿了?”
  他望着镜中人,想不通似的反复想:“我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子?我没做坏事,我没犯错误,为什么要让我变成这样子?”
  慢慢放下了大镜子,他扭头去看大少爷:“以后,我怎么办?”
  大少爷听他声音嘶哑低沉,就抬手抚上了他的面颊:“张嘴,是不是嗓子发炎了?”
  小鹿摇了摇头:“大哥,我的嗓子坏了。”
  大少爷登时拧起了眉毛:“坏了?怎么会坏了?”
  小鹿低下头,神情痛苦的清了清喉咙,然后仰起脸,用粗砺的声音答道:“刚进那屋子里的时候,我总是喊,喊坏了。”
  说完这话,他自己笑了一下,想起自己原来喜欢边唱边跳,多高的调子都哼得上去。那个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来会有一片锦绣前程:读中学,进高中,念大学,再留洋,然后回来当工程师,开大机器,发展实业,振兴中华。
  当时想得真是太好了,全然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人家养的一个玩意儿。而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末了不听人家的话,被人关进屋子里锁了一年,也是正常。
  反正他总是理亏,总是无话可说。
  大少爷提前给小鹿置办了里里外外的新衣服,这时他把那新衣服找出了一套,又让小鹿进浴室洗了个澡。浴室也变模样了,从墙壁到天花板,全贴了雪白的瓷片。浴缸也是从欧洲运来的正宗舶来品,可以让小鹿在里面打滚撒欢的洗热水澡。
  及至小鹿洗漱穿戴停当了,理发匠也带着家什登了门。小鹿坐在椅子上,一头长发被那理发匠梳得黑瀑一般,向后垂了老长。大少爷站在一旁看着,忽然说道:“剪的时候利索点儿,把他那头发给我留下。”
  理发匠愣了一下,随即领会了意思。齐着后脖颈下了剪子,他果然整整齐齐的剪下了厚厚一把长头发。而大少爷找来一根缎带,把那头发绑成一束,用条手帕包裹了起来。
  “难得能蓄了这么长。”大少爷仿佛是有点不好意思,微微的要笑不笑:“把它当个纪念放好了,将来一看到它,就——”
  话没说完,大少爷自己住了口,因为感觉这话说得不对,如果继续说下去的话,怎么样都圆不回来,只能是越说越不吉利。
  小鹿望着面前的大穿衣镜,穿衣镜也是新的,完完全全的照出了他的模样。理发匠手艺好,三下五除二就把他剪回了少年模样。最后稍稍的往他那头发上抹了点生发油,理发匠伶伶俐俐的给他梳了个整整齐齐的小分头。
  大少爷双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走到穿衣镜前低头去看小鹿,看着看着,他笑了,笑得皱了鼻梁眯了眼睛,鬼头鬼脑宛如顽童:“小丑八怪,丑死了!”
  理发匠听闻此言,大吃一惊:“程少爷,这还丑?哪儿丑您指出来,我给他再修修。”
  大少爷不耐烦的一挥手:“没你的事儿!”
  随即他伸手一指小鹿的鼻尖,欢天喜地的又道:“丑死了!”
  小鹿把双手分别撂在了椅子扶手上,不害羞也不反驳。微微的歪着脑袋又去照了镜子,一年多没见着自己了,纵然是丑,他也想多看几眼。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会怎样发落自己,只知道干爹快回来了,而大少爷几次三番的嘱咐他,不许他向程廷礼告状。
  小鹿乖乖答应了,除夕之前见了程廷礼的面,他果然是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倒是程廷礼格外的打量了小鹿,然后发出疑问:“这孩子怎么变得呆头呆脑?原来不是挺活泼的?”
  大少爷抢着笑道:“他跟我赌气呢,前几天我俩又……又闹别扭了。”
  程廷礼听闻此言,哭笑不得:“孩子啊,你俩过完年一个十六,一个二十,这么大了,还闹别扭?再闹的话,你俩给我分开,一个留北京,一个跟我去保定!”
  大少爷听了这话,立刻抓住了小鹿的手:“别,我俩再也不闹了。”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自己不肯说话。及至他们离了程廷礼的屋子,小鹿一言不发的,硬把手抽了出来。
  大少爷转而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还记恨我?”
  小鹿望着满地的残雪,开口问道:“以后,咱俩怎么办?”
  大少爷笑出了一团白色雾气——以后他俩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小鹿死活不肯同他相好,而他对待小鹿,又不肯霸王硬上弓。
  他心里清楚,对待小鹿,他打了骂了都没事,唯独有一道界线,不能破。他可以欺负小鹿,但是不能蹂躏小鹿。欺负和蹂躏,不是一回事。
  他和小鹿之间,他自己想着,是只可以有洞房花烛、不可以有月黑风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没关系。十六岁不懂,十七岁总要懂了;十七岁还不懂,十八岁一定能懂了。
  大少爷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爷目标明确,在等着小鹿长大;小鹿则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事情没完,大戏一定还在后头,只不知那戏是悲是喜。
  两个人一起等,一等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虽然没有锁链束缚着小鹿,但小鹿无需看管,很少出门。偶尔出去逛了几次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行踪全被大少爷掌握着,就干脆哪儿也不去了。
  至于余翰文,他也没有去联系,当然是因为无颜相见。况且若是见了面,余翰文问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毕竟还是他的家,尽管那一年的禁锢几乎逼疯了他,但他还是感觉家丑不能外扬。
  余翰文不要了,学业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后来回首往昔,也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点正事也没有做,就单是活着。
  同时,也要提防着大少爷。大少爷没对他用过强,但是动手动脚的,也不老实。两人本是一张床从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爷的手臂当成枕头,两个人亲得宛如一个人,可是现在,小鹿忽然感觉大少爷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爷时常会隔着衣服抚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为自认是个男子,不该受另一个男子的狎弄。
  他想黄花大姑娘也不会比自己活得更紧张胆怯。而且黄花大姑娘本来就该是矜持的、怕人说怕人瞧的;可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怎么也活成了个大姑娘?天气热的时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在南京政府发动的北伐战争之中,程廷礼为了保存实力,练出了一手做墙头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团乱麻,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施展绝技,今日投张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东家,结果最后他浑水摸鱼,竟是趁机抢了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来做,比先前还要得意威风。
  他的队伍早就驻扎进了察哈尔的省会张家口,他也亲自在那里料理了许久事务,最后感觉“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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