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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部分

重登仙路-第86部分

小说: 重登仙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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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诺摇了摇头,带着小和尚和墨君琰,将阮珏的魂魄亦投胎在一个单灵根的胎儿身上,一家人就开始慢吞吞的四处走着,偶尔看到一处景致好的小镇,便留下来住上两三年,沈诺行医,墨君琰就挑些品行好的孩子教他们一些拳脚之术,小和尚还是顶着和尚头,跟着镇上的孩子到处玩耍——沈诺也不阻止,他希望小和尚能过得尽可能的快活。
  在他而言,天道是天道,小和尚才是他的孩儿,小和尚这一世一旦走了,那么重生的天道,却不再会是他的孩儿,而是已经历经了不知多少年,历劫无数次的无情无欲之神而已。
  也正因此,他才会宁可自我封印百年,也要陪着小和尚在凡世玩耍一番。他会因着修炼而有千载的寿元,可是他的孩儿,却只剩下这百年了,他必须要陪着他。
  百年时光匆匆而过,沈诺和墨君琰给小和尚用了无数的灵丹妙药,却仍旧挡不住小和尚将要死亡的命运。
  小和尚的手已经无力了,可他还是捉着沈诺的手不放:“爹爹,我要走了。”
  沈诺“嗯”了一声,半晌才道:“我会忘记你。然后努力修炼,早日踏碎虚空,飞升灵界。”
  小和尚咧了咧嘴:“爹爹,我信你,你一定能飞升的!”
  沈诺反手握住小和尚的手,一时说不出话来。
  小和尚这才看向墨君琰,墨君琰道:“我会照顾好他。”
  小和尚点了点头,然后用尽最后的力气看着沈诺道:“爹爹,我反悔了,我想要个名字,爹爹,你给我取个名字吧?”
  这个名字,或许是他曾经存在过唯一的证据了。
  沈诺伸出手,擦掉了小和尚眼角处不停留下的眼泪,认真的开口道:“阿宝,叫阿宝可好?”
  小和尚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他努力点了点头,咧了咧嘴,就彻底没了气息。
  白净的脸上,犹自挂着满足的笑容。
  而重新恢复生机的,是历劫归来的天道。
  阿宝,只是天道无数个名字中的一个而已。沈诺的阿宝,彻底不存在了。
  天道之下,自前次道魔之争之后,道魔两虎相争,皆损失惨重,佛修、妖修、儒修、武修等渐次崛起,于道魔衰落之时,迅速崛起。天道之下,再无两家独大,而是百家争鸣,各自平等的去追求心中之道。
  而原本百年一次的道魔之争,也在道魔双方发现了佛修、妖修等的崛起之后,也直接消失了。谁也不是真的傻,只是身在局中,不曾发现。一旦出了局,自然就想明白是被谁算计了。道魔百年之争,就这么停止了。
  沈诺身上的修为封印解除,重新恢复了修为。
  他和墨君琰一道回了小竹峰,将阿宝的骨灰葬在了这里。
  沈诺原本是想一直带着阿宝,就像贺兰公子曾经一直带着沈清淑一般,可是墨君琰却阻止了他。
  “父亲如今亦放下了。”墨君琰道,“既然总有一日,我们终会放下,那么何不现在便让阿宝安安稳稳的待在这里呢?我们心中一直记着他,那便足够了。”
  沈诺这才同意,将阿宝葬在了小竹峰,阿宝出生的地方。
  “那便葬在阿宝以前最喜欢的灵果树下吧。”
  虽然也有名为“长生树”的灵植,很多人将逝者的骨灰或遗体种在长生树下,以期逝者来世可得长生,可是沈诺很清楚的知道,阿宝只是天道曾经一世的记忆而已,早晚要被时间消磨或者融合掉,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将阿宝尽可能长久的记在心里,如此而已。
  两人一起将阿宝葬下,十指相扣,站在树下,不知在想些什么。
  寒风凛冽,大雪漫天。
  “咯吱咯吱”。
  贺兰公子与欧阳道君缓步走了过来,静静的陪着二人站了一宿。
  直到第二日,初阳升起时,才有人开口说话。
  “诺儿将来要如何?”贺兰公子微微笑着,一身风华,从不曾削减半分。
  沈诺微微垂首:“自然是历练,修炼,渡劫,若是有幸,能飞升灵界,也是一大幸事。”
  贺兰公子颔首道:“也好。”
  墨君琰握住沈诺的手,轻轻捏了一下。
  沈诺抿了抿唇,才抬首道:“爹爹,我和君琰已经成亲了,在凡人界。”
  贺兰公子愣住了,他显然没有料到,会有那么一日,因着沈诺的一句称呼,而手指微微发颤,喉咙干涩的说不出话来。
  墨君琰却已经拉着沈诺的手,一起朝着岳父大人给跪下了。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沈诺认真严肃的看着贺兰公子,手被身边的男人紧紧握着,而他的孩儿,则在一旁入土为安。
  沈诺想,这样已经足够了。
  他可以继续追求他的长生大道,身边有亲人,有道侣,有友人相伴,这样,就足够了。
  重来一次,他已然知足。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啦~~~木有想到写了40万字,窝本来以为也就是三十几万字就能写完了来着~~~写了四个月,辛苦大家追文啦~~~么么哒~~~
  番外的话,有一章前世番外(二),本来打算放在之前的番外(一)后面的,可是有些剧情放在那里就是提前剧透啦,所以会放在后面~~然后除了这篇番外,应该木有其他的番外了,总觉得已经没啥可写的了【啊喂!
  童鞋们要是有灰常灰常想看的番外,可以留言提一下,然后窝可能会补个短番外~~~
  最后的最后,专栏和新文求收(>^ω^<)喵


☆、104·番外之嫁——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听到墨君琰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诺其实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沈诺还尚且没有意识到;墨君琰的这句话;其实是无意识的把沈诺放在了要“嫁”的那一方。
  只是沈诺没有意识到;不代表被称为“岳父大人”的贺兰公子没有听出来。
  贺兰公子当下就咬牙切齿的道:“小婿?岳父大人?诺儿;你莫非真的要嫁给这个姓墨的?然后冠他的姓氏?你们二人的子嗣也只能姓墨?”
  贺兰公子终究是顾忌着沈诺第一次叫了他“爹爹”,且他暂时也闹不清在沈诺心中;是自己重要一些;还是这个给梯子就爬的墨君琰更重要一些,于是只好这么磨磨唧唧的暗示了一番;以期他的宝贝儿子不要那么傻乎乎的就被骗了。
  沈诺闻言一怔。
  他听到贺兰公子的话才反应过来;是了;双修大典说得不管有多公平;终究还是有一个子嗣姓氏的问题。如果他没有妖族血脉不能生子便罢了,现下他既然有这么个“功能”,也就难怪贺兰公子要纠结着不乐意他“嫁给”墨君琰了。
  然后沈诺就侧头看了一眼墨君琰。
  墨君琰安抚的冲他笑了笑,然后就对贺兰公子道:“是君琰错了。诺儿无需改姓,将来若有幸再得一子,亦是诺儿之功劳,自当复姓贺兰。”
  贺兰公子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了下来。
  只是在一月之后,二人的双修大典之上,贺兰公子看到红霞满天,鹊桥之上,驾鹤而来的沈诺之时,还是忍不住黑了脸。
  修真界结为双修道侣的,纵然大部分是男女结合,可是高阶修士能得到子嗣的几率着实太小,因而也有不少人是同性而婚。同性而婚者,亦有嫁娶之分。一般而言,驾鹤而来者,便是“嫁”的一方。
  贺兰公子坐在高位,瞪眼看着一袭红衣,头戴玉冠,青丝飞扬的少年,忍不住就有些懊恼。
  “都是我不好,忘了诺儿向来不在乎这些事情。”贺兰公子微微叹道,“我当早先跟诺儿说清楚这些事情,他也不会这般嫁给一个男子,将来成为被人拿来消遣的笑料了。”
  欧阳坐在贺兰公子身旁,他看了一眼穿着红色喜服的少年唇角若有若无的微笑,眼眸微深。
  于是在宽大的袖口的遮掩下,欧阳亦捉住了心上人的手,似笑非笑道:“十七你太小看诺儿了。这些事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就算他原先真的不知,姚莫谦也不敢不说,墨君琰更舍不得不说。”
  “诺儿肯嫁,定是他觉得墨君琰值得,十七你又何必庸人自扰?诺儿觉得墨君琰好,值得他去无视人言,那便足够了。”
  事实上也的确如欧阳所说,沈诺当然知道他在做什么。
  他想,他还是愿意“嫁”给墨君琰的。
  不谈什么男儿尊严,沈诺很清楚的知道墨君琰曾经待他的好,亦知道墨君琰将来会待他的好,更明明白白的知道,他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回报给墨君琰的,除了“以身相许”,他也想不出别的好法子可以对墨君琰更好一些了。
  嫁就嫁,左右将来墨君琰还是要听他的话,若是有幸得子,也是要随他的姓的,沈诺想通这些,当然就不再排斥嫁不嫁的了。
  “我会对你好的。”
  双修大典之上,沈诺认真的承诺道。
  墨君琰看着他的小九,唇角的笑容一直扬着,怎么也压不下来。
  他同样承诺道:“定不负君。”
  二人在双修大典上立下了互不背弃的誓言之后,就一起遁走了,全然不顾身后的贺兰公子隐隐要爆发的怒火,亦不顾众人脸上的惊讶和复杂之色,就这么在众人面前遁走了。
  小竹峰的不远处,半空之上,一张扇形的飞行法宝之上,墨君琰正将少年环抱在身前。
  墨君琰从不曾想过,他的沈诺真的愿意这般正大光明、毫不顾忌他人眼光的“嫁”给他。毕竟,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他的沈诺自尊心那么强,墨君琰真的不曾想过,沈诺会愿意这样驾鹤而来,与他一起立下双修誓言。
  “谢谢你愿意嫁给我,诺儿。”墨君琰将身前人抱得越发紧,一副生怕身前人会离开的模样,“我很欢喜。”
  沈诺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就转头凑到男人的下巴上亲了一口,小声道:“笨蛋。”
  身为男儿身,嫁给另一名男子,将会受到怎样的歧视和轻蔑,沈诺当然是知晓的。
  若是前世的他,除非是墨君琰以性命相逼,否则是绝不可能这样在众人面前嫁给墨君琰的。
  而这一世,沈诺亦喜欢上了身后之人,他知晓身后之人对他的好,亦欢喜身后之人对他的好,然后由着自己为着这些好而心动。
  沈诺原本以为,就这么一直的允许墨君琰对他好,然后他被动的接受墨君琰对他好,这样也就足够了。墨君琰高兴,他也高兴,这样,不就可以了么?
  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他和墨君琰的生活,就仿佛凡人界的老夫老妻,平淡却又让人越陷越深。直到阿宝真正离开了他们,沈诺才赧然发现,他可以接受阿宝的离开,却无法接受墨君琰的离开。
  阿宝是他的孩儿,总归要长大,然后离开他,去承担他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是沈诺一开始就知道的。虽然阿宝现在已经不能称之为阿宝了,可是沈诺宁愿告诉自己,阿宝只是换了一个身份活着而已。
  可是他已经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他希望这个男人可以日复一日的陪着他,希望这个男人能快活自在,他亦愿意为了男人的快活自在,而放弃一些他可以放弃的东西。
  比如他人的侧目。
  若是“嫁”给这个男人,与他立下双修誓言,能让他比往日更开怀,沈诺想,他是愿意的。
  “你欢喜就好。”沈诺一如既往的认真和没有情趣,可是勾人的桃花目中却闪过与他的认真平板相悖的媚意,“你欢喜,我便欢喜了。”
  墨君琰想,这个世间,大约没有比这句话更动听的情话了。
  于是他很快的翻身压倒了身前刚刚嫁给他的小新郎,布好结界,就做了可以让他的小新郎能说出更多情话的事情来了。
  阿宝走了,他们还可以有另一个孩子。
  而阿宝,也会永远留在他们的记忆里。
  ……
  一晃又是百年。
  沈诺渡过了化神劫。
  只是即便他曾经助天道渡劫,天道也不曾在天劫之事上对他优待半分,他的天雷劫,仍旧是九九天雷。
  沈诺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怨愤。
  他能重生一次,已经是前世今生最大的幸事了,就算将来每次渡劫都只能是九九天雷劫,他也甘愿。
  “疼么?”
  九九天雷劫后,沈诺身上的法衣都被劈的碎裂了,裸/露出来的肌肤上,也是伤痕满满。
  最后一道天雷劫一过,墨君琰就立刻将一件崭新的道袍披在他身上,亲手喂他丹药,边喂还边问他“疼不疼”。
  沈诺身上当然还是疼的。
  九九八十一道天雷,那当真不是拿来看玩笑的。
  沈诺这会子被雷劈的脑袋都有些晕了,可他在听出墨君琰的紧张时,还是下意识的道:“不疼,我不疼的。”
  墨君琰闷闷的不说话了,又给怀中人喂了丹药,将之小心翼翼的抱回了洞府之中,安抚着让沈诺睡了过去,他才微微叹气,九九天雷劫,他的小九究竟是做了什么,才会招引至这样的惩罚呢?
  墨君琰想了半晌,着实想不到沈诺曾经有过任何的滥杀或者异常严重的过错。实在想不出来了,墨君琰也就不去想了。
  他转而开始翻看各种古籍——既然“过错”已然犯下,他亦无力阻止,那么他还是来找一找,看能否让他和沈诺一起渡劫,如果是一齐渡劫,他的小九就不会遭受这样大的痛苦了。
  墨君琰也不知这样的法子是否存在,可是为了沈诺,他愿意相信这法子是存在的。
  沈诺昏睡了三日,清新后又花了一月的时间巩固了修为,这才有时间发现墨君琰对他的越发在意。
  沈诺发现,墨君琰盯他盯的更紧了。原先二人在一起时,还偶有因着约见友人,亦或是一个炼丹,一个研究阵法而分开的时候,可是现在,墨君琰就连研究阵法,都一定要凑在沈诺隔壁的房间,约见友人亦要一起见,仿佛生怕他就这么离开了一般。
  沈诺想了想,就知道是自己遭遇的两次九九天劫让墨君琰担忧了。
  “我并未做过大恶之事,只是因着曾经得到了旁人想都不敢想的好处,才会次次碰上九九天劫。”沈诺觉得,与其让墨君琰担忧,不如自己说出来的好,“因着这样的好处,我才能和你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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