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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御宠医妃-第64部分

小说: 御宠医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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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太远,夏初七也看不清他的表情。

不过,她却可以猜测,那人向来是没有什么表情的。

她跪在人群中,只拿眼风不时扫着他。而他依旧高倨于战马之上,还是那个俯瞰苍生的晋王殿下。直到他突地转过头来,她才慌不迭的低下头去。

当然,她心知隔了这么远,她又藏得极妥,他是看不见她的。可就在那转头那一瞬,她发现脊背上已是冰冷了一片,就连手心里都攥出了汗来。

她没有再抬头。

整个驿道上都没有声音,寂静了一片。

几乎隔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她才听到远远地传来他低沉有力的声音。

“起。”

“恭送晋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在接受了清岗官员和老百姓高调的送行仪式后,等夏初七长松一口气,再抬起头来时,那一人一马已经掩入了众多的兵甲里寻不到踪影,只有飞扬起来的尘土,铺天盖地的笼罩了整个驿道。

她一路随着人流穿梭,观察着一辆辆马车,却看不见傻子到底在何处。

夏初七在清岗县又待了一天。

随着那几位爷的离开,驿站又恢复成了往日的样子。

为了寻找傻子,夏初七冒着危险扮成货郎混入了驿站。

可人去楼空的驿站,除了驿丞署的人,哪里还有别人的踪迹?

没有了赵樽的地方,其实也不再危险。

她打扮成那一副德性,辨识度太低了,又挑了一副货担,那些人都不识得她,给了守卫一点银子,便可以随意地行走在驿站里,随口叫卖着,观察那不久前还戒备森严的玉皇阁,观察那古色古香的驿馆院,还有那已经化成了一堆焦木正在打扫的柴房。

不过短短两天,便已是时过境迁了吗?

“喂,那个货郎,城门要关了,快出去了。”

一个守城的兵士走了过来,高声的吆喝着。

夏初七蹲在离那柴房不远的地方,慌忙收拾起自个儿的担子,双手撸了一下脸,才笑眯眯的抬起头来,“这就走,这就走。”

大概她的情绪有些不对劲儿,那人瞪着眼睛瞧了过来,一脸不解。夏初七赶紧咧着嘴笑了笑,又塞给那厮一点儿碎银。

“不好意思,官爷,我想向你打听个事儿。”

那人拿了银子,态度友好了许多,“说吧,何事?”

夏初七抿抿嘴唇,斟酌一下,才煞有介事地道:“你可有看见那个傻子去哪儿了?就是往常住在驿站里头的那个傻子?”

那人皱眉顿了一下,奇怪的问,“你问这个做什么?”

夏初七想了想,又赔着笑,“那傻子他还欠我银钱,上次买了货的没给。”

那人恍然大悟一般,无所谓的说了一句,“这事你问我巧了,昨日我过来换岗的时候,天儿还没有亮,却在城外的官道上见到了殿下的马车,车上就有那个傻子,看样子是殿下要带他回京师去了。说来,那傻子是个有福分的人,我看那马车上随行的人啊,对他颇为关照。哎,小子,那几个银子,你就当没了吧,只怕是要不回来了。”

夏初七眉头一皱。

因了与赵樽那些纠葛,加之昨天晚上鎏年村的事儿,她几乎没有去想这个驿站里头住了两个“殿下”的问题,也更不可能会想到宁王赵析与傻子能划拉出什么相干来,便直接把这笔账给算到了赵樽的头上。

他带走了傻子。

京师应天府,那么远的距离。

她去,还是不去?

……

……

夏初七觉得自个儿没有退路。

她原本就是一个来来去去都孑然一身的人,在这个世道里头,除了傻子之外,没有亲人更没有牵挂和目标。故此,除了去寻找和营救傻子,她几乎找不到现阶段更多的生命意义,于是,便只能由着这一股命运的洪流,把她推向另一条更加陌生的道路。

打点好行装,她离开了清岗县,踏上了通往应天府的道路。

大晏的老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还有发展经济,对整个大晏版图上的交通都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如今各地的道路和驿传的建设也都非常的完善,完善得让夏初七叹为观止。

然而,这里是蜀中。

由蜀中去应天府的道路,确实不负“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句话,可谓山河沼泽纵横交错。入蜀难,出蜀也难。

那赵樽贵为皇子,行程即便再低调都十分有限。

一路上,不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有当地的官员来迎接与跪拜,所以夏初七虽然比他晚走了一天多,但要找到他的行军路线,简直没有任何的难度可言。

追赶的几日里,她方便的时候就在客栈投宿一夜,要是不方便,荒郊野外也可以将就一晚。那匹马上她放了一些干粮,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这样风餐露宿的赶了几日,在巴州府就追上了。

此次金卫军返京,兵分了好几路。依兵种不同,水路与陆路皆有。而晋王赵樽一行人,如今到了巴州府,显然是要从巴县的水路顺着长江逆流而上。他要回应天府,这算是比较快的路程了。

在巴县打听到了驻军的消息,夏初七并未靠近。

累了几日,她脑子越来越清晰。

越是想要救傻子,越是急不得。

她先在巴县的县城里找了一间客栈,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把自个儿给收拾利索了,这才压低了那黑纱罗帽,出去打探消息。

对于她来说,这个时代的一切都还很陌生。

不要说道路陌生,很多生活常识都还得慢慢的摸索。

好在特种兵出身的她,适应能力很强。加上身上有一些银钱傍身,办起事儿来也就方便了许多。

巴县是大晏西南部的重镇,口音与锦城府相差不大,她买了几本地理志,在城里转悠了不肖半日功夫,便又打听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

赵樽一行人回应天府,会在朝天门码头上官船。可那个原是两江枢纽的码头,却不许民船靠近。如此一来,她要跟上赵樽便难了。而民船的行程,肯定比官船更慢,想要在路途中找到傻子,并且救他出来,就更是难上加难。

但如果路上不行,等他回了京师,她更加的抓瞎。

她还了解到,前来迎接赵樽的官船,将于明日晌午之后启程。

也就是说,她还有一天的机会,在巴县救下傻子?

可她只有一个人,清岗的驿站都没有办法,巴州府的驿站哪儿会有机会?

妈的!贱人。

她在心里头骂着,一个人走在巴县闹市区的人流之中,身上穿了一件简单到极点的粗布对襟,心里头七上八下的寻思着法子,直觉自个儿完全就像在泥泞里头打滚儿,根本就抓不住那主心骨。

以一己之力对抗赵樽,无异于找死。

看着街面上各式各样的古代店铺,嗅着不属于现代都市的古代市井气息,想着如今不知道被那个贱王爷囚禁在何处的可怜傻子,她恨恨的磨着牙,不愿意去想“失败”两个字。

已经从锦城府跟过来了,她能放弃吗?绝对不能。

“老板,馒头怎么卖?”

耳朵边上突然传来的一个熟悉声音,让夏初七陡地转过了脸去。

顾阿娇?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她不是在清岗么?

“阿娇——”

大概几天来的独自一个人,让她看见一个熟人分外兴奋。

“楚七!”

顾阿娇瞪着一双小鹿似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她,有些个不敢相认。

“楚七,真的是你?”

往左右两边儿看了看,夏初七走过去拽了她的手腕,拉到街边上人群的空隙里,这才放开了她的手,挪了挪帽子,嘻嘻一笑。

“见到我很惊讶?”

顾阿娇仔细瞧着她,还是一脸的惊叹。

“要是你不出声儿,我还真不敢相认了。楚七,你怎么会在这儿?”

托着下巴,夏初七浅浅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小美人儿,因为我舍不得你啊,便一路跟了过来。”

顾阿娇大概不知道清岗县发生的事情,闻音小脸儿一红,娇羞的嗔道,“你这张嘴啊,就是整天胡说八道。哎,你还没说呢,你怎么会在这儿。”

说罢,见她不答,却是又恍然大悟一般自言自语起来,“哦,我知道了,今日便听说晋王爷到了巴县,赶情你是和殿下一块儿来的?”

夏初七挑了挑眉梢,“哪个殿下?我认识吗?”

顾阿娇轻轻啐了一口,“尽爱瞎扯。”

“哎说来你不信,那便不说了。”夏初七冲她眨了眨眼睛,又嘻皮笑脸地笑,“阿娇,你一个人?怎么会也跑到巴县来了?可是与我心有灵犀?”

“我与我爹也是路过巴县,明儿便要坐船去京师了。”

原来,这事儿也是巧了。

前些日子,顾老头接到了他妻弟从京师捎来的信函。那妻弟也是干他们这个营生的,说是他在京师开了一个叫药堂,生意红火,打算再开一间分店,急需要懂行儿的帮手。且阿娇的年岁不小,在清岗那样偏僻的地方,也找不着好的婆家,妻弟希望老顾头父女俩能去京师搭把手,让他这个唯一的舅舅来关照阿娇,一起为她张罗一门好婚事。

老顾头早年间便是从京师出来的,原是没心再回去了。可在那信中,阿娇的舅舅说了许多在京师开药堂的好处,尤其是阿娇的婚配问题。如此一来,阿娇那个姑娘,心里就像是长了草。她眼界儿原本就高,哪里能看得药堂里头那个憨厚木讷的小伙子?

与他爹磨了好几天,这事儿便也成了。

老顾头先给她舅舅稍了个信儿去,然后便宜售卖了回春堂,带着全部的家当,便带了顾阿娇前往京师投亲了。父女两个为了节约银钱,原是准备走陆路去应天府的,可这一路过来,没少遭罪,尤其听说出川的道儿上不太平,四处都有打家劫舍的匪患,于是便转道儿到了巴县,准备乘船去京师。

这些事儿听来,夏初七不免有些唏嘘。

实际上,这个顾阿娇长得确实很俊俏。

她想,如果她是一个男人,瞧了这么水灵的姑娘,说不定也会心动的。让这样儿的美人儿委屈在那回春堂里,找一个老实木讷的男子过完余生,确实有点儿浪费了美女资源。

“行啊,这回去了京师,希望你能得偿所愿?找一个如意郎君。”

夏初七嘻嘻的笑着打趣儿,顾阿娇又是娇羞的横了她一眼,便又互相问了在巴县的投宿之处,相约明儿一道乘船上京。

这两个人正站在街边上说得兴奋。

突地从斜刺里闯出一个人来,猛地撞了一下顾阿娇。

闹市区里人原本就多,顾阿娇原先也不注意,可斜眼一瞄,便见到了那人手上的钱袋子,那可不正是她自个儿的吗?

往怀里一摸,她瞪大眼睛,便尖声叫了起来。

“抓贼啊!楚七,那人偷了我钱袋!”

夏初七调过头一看,只见人群里一个身穿骑装的纤细女子,飞快往人群里钻去,蹭蹭蹭几个飞步,就纵身跃过了一个卖苹果的摊位,吓得路上行人四处飞蹿,而她却轻松如燕,在人群里跑得游刃有余,一看便知是个身手利索的家伙。

不过转眼之间,便要掠出街角儿了。

好家伙!

这个小贼的功夫倒是不俗。

虽然没有武侠电视剧里演得那么悬乎,怎么看也是个高手了。

“阿娇,你回客栈等我。”

如果换了别人,夏初七绝对不去管这样的闲事儿。可顾阿娇不同,不说在回春堂里投奔过人家一些日子,便说这他乡遇故知的情分,她也必须得管不可。

思忖之间,她人已经飞快的追了出去。

那姑娘大概没有想到有人会追得上她,转过了一个街口,脚步便慢了下来。而夏初七这个人,打架可能不行,大的本事也没有,脚底抹溜这样的事儿却是极为在行的。她奔跑时爆发力极强,速度也很快,人又生得机灵,三窜五跳便追上了那人。

见她的身影钻进了一个胡同,夏初七眼珠子一转,便绕了道儿。

先前她在这附近瞎转悠了许久,对这附近的路线已经摸熟了。一绕过去截住道儿,她刚藏身在墙角,便见那人踮了踮手中银钱,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夏初七唇角一弯,趁那人不注意,一个扫膛腿往她脚下一绊。

“谁?”

换了别人,肯定少不了一个狗吃屎爬地下了。

可她却没有想到,那姑娘竟是堪堪的避了开去,随后掌风便扫了过来。

果然是高手啊!

夏初七心里一惊,躲过那一击,一个擒拿手便直抓向她的肩膀。

“你做什么?”那人冷冷惊问,出肘反击。

“偷人银钱,不得好死!”

夏初七怒骂一声儿,擒拿手落空,再次反手抓向了她的胳膊,可那家伙的身手真是不错,轻轻松桦便闪身避了过去。可刚刚避开,大概是刚发现她只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小子,不由得冷笑起来。

“就凭你,也敢来偷袭我?”

说罢,就着那擒了银袋的手,带着风声便朝夏初七面上扫来。

“花拳绣腿!”

夏初七轻声一笑,扭腰一个后空翻,突地一个转身,便击在了她腰眼的麻穴上,在她吃痛的‘啊’声里,手中的桃木镜刀已然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别动!”

“你这是什么招式?”那姑娘惊得不可置信。

“啧啧啧,大姐呀,杀人不是招式好看就有用的!”

夏初七淡淡地讽刺道,一把将她手上的钱袋子抽了回来,不客气的塞到了怀里,满脸都是得意之色。她的功夫肯定不如这人,但她在红刺特战队里学得最多的便是直接杀人方式,运用得也很熟练,想当初,赵樽都在她的手上吃过亏,何况这位?

当然,她心里也很清楚,如果不是她大意轻敌,瞧不上她的把势,手上又没有武器防身,她自个儿也是讨不了好去的。

那女子哼了下,神态还算冷静。

“行,我认栽,银子你拿去便是。”

“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儿?”歪了歪嘴角,夏初七什么都没有多说,抽个冷子在她小腿上踢了一脚,接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偷普通百家算什么英雄好汉?总得给个说法吧?”

“哼!”那女子重重一哼,鄙视地看过来,“不然呢?等着饿肚子?”

“盗亦有盗,听过没有?”

夏初七这个时候才仔细去瞧她的脸。

一袭贴身的湘色骑装式的衣服,紧紧地包裹着她玲珑的身段儿,尖尖的下巴,典型的一张瓜子脸儿,却带着几分煞气。看来不仅是一个美人儿,还是一个有功夫的冷美人儿。

“你盯着我做甚?究竟要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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