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困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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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烨说完,冰蓝色的眼睛像在放电地朝黎绮眨啊眨。
黎绮突然明白希烨被称为天才的原因。妈的,这套科普范十足却又能让人听懂的说辞,他到底是从哪个地方扒下来的!
“裴希烨同学,我不需要抱枕,也没有什麽压力,身体也很健康,更没有患上抑郁症或强迫症!所以,我不需要——”
黎绮本想趁机将门扣上,谁知裴希烨早一步看穿他的企图,把被子和枕头丢到地上,挡在门框前。接著他整个人挤了进来。
“裴希烨!你究竟要干什麽!”
见讲理和来硬不行,黎绮一下子火了,大声地怒喊了一句,接著就听到隔壁宿舍传来动静,本来睡下的人起床开灯准备开门查看发生了什麽事。
然後黎绮便看到,希烨这个鬼精灵抓住这个机会,摆出一副委屈的样子,硬生生地挤出了两滴眼泪後,哇哇地哭了起来。
整套动作几乎在一秒内完成,黎绮突然感叹的想到这孩子的父母难道是演员吗!?
“人家真的怕嘛……绮你别不要人家啊……呜呜呜。”
一副他负了他的样子。
这一哭,把整层楼的人都就惊醒了,连楼下值班的阿姨,也好奇地走上来看发生了什麽事。最後,面对希烨的淫威,黎绮只好妥协,任由希烨爬上自己的床,对自己做出各种又搂又抱的奇怪姿势。
至此之後,希烨对黎绮的雏鸟情节就一发不可收拾。当时的黎绮想到第二天希烨就去写申请,要和黎绮同寝,以及偷偷瞒著他将宿舍的1米5床换成2米的双人床时,都想暴走一回。
从那天起,黎绮深刻地体会到一件事,就是——人不可貌相,某些人可爱的外表看似天然无害,内在实际上和豺狼野兽差不多!
TBC
☆、心灵的困兽(二)
2004年7月14日 星期三
盛夏猛烈的阳光笼罩著整个纽约。市内主道上堵塞的汽车排出的尾气,使得公路上的车道变身成几百度的烤炉,烘烤著在路上行驶的车辆,柏油马路耐不住高温,早已变得发烫。
某名男子在某高级住宅区的路上急匆匆地行走,热气从上往下炙烤著他,整个人的脚底,快要被那发烫的马路给烤熟。当头的烈日也不甘示弱,逼出了他一身的汗。他用手背擦去脸部T行部位渗出的油脂的同时,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
他时不时地向後张望,注意著四周的人,怕自己被人跟踪似的。
最後,他在一间房子前停下,从衬衣的口袋中拿出一张纸,打开看了一遍确认了自己没来错後,才走到房子门口。
按下门铃等待开门期间,他将前额被汗水沁湿的刘海拨向脑後。
门口的阴凉让男子舒服了许多,等了约一会,只听到一句女声问“谁啊”,里面的门就已被打开。
屋内的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穿著一件领口绣有花纹图案的绸缎连衣裙,收腰的设计显出她自满的身体线条。看到男子的她很是高兴,红豔唇线的两端微微上扬,露出了妩媚的笑容。
她将外面透明的防盗门拉开,说话时的音调犹豫唱歌般轻快。
“你终於来了,快进来吧。”
见男子进屋後,这家的女主人收敛了刚刚的笑容,敏感地看了看四周,在确定了没人见到男子进屋後,飞快将门关上。
“比尔出差了,哈里去学校参加校外活动了,这个星期都不会回来。”说完,她伸出手,想给男人一个拥抱。
紧张的男子不相信女人所说的话,伸手推开她,开始在屋内四处走动,搜查每一处有可能藏人的角落。直到确定了家里没人後,他才明显松了口气。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女人家里幽会,平常两人见面的地方都会选择像汽车旅馆,或是街边小店之类的地方。在来到女人家中时,男子才第一次发现,和自己玩了几年地下恋情的女人,比他想像中还要有钱。
两层近200多平米的屋子很是宽敞,屋内的家私在选购时大多选用名师的设计,男子知道这屋子里的每一件家俱都价值不菲,此次到来都格外小心翼翼。
就连女人身上穿著的那件连衣裙,可能都抵得上自己几个月的工资。
见男子满头大汗,女人拿起了放在桌上的遥控器,加大了大厅空调的温度,同时打开了音乐,靠著男子身边坐下。
“还热的话,就去洗个澡吧。”
女人的手放在男子腿上,挑逗地画著圈圈。男子知道她的暗示,却不想这麽快开始,便试图找些话题,引开女人的注意。
“你最近怎麽,还好吧?”
女人似乎对这个话题不太高兴。她皱皱眉,额头上的肌肉微微抽搐,几次红唇微启,却没说任何的话。最後她起身走到了厨房,为两人倒了杯饮料。
“我好不好,你不是知道吗?”
每个女人总有些许小脾气,她们永远都会觉得自己付出的,远比她们收获的要多。每个女人对自己喜欢的人,都会有多多少少的嫌弃和不满。男人知道女人耍小脾气的原因是什麽,也明白眼前的女人需要用甜言蜜语哄著。
虽不擅长甜言蜜语,他还是走了过去,在女人身後站定後,讨好似的将手从女人腋下伸了过去,搂住了她的腰。女人没有拒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向後挪了挪,轻轻地靠在男子怀中。
在不知情人的眼里,他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今晚留下来吗?”
“嗯。”
男子用另一只手抚摸著女人的头发,手掌不时摩挲过女人的额头。女人轻轻握住男孩搂住自己肩膀的手,两个人一言不发,随著音乐,轻轻地摇摆著。
“晚上想吃什麽?”
“随便……”觉得这个答案太敷衍,男子纳纳地补了一句,“和你一起吃什麽都可以。”
“甜言蜜语。”
女人笑著,带著男人转了个圈,心满意足地离开男人的怀抱。男人看著女人站在冰箱前的身影,一瞬间觉得两人若能真正不顾及世人的眼光真正在一起,该有多好呢?
要是那个男人不在的话……
想著,男人突然觉得有些口渴,拿起放在桌子上的饮料,一饮而尽。
“跟你说件事。比尔可能知道我们的事了。”
女人幽幽的声音,让男子的心咯噔地停了一拍,喝下的饮料差点噎到自己。他拍了拍胸膛,一脸惶恐。女人的脸上倒是依旧淡定,可眼神却透著一丝不安。
“那……那怎麽办?”
“还能怎麽办,事到如今,你肯退出,他也不会甘休。我清楚他的个性,背叛了他的人,只有一个结局。”
男子意识到女人接下来想说的话,握住杯子的手开始颤抖,“啪”的一声,玻璃杯掉在地上,碎片溅了一地。
“哎呀,你看你,有没伤著哪里?”
女人紧张地握住男子的手,见没受伤後,轻轻舒了口气。但男人的心,却早音女人的话,七上八下。
他不在意自己会变成怎样,却不想自己喜爱的女人受到任何一丝伤害。
“你放心,我已经有计画,不会让他乱来的。”
女人仿佛知道了男人心中的不安,微微冲他一笑,一如初见之时。
明明是安慰的笑容,看起来十分妖豔。拥有这样笑容的女人大多出现在电影里,她们或是妖媚惑主或是颇有心计的,就像美丽而带刺的玫瑰,美豔中透出淡淡的危险的,每个男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女人。
男人身边的女人,大多为普通货色,所以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只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一旦品尝了梦真正的美味後,人便会沉溺,贪恋美好的事物,这种人类的陋习自创世纪初早已存在。即便是几千年过去,人类仍无法从心中将这份贪恋的欲望给抹去。
男人早已成为欲望的俘虏,为了让这场梦继续下去,他愿意为女人做任何的事。
“这件计画,需要你好好配合才行。”
女人慢慢地走进男人怀中,眼里闪烁著异样的光。当时的男人,并不知道女人是想将他往地狱里送,为了让女人安心,他轻轻地抱著对方,呢喃地在她耳边承诺到:“你知道吗,我可以为了你,做任何事。”
两个月後的某个星期天,天气渐凉。
女人惬意地躺在沙发上,抬眼看著电视里播出的播出的一条新闻,笑意渐深。
2004年9月12日,纽约警方接到报案,於上纽约港集装箱码头发现一具浮尸,尸体全身焦黑,身上有多处刀伤,头颅与双手均被砍掉後扔入大海,经法医解剖,死者死於一个月前,身份不明。警方怀疑此案件涉及黑帮争斗或毒品交易,正立案涉入调查,在此呼吁有关知情者提供有关此案的线索——
女人看著这则新闻,心情正处於波浪的顶端,想著去开一瓶深藏许久的红酒来庆祝,却听到楼上传来什麽东西摔到地上的声音。
——不是自己的孩子真难调教。
女人皱了皱眉,离开沙发,刚想上楼好好教训一下那个孩子,刚踩上楼梯的第一级又觉得没那个必要。这个屋子所有的一切即将属於她,那个不太听话又懦弱的混小子日後再好好收拾也不迟。
想著,女人心情转好,向厨房的贮藏室里走去。
楼上的男孩倾听著,蹲在地上一动不动地等了半小时,确定了自己的继母不会上楼打骂他後,拿著那些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本,慢慢的站起身。
男孩坐在床上,慢慢地将书摊开,书上的第一页密密麻麻地写著不堪入目的粗言烂语,覆盖了原本书主人秀丽的字体。男孩的手开始颤抖,但他仍平静地翻开下一页。
书里的每一页都被脏话所覆盖,有些个别的页数虽没写什麽,却被中性笔的乱画覆盖著。恶作剧的人似乎想尽办法折磨书的主人,越到後面的页数,书本损坏的程度越大。後面甚至有几页被人狠狠地撕出,再将撕成碎片的页码夹在书内,送还给主人。
男孩终於忍受不住,眼泪一点点地落在书上。害怕惊动自己的继母,他咬紧下唇,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
好一会,等积聚在泪腺里的眼泪掉光後,他慢慢地走到书桌前,打开了电脑。自己的课本被人毁得没法用,他必须在下星期上课前准备好新的课本。可一想到那些人会在学校门前像是守株待兔地等著他,手里拿著属於他的包裹,然後当著他的面将他的课本一本本地破坏掉时,整个人的心忍不住地揪痛!
为什麽同样是人,他就要被人压在底层欺负!
男孩眼眶再次红起,视网膜再次被泪水倾覆之际,他用手背狠狠地擦干泪水。
“叮当”一声,电脑桌面上的电邮图示突然响起。
男孩开始以为是自己哪个网路邮箱内垃圾邮件的提示音,可他登陆了网路邮箱後,并未见有任何新邮件。难不成刚刚的提示音是他听错了?他把网页关掉,匆匆扫了一眼萤幕,一种奇怪的想法浮上心头。
他在桌面上找出了电脑程式里自带的邮件图示,虽曾经启动,但他未曾用过,按理说应该没有任何人会给他来邮件。
他飞快地用滑鼠点开图示,一阵加载後,出现在他眼前的邮箱系统介面,确实显示有一封未读信件。
下面的邮件预览介面,除了给出一个链接外,什麽也没写。
男孩一开始以为是哪个游戏公司做的广告宣传,便毫不犹豫地点开网页。网页流览器很快跳出,自动地链接起那个奇怪的网站。
眼前刚开始出现一片黑暗,过了一两秒,红色的液体慢慢流下,与黑色形成强烈对比。
下个瞬间,萤幕上出现了一行字——
释放心中积压的怨恨,实现内心深处的渴望。
Monster。
2004年9月12日 8:45 A。M 星期日
艾伦·艾恩森伸了个懒腰,打著哈欠,他掏出口袋中的员警徽章,随便向在场协助的员警表明了自己警探的身份後,越过纽约警局所设的警戒线,慢慢地走进犯罪现场。
这个星期的休息日,又泡汤了。艾伦在走近现场时,浑浑噩噩地想到,挠了挠自己那头鸟巢般的卷发,考虑著自己是否该换一份不需要二十四小时待命的工作。
案发地点是下纽约港的集装箱码头。由於发现死尸的缘故,现场的作业已经暂停,一些警员正为在场的工人作著口供,技术人员在对现场的一些情况进行拍照。队长约翰松·早在警戒线旁不远的地方等著他,一见他那副不修边幅的样子,二话不说上前一阵暴敲。
“你这个混小子,去干什麽了!”
“啊!痛痛痛头痛痛……死老头你给我轻手点!”
因艾伦的惨叫声太过凄惨,周边现场的技术人员不约而同地向声音起源地看了一眼,下一秒纷纷迅速转移视线。在纽约警局工作的人都知道,凶杀组的队长约翰松是个暴躁的人,一旦发现有人偷懒,那人必定会遭受和艾伦一样的酷刑。
纽约警局有句话,叫约翰松的暴躁的程度,如同常年活跃的火山,地表下稍有震动,熔浆就会随之喷发。
约翰松·在纽约警局里,算是个传奇的人物。每年的升职考试虽取得不错的成绩,却总因为性格问题总败在面试与心理测评那两关,无法高升,以至於常年占著纽约警局凶杀组队长的位置。
虽说如此,但依旧是不能小看当了十多年警探的约翰松的能力。比起探案,约翰松更擅长栽培新人警探,每个被他提拔的警探,不是被联邦调查局相中,就是被政府机看中。
约翰松的这一点,验证了一条道理:上帝关上了某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道窗。
只是,每一年约翰松带出的警探,都不多,今年更是稀少,他选中了一个性格和他差不多冲的小夥子——艾伦·艾恩森。
年仅26岁的艾伦,做事勤快,也充满干劲,在警局里是个朝气蓬勃的正面角色,却有一点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他那智商不到100,只能单核运行的大脑。
“我去找凯尔了!那个家伙不知道又跑去哪了!不在家,打他手机又不接。”艾伦不满地朝约翰松大声地嚷著,明明同样是警探,为啥对方就能大大方方翘班,早退,迟到。而他每次这样却只能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