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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重生]许你余生-第15部分

小说: [重生]许你余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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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然后早早上床,夜里反反复复,做的梦都支离破碎,一些片段连不起来。早上起床的时候却发现枕头上有一块水渍,眼角很干。
  她吃过早饭就到医院里去,反正无所事事,沈宁好像没休年假,她调了班,要攒假期飞到德国去看郑建时。看时间还早,沈宁应该还没查完房,余笙在医院周围的早餐店给她打包了一份生滚粥和叉烧包,都是她的挚爱。
  她去护士站问沈宁在哪里,她们说沈宁在外科。这丫头明明留的是骨科,怎么跑到外科来了?没走两步路,她就遇见刚查完房的沈宁。但对方看见她,像看见鬼一样,吃惊的模样,嘴里都能放下一个鸡蛋了。
  “新年快乐。”她扬起手上的早餐对她笑。
  沈宁快步走过来把她拉到自己的办公室里,还神神秘秘地锁好了门。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明天才上班吗?”
  余笙把粥和叉烧包拿出来放在桌面上。“早一天晚一天有什么区别?”
  沈宁拍着额头说:“当然有区别,区别可大了。我的姑奶奶。”
  余笙终于无法忽视她的异样,问她:“你到底怎么了,一大早就神叨的。”
  “我……”沈宁似乎有话要说,但又咽回肚子里了。她深吸了一口气,扯出一张大笑脸对余笙说:“没事,没事。我好饿,这是医院前面那间的叉烧包吗?好久没吃了。”
  她一口接一口地吃着叉烧包,又一口接一口地喝粥,嘴里还不停地念叨好吃。她越是这样表现异常,余笙就越觉得她好像有事瞒着自己。但余笙知道她不会说。这时候她的电话响了,虽然她迅速掩盖了来电显示,但余笙还是看见了号码。那个号码她再熟悉不过了。
  “病人电话,我去接一下啊。”沈宁跑得比兔子还快,那个方向,是去骨科。
  “刚才真是快要吓死我了。”
  “你怎么了?”沈宁虽然大大咧咧,但也不会在医院咋咋呼呼的。陈瑾南不由得问了一句。
  “阿笙回来了,她没告诉你吗?”
  这回轮到陈先生定住了。“她说她买的是明天的票。”
  “哎,别管了,总之她现在在我办公室。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搞定吧,我不帮你了。给你三十分钟撤离医院啊。”沈宁挠挠头,她现在脑子都要炸/开了。
  “恩,我知道了。打电话给你是想谢谢这些天的照顾,阿笙,还要麻烦你多照顾了。”他言辞恳切,沈宁的表情也松动了不少。
  “算了吧,谁让我跟阿笙是战友呢。行了,改天请我吃饭就好了。”
  “好。”
  沈宁转身的那一刻,余笙将自己的身形隐入到另一条走廊,完美错开与她的相遇。
  陈瑾南,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听他们的对话好像是沈宁帮了他一个忙,还不能让她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余笙想要去问个明白,却见病房里走出来两名女子。其中一位是陈瑾南的母亲,余笙见过她的照片。另一位是个标致的女子,举手投足间的温柔完全是林黛玉的画风,娇娇弱弱又优雅高贵。
  他们嘴一张一合说了很多话,余笙只听懂了一句。
  “阿南,这次桑榆回来,你可得好好陪陪她。要是再像前几年那样不懂事,我可饶不了你,怎么说桑榆也是你的未婚妻。”
  未婚妻……
  这三个字就像魔咒一样萦绕在余笙的脑海里。相识这么多年,陈瑾南从未提起过自己还有一门婚约。余笙突然觉得头很疼,缺氧,快要呼吸不了。心房的疼痛慢慢蔓延到四肢,整个人像被抽干了力气放进一缸冷水里一样,冻得发抖。
  她像失了魂魄一样跌跌撞撞回了租的那间房子里,昨天的行李箱还没来得及整理,她拉起就走,关门的声音嘭的一声,很响,掩盖了心碎的声音。
  原来对于这段感情,她如此害怕失去,连问个清楚明白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狼狈的逃走,真是可怜极了。她熟悉的地方只有江城,帝都以及上大学的那个城市。而这些地方他都知道。
  深夜里的倒春寒将她逼迫到火车站旁的肯/德/基里面,一杯热豆浆唤不回流失的温度,依旧冰冷。
  人啊,真是很奇怪的动物。明明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却又害怕,偏要东躲西藏。余笙轻扯嘴角,似乎在嘲笑自己的懦弱。也许,她对他不是深爱,而是不够爱。因为不够爱,所以不信任,才没有勇气去问出个结果吧。
  天气真冷啊。余笙推开店门,去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一张凌晨的火车票,通往馒头所在的海滨城市。在火车上,她敲好一封辞职信发到院长的邮箱里,言辞恳切。然后又登陆了Q/Q,给馒头发了消息。馒头还是爱熬夜,很快回复了她。
  凌晨五点,天色还是灰蒙蒙的。余笙出了站在人群中搜寻馒头的身影。她忽然想起,每次陈瑾南来接站的时候,她总能一眼在人群中找到他的身影。
  一节车厢走过去,总算是找到了馒头。她写了一张大大的接站纸,站在月台上。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这是一个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慕名而来的游客都这样被接待。
  “阿笙,没想到你能来。”馒头给了余笙一个大大的拥抱。又从她手里接过行李,带她到她开的小店里。
  对于余笙的突然造访,馒头什么都没问。她总是很懂得在相处之间为人留一份余地。她的小客栈在小镇里面,紧邻着热闹的大街,阳台的那一面也能看到美丽的海景,向来生意都不错,于是请了两个打义工的孩子。
  所谓义工,是给那些想出来走走看看,却没少钱的孩子一个机会。他们从全国各地而来,在这里免费工作一段时间,不发工资,只提供食宿。一周轮休两天,可以游玩当地的景点。若是表现很好,离开的时候店家会送一张回程机票。
  馒头一直雇佣这样的孩子。她说:“既然年轻人有梦想,那我们也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实现梦想的平台。”
  余笙到的时候,店里是一个叫小义的孩子当值。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岚姐你回来啦。”小义手脚很麻利。他一见馒头回来还带了个客人,便主动上前接过行李,倒来热茶。馒头真名叫林岚。打工的孩子都叫她岚姐。
  “这位是我的朋友,到这里来玩,你把走廊靠后那间能看见全海景的房间打扫出来,把行李搬到那里去吧。”馒头吩咐道。
  “哎。”小义应声,马上就开始行动。
  余笙打趣她:“行啊你,这小工□□/得不错啊。”
  “他们啊,都是有梦想的年轻人。”馒头笑着说。“这次来打算住多久?”
  余笙喝了口茶,说:“还不知道,我不会白住的,付你房租。”
  馒头说:“付什么房租,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现在先上楼去洗个澡,睡一觉,起来我带你去逛逛这个小镇。”
  “恩。”余笙起身准备上楼,走过柜台的时候发现上面摆着一张合影。馒头和林清。照片里的馒头笑得很灿烂。
  “哟哟,这是什么情况。”余笙拿起那张照片问馒头。馒头显得有点害羞,低下头了。
  她一把夺过照片。“去去去,洗你的澡去。睡醒了起来再跟你说。”
  “行,那我就等着听你的罗曼史了。”
  余笙洗完澡出来,坐在窗边擦头发。整片海景都尽收眼底。海浪从远处奔来,裹挟着浪潮,拍打在沙滩上,翻出白色的浪花,一波又一波,无限重复的单纯美好。
  她打开手机,里面跳出来很多未接电话和短信。有院长对她的辞职回复。有沈宁发来的短信。还有很多陈瑾南的短信和电话。她一条都不曾翻阅。全部删除以后,关机,拔卡,放进垃圾桶。就像是对过去告别的一个仪式一样,庄严而肃穆。
  顾不得头发还湿,她将自己埋进被窝里。梦境再次回到高中,秦臻坐在音乐教室的钢琴前弹奏那首《一生有你》。那是他们永别的前一天,他坐在阳光充足的教室里弹着他们都很喜欢的歌曲。
  是不是上辈子她做错过什么,所以上天总要惩罚她与幸福擦肩而过。
  

  ☆、命中注定的过错

  在小镇的生活很悠闲,馒头每天带着余笙去吃喝玩乐,只不过余笙都不是很开怀,有点强颜欢笑的意思。
  晚饭后,馒头对余笙说:“我要去林清那里住两三个月,店里就麻烦你了。”
  馒头的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余笙笑着答应。小镇生活平静,恬淡,处处都透着简单纯朴,她很喜欢这种感觉。打义工的两个学生也是极好的人,余笙经常跟着他们去玩。年轻的时候有梦想就要勇敢地去追去闯,哪怕遍体鳞伤,那也只是得了个教训,以后不再犯便是了。
  馒头走了之后,余笙独自看店。有一天,在这里居住的老爷爷突发性脑溢血休克了,他的老伴儿吓得六神无主。余笙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又简单地给老爷爷做了检查,了解他的病情,询问了他老伴相关的情况。在救护车到来的时候将这些事情阐述清楚,方便医生对症施救。
  围观的群众把这段佳话利用网络传了出去,一瞬间馒头的店里爆满,大家都是慕名而来看美女医师的。馒头也打了电话回来调侃她:“我才走了几天,你就把店里弄得红红火火,我回来以后聘你做店掌柜可好。”余笙不理她的打趣,反将她一军:“你和你的林医师相处得怎么样了?他……那方面好不好啊?”馒头在电话那头大叫,流氓。然后挂断了电话。余笙轻笑。
  阿笙不会想到自己的出名会把陈瑾南引来,当她出游回来看见坐在客栈厅里喝茶的陈瑾南时,第一反应是转身就走。
  “阿笙。”陈瑾南叫住她。
  他的话像有魔力一样,余笙觉得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抬不动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陈瑾南慢慢走到她的面前,用大提琴一般低沉轻柔的嗓音说:“你为什么不告而别,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
  他轻轻拥住余笙,像拥抱着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样。
  余笙闭了闭眼睛,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声音,说:“放开。”
  语气里的冷漠和疏离像一把剑一样刺得陈瑾南的心生疼。他放开她,对上她的视线。曾经充满灵气的黑眸里如今一点光彩都没有,那样冷漠地看着他。他伸手挡住余笙的眼睛,说:“阿笙,不要这样看着我。”
  那日听沈宁说余笙回到医院了。但却没找见她的人影,后来她递了辞呈,拉走了自己的行李,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陈瑾南知道她必定看到厅到些什么。他懊悔的不得了,本来打算自己处理这些事情再跟余笙坦白的,他从没想过要瞒着她,却还是落得这样的下场。
  “阿笙,那些事情,我本想晚一点再告诉你的。”他柔声说道。,生怕声音大了就会吓走她。
  “那是你的事情,不必和我说。”
  他松开捂住她眼睛的手,仔细地看着她,希望在她生冷的面容里找到一丝柔和。最终还是失望了。
  “阿笙,原谅我好吗?”
  “我原谅你。”这句话让陈瑾南面露惊喜。但下一刻,他就仿佛被打入地狱。
  “因为我们没关系。”她怎么能说出这样绝情的话,就因为他有事瞒着她,没有告诉她吗?他是害怕她受伤啊。
  在女人的世界里,她们想跟自己最亲密的人分担一切,不管是快乐还是忧愁,不管是自己能不能承受或者解决的事情,她们都想知道。因为那样,她才觉得自己在你身边是有意义的。但是男人总想着自己解决所有的事情,他们会像鼹鼠一样躲进自己的洞里,等自己想开了,想明白了再出来。而这个过程中,女人往往会被伤害,然后伤心地离开。这就是男女的区别吧,在意的事情永远不是同一件。
  “桑榆是我的未婚妻,这是小时候爸妈与世家的叔叔定下的婚事,我并没有承认。她身子弱,从小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上个月她刚回国,自己开车的出去的时候出了车祸,撞断了腿。她父母都在国外,以我们两家那样的关系,我理应去照顾她的。阿笙,桑榆喜欢我很多年,我都知道,但是我无法拒绝她,我害怕那样会刺激她。我曾想,或许我以后会爱上她,跟她结婚,生一个孩子,就这样过完我的一生。可是阿笙,上天安排我遇见你。我知道我再也无法生活在没有你的世界里。我曾想慢慢跟桑榆说我们的故事,她那么善良,一定会懂的。阿笙,我真的……”
  “好了,别再说了。是我的错,在对你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接受了你。现在,我们分手吧。”
  余笙甩开陈瑾南的手,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当初意气风发的他竟像一瞬间被掏空了一样,整个人颓废地坐在地上。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让人心疼。他在客栈驻守了三天,余笙就三天没回来。他知道只要他一直在这里,余笙就不会回来。第四天的清晨,他离开了。给余笙留下一封短信。
  ——阿笙,我从未想过我们会是这样的结局。无论多久,我等你。
  余笙将这封信压在行李箱的最底层。她申请了德国医学院的课程,三个月的准备时间拿到了那间大学的入学通知书和全额奖学金。
  馒头从林清那里回来,整个人长胖了一圈,脸上都是肉。余笙笑她,林清是把她当成猪在养了。
  馒头知道余笙的决定,什么都没多说。她在机场送走余笙之后给林清发了一个短信。
  ——阿笙走了。
  林清把短信转发给陈瑾南。他什么都没说。晚上下班的时候自己一个人闷在办公室,外面难得传来飞机引擎的轰鸣声。他想,阿笙还会回来吗?
  他说了要取消与沈桑榆的婚约,气得陈父拿家法伺候他。他跪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那副坚决的样子让陈父气愤难当,重重地打了他好几下。
  沈桑榆听闻这件事,上门来看他。
  她问:“为什么要这样?”
  陈瑾南说:“对不起。”
  沈桑榆的眼泪落下来,她哭着说:“南哥哥,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不要跟我说对不起,我不要对不起。”
  “除了对不起,我没有别的话要和你说。”
  沈桑榆哭着跑出去,外面正好在下大雨,她淋着雨回家,当天就发高烧,住进重症监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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