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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青铜男儿-第7部分

小说: 青铜男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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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东他们胸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参观完县一中之后,早就已经深深折服,只盼着自己能够顺利通过这次升学考试,能够成为县一中的学生,不必讨论日后能否再顺利升入大学,单单作为一中的学生,其荣耀已经足够光耀门楣了。现在他们满心里想的,是如何实现这样子一种神奇的变化——从一个小山村里的初中生,变成县城里历史悠久的名校中的高中生,这一个过程如此艰难,令人充满了畏惧。
  大家是极紧张的,紧张之下,再美丽的天鹅,扭而又扭之后,估计也要变得如同被夹住的蛇,就像闫老师那不伦不类的手势了。
  “明天,上午七点在七里铺联中集合,大家骑自行车来赶考——都别迟到了。”
  闫老师反复地嘱咐几遍,算是看完了考场,带领爱东他们回去了。
  爱东回到家的时候,大约是下午六点钟左右的样子。父亲正在院子里杀鸡,说是要给爱东增加营养,以便能让他考得一个好成绩。
  家里养的鸡虽然多,平时却舍不得吃的,所以爱东心里十分愉快,倚着门框看父亲在那里忙活。父亲催着他再去看点儿书,他拖拖拉拉不动弹,父亲就吩咐他去把那一盆子屠鸡的脏水端门外去倒了。
  爱东端了那盆子,走到门口,把脏水倒进了门前的河沟里,远远看到对岸磨坊前边,来了一个卖棉花糖的,一大群人围在旁边,吵吵嚷嚷的,十分热闹。
  正要回家去,却见改云拖着她哭哭啼啼的小弟从河对岸走了过来,一路走,一路训斥那个鼻涕拖老长的小弟:“……哭个屁!家去等俺卷个更大的棉花卷给你吃——吃!吃死你!”
  跟在她后面的,是她的五妹妹。五妹今年才六岁,跟她家小弟是同一年生的,一个春天,一个冬天。春天出生的五妹说:“人家那棉花糖是能吃的,你卷的棉花是不能吃的。”
  此话完全正确,却狠狠戳痛了改云那敏感的自尊心,她劈头照着五妹就是一巴掌,骂道:“嚼得动——你把俺吃掉得了!”
  登时,五妹与小弟齐声哭起来,地动山摇一般。
  爱东刚想快快溜回家去,却见父亲也已经走了出来,他走到改云身边,摸出五毛钱递给她,说:“去给小玲、小强买糖吃吧。”
  改云扭了扭身子,不肯接那钱。
  父亲笑道:“哟,还得再找一毛钱,怕是俺家改云也馋了,盼着吃个棉花糖呢!”
  改云“噗”地一声笑了,接过钱来,带着弟妹飞一般冲过小河沟,大声嚷着挤到那摊子前头:“给俺来两个,要大大的、甜甜的!”
  恰好刘海的儿子文清也在那里买棉花糖,那卖棉花糖的就没有理睬改云。改云捺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没料道文清要了两个,左手拿到了一个,一面吃着,一面等着右手的那一个。
  爱东远远地看着改云那着急的样子,不由得暗暗发笑——若不是刘老三那凶恶的老婆在旁边站着,估计她就能把文清给推一边去。而那个卖棉花糖的似乎也特别眷顾文清,很精心地做了一个极大的棉花糖,笑盈盈地递给了文清。
  就在那卖棉花糖的抬起头来的那一瞬,爱东习惯性地去搓眼睛——他现在已经戴了眼镜,远处还是能看清楚的,不需要再使劲儿搓眼睛或者眯眼睛。然而,再看的时候,那人已经被改云挡住了。他,戴着一顶草帽,身材高大,脸面上……
  脸上有什么特征?
  长方脸,眼睛略有着凹陷,粗眉、直鼻、嘴边围了一圈络腮胡。
  爱东已经迈开脚步,要过去看个究竟了,卖棉花糖的这个人,便是他认定的杀人凶手,两次夜入刘海家盗窃的那个家伙。
  父亲显然误会了爱东的意思,还以为他要去凑热闹呢,一把拖住了他:“赶紧回家看书去,这都啥时候了,还这么贪玩。”
  爱东比划两下,没说出个所以然来,跟着父亲回了家。本来还想着过会儿抽个机会去瞧瞧,等做完几道题目,母亲卖完黄瓜回家来,升起了火,父亲调好滋味,不多时候,满院子里都是香喷喷的炖鸡味,爱东就把那卖棉花糖的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第二日一早,母亲烙好了饼,准备了鲜脆的黄瓜咸菜,让爱东带了,当做午饭。
  爱东不想带自家做的饭,他想要两块钱,到县城里买热腾腾的肉包子吃,又不好意思开口跟父母说,只好带了母亲做的烙饼去了县一中。
  上午考完后,闫老师带着大家都去了学校旁边的一家包子铺,九个人围一张矮矮的桌子坐了,除了爱东,大家都要了蒸包,边吃边议论上午的考题,甚是热闹。
  爱东却感觉很是尴尬,县城里来来去去的人,看上去都很忙碌,有着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因此,都颇有身份,很体面的样子,不像他这样子塞在众同学中间,在一家蒸包铺里混开水喝。
  隔了公路看过去,对面是一家银行,旁边还有书店、照相馆、饭店等。在蒸包铺这边,挨挨挤挤的,全是些小吃店,在路的尽头上,还有一家录像厅,门面前挂着触目惊心的海报,高音的喇叭传出来扣人心弦的电影声音,时而是低沉的声音说着恐吓的话,伴着枪炮的轰响,时而是轻声曼语的缠绵,甚至于,还间杂着几声令人脸红耳热的奇怪声响。
  包括闫老师在内,大家都试图对录像厅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然而,真的,这一切,都很好。比起来乡村里那种贫穷和闭塞,这一切,对爱东他们充满了诱惑。多么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挺起胸膛,穿着体面的衣裳,在这县城里宽阔的公路上匆匆来往。
  想要真正地融入到这种现代化的生活里,惟一的办法,对爱东他们来说,就是要考上县一中。
  所以,尽管多少有点儿不满足,爱东还是兴奋的,从县城回到东阳河村,他再次从改云家穿过去。那时他步伐轻快,只因为曾经在县城里呆了一天,感觉自己也变成“城里人”一般,爱东的脚步又敏捷、又轻盈。
  有所变化的,似乎并非只有爱东一人。
  在改云家的院子里,一个身穿簇新红衣裳的姑娘轻盈地站在那里,正在跟改云的姐妹们说话。
  爱东瞅了一眼,没敢多看,赶紧要离开,却听那姑娘主动跟他打招呼:“爱东,你回来了。”
  爱东大大地吃了一惊,他真的是万万没有想到,改云,居然也有一天,能从“灰姑娘”变身成为“俏公主”!


13、13。私房(2)

  改云今天去相亲了。
  男方姓史,是县五金厂正式的工人,经改云的姨妈介绍,看中了身体健康、勤劳勇敢的改云。
  为了相亲,改云特意地去烫了头发,浑身上下焕然一新之后,居然“洋气”了许多,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城里人”了呢。
  爱东现在站在光彩照人的改云面前,都有些害羞了呢。他有些躲闪的目光更加刺激了改云的骄傲,因此,改云故意地拖着爱东,一定要跟他多聊一会儿,爱东越窘迫,改云就越高兴。
  恰巧改云的小弟从外面回来,像是故意炫耀般,问改云:“三姐,你的手表呢,看看几点了。”
  改云优雅地抬起胳膊,解开长袖仿绸衫袖口上的扣子,掀起小小的一个角,说:“六点三十七分了。”说完,终于,还故意地将胳膊探到爱东眼皮底下,说:“这是小史从广州带回来的电子表呢,走得可准了,还能看日历……”
  一面说着,一面向爱东演示了一番。
  爱东的脸臊得一阵红过一阵,今天参加考试,父亲特意地给他带了一块怀表,据说是爱东的爷爷当年跟着一位留洋回来的先生,给那人做事的时候,人家赏给爷爷的。父亲将其视若珍宝,除了偶尔拿出来擦拭一番,上上弦,平时都不舍得戴在身上。如今拿出来给爱东用,当然是因为他十分看重这场考试呗,然而爱东不这么觉得。
  像这种古董级别的怀表,爱东真不好意思拿出来看时间,少年人过度敏感的心思,让他总觉得与人不同是一种莫大的羞愧。特别是,当年最流行的就是那种能够用数字显示时间的电子表,从遥远的、繁华到令人无法想像的广州,或者香港运过来,每一块电子表,都如同天使们的门禁卡一般,是时髦和“洋气”的象征。
  “俺……明天还得考试,先回去了……”
  爱东磕磕绊绊说了句话,赶紧离开改云家,朝着自家的院子奔过去。
  今天考了一天试,爱东都没敢把怀表拿出来看一眼时间,只有快点儿做,以及,听监考老师宣布还有多少剩余的时间。他就觉得改云似乎已经看透了他怀里揣着一只老古董,随时都准备要嘲笑他一番,让他觉得改云很可恶,值得憎恨——完全可以像对待一个阶级敌人那样,全心全意地憎恨。
  家里锁着大门,父母都不在家。
  爱东心内不爽,急急忙忙摸出钥匙来开门,忽听得有人喊他:“爱东!”
  爱东满心盼着赶紧躲起来,不想搭理任何人的,他已经想好了托辞:“明天还得考试呢,俺还想趁这会儿工夫,多做几道题目。”
  来人已经冲了过来,照着他的肩膀狠狠拍了一下。
  “谭爱东!”
  “罗保国!”
  这个罗保国也不知道从哪儿忽然冒出来的,几天不见,也像改云一样换了一副模样:上身穿的是白色镶宽幅黑条纹的短袖衬衫,下摆收进一条崭新的牛仔裤里,天很热,他还穿着一双纯白色的旅游鞋,看上去十分清爽利落。
  爱东本来有很多话想跟保国说,可是如今保国站在他在面前了,却什么也都记不起来了。
  自己极其熟悉的两个同龄人:改云、保国,忽然都打扮得整整齐齐,惟独爱东依旧是寒酸破败,爱东一阵自卑,真忘了自己前两次去找保国是要说些什么了。
  “你什么时候戴上眼镜了?”
  保国说着,翻出了一副墨镜戴上了。爱东见他戴了墨镜之后,又潇洒了许多,嘴里却说:“别带那个——像个小痞子似的,戴我这个。”爱东说着,摘下了自己眼镜,就要给保国戴上。保国也是摘下了墨镜,一下子给爱东戴上了。
  刚才还是耀眼的明亮,门前的花藤、河沟里的大树都被火辣辣的太阳给烤蔫了,家里的黑漆大门也让夏日的阳光晒得脱了皮,龟裂出一道道的纹路。
  然而戴上墨镜之后,一切似乎都变了模样:刚才火辣辣的光线忽然之间变得柔和了,天与地都披上了一层茶色的薄纱,仿佛带着清淡的茶香一般,这全新的一种视觉体验,让爱东对原本熟悉的生活多了一份温柔的感动。就连聒噪的蝉鸣声,也于那一瞬之间,变得柔和、悦耳了许多。
  “天哪,这眼前满是大坑呵。”
  保国很夸张地叫一声,摘下了爱东的近视眼镜,然而爱东却微微笑着,继续把墨镜戴在脸上。
  “咦,你戴这副镜子蛮好看的呢,送给你戴吧,明儿俺再去买一副。”
  保国亲亲热热地攀住爱东的肩膀,对爱东这样说道。
  爱东可不是贪小便宜的人,他赶紧摘下墨镜,还给保国,客气地说:“那怎么能行呢。”
  “客气什么,快拿着吧。”
  保国不由分说,把墨镜塞到了爱东的上衣口袋里。爱东现在穿的是深蓝色棉布的小褂子,胸口处有两个口袋,而他的怀表恰好就装在左边的口袋里。
  “这是什么?”
  保国已经摸到了爱东的怀表,顺手给掏了出来。
  “那是俺爷爷传下来的怀表——今天考试,俺带去看时间着呢……不如人家那电子表,时间都是数字显示的……”
  爱东有些羞涩,急忙地做了一番解释。
  “别傻了你,这个怀表,拿一百块电子表也不换!这东西值钱得很,你还是别随身带着了,给你爹好好收着吧——万一让你给丢了。俺那儿还有块电子表,过会儿你去拿来,先用着。”
  “这个……”
  爱东把怀表捧在手里,细细地端详一番,那怀表圆圆的,做工的确相当精致,“难道……这链子是金的?”
  “嗤——爱东你读书读到傻了吧你,一条金链子能值几个钱,真值钱的,是这块怀表!”
  在怀表的旁边有个小小的按纽,一按之后,“叮”的一声响,怀表的盖子就打开了,一侧是表,另一侧原本有一张小小的照片,上面是一个身穿西装的中年男子,爱东去年的时候把自己的照片塞进去了,现在他赶紧把自己的那张黑白照片给抠出来,端详着那张已经泛黄的照片,以及那个儒雅的中年男人——值钱么?哪儿值钱?
  “俺先回去了,晚上记得找俺来要电子表。”
  保国打了个招呼,抬步就离开了。洁白的旅游鞋踏着村路上的尘土,步履轻快而矫健。
  “等等——保国!”
  爱东赶紧追上他,说:“先别着急走,到俺家菜地去,俺给你摘几支嫩黄瓜吃。”
  保国停住脚步,说:“不馋黄瓜呢,不如去你家里,喝口凉水吧,真有点儿口渴了呢。”
  爱东赶紧开了大门,引着保国进了自家院子。幸好,家里还有留着自家吃的黄瓜、西红柿,甚至于还有几颗蜜桃,爱东忙忙地洗净了,请保国享用。
  保国也不客气,掐了支黄瓜啃得津津有味的。
  爱东又把母亲炒好的糊米冲了开水,弄了满满的一盆子,除了请保国喝,父母马上就要回家了,肯定也会口渴的。
  爱东在那里忙活的时候,保国已经转到了爱东的房间里头去,随意地翻了翻爱东的笔记本,等到爱东也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保国正在盯着自己的一个笔记本在那里看。爱东大吃一惊,赶紧去抢,保国随手抓起本子,举得高高的,伸得远远的,问:“快说,这是怎么回事?”


14、14。私房(3)

  爱东满脸羞得通红,飞身过去拼命抢夺。
  保国早就料到他会来这么一手,见爱东身子一动,立即就向回撤身,斜斜地倚坐在爱东的床上,右手高高举着那个本子,左手就把反复“进攻”的爱东挡得远远的,任凭他竭尽全力,绝对是防守得固若金汤。
  事实上,保国抓在手里的,是爱东的一个数学作业本,正面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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