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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中年大叔的爱情备忘录-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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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这么多难堪,一句爱我就可以解决所有恩怨么?
  我过去爱你也是真的。
  但结果如何?
  你在失去我后,才懂得了什么是珍惜。
  晚了。
  接下来时间我同周江形影不离,尽量避免与于家或者蒲家的人再做接触,我没有心力花大量时间来处理自己的私事,整理混乱的思路也是一个十分痛苦的过程。
  我承认自己的懦弱,只想着躲避。
  他们想逼死我,简直是要逼死我。

  第二十五章 在那遥远的地方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的下,雾状的细雨,将这城市弄得一片朦胧。大幅落地窗帘后的落地窗外侧是朦胧凝结的雨珠,因为重力的缘故滑下来,一道又一道的水痕,人生的足迹一般。
  我笑了笑,为自己突发奇想的优柔寡断的感慨。
  工作上手很快,周世程开始重新频繁往复于C市和N市之间——因为分公司的事情。
  只要业务转移平稳,或许三四年后,这里就是总公司了。
  近两年没见,他变化并不大,所谓儒商那种雅致的气质却脱掉了很多,变得市侩起来,我不大清楚C市发生了什么,只发现他如今更关注利润和业务的扩张。至于逛逛画廊或者忙里偷闲的钓鱼,已经不再听他提起过了。
  今天早上接了他要求接机的电话,等将他送到酒店,他因为乌沉的即将要下雨的天色心情变得很不好,但也只是表现在脸上。
  我同周江给他接风一番,便让他早些回去休息。
  开车回写字楼的路上,周江叹一口气,“恐怕与振业的事情有关。”
  我表示不解,“你怎么知道?”。
  “他那表情跟你一个样。”周江说,一句话把我噎的没话说。
  我也没有从哪里看出周世程有共同点来。
  我觉得自己虽然缺点繁多,却也不至于喜怒形于色。
  不知周江指的是哪一方面。
  待到了下班时,周江说是要去附近邮局一趟,要我在公司等他一会儿。
  只是等了将近半个小时,也不见他的踪影,连手机都无人接听,我知道邮局离写字楼来回不到十分钟脚程,却不知他取个什么样的东西,要如此跋山涉水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感叹完雨天的惹人惆怅,我将烟蒂丢在烟灰缸里,重新打了他的手机,依旧是无人接听,便离开写字楼,不愿再浪费时间在等待上面。
  出写字楼,因为天气的缘故出租车上都有人,便往前走一些,找个方便点的路段拦车,周江的电话却在这个时候打了过来,说话的人不是周江,“朱先生么?这个手机的主人出了车祸,在秋河医院抢救,如果你是他的朋友;能否请您过来一趟。”
  我下意识的往前走了一步,看见通往邮局那条路远处隐约闪烁的警灯,那么凄冷。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周世程已经坐在手术室外,低着头,将脸埋在衣领里,脆弱的像个孩子。
  我走过去,轻声问他:“情况怎么样了?”
  他抬起头来看我,眼睛里充满血丝,眼眶和鼻头都是红的,失神的看了我半晌,才张了口,声音充满了哭过以后的鼻音:“还不知道。”
  他不适合再说话了,我只得慢慢坐下来,与他一同等待。
  我以为这会如同电视剧里所演的那样,是个十分漫长的等待,但是我错了。
  时间并没有多久,手术室的灯灭掉,周世程条件反射一般的几乎是跳起来,冲到即将打开的手术室门前,等到医生走出来,他抓着医生的胳膊,急切的问:“怎么样,医生,他怎么样?!他没事吧,对吧?!”
  医生露在口罩外的那双眼睛冰冷而麻木,说着电视中小说中电影里演绎过无数次的残酷对白,语音慈悲到虚伪:“对不起,我们尽了全力,病人送来的时候,瞳孔已经放大了。”
  周世程松开了那双如同抓着救命草的手,退后一步,看着医生以及护士离开。
  我想起一个多小时以前见到的警灯,那颜色或许已经预示了这个结局。
  周江后世处理很快,一切都由周世程亲自打理,我则远离这一切跟死亡有关的程序,在公司里承担他本应该承认的那份工作。
  周江的太太以及儿子一同来了,那女人十分柔弱,哭的几乎晕倒了一样,至于他的儿子,只眼眶微红,一言不发扶着自己崩溃的母亲。
  我看不惯人与人之间的生死离别,只有沉默的好。
  等到周江的火化,骨灰被太太和儿子一同带回南方的老家后,周世程已经瘦的快要脱相了。他在N市逗留了半个多月,仍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连公司里的事情都全部丢下,交给自己的助理去办。
  我依旧忙着分公司的事务,几乎所有的一切都压到我身上来,直到周世程终于决定离开的时候,我才想起周江放在我家中的行李一类被我遗忘,本该让他太太一并带回去多的,于是收拾利落,送机时拿给周世程。
  我开车送周世程去机场的时候,他十分沉默,等到了飞机场,我将周江的行李箱拿出来交给他,“这是我忘了的。”
  周世程自周江去世以后,一直一言不发,我甚至怀疑他是否能一人安全回到C市家中。
  他的目光在接触到我手中那灰绿的皮箱后,宛如死水的眼睛转动了一下,漠然的表情终于有了松动,“这么多年了……”他低声说,声音几不可闻。
  等换了登机牌,他便走向候机室,我拍了他一下,最终也只能说出“节哀”二字。
  他低垂的目光从下至上看向我,然后拥抱了我一下,在这个充满感激的礼节性的拥抱即将结束后,他轻声说:“他若不死,我也不会知道自己最爱的是谁。”他重新垂下视线,“他等了我多少年,就被我践踏了多少年。”
  他也拍拍我的肩膀,“活着总比死了好。”
  我看他离开。
  将车重新开上车道的时候,我把车窗打开一半,冰冷的空气灌进来,吹拂着我的脸,吹进我的眼睛,“你在我眼里就跟我儿子一样,别人不心疼你,难道我还不心疼你”,周江说的这句话忽然在耳边响起,我眨了眨眼睛,那里被冷风吹的几乎要流泪了。
  将车停到公司的写字楼,刚回到办公室,助理就急匆匆的扑过来,向我急急汇报一个项目合约出现争议,项目部经理同对方公司已经吵得面红耳赤了。
  我过去的时候,正碰见对方公司的经理怒气冲冲的摔门而出。
  也难怪周江总是喊太累太累。
  我同项目部经理仔细谈了谈,原来是条款上存在争议,以及我方人员钻了条款空子,让对方损失一笔钱,对方前来理论,被我方冷嘲热讽一番后离开。
  对方是个小公司,如何愤怒也撼动不了我们分毫。我只让项目部经理就出言不逊好好像对方道歉,其它的不提,就是默认他们这么做事对的。这种事情,在业内,本就是打嘴皮子仗,谁也不会把得到的好处吐出来。
  只是三天两头的纠纷,也着实有些麻烦。
  将手头几件要紧的事情安排清楚,我电话请示周世程的助理,提拔两名年轻人挑大梁,助理爽快的同意,临挂电话之前却不免调侃:“独挡一面是好事,怎么将这么好的机会让给别人。”
  我早已不想奢侈的生活,机会于我便没任何用处了,“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嘛。”
  “你也不过三十五六,哪里见得出老来?”
  又寒暄几句,将电话挂了。
  未老先衰,恐怕说的就是我。
  人死心还在。
  是不是说的就是周江?
  我有老境萧条之感。
  那句“活着总比死了好”却深深记在心里了。
  晚上回家,坐在电视机前,如同过去一般摇着台,一秒钟一个画面,有嬉笑怒骂,有悲欢离合,窗外如今无雨,全是冰。那空气味道中的味道,告诉我,新年又要来了。
  于临安敲响门的时候,是十一点半,我从猫眼里看见他那张微笑而虚伪的脸,却连过去的挣扎都不再有。
  “怎么连一句欢迎词都没有?”他微笑着抱怨。
  我依旧默不作声。
  他目的明确的来解我衣扣,从上至下,一颗接着一颗,一边笑着看我,一边手上悠然行动,食指的指甲前端在胸口上碰触着滑下去,滑了下去,我倒吸了口冷气……
  ………
  我趴在床上,伸手从抽屉里摸烟,只剩下一根,打火机里也只残存了一丁点液化气体,擦动了好几次,才勉强将烟点燃——这样子实在有点颓废,且狼狈。等第一口烟从嘴里吐出来,我露在被子外的半个背终于感觉到了凉意——那种在做爱的时候,即使没有开空调也不会在意的冷。
  但我仍然不想说话,只用那只没有夹烟的手反过去,将揉成奇怪线条的被子拉上来一点。
  “真是无聊。”他说,笑着的,又冷冷的。
  接着床垫在一阵下压后又是一个上弹,他站起来,将自己着装收拾整齐,啪的一声,门关上了。
  我自嘲笑笑,用夹烟的右手撑起额头,喃喃的重复了周世程说的那句话:“活着总比死了好。”
  只可惜我性格并非柔弱,否则定要为于临安随便一句话死一百次了。
  ………
  我与于临安的关系就成了这样,偷情,在他那小兔子一样的男朋友永远不可能知道的情况下。
  我知道于临安是怎么想的,他总是深知自己魅力的,深知我对他的痴迷,他所做的不过是践踏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可悲。
  我是可以抗拒他的,却最终选择了放弃抗拒。
  周世程说的对“活着总比死了好”,我宁愿被于临安羞辱,无论用什么手段,也不愿最终像周世程那般后悔。
  悔不当初毫无意义,只是空悲切。
  我与他距离最近的时候是在床上他毫无感情的进入我,最远的时候,他在那遥远的地方,吝于看我一眼。
  尽管办公地点同于家这样近,碰见的次数这样多,他的眼里,也总是没有我。
  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角色,也自知无力改变。
  但至少我还有偷情的权利。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着,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
  过去他出现的尚算频繁,因为嘲弄我的新鲜感太过有趣,一年后,他已经鲜少登门,若是自我安慰的话,可以用他如今分担了家族大部分事物太过忙碌来开解。然而事实已经摆在面前,绝无可能忽视——对我的这种嘲弄和折磨已经让他失去任何新鲜感,过不了多久,他将不会在私人时间跟我有更多的接触。
  他还喜欢买东西送给我,都是昂贵的,质地不同却名称总是一样的——链子。
  各式各样的,不同名贵材料制作的男士项链,挂在脖子上,对别人来说是财富的象征。
  然而对我,拴着,像是套一条狗。
  他还强迫我穿耳洞,用那种简易的打洞器。
  一口气就在左耳上打了五个,耳垂上两个,耳骨上三个。我捂着耳朵,血流的满手都是,他最终兴味索然,随手扔掉手中的打洞器,说了一句话:“无聊。”
  等到耳朵上的伤口愈合以后,他对S…M产生了兴趣,将绝不会在用来怜惜的男朋友身上的各种方式,在我身上一一试个便。最终,他还是失去了兴趣,说:“无聊。”
  因为我从来不反抗,面对他的时候,从来不吐一个字,从来不,即便是他在我耳朵上连续打了五个孔,用跳…蛋将我弄得死去活来。
  他只是想折磨我而已,用各种新奇的想法来付诸实践。
  我忍受得了,只要能碰触到他,在一切进行完后,可以抚摸着他线条优美的背——这种感情是不是有点变态,我知道我是变态。
  但我中毒已深,难以自拔。
  ………
  因为在一栋写字楼的关系,见到于隙荆也是经常的事情,每个星期五下午,于隙荆都会来找于临安。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于隙荆跑错了楼层,在楼道里大声喊于临安的名字,被不清楚情况的保安揪着要赶出去。
  那一幕何其相似,乍一看,恍若隔年,其实已是好几年的事情了。
  于隙荆长大了不少,原来那种宛如童话般的漂亮已经毫无踪影,开始凸现出英俊的五官来,尽管他的礼仪如同几年前一样,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但那毫不伪作的天真总是让人喜欢的。
  告诉于隙荆于临安所在的楼层,他便感谢着走了。
  他还记得我,记得我的名字,记得我曾与于临安共事。他已经不像是几年前那么羞涩怕生,谈吐已经很不凡了,交谈两句就显的很热络一样。寒暄片刻,他便去找于临安。
  我知道这一切也仅止于寒暄,我也不过是偶然碰见他,在以后的星期五,他自然不会来我这里闲聊的。
  于临安已经大学毕业,按理来说早该陪着于隙荆去国外,于隙荆说自己喜欢国内,而且也不希望于临安为了自己放弃理想,这事也就作罢了。
  多么深的兄弟情,尽管不是亲的。
  我也只有羡慕而已。
  于临安也仍然在同储冰卿卿我我,他对储冰的眼神,像是要爱他一辈子似的。
  为什么我就遇不见这样的人。
  时间源远流长,向着死亡走进,或许这样说不吉利,那就是向着我的四十岁迈进。
  于家似乎意识到了来自于临安的威胁,开始将保护的密不透风的于隙荆带到各种场合,希望为亲血缘多挣得支持,将于临安的势力压倒。只可惜于隙荆扶不上墙,一心沉迷于自己的艺术专业,参加社交场合时,我不止一次看见他手上的颜料,他也总是漫不经心的,还曾当着众人的面,不小心打碎了一支郁金香杯。
  于临安离他所要的越来越近,然而在众人面前的微笑依旧谦逊而卑微。
  同于隙荆一样,于临安是这个交际圈子的宠儿。
  只不过于隙荆的受欢迎是因为他单纯可爱,这种“因为”毫无战斗力,也毫无说服力,只可做为华丽的羽毛,锦上添花而已,没有用处。
  在这段时间,周世程渐渐在N市停留的时间变长了——我以为他会因为这是周江去世的城市,而使他对之敬而远之,却不想慢慢的,他竟然开始将工作重心转移至这里。在周江去世半年后,重新见到他,他的变化却不大,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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