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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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们要跟去年一样,过个温暖又平安的年。”施丽笑道。
——
晚饭后,施丽又看到儿子坐立不安了,那种样子真的很像情窦初开的表情,一些急切、一些欣喜、一些不安、一些忧郁……
只能说,施母啊,妳完全猜错了!妳的儿子只是被威胁了。
施丽很高兴,她的儿子,终于有了喜欢的人了吗?
然后,没有看到自己母亲带着诡异之色的安心笑容的谷宇,又一次从早收拾干净的厨房进来,问:“妈,现在什么时候了?我……我要出去一趟。”
施丽头顶炸开一朵灿烂的烟花,儿子问时间是什么意思?还说要出去,哦,难道,难道真的有女孩儿看到儿子的内在美了,并已经开始约会的地步了吗?这真是过年前最高兴的事情了。
思想越跑越偏的施丽眼睛都亮了,看着儿子身上的衣服,眉心皱起,又想,既然那个女孩不怕儿子脸上的疤和左腿的瘸了,定是个好心又豪爽的女孩,也就不会太在意她们家的家庭状况了。
所以,施丽很快又放松了眉头,说:“嗯,八点刚过了。”然后装作不经意的问:“宇儿是什么认识人家的?”
谷宇可听不出他母亲嘴中的“人家”是指她臆想中的好女孩,更是不可能猜到他母亲莫明激动的神情是怎么回事。
只是咬了一下下唇,轻声说:“早、早叫认识了。”
注意!谷宇的轻声根本就不是害羞,而是想到等一下要见到的人而害怕。
完全想歪的施丽笑逐颜开,说:“宇儿,你们是不是约了见面?那就快去吧。外面冷,记得把帽子和围巾手套都戴上,还有,也别说太晚,别冻着人家了。有时间带她来我们家坐坐,我想她不会是那种虚荣的人的。”
“什……什么?带他来我们家?”谷宇眼睛瞪大,惊慌地说。想想把叶同那个恶人带回家里,就觉背脊发凉。
这看在施丽的眼里,就像是儿子被她揭穿了隐秘恋情而惊慌一样。
“没错,就过完年后的哪天吧,看她什么时候有空,最好开学前,记得请她来,知道吗?”施丽命令道。
谷宇害怕外面的人,但是对母亲,不是害怕,而是完全的孝顺,所以,敢不应下吗?
“我等一下跟他说就是,要是他不来,妈不准念我。”
“好好,快去吧。”施丽好心情了,开始赶人。
——
就这样,谷宇带着无比深重的心情去小公园“约会”了。
9、第九章:小公园里 。。。
老远,谷宇就看到小公园外面那盏时灭时亮如鬼灯一样的路灯下,叶同靠着墙壁仰头吐着烟雾的身影。
谷宇在路灯照不到的阴影处停下了,害怕着等一下发生的“血腥事件”,可是就是因为作好了心理建设,反而越加不敢上前去了。更害怕的是怎么跟开口要叶同去他家做客的事。他的母亲呀,真是给他出了一个大难题啊!
刚好这时,那盏本就只有十五瓦的灯泡闪了几下,歇菜了。
谷宇看到叶同的影子把烟踩到脚下碾灭,不出几秒,他的手上“叮”地一声打着了打火机,又点燃了一支烟。
这样,谷宇在十几米外的拐角看着黑暗中那点红光越来越近叶同的嘴巴;而这边叶同也在黑暗中看着谷宇来的方向。
当那盏歇了几分钟的路灯又亮起来,两个人的视线不知怎么就在寒冷的风中相交了。
原来,谷宇想着趁黑暗时走出来,没想到这盏一灭就是十五分钟以上的路灯突然亮了起来,吓了谷宇一跳。要不是吓过头而呆愣了,说不定缩回阴影中了。
所以,谷宇和叶同两两相望了。
叶同其实也是吓了一跳的,但是比起等待时的紧张,在看到谷宇出现后,反而冷静了下来。
叶同就着昏黄的灯光仔细看着谷宇。
难得谷宇没有戴那个土得掉渣的眼镜,过长的刘海被夜里的冷风吹起,露出了小小的脸庞,眼睛大大的,清澈干净,闪着怯怯又卑微的微光;可爱的鼻子,就算冬天也不干燥的小巧嘴唇;秀气的下巴;在路灯下发出柔和光芒的细腻肌肤,怎么看,都是一个美丽的人。可是偏偏在他的左眉骨处,一块半个鸡蛋大的暗红疤印破坏了原本的美丽,变得面目可憎。
叶同转身往小公园里面走,冷着声说:“跟我进来!”
谷宇放在口袋里的手紧紧地握成拳,嘴巴张了几次,终于在叶同走了几步后发出了声音:“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在这里说,我妈说,让我快些回去。”
叶同回头看着低着头站着不动的谷宇,退回去攥住谷宇的手臂往小公园里面拖:“瘸子宇,你这个人就是要对你用强的才会有反应!”
“不……不要打我!”不到一米六身高的谷宇哪是一米八多的叶同的对手,几下就被拖进了清冷黑暗的小公园里面。
“闭嘴!我有说要打你吗?”虽说是冬天的夜晚,没有人想在外头晃着挨冻,但是经过小公园外面的人还是偶尔有一个两个的,所以,怕引人注意的叶同只得每次都是压低着声音对谷宇吼道。
“呜~”谷宇弱弱地呜咽,被叶同抓着的手臂好痛,脚下因叶同的步子太快,左腿跟不上速度。
还好,叶同在小公园里唯一的小亭子里停下了。
“不准哭!不然我把你奸了!”叶同恶狠狠地说,听清自己说了什么话后的叶同愣住了,怀疑自己是否昏了头了,不然怎么会说出这么诡异的话?
谷宇倒是没有听清楚叶同后面一句吓死人的威胁,光是被那句“不准哭”的话就吓得眼里因痛而溢出的眼泪逼回了眼底。
叶同低下头,靠近谷宇,想看看谷宇的手臂是不是真的被他扯痛了。
因为这里太暗了,加上周围只有呼呼的冷风吹过,真是个很容易引人“犯罪”的绝佳场景啊。
所以,本来开口想问话的叶同心随意转,抬起谷宇的头,吻了下去……
这个举动,在刚才路灯下突然看到谷宇出现时就想做了,或者更早的某个看着谷宇发呆的时候。
说起来,叶同也只是凭着本能吻下去,接下来该如何做,还是凭本能。他伸出舌头,毫不费力就钻进了谷宇因愣而微张的嘴巴里……
叶同觉得这感觉很美好,谷宇的嘴唇很柔软,还似乎带着甜甜的味道,他都不想退出来,可是他怕再这么“胡搅蛮缠”下去,被他搂到怀里的谷宇要晕了,原因是因吻而晕。
其实谷宇已经晕了,在叶同吻住他的那一瞬。
叶同把谷宇抱进怀里,心情的转换,让他心疼这瘦小纤弱的身子,太轻了,一点都不像一个快十七岁的少年的体重。至于身高,被叶同忽略了,还觉得搂在怀里刚刚好。
叶同想,是不是因为自己太没有女人缘,所以在欺负着谷宇的过程中,思想产生了异变,才会不知不觉地注意起谷宇,又再进一步异变,心疼他、想抱住他、想让他露出无人时那种浅浅的微笑(偷窥到的)。
总之,叶同自己也不知道这思想的转变是怎么发生的,来得有点奇怪,经过一年多的对谷宇的无视,而自己背后纠结不已的心路历程,他认了,所以,才决定在今晚把谷宇约了出来。
难道这就是某次听王贤兵那个家伙说的,说女性在同时被两个男生追求的恋情当中,极易对较弱的男方产生同情,进而产生心疼或是隐藏的母爱,宁愿错过较好的男方,去跟弱势的男方结婚。难不成他就是对谷宇产生了那种感情,所以才会喜欢了?
叶同没有追求过女生,高大帅气的他本来应该会很受女生们的欢迎,可是诡异的是,他愣是不讨女生喜欢,哪怕他把篮球打好,也没有吸引哪个女生的目光,反倒是他的几个小弟,时不时的换女朋友。这让他觉得老大做得很失败。
如果被他的小弟们知道他喜欢了瘸子宇,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嗯,还是不能说,吓到那些家伙无所谓,可不能吓到怀里的宇,他可是超胆小的。
然后,叶同把谷宇划到了他的保护圈子,自认了谷宇是他的人了。吻都吻了,不是他的人是谁的人啊!?
所以,抱着早就魂不附体的谷宇在寒风中坐了半个小时,低头又吻了一通谷宇,说:“以后我来保护你,记住,你是我的人了,不可以怕我!要是敢怕我,我就会吻你!”
说出来,叶同的心高兴得快飞天了,想着今晚可能都会兴奋得睡不着觉了。虽然第一个喜欢的对象是男的,还是总被他欺负来欺负去的又丑又瘸的谷宇,也不能阻止他心里溢满心房的激动和温柔。
叶同当然等不到谷宇的回答,但他当谷宇默认了,因为他知道谷宇不喜欢说话。
叶同怕谷宇冷着了,虽说还想抱着他小小的身子一直坐着,但还是体贴地把谷宇送回了巷子里谷宇家门不远的地方,还想着要让谷宇消化一下多了他这个男朋友的事实。
叶同紧紧地抱了一下谷宇,上瘾似的又吻了半晌谷宇微肿的唇才放开,说:“宇,早点睡,明天见。”
昏暗中,谷宇点头,在被咬得肿痛的嘴唇上抚了一下,怎么会肿痛呢?眼底的疑惑被昏暗的光线掩住了,叶同没有看到。
10、第十章:找上门了 。。。
[魅色]是一间俱乐部,采取会员制,里面有美酒,也有美人。
雷恩、狄更斯、祖德,和凌朔走进[魅色]时,引得很多人注意,女士们的目光都放肆地沾在他们四个人的身上了。
不说凌朔就是一个王子式的完美男人,就是雷恩、狄更斯和祖德三个,也都是一等一的大帅哥。
所以,四个极品男人一出现,还没有带女伴,怎么不让里面找男人玩乐的女人心动呢?
不过她们的行动还未付诸,他们四个就被侍应生领到楼上的包厢去了。
——
侍应生把酒送上后,小声地关回包厢的门,迎头撞上店里的一号男公关曼哈顿和另外三个排名前五的女公关。
曼哈顿食指挑了挑额前的碎发:“经理让我们四个进去陪雷恩先生他们,还特别交待我要好好陪那个雷恩先生的朋友。”
侍应生愣了一下,说:“可是我出来前,雷恩先生说现在谁都不准进去打扰他们啊?”
西西一把推开侍应生,说:“啰嗦!难得雷恩先生他们来了,怎么可能不叫我们进去作陪呢?”
说着,西西、东东、南南越过侍应生,抢在曼哈顿前面把包厢门推开,扭着腰走了进去。
————
关上不到几分钟的门又被打开,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的四个人都露出微愠的神色。
雷恩抬头,看到是每次来都陪着他们三个的西西她们,收起了不悦的神色。怎么说,这三个女人和后面的曼哈顿都是他在来酒吧前就“预定”的,为得就是给他们的好兄弟凌朔接风洗尘。
当然,点了一个男的进来是为了捉弄一下凌朔,谁叫凌朔一去华国就是一年多,顺便一报小时候被抢小狗的仇。可见雷恩的心眼儿很小!
狄更斯和祖德喝酒的动作一顿,一齐偷偷地与雷恩用眼神交流,然后,三个人又都笑眯眯地着看向凌朔。
曼哈顿脸红心跳地坐到了凌朔的旁边,心中暗骂自己一声没出息,脸上随即挂上完美而虚假的微笑,抬起手轻轻地搭上凌朔的肩膀,脸庞凑到凌朔的耳边,轻吐气息,说:“我叫曼哈顿,这位小帅哥叫什么名字呢?”
凌朔冷冰的视线在三个作贼心虚又笑如狐狸的好友身上轻飘飘地掠过,又转动眼珠,斜斜地瞥了一眼肩膀上的妖媚男子,平静地说:“我叫凌朔。请你放开手并坐远一点,我不喜欢男人。”
曼哈顿面色一僵,笑容差点就破功了,但只是转瞬就恢复过来,笑得妖媚地说:“既然这样,那我就自罚一杯。”说完,自倒了一杯酒,在雷恩他们三个和另三个女公关的眼下,仰头一口干了。
站起身来,看着雷恩他们三个,撇着嘴巴,说:“雷恩先生,狄更斯先生、祖德先生,下次请不要再开曼哈顿这么恶劣的玩笑啦,害得我的心碎了又碎,以为自己被你们看上了呢。”
这种似幽似怨、似嗔似怪的语气果然让雷恩他们三个没有生气。
雷恩一手搂着西西,一手端着一杯红酒,笑道:“要是我下次要找男人,绝对第一个找曼哈顿。”
曼哈顿是个很会作戏的人,不然也不会当上酒吧里第一的男公关。所以他一边卷着自己耳侧的碎发把玩着,一边说:“那曼哈顿就等着雷恩先生真的来找我了。现在,我还是出去换过一个我们店里的美女进来陪雷恩先生你们的朋友吧。”
雷恩松了搂住西西腰部的大手,收回手前,还色|情地摸了一把,说:“你们都下去吧,今天我们的朋友,就我们三个来陪好了,谁叫他只要我们三个服侍呢。”
曼哈顿和西西三个都掩唇轻笑,因为雷恩的风趣。
不过,在他们四个的眼睛看到沙发上随意而慵懒地靠坐着抿酒的凌朔后,心里大叫一声“妖孽啊”,很是不舍地走出包厢。
凌朔可不知道自己被四个酒吧公关说成了妖孽,他只是想着,要怎么回敬自己的三个好友为他叫来一个男公关的事。
由此看来,他们四个能够成为好朋友,的确是意气相投,最少都很小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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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宇一早醒来,重复着每天早上必做的事情,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昨天晚上的惊吓或呆愣表情,那是因为他被吓得灵魂出窍了,选择性忘记昨晚发生的事情了。
虽说如此,可是在吃早餐时,谷宇受了母亲热切莫明的视线,但他忍着没问为什么。
施丽笑眯眯地盯着谷宇的脸看了又看,好像只隔一个晚上,儿子变得,嗯,精神焕发了。
好吧,这只是施丽的错觉。她只是认为儿子跟女孩儿约会了,就一定得精神饱满焕发。其实,谷宇跟昨天早上没什么不同。
“宇儿,昨天晚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真是的,我都不小心睡着了,没有听到你回来。告诉妈,你们相处得很愉快吧。”
伸筷夹咸菜的谷宇一愣,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眨了一下眼睛,然后,脑袋轰然一响,脸上瞬间红得可以煎蛋了。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