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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重生]香草黎明-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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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云清在挥手告别后赶紧问林初:“这就是之前跟你搭讪的那个吗?”
  “是啊,没想到是这里的驻唱。”林初点点头。
  乔青苏坏笑着戳了戳林初的腰,逼得林初往旁边躲,“长得不错哦,可千万不要动心啊。相比起来还是楚彦比较好。”
  “什么鬼……”林初实力白眼,“才见过两面而已。不过你可以去勾搭啊,小苏苏。”朝乔青苏抛个媚眼,甩锅技能max!
  跳累了的三人又互相搀着回到了卡座,远远地就看到叶薇还在看手机,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
  “嘿,干什么呢?”应云清不动声色地扑了过去,把叶薇吓了一跳。她赶紧掩藏好嘴角的微笑,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说:“没干嘛,就刷刷微博。”
  乔青苏和叶薇平时的关系比较好,不像其他两个问不出口。就直接询问了:“你最近怎么回事啊?天天都在看手机,嫁给手机了吗?”
  这个比喻把林初和应云清逗笑了,叶薇也尴尬地笑笑,说:“没有啦,就是有人找我聊天,所以比较忙。”
  应云清和林初又对视了一眼,果然是有问题。应云清早就发现最近叶薇很少提到王召,以前天天都和王召黏在一起,最近却在宿舍里度过了绝大多数的时间。看来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恐怕主要还是在叶薇身上。
  “谁找你聊天啊?”乔青苏继续大大咧咧地问。
  叶薇被追问得有点急了,直接喊道:“哎呀,不关你的事情啦。”
  乔青苏被叶薇突然的暴躁抵抗吓得呆住了,林初突然觉得此情此景有点似曾相识。
  应云清赶紧打圆场,坐到乔青苏身边揽住了她的肩膀,说:“不要着急,不要着急。”又转过头,面对着叶薇,“我们也是关心你,最近你的状态确实有点不对劲。我们都是这么好的朋友了,有什么都可以跟我们说啊,绝对会给你保守秘密的。”
  林初也不想事情变成像之前摔电脑的那次,也跟着劝:“是啊,叶薇,要是有什么问题,我们也可以帮忙嘛。”
  叶薇看到三人关切的目光,叹了口气,幽幽地说:“我确实遇到了一个难题。”

  ☆、33 驻唱凤锦

  “所以就因为这个男的和你聊天聊得多,你就要和王召分手?”听完叶薇的讲述,乔青苏非常不理解。
  据叶薇所说,她在校刊认识了一个同届的男生,之后两人一直用微信聊天。叶薇觉得这个人非常理解她,而且和她很聊得来。相比起来,王召平时寡言少语,从来都没主动找过她。对比之下,她对这个男的有点动心了。
  应云清也很不赞同叶薇的想法,痛心疾首地说:“不是我说,那个人你了解吗?你就知道和他在一起会比和王召在一起好吗?”
  林初喝着西瓜汁没有说话。感情的问题,从来不是外人可以左右的。在她看来,叶薇和王召这一对平日的相处方式确实不太像一对情侣,从来都是叶薇一个劲地黏着王召,而王召给她的回应确实少得可怜。
  虽然如此,但两人相处了这么久,总还是有感情的。林初想了想,还是对叶薇说:“我觉得你还是再多考虑考虑吧,弄清楚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别等到以后后悔。”
  叶薇正被另外两个人的话语打击得心塞不已,听到林初的话赶紧点头,“放心吧,我会好好考虑的。对了对了,你们千万不要跟王召说啊!”
  看着叶薇紧张兮兮的恳求,三人只好点头同意了。
  “快看快看,凤锦上场了!”听到舞池突然响起一阵欢呼声,应云清站起来探头探脑,看到了舞台上的凤锦,身后是乐队。
  欢呼声过后,凤锦也在上面开唱了。前奏开始,林初就笑了,没想到凤锦居然是唱摇滚的。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我曾经主宰世界)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就连海面也随我的命令而上升)
  Now in the morning I sweep alone(如今我清晨独自清扫)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清扫我曾拥有的井巷中彷徨)”
  没错,凤锦正在台上唱的是英国摇滚乐队Coldplay冷玩乐队非常有名的那首《Viva La Vida》。这首歌节奏感非常强,林初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西瓜汁一边抖腿。
  把事情跟其他人说开了的叶薇,此时也不好意思再一直看手机了。对这首歌很熟的她,此时也兴致勃勃地跟着哼唱起来。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re ringing(耶路撒冷的钟声正在响起)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罗马骑兵唱诗班正在吟唱)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做我的明镜,宝剑与盾牌)
  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我身处异疆的传教士啊)”
  “唱得挺好啊!”乔青苏说着,豪放地朝舞台尖叫一声,“啊!主唱好帅啊——!”
  林初笑得差点把西瓜汁喷出来,没想到应云清也跟着喊了起来:“主唱你好棒啊!”
  凤锦的听力很是不错,立刻把视线转移到这边,看到是之前认识的三个女生,还从百忙之中抽空来朝她们挥了挥手。
  酒吧的驻唱们都是按时间算的,凤锦至少要在上面唱一个小时。她们四个不可能一直坐在卡座里喝东西,解决掉了一杯酒水,就都下场去跳舞了。连叶薇都没有放过,被她们三个拖了下去,不准她一直和那个男的聊天。
  看到林初她们下场跳舞了,凤锦在台上也笑了起来,换了下一首歌。还是一首摇滚,也是一个来自英国的乐队——The Script手稿乐队的《The Man Who Can'T Be Moved》。
  林初瞬间觉得台上这个人和自己的音乐品味好像啊,唱的歌都是自己比较喜欢的。
  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地很快,凤锦唱完最后一首来自披头士的《Yesterday》,就把舞台让给了一个性感的女歌手,径直走入了后台。
  “我们偷偷去后台看看呗?”乔青苏兴奋地提议道。
  林初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干嘛?你真看上他了啊?”
  还没等乔青苏反驳,应云清插嘴说:“千万别,我觉得吧……这人八成是个gay。”
  这个说法倒是勾起了林初的好奇心,她问应云清:“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应云清调皮地眨了眨眼,“没关系,我们去后台看看呗。”
  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三个人拉着不情不愿的叶薇,偷偷地靠近后台。这扇通往后台的门前居然没有保安,林初觉得非常奇怪。不过,往里面没走多久,拐了一个弯,就看到保安了。
  “你们干嘛?这里不能进的。”保安大叔很严肃地站在门口守着,不准她们进去。
  应云清正打算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保安让她们进去,此刻眼尖的乔青苏却看到凤锦正好路过,赶紧喊道:“凤锦!”
  凤锦转过头来,看见是她们四个,笑着对保安说:“没事,这几位是我朋友。”保安放行后,凤锦带着她们进了后面的休息室。休息室里还有刚刚乐队的几位,看见凤锦带人进来,都打了个招呼。
  “你们专门来后台看我啊?”凤锦招呼她们坐下,笑眯眯地问。
  其他三个还没说话,叶薇倒是先说了:“是啊,你太帅了,她们被深深地吸引了。”
  “哈哈哈哈……”凤锦被逗笑了,“可别爱上我,我可是有对象的人。”
  这句话彻底激起了几人的好奇心,最沉不住气的乔青苏问:“你有对象了?”
  凤锦笑着点头,朝对面挥了挥手。一个看起来比凤锦还要高半个头,身板比较健壮的男人走了过来。
  “喏,我男人,季霖。”
  这句霸气的话瞬间把四个人秒杀了。应云清得意地朝其他三人使了个眼色,意思是看看我多厉害,猜的够准吧!
  凤锦的男人季霖是乐队的鼓手,和凤锦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就一起组了乐队,开始闯荡江湖。
  “这条路很难走吧?”林初问。走乐队这条路在国内是非常艰难的,很难混出头。不知道多少乐队抢那么寥寥无几的机会,大多数都在怀才不遇多年后不得不解散了。
  凤锦也叹了口气,“是啊……只能在这家小酒吧里赚钱养活自己,只是可惜拖累了你。”说拖累季霖,是因为季霖的家庭是做生意的,还算有钱。原本可以直接继承家族产业,却因为凤锦的原因,和家里闹翻了,被赶出了家门。
  “瞎说什么呢?和你在一起才是我这辈子想要做的事情。”别看季霖模样很硬汉,说起情话来让四个女生都刮目相看。
  道别了两位,四人打道回府了。走在路上,叶薇突然说:“哎,我也一直有着当歌手的梦想呢。小时候总想在长大后去参加什么XX女声,一举成名。现在想想,真是傻的可爱啊。”
  “哈哈,你还要参加The Fame呢,趁这次机会好好展示自己。要是能走到总决赛,说不定就有星探来签你了呢。”应云清拍着她的肩膀鼓励道,又一把揽过林初,左拥右抱,“你也是,加油加油!”
  林初对什么星探签约什么的倒是不怎么感兴趣,演艺圈自己既不想进入,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很好的条件。但是她对奖金可是很感兴趣啊……如果这回能进入前三,拿到一笔奖金,就是自己开店的第一桶金啊!
  拿到这笔钱之后,林初上辈子也炒股,还记得前世在股市疯涨的几只股票。投入股市后,至少能赚上个几倍,离开店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近了。
  然而这一切只是林初自己闲的没事时候的幻想。尔雅这么大的学校,自然有很多的人才,进入50强已经算是意料之外了。别说进入总决赛了,真正想要进入前十,仅仅凭自己的嗓子和在ktv练出来的技巧,是完全不够的。
  今晚认识了一个很有经验技巧的驻唱凤锦,倒是给了她一个想法。或许,可以来找他学习学习。
  说到做到,林初最近只要一有空就往星云酒吧跑,和凤锦交流了几次感情,就把自己的请求说了出来。
  “可以啊,反正平时我也比较闲,”凤锦答应得倒是很快,“不过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教,万一没什么成效不要怪我哦。”
  楚彦自然也是知道林初在星云酒吧学唱歌的事情,还醋了一回。不过在林初解释说凤锦有男人之后就释然了,但他还是说:“真要学唱歌的技巧,不如去找个正规的声乐老师吧。一个乐队的主唱,他自己可能都是个半桶水。”
  “不是这样的,”林初摇摇头,解释道,“我现在去找声乐老师学,要从最基础的开始,这样的临时抱佛脚肯定是来不及的。但是跟凤锦学就不一样了,他是个乐队主唱,在星云酒吧呆了这么久,是很有经验的。我现在要学的,就是这些表演的经验,要学怎样调动观众的情绪。”
  没错,林初也考虑过楚彦的建议。可是,离下一次比赛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找声乐老师的方法,并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见效。这个时候去学习基础,和其他从小就学习声乐的人相比肯定是相形见绌的。还不如向凤锦学习他作为乐队主唱的那种舞台魅力,把自己唱的歌发挥到极致,让所有的观众感受到自己的热情和真诚。
  这样,才有获胜的可能吧!                        
作者有话要说:  凤锦同学以后是林初的合伙人~

  ☆、34 英雄救美

  在林初等待下一场比赛的期间,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事情,是林初意料之中,却无比叹息的——叶薇真的和王召分手了。
  虽然大家都不太赞同叶薇的这个决定,但毕竟是她自己的决定,别人没有资格干涉。不过据陆景泽所说,王召似乎早有预感,同意分手也很爽快,没有太伤心。
  第二件事情呢,就是陆景泽同学,真的找到了一个女朋友!从来大大咧咧的陆景泽,在和他们说起的时候,居然破天荒地脸红了。说起来,这居然是个非常狗血的英雄救美的故事。
  这天傍晚,尔雅大学的新生苏晚晚正一个人在附近的街道上走着。一心看着四周店面的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赶紧转过头来。啊,有人在后面!他的手还伸在自己的背包里!
  被苏晚晚发现的盗贼赶紧抽回自己的罪恶之后,拿着到手的钱包就跑。苏晚晚的钱包里可有着她这一周的生活费,于是穿着小高跟她一边喊着“抓小偷啊!”,一边追着跑。
  而此刻陆景泽正好从工作室里出来,打算下班回学校。刚走到楼下,就看到前面跑着的中年男子,和后面呼喊着穷追不舍的小女生。乐于助人为乐,又正义感爆棚的陆景泽单枪匹马,也朝着小偷追去。
  靠着打网球练出来的一身肌肉和耐久力,很快陆景泽就追到了小偷,直接把小偷摁倒在地上,拿回来了苏晚晚的钱包。
  后面气喘吁吁的苏晚晚也赶了过来,看到好心人帮她抓住了小偷,感激地对陆景泽道谢:“太谢谢你了,这个混蛋偷走了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呢!”
  “不用客气。”陆景泽对女孩子都是很绅士的,他提醒道,“赶紧报警吧,我把这小偷按着。”
  苏晚晚点点头,掏出手机打了110。这附近正好有个警察局,所以民警们火速赶到了案发地点,把小偷缉拿归案。
  “你是尔雅大学的学生吗?”做完笔录从警察局出来后,陆景泽问苏晚晚。在这附近这个年龄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尔雅的学生。
  苏晚晚点点头,“是的,我是今年的新生。”
  “哈哈,那你要叫学长了!我今年大四,正好在这附近实习。”陆景泽笑起来阳光极了。苏晚晚也是愣住了,看眼见男生的样貌,明明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却已经是大四了。
  不过她并没有表现出来内心的疑惑,乖乖巧巧地喊了一声:“谢谢学长。”
  这一声久违的“学长”彻底让陆景泽开心了起来。他这张显嫩的脸,总是没什么威严。刚认识林初她们的时候,还会偶尔叫叫学长。熟悉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喊他学长了,全是喊大名。
  “你吃饭了吗?”陆景泽问。看见苏晚晚摇摇头,赶紧提议,“今天你受惊了,晚上我请你吃个饭压压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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