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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穿越之如意农家-第14部分

小说: 穿越之如意农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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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午饭收拾妥当,张兰兰出门,瞧见刘秀正在和王乐玩娃娃。
    “秀秀,娘去私塾给你二叔送东西,你去不?”张兰兰问。
    刘秀正玩的兴起,随口道:“我不……”而后突然想起那个温文尔雅少年的身影,还有他临走那句“秀秀,没事常来玩。”
    刘秀顿了顿,低下头思考着,语气迟疑起来。
    王乐觉出不对来,眼巴巴的瞧着刘秀,一万个不愿意刘秀走。
    “唔,娘,我去。”刘秀站起来,许是玩的兴起,双颊有些发红。
    王乐一下子急了,眼眶红红的咬着嘴唇:“秀秀姐姐不和我玩了吗?”
    刘秀把手里的娃娃放在王乐手里,耐心的拍了拍王乐的小脑瓜:“姐姐跟我娘出去一下,去看看我二叔,晚上就回来。乐乐在家乖乖的。”
    刘秀哄惯了自家弟弟,这会拿王乐当小弟弟一般哄着。
    王乐嘟着嘴,一脸不舍的点点头:“姐姐早点回来,我等你玩。”
    张兰兰牵着刘秀的手往外走,王乐眼巴巴的跟在后头,胡氏站在屋檐下捂着嘴看着儿子笑。
    “秀秀姐姐,你一定要回来啊!”王乐扒在门边,看着刘秀越走越远的身影,喃喃念道。

  ☆、第20章 再访私塾

张兰兰先是将十两银票兑成银子,而后领着刘秀往刘裕就读的私塾走。城里颇大,走了大半个时辰,张兰兰走的口干舌燥,刘秀更是累的气喘吁吁。张兰兰瞧见街边有个茶摊,便领着刘秀要碗茶喝,坐下歇歇脚。
    咕咚咕咚一气儿喝了半碗茶,张兰兰这才觉得好受些,心道这古代没个公交车,光靠走路简直吃不消。刘秀累的蔫儿,靠在母亲身旁。
    这是条古朴的小街道,街边摆着各色小摊,虽然不若西市那般繁华,但是胜在整齐干净,放在现代,可以说是一条小商业街。
    张兰兰对逛街一向有兴趣,这会子边喝茶边四处张望,忽地瞧见茶摊不远处,街角的大树下摆着张桌子,桌子旁边立着面小旗,写着“写信读信”几个字,桌子内侧坐了个少年,手里执笔,正在写什么。桌子外侧坐了个小贩打扮的中年男子,正对那少年一边说一边比划。
    张兰兰定睛一瞧,那少年怎地那样面熟,竟然是刘裕?刘秀顺着母亲的目光看去,显然也瞧见了她二叔。
    “咦,二叔怎么在这?”刘秀站起来就要往刘裕那跑。
    “秀秀,回来。”张兰兰一把将刘秀拉回来,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
    刘裕面皮儿薄,读书人大多有自己的清高。刘裕从未跟家里人提到过他在路边摆摊的事,张兰兰猜想他未必想让自己和孩子们知道。
    “你们是想写信还是读信?”茶摊老板抽着旱烟,这会子生意不多,索性坐下和张兰兰母女闲聊。
    张兰兰见老板一副与刘裕熟识的样儿,问道:“老板认识他?”
    茶摊老板点头,道:“那小哥是城东私塾的学生,闲时就来这街上摆摊,帮人写信读信,偶尔帮人拟个契书啥的。咱们这边都是粗人,大字不识一个,附近人都知道他,谁家要写家书,或是家里寄了家书,就都来找他。写信两文钱,念信一文钱。”
    张兰兰眼中露出欣慰之色,刘裕并非那明明穷的要死却还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穷酸读书人。这年头笔墨纸砚价格不菲,刘裕能想到靠自己赚钱减轻家里的负担,很是难得。只是读书本就清苦,刘裕还得出来摆摊赚钱,真真是难为他了。
    这时,从街角走出一个人来,那人比刘裕小上一些,气质温和,竟然是章凌。章凌领着个老婆婆过来,扶老婆婆坐下,老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给章凌,章凌拆开信慢慢读给老人听。
    张兰兰真真是吃了一惊,章凌是章槐先生的独生孙子,¤╭⌒╮ ╭⌒╮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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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anying,家境殷实,怎么竟也跟着刘裕出来摆摊?
    张兰兰不想被那两个孩子发现,付了茶钱,带着刘秀从另一条小街绕路走。此处离私塾并不远,张兰兰领着女儿走了一炷香的功夫便瞧见私塾的大门了。
    “秀秀,方才咱们瞧见你二叔摆摊的事你可别说出去,你二叔脸皮薄。”张兰兰嘱咐女儿。
    刘秀点点头,道:“行,娘不让我说,我一定不说!”
    两人进了私塾,由于不是第一次来,张兰兰认得些路,叫院子里的小童去通报章先生后,就自己在院子外头等着。
    小童通报回来,说章槐先生正在睡午觉,张兰兰便和女儿去后花园等着。
    等了约莫一半个时辰的功夫,刘裕拉着章凌气喘吁吁的跑进花园,见着嫂子侄女,脸上又惊又喜。
    “嫂子好,我一听说你和秀秀来了,就忙赶过来了。”刘裕道。
    “裕娃,嫂子把你在家里落下的东西送来了。”张兰兰指了指包袱。
    刘秀瞧见刘裕身旁的章凌,眼睛一亮,道:“章凌哥哥。”
    章凌笑咪咪对刘秀作揖,道:“秀秀妹妹好。”
    此时小童来花园寻张兰兰,道章槐先生醒了,可以见客。张兰兰便将刘秀托付给刘裕章凌二人,自己去见章槐先生。
    章槐对刘裕大嫂的到来颇为意外,但见张兰兰从怀中掏出五两银子时,更是吃了一惊。张兰兰本想将十两银子全给做刘裕的伙食费生活费的,反正她有钱任性给的起,但是细细一想,刘裕本是农家孩子,生活贫寒,私塾里的先生学生都知道。若是突然一下子从最差的伙食提升到最好的伙食,反差太大容易引的有些人眼红,平白生出事端。五两银子已经是中等水平,足够刘裕的营养发育。
    再说张兰兰虽然手中有了不少银子,但不想露富。她卖绣样挣了多少钱只有她自己和锦绣坊几个相关的人知道,也暂时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
    “先生,还有件事要拜托您。”张兰兰道,“裕娃是个懂事的,我不想叫他太操心家里的事,反而分了念书的心思。这五两银子是我的私房钱,请先生不要告诉裕娃我给他多加伙食费的事。”
    章槐摸了摸胡子,伙食不一样,刘裕自然是能知道的呀,若是他问起来……章槐看着眼前一脸诚恳的妇人,心道看在她诚心诚意为孩子好的份上,自己就帮她圆个谎吧。
    “好。最进我正好需要抄写一批书稿,刘裕的字是学生们里最好的,我就叫他闲暇时帮我抄书,他若问起伙食的事,我便说是抄书的酬劳。”章槐想了想道,又怕张兰兰一个乡下妇人不理解,进一步解释道:“让刘裕抄书,对他可是大有好处。一方面巩固学识,一方面我那书稿中有很多名家批注,他抄上一遍,对他学问极有帮助。”
    张兰兰千恩万谢的辞别了章槐先生,带着刘秀回锦绣坊。
    刘裕章凌将张兰兰母女送出院子门,刘秀依依不舍的和她章凌哥哥道别。
    “小妮子,别看了,再回头当心扭了脖子。”张兰兰打趣道。
    刘秀一下子涨红了脸。
    回程的路上,刘秀显得有些低落,张兰兰沿途买了刘秀最喜欢的桂花糕,这才哄的小妮子重绽笑颜。
    刚进锦绣坊的大门,就见一个小娃娃一阵风似的冲出来。
    “秀秀姐姐,你可回来了!”王乐星星眼围着刘秀转圈,将张兰兰母女二人迎进后院。刘秀笑嘻嘻的分了一块桂花糕给王乐,王乐简直要乐开了花,将桂花糕捧着舍不得吃。
    胡氏正在院子里绣花,瞧着儿子没出息的样儿,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胡氏张罗着用了晚饭,张兰兰带着刘秀去前院的绣坊,想给刘秀买身衣服。家里新买的布还没来得及做成衣裳,现在刘秀身上穿的衣裳还是几年前用刘俊不穿的旧衣裳改的。
    锦绣坊里各色成衣齐全,从锦缎到细布的都有。张兰兰寻思着刘秀在乡下穿锦缎显得太突兀,就挑了身细布的裙子。刘秀从小到大根本就没穿过新衣,这下子幸福来的太突然,呆呆的被张兰兰领着进了内室换衣裳。
    耦合色的短袄子上绣着朵朵荷花,裙摆绣着大大的荷叶,缀着零星的小荷花,将刘秀衬的跟出水芙蓉一般。
    “看我们秀秀多漂亮。”张兰兰看着女儿,眼前一亮。刘秀不愧底子好,稍微换件漂亮的裙子美的不像话。
    “兰妹子给秀秀挑裙子呢?”胡氏听闻张兰兰在自家店中挑裙子,也来凑热闹,刚掀了帘子进来,瞧见穿新衣的刘秀,眼中闪过一抹惊艳:这哪儿像是乡下的丫头,简直比大户人家的娇小姐还美!
    “呀,我们秀秀真真是人比花娇!”胡氏由衷赞叹。
    刘秀羞的双颊绯红,躲在张兰兰身后捂着脸。胡氏乐呵呵道:“兰妹子,你和秀秀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
    胡氏一阵风似的走了,过了一会又一阵风似的回来,手里捧着个小盒子。
    “这是我年轻时候的首饰,如今年纪大了用不着了。”胡氏打开盒子,里头是几个小巧可爱的发簪。胡氏瞧了瞧,挑了一只镀银的簪子,那簪子顶端有朵镂空的兰花,很是雅致。
    “秀秀,你坐下,婶子给你梳头。”胡氏硬按着刘秀坐下,张兰兰含笑默许着在旁瞧着胡氏跟打扮洋娃娃似的给刘秀梳头。
    换了个简单的少女发髻,在插上一根兰花银簪,刘秀亭亭玉立,美的仿佛清晨绽开的荷花。
    “兰妹子,我可真羡慕你,有这么标致的女儿。”胡氏端详着刘秀,越看越喜欢。
    “娘,你们都在这做什么?”门口王乐探出个小脑袋进来。
    “娘在给你秀秀姐打扮。”胡氏笑道。
    王乐哇了一声窜进来,瞧见出水芙蓉一般的刘秀,顿时惊呆了。他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姐姐,就算是以前来他们店里买衣裳的县令家的女儿,也没有秀秀十分之一好看。
    王乐看到呆住了神,胖乎乎的小脸越涨越红,满脸通红的简直能滴出血来。
    胡氏瞧着儿子越发没出息的样,笑弯了腰,打趣道:“乐乐,快伸手接着,眼珠子要瞪出来了。”
    王乐这才反应过来,小屁股一扭,一阵风似的,跑的比兔子还快。
    胡氏将刘秀搂在怀里,左看又看,真真是爱到了心坎里。这么乖巧漂亮懂事的孩子,能不叫人喜欢么?
    胡氏眼珠子一转,想着刘秀这般出色懂事,自己儿子又很喜欢这小姐姐,便起了给王乐刘秀订娃娃亲的心思。
    胡氏是个性子急的人,有了这心思,便立刻起了话头,对张兰兰道:“兰妹子,你瞧我喜欢秀秀的紧,我家乐儿与秀秀甚为投缘,我看不如……”
    没等胡氏把那句“结娃娃亲”说出口,王掌柜咳嗽了一声进来,一个眼神呵止胡氏的话。
    胡氏和王乐喜欢刘秀,王掌柜只要不是瞎子,都看的出来,昨个晚上睡觉的时候胡氏还一直念叨刘秀多好多好,王掌柜与胡氏夫妻几十年,自然猜的到妻子心思,因而在外间大堂的王掌柜,听见里头胡氏说话的动静,立刻就进来了。
    胡氏被丈夫盯了一眼,发热的头脑顿时冷静了下来,改口道:“不如我认秀秀当干女儿可好?”

  ☆、第21章 干爹干娘

张兰兰并不晓得胡氏心里的千回百转,只觉得既然胡氏真心喜欢她家秀秀,多个干娘多个人疼也是好的。
    “当然好了。”张兰兰笑着拉着刘秀的手道,“我家秀儿能入的了姐姐的眼,是她的福气。”
    王掌柜对妻子认刘秀当干女儿的事,自然也是乐见起成。有了这层关系,锦绣坊和张兰兰的关系就会变得非比寻常,以后都是自家人,张兰兰自然会跟锦绣坊继续合作下去。
    胡氏见张兰兰应允,喜的合不拢嘴,抱着刘秀又摸又瞧,舍不得松手。
    小地方人没那些讲究,刘秀给王掌柜夫妇磕头见礼敬茶,王掌柜给刘秀包了一两银子的大红包,这事就算成了。胡氏刚得爱女,欢喜无比,将刘秀试穿的衣裳当见面礼送给刘秀,又取了好几件适合刘秀的精致首饰送她。
    刘秀哪里收过这样大的厚礼,拘谨的不知该说什么好,张兰兰笑着帮女儿把东西都收着,以后刘秀出嫁,这些都添到她的嫁妆里。
    王乐新得了干姐姐,兴奋的在院子里转圈。一家人索性不在家吃饭,由王掌柜做东,一大家子去城里最好的馆子美美吃了一顿。
    胡氏爽朗,又是真心喜欢刘秀,刘秀对她这干娘很是喜欢。吃了晚饭回王掌柜家,胡氏又将刘秀拘在房里陪自己,王乐缠着刘秀,非要跟过来。
    这会子胡氏身旁陪着一儿一女,儿子伶俐活泼,女儿聪慧秀美,悍然一对金童玉女似的。胡氏笑看一对小儿女在自己膝瞎玩耍嬉笑,其乐融融。
    直到夜深了,胡氏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了刘秀回去。张兰兰已经又上了四五副花样的颜色,正打哈欠呢,就瞧见小女儿推门进来。
    刘秀显得很幸福,她长这么大,头一次被这么多人如此爱护重视,简直跟飘到天空踩到云彩里一样。张兰兰瞧着女儿一副洋溢在幸福中的陶醉样子,忽地有些吃味:这小妮子以后不会最喜欢她干娘吧?
    张兰兰使劲摇摇头,不行不行,这可是自家的宝贝闺女,必须要最喜欢自己才行!
    赶紧洗漱完毕上床睡觉。张兰兰哼哼唧唧的将刘秀搂进怀里,刘秀这些日子同母亲一起睡习惯了,习惯性了翻了个神往张兰兰怀里一钻,感受到女儿的小动作,张兰兰心里跟吃了蜜了似的甜:哼哼,我家秀秀还是最爱我的,想跟我抢女儿,没门!
    次日上午,张兰兰便将剩下的花样全部描完了,也算是了解一桩事。
    按照原计划,张兰兰本打算今天下午就带刘秀一起回家的。可胡氏新认了干女儿,想多留刘秀几天,便与张兰兰商量,叫她多住些日子。张兰兰本半是为了描花样半是为了躲刘景才跑到城里来的,此时见胡氏如此热情挽留,便顺水推舟的应承下来,答应再多住两日。
    胡氏做事妥帖,高兴之余还不忘托人往张兰兰家带个口信告知刘家人。
    张兰兰的活计已经做完,剩下的日子只剩悠闲,每日捧着杯茶和胡氏坐在廊下喝茶吃小点心晒太阳,瞧着王乐刘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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