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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hp之墨色温柔-第38部分

小说: hp之墨色温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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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任何的美味,都永远成立——故作忧伤是掩盖不了他的吃货本色的。
    进入十一月之后,就算这个位置再怎么避风,还是遮挡不住冬日的寒气,但是无论是柯西,还是安持,似乎都默认了这里作为他们中午午休的地方。安持在土里埋了一颗火粒珠,用阵法保护起来,于是就算天气越来越冷,这一块的草木依然生长得很茂盛,连带着他睡觉的时候也觉得很舒服。火粒珠是安持从火殇那里要来的,这样的火系下级法器,火殇那里有很多。
    柯西依然在查阅旧报纸,他浏览文字的速度很快,但是翻页的动作却很轻,生怕惊扰了小家伙的好梦。有一份当时发行量就不怎么大,现在甚至已经倒闭了的叫做“八卦VS真相”的小报纸,报道的东西总是很有趣。它的记者和编辑们想象力十分丰富,柯西就把这份报纸当故事书来看,就当是用来调剂心情的消遣之物。比如在1945年的下半年,别家报纸都在大肆宣扬着邓布利多的伟大和博爱,因为他在与黑魔王格林德沃的决斗中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并且将他永远囚禁在了纽蒙嘉德最高的塔里,结束了欧洲巫师们的暗黑时代。但是“八卦VS真相”却反其道而行,一个叫做卡列比的记者总是用与别人不同的眼光看待一切。
    ——为什么格林德沃的事业高峰期,圣徒遍布了整个欧洲,却惟独放弃了英国呢?
    ——因为英国有邓布利多?是的,因为这里有邓布利多,但也许除了众人以为的那样,他在害怕这位实力强大的白巫师这一个不成立的原因之外,他有另外的更靠谱的不踏足英国的理由,反正总逃不过爱恨情仇。
    ——为什么格林德沃要答应邓布利多的决斗邀请呢?
    ——因为他要战胜这位实力强大的白巫师,成为巫师中的第一人?不不不,他当时已经是巫师中的第一人了,谁也比不上他,他答应邓布利多只因为那是邓布利多。
    ——为什么格林德沃会在决斗中失败呢,他作为实力最强大的黑巫师不是应该与邓布利多比肩吗?
    ——因为邪不压正?不不不,你真是太天真了,那是因为他手下留情了。
    ——为什么格林德沃会在事业的高峰期放弃一切,自囚于自己所建的监狱之内,有那么多逃走的机会却偏偏不逃走?
    ——因为谨守誓言?呵呵,和一个狡诈的黑巫师说谨守誓言,简直就是对狼说,让它从此不要再吃肉了。他之所以自囚,不过是因为提出这一点的人是邓布利多。
    ……
    综上所述,所以格林德沃与邓布利多之间不是邪不压正的励志故事,不是放在教科书里只道明谁胜谁负的历史故事,也不是在床头由父母给孩子们念的童话冒险故事,这其实就是一出虐恋情深的狗血爱情故事啊!一个一往情深,宁可颠覆天下也要得到你;一个心怀天下,硬将所有情爱藏在心底……柯西的鸡皮疙瘩顿时掉落一地,他使劲揉了揉自己的胳膊,试图将这个由卡列比写出来的诡异故事从自己的脑海中甩出去。
    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
    与其说他们在谈恋爱,还不如说他们会一起穿着夏威夷草裙跳贴面热舞来得容易!
    一直枕着柯西的大腿安静睡着的安持忽然抖了抖耳朵,然后他张开眼睛,眼中一片清明,并动作迅速地起身。柯西吃了一惊,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小家伙如此凌厉的样子,赶紧放下报纸问:“怎么了,难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安持抿了抿嘴唇,却什么都没有说。柯西其实已经习惯了安持的沉默,他甚至猜测过小家伙是不是哑巴,因为即使是魔法生物与人类语言不通,也应该是能够发出它们的种族语言的吧。他想着什么时候该让医师给小家伙系统检查一下,而现在他只能猜测着问:“你……现在要离开这里,因为出了一点事情?”
    安持点点头,他听到了哑铃当的召唤。
    “那件事情严重吗?”柯西表情眼神地问。
    安持摇摇头。
    “是不知道?还是不严重?”这两者差异很大。
    安持想了想,在霍格沃茨内,雪渊它们应该遇不到什么无法解决的困难,于是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那就是不严重咯……你快去吧……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什么无法解决的困难的话,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想办法尽力帮助你的。我们是朋友,对吧!”柯西摸了摸安持的耳朵,将他被风吹乱的水蓝色的长发别在耳朵后面。
    安持的小耳朵又一次下意识地抖了抖,然后他消失在了原地。
    “……即使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我永远都忘不了主人差点魂飞魄散的那一幕。”雪渊默不作声地吃着冰激凌,然后他忽然停下手头的动作,这样说道。一时间整个办公室内的气氛都有些凝滞,这一幕不光是雪渊一个人忘不了的,安持、银舞、火殇,他们中又有谁可以在噩梦中彻底抛开那一幕呢?
    “所以,我不会再让那一幕有重演的机会。”雪渊再一次说道。他们四人本来就心意相通,彼此间就算话只说了半分,也能够明白余下的意思。
    过了好一会儿,火殇才低声开口说道:“可是西弗勒斯不一样。”
    “好像我们中间一开始最不待见西弗勒斯的就是火殇。”但现在火殇却在为西弗勒斯说话,所以他和别人不一样。银舞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
    “他很善良……”安持皱着眉头似乎想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他想了一会儿,最后说,“西弗勒斯宁可伤害自己,也不愿意伤害自己所认定的人。你们知道,我总是可以看到很多本不该存在的东西……我能看见他的柔软。”
    然后火殇、银舞、安持一起将目光投向了雪渊。雪渊忽然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我是我们中第一个认识他的,那个时候我的修为才恢复一点点,灵智还停在小时候的样子。他……曾经拥有过的东西太少了,所以对于手上的每一件东西都万分珍惜,这很好,却也很容易走了极端。”至少,我不忍心看着那个孩子落在任何过分悲惨的命运里,他既然姓氏为普林斯,就该活得如同一个真正的王子一样。
    西弗勒斯不是白术,他可以爱得浓烈,恨得纯粹,却永远学不会对自己所爱的人残忍。
    墨离也不是曾经的墨离,他的逆鳞既然已经回归,便魂魄完全,情绪俱在,他不会再如从前那般,纵使眼里看过人世间的辛酸苦辣,也永远如一潭死水,起不了任何波澜。
    “呐,我先说,我最近一直在研究人类的情爱小说。既然我们在实践方面都是矮子,我是唯一一个理论上的巨人,那么接下来所有的部署,你们都要听我的!”银舞的单面眼镜上闪过一道犀利的光芒。
    “……我没意见,不过,是不是要过问一下主人的意思?”火殇略有担心地问,“我很害怕主人一怒之下,我就成了一只脱毛的凰鸟,这果然是……不如杀了我吧。”
    “你可以现在去问。”银舞瞟了火殇漂亮的尾羽一眼。
    现在跑到主人的面前去问他,你同意我们帮助西弗勒斯追你吗?好吧,也许这句话问出口以后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这……还是算了吧。”火殇抖了抖羽毛。
    “来来,我们现在分析下目前的形式,最为有利的就是,接下来就是圣诞节,然后是西弗勒斯的生日,再然后是情人节,也就是说接下去的三个月中每一个月份都可以有节目。说到西弗勒斯的生日,还是我从新生入学手册上查到的,无论是我们还是主人都活了太多年了压根就没有过生日的习惯……”银舞掏出一本小本子,用笔在上面圈圈画画,并且滔滔不绝地说着。
    雪渊懊恼地挠了一下沙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最先发现西弗勒斯情绪的,甚至比西弗勒斯自己还早一点——这孩子现在还在为自己越来越可怕的独占欲发愁呢——却没想到银舞已经将日后的工作重点都罗列出来了,身为老大的尊严何在啊,真是不甘心啊!
    作者有话要说:墨离和白术之间没什么事情,毕竟墨离以前就是一个没有情绪冷冰冰的人。日后解释。




☆、47【白术番外】错失

很多很多年以前;我喜欢躺在城西太皇庙的残垣断壁上晒着太阳;春日的阳光洋洋洒洒,我庆幸自己又活过了一个冬日。那时的我不过是一个无父无母无牵无挂的小乞儿;人们加诸在我身上的目光无外乎是浅薄的怜悯,深刻的鄙视;明显的厌恶;再或者就是事不由己的漠不关心。但是,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当我站在高处,烈烈的风迎面吹来;看众人在脚下匍匐跪下,却忽然如此怀念那个时候的快乐。
    是的;也许我最快乐的时光就永远停留在一年的春天,有阳光有花开。纵然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被时光遗忘了的小乞儿,没有人会在乎我的生死,没有会试图识破一个小乞儿的悲喜。但是在那一年,我遇见了锦湘,这个在日后挑断我手筋将我丢在冰天雪地中的人,那个时候,还只是一个可怜的刚失去了父亲被主母和长兄从后宅中赶出来的不得宠的庶子。
    我似乎说过,别哭了,男子汉只能流血怎能一直学女子掉那金豆豆。
    我似乎说过,日后由我来罩你吧,有我一口吃的也总少不得给你一口吃的。
    我似乎说过,我这一生无依无靠,老天怜我,才让你做我的兄弟,这便是缘分。
    ……
    再多的也想不起来了,其实自从锦湘死后又过了这么多年,我是连他的面目也记不清楚多少了。但零零总总那几句,我那时说得有多煽情,日后就有多绝望。这个被我当做兄弟的人,这个一直被我捧在心里的人,他却为了所谓的前程抛却了我们之间所有的情谊。
    那个来自北方的剑客,他说,你们二人均有习武的天赋,但是我已立誓,这一生只收一个徒弟。
    我笑言,哥哥习了武,日后便好好保护湘儿,好不好?
    好。锦湘低眉敛目,一如素来的温宁。
    我喝了一杯他递来的茶,第一口入喉便觉得不对,但药效太强,再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就要死了。漫天漫天的雪花,如哀悼亡灵的纸钱一样,层层叠叠地落在我的身上,那么寒,又那么冷。手腕上流出来的血将身下的泥血染红,我却已经感受不到疼痛。
    我想,我就要死了。死了,也就解脱了。从此再也没有一个人的孤苦伶仃,我不用艳羡地看着别人家的花好月圆;从此再也没有至亲者的背叛了,当我将锦湘捡回来时,我何曾想过日后有一天,我会落得如此下场;从此再也没有一个无名的乞儿躺在太皇庙低矮的外墙上,那只歪脖子枣树上的麻雀也许会等来下一个喂它们吃食的有心人。
    主上就是在那一刻出现在我的面前的,他白色的衣衫仿佛和雪景融为一体,银色如水一样的长发在料峭的寒风中翩然起舞,而他的眼睛却黑的如一潭千年不起波澜的最幽深的水。
    跟我走,或者死。他说,声音隔着遥远的天际传过来,入我耳中时,模糊地如一场幻音。
    在以后那么长的岁月里,我曾无数次地回想过我们的相遇,这是一场注定被虏获的魅惑,我已心动,他却无知无觉,无悲无喜。偶尔想着,是不是,人这一生,合该无心,所以无虑,合该无求,所以无忧,倘若再无情一些,也不会如日后那般患得患失、颠沛流离。
    主上住在最高的山巅之上,这里不是人力所能及的。在我伤好了之后,我站在高处愿望,却发现凤族的宫殿那么空旷,亦那么清冷,长长的石廊兜兜转转,仿佛永远都走不到头似的。主上是王所孕育的,他本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其实,他的日子不比无根的流云安泰多少。至少,这冰冷的如笼子一般的宫殿,他一待就是千年。
    日后待久了,很多事情便也自然而然就明了。
    主上的半龙之身注定了他在凤族是被所有人怨恨、鄙夷、或者干脆忽略的。也许,在他们的眼中,主上的存在代表着王灰暗的过去,代表着王与凤族曾受过的□,代表着这位英明睿智深受族人爱戴的王最不堪回首的曾经。所以,即使主上什么都没有做,他已是凤族的千古罪人,他可以被人唾弃,被人遗忘,惟独不能被人所正视。
    正如人间,分分合合乃天下大势所趋,这三重天上也并不安生。龙凤之族在几万年前本都属于天地幻化,久了却有了如鸿沟一样无可避免的分歧。分歧之后是战争,战争之后是统治与欺压,欺压之后是反抗,反抗之后是战争,如此往复。
    在王还小的时候,龙族已经延续了七百年的统治,他本是上一任凤族族长最小的孩子,被送给龙族的王以求整个族群的庇护。他隐忍百年,孕育了主上(凤族雌雄同体,不说生养,只说孕育),也或许终于魅惑了龙族的王为他神魂颠倒。也许中间几番爱恨波折,总之王最后杀死了龙族的王,顺利取而代之,凤族终于在八百年后重新凌驾于龙族之上。
    王是睿智果敢的,而被混了龙族血脉的血统却成了主上的原罪。
    我的心无可抑制地疼痛起来。
    我认字,只为了可以记下主上所看的每一本书的书名,等下一次可以将他所要看的书准确地送到他的手上;我研习音律,只为了在主上弹琴的时候,能够吹一曲笙箫相和;我学棋,是因为看见主上在一张棋盘前静坐几年,让右手与左手博弈……
    我那么那么努力地想要将他身上那如万年积雪一般的寂寞悄然化去,却原来我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白费力气。原来,龙之逆鳞,当真是触摸不得的,原来主上一切的漠然都源于……在王带着他回归凤族的那一刻,他的逆鳞已经生生被剥下。当时有多痛,日后就有多麻木。
    所以主上纵使看遍人间沧桑百态,也永远都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所以无论是夸父追日的壮烈,是精卫填海的执着,是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悲切,他们感动了天,感动了地,却依然化不去主上眼中的冰雪。
    纵然情爱伤人,也好过从不知情爱为何物;纵然人生苦长乐短,也好过连一点点悲喜都感受不到。在那些苦苦挣扎于红尘万丈中的世人看来,或许主上是全然无弱点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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