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衍生-命-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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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衬衫还是粉红衬衫,一看见我就笑了笑,我想到昨晚闷油瓶对他刀刃相向的样子就不知该做什么表情好,干脆扫了扫其他人,意外发现那在圆桌后站着的人里多了张生脸,二十多岁的模样——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看这帮人个个都觉得眼熟。
“霍婆婆,你好。”等了半天没人说话,我还是先打了个招呼。
那玉石般的老太看也没看我一眼,好像对我们这几个西装笔挺的大男人(胖子勉强)一点也提不起兴趣似的,只幽幽抿了口茶,垂目道,“决定好了?”
我一愣,心想来直接的更好,拐弯抹角绕圈子一类的事,我也实在做不来。
“是,这笔买卖我们接受了,不过在那之前,我还有两个条件。”
霍老太冷笑道,“你凭什么跟我谈条件?”
“不凭什么。”我不知哪里来的底气,学着胖子的口气无耻道,“要是霍婆婆您不答应,那这事就告吹,咱们互相之间都不损失什么,那把刀的人情,只能以后再还了。”
俗话说的好,赤脚的不怕穿鞋的,鞋穿的越好的人就越要面子,掐准这点,终生受用。霍老太想了一会儿,果然就范,把茶杯一放。
“说。”
“我想多带个人去。”我指指身后的胖子,“当初去塔木托他也有份,多一个向导,对您没什么坏处吧?”
老太太乌黑的眸子瞥了胖子高耸的肚皮一眼,也不正面回答,“还有呢?”
我心中有点忐忑,瞬间只觉得自己的位置又从主动调转为被动,此时也顾不上她应不应允,脑袋一热就把第二个条件讲了出来。
“婆婆,老实说这次的事情来得太突然,既然您和我爷爷是旧识,那我帮着您下一次斗也是应该的,但是您总得给我个明白,让我知道这趟到底是为什么而去的,这样我带路的时候也好有个目标,您说是不是?”
霍老太往椅子里缩了缩,不紧不慢地摸住茶杯,旁边那十五六岁的闺女就乖巧地上去往里斟热水,香气一散,她不冷不热的语调就从雾气里钻出来了。
“本来这事,你不问我也会说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解子在塔木托找到的,不单单是那把古刀;我这次的目标,你们没理由不感兴趣。”
说罢,那闺女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青绿色的玉盒,往桌上一摆。我们三个立刻凑上去,心里就想,塔木托还能有什么特产,不就是野鸡脖子或者西王母洞那些瓦罐里的虫卵?
但是霍老太显然不会也不屑拿那种东西来忽悠我们,青玉盒子一开,我立马就傻眼了,里面安放着的,竟然是一小块晶亮通透的人皮!
10
10、第10章 人皮 。。。
一时无话,我能察觉到身边的胖子和闷油瓶在不同程度上都发出了点感叹,只不过大家都憋着没说出来,我们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胖子就对霍老太道:
“老太太,你随便弄块皮出来忽悠我们就不对了,难道这皮还是那西王母尸身上褪下来的,这么金贵?”
霍老太眯起眼睛,诡异地瞄了他一眼,我心说还好胖子皮厚,要换做是我被这目光横扫一下,基本上那一小点儿自尊心就当场粉粉碎了。
“别说西王母身上那皮还能不能扒下来,就是能,也不可能是这么新鲜的颜色。”粉红衬衫接过话头,走过来对我们解释道,“这是我在陨洞外面发现的人皮,因为塔木陀丛林里的气候比较潮湿,再加上它被掩埋在泥土和树叶下面,所以保存的状况也比较好。”
他顿了顿,扫了眼我们。而我脑子里已经开始涌现出一些东西,随着粉红衬衫吐出的那些关键词,变得越来越清晰,我抬起头,再悄悄打量了一下胖子和闷油瓶的脸色,虽然他们扑克脸的功夫做得比我到位,但是那一瞬间从眉宇中流露出来的信息是骗不了人的,我猜,此时在我们三个人脑子里出现的,应该是同一个人。
见我们都只是沉默着不说话,粉红衬衫只得继续道:
“我粗略推断了一下,这块皮脱离人体的时间应该是两三个月前。事后我也花了点功夫打听一些问题,得到的结论就是,三个月前只有一家国际海洋开发公司召集了一批人接近过塔木托,换句话说,就是你们。”
粉红衬衫那句“你们”,说的我浑身发毛,好像身上的衣服都被一件不剩地扒光了似的。我原以为他们顶多是通过乌金古刀才联想到闷油瓶,谁知连阿宁的公司都被一起翻了出来——那所谓的国际海洋开发公司,其实就是裘德考挂羊头卖狗肉的挡箭牌,背地里所进行的勾当,全是因为那份五十年前在长沙出土的战国帛书引起的,自然不能放在台面上。而能把这一切都轻而易举‘打听’出来的人,必定也不是省油的灯。
我不禁越来越好奇,这粉红衬衫究竟是哪一门的人物?经过解放和文革的冲击,如今依旧残存在暗中活动的老九门的势力,究竟还有多大?霍老太挑我们上山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找个向导那么简单?
可能是我想的太投入,不知不觉就盯了他很久,直到身边的闷油瓶突然重重拍我了两下,我才如梦初醒,而这时候粉红衬衫也笑起来,道:
“小三爷,是不是想到什么了?”
我一怔,支吾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他娘的,我要真是什么都没想到也就好办了,关键当初从西王母陨洞外撤退的时候,确实还有一个人被留在了那里,陈文锦。
那时候文锦的身体已经开始发生尸化,进陨洞可能是唯一阻止她身体异变变成禁婆的方法;在粉红衬衫说出他的推断之前,谁也不会把那块人皮和进入陨洞的文锦联想在一起;但是现在一切的线索都连接上了,我有个大胆的猜测,那陨洞的效果会不会同当初鲁王宫的玉俑一样,具有让人蜕皮重生的效果呢?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眼前这青玉匣子里的人皮,很可能就是文锦的。
霍老太显然是连这层面都考虑到了,所以才敢断言我们绝对不会拒绝这笔买卖。
可是霍老太要找的人真的是文锦吗?她又怎么能确定这块皮就是文锦的?现在想来,阿宁的尸身当时也被野鸡脖子偷走而留在了那片丛林里,这真是个悖论,如果那皮是阿宁的,霍老太岂不是白忙活?那我之前的推测,也全都不成立了?
或者霍老太要找的,根本不是文锦?
我觉得自己的思维绕进了死胡同。
“我们离开塔木陀的时候,有一个朋友的尸体被那里的野鸡脖子偷走,我在想这人皮会不会和她有关系。”
粉红衬衫露出错愕而又好笑的表情,“蛇偷尸体?你是说你把别人的尸身随身带着?”
他的问句中刻意强调除了一个‘偷’字。
没错,如果不是我要求把阿宁的尸体带着一起走,让她变成我们行李中的一件,也不会存在偷不偷这个概念了。
这种做法在粉红衬衫看来一定非常可笑,本来在那种环境里,强如闷油瓶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要带上一具尸体同行更是找死的行为,何况阿宁和我们非亲非故,甚至连朋友都不一定算得上……可我就是觉得不能把她留在那种鬼地方——生死无常,我舍不得的不是阿宁,是心里的依赖感。
我不想到了最后,走出来的只有自己。
粉红衬衫大概是察觉到了我的神色变化,摸了摸下巴,好像不打算追问下去,可沉默了半晌,他却突然矫情的一笑,我就知道是自己他妈的把人都想的太好了。
“那……没其他人了?”
我不说话,也同样报以一笑,心说你丫的就差直接问人皮是不是陈文锦的了。
当然这条底线我绝不会让眼前这帮人轻易突破,既然你们对我们没诚意,连句实在话也没有,那我何必掏心掏肺,不说就是不说,你他娘的就猜去吧。
“问够了没?”
闷油瓶此时冷言插/进一句,再不给粉红衬衫对我眉目传情的机会,一步走到我们中间,朝霍老太看过去,一句话终结了这场没下文的鸿门宴。
“什么时候出发?”
……
七十二小时前,我在杭州上飞机的时候,死也没想到这趟旅途的终点竟然又是塔木托。
那晚接头过后,粉红衬衫很快为我们讲解了一下大致的计划和行程。我听得头昏脑胀,原以为准备装备和召集人马起码需要几天时间,可以趁着最后逗留在北京的几天好好转转,顺便给王盟去个电话安排一下铺子里的事,谁知那粉红衬衫才一说完,便两手一拍,门外就走进来几个彪形大汉,说随时可以走。
屋里半天没人说话,最后只有胖子靠了一句:“他妈的真够迅速,你们谁帮老子回家收一收衣服?”
于是我们这支各怀心思的队伍,就这样上了辆小面包连夜赶往飞机场,直捣塔木陀。
一路无话。我看着车窗外面颠簸的京城夜景,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也跟着那些飞速退后的灯火一起流逝了。这种心里没底的感觉在以往下斗时常常被兴奋和好奇掩盖住,以至于我总误会那是一个佬爷们该有的胆色;而现在我才发觉,人在得到一些重要东西的时候必然会遭逢失去,其实我早该很坦然的承认那狗屁的胆色在我一次次从闷油瓶身上得到安全感的时候就不复存在了。
我瞥了眼坐在身边的闷油瓶,他正闭目养神,旁边是胖子的鼾声。粉红衬衫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正握着手机玩俄罗斯方块。
我们的车驶进隧道,流动的光线从闷油瓶脸上一道道拂过,到我眼里却成了走马灯似的记忆片段,过往的经历此时全部变成了无声电影,我就这么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有点出神。
直到车子开出隧道的一瞬间,我才发现闷油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睁开眼睛,神情淡然地看着我。我一阵尴尬,慌乱中就顺势捋了把头发,佯装之前是在东张西望,借此表明自己与他视线相撞纯粹是个纯洁的巧合。谁知身边突然传来一声短促而轻微的笑,紧接着就有一个温热的东西从身侧贴过来,紧紧扣住了我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 最近想做个印量调查……
不知道这篇文要是出本,有没有筒子感兴趣?(羞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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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重返鬼城 。。。
我的手上全是汗。
闷油瓶不在旁边。
车窗外面的景色在我醒来之后变成了望不到边际的黄色戈壁,时间好像就在这荒芜大漠上静止了一样,我只听得到越野车的轮胎疾驰的轰鸣,却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在前进。
脑子里一切关于这片荒漠的记忆全部从地底清晰地涌现上来,距离上次在发现鬼城前夕遇到沙暴的时间有多久了?两个月?三个月?许久不经舟车劳顿的脑子顿时有点恍惚,我模糊地回想着离开北京之前在机场和格尔木交接点发生的那些零碎的事情,突然觉得这些近期记忆居然远没有眼前戈壁上反映出来的那些过往来得清晰,全身不由得就打了个冷颤,然后整个人一下子从半梦半醒之间醒觉了。
我们的车现在正行驶在前往塔木陀的路上。
从抵达格尔木之后,每走一站都有人接应,完全用不着多上心,更何况小花和我们一样已经有过一次勇闯塔木陀的经历,所以这一路上几乎都没多绕弯路,风平浪静的感觉反而更像是在旅游,当然如果不算那塞满一车的装备的话。
我从座位后面的装备包里摸出一瓶矿泉水,就着车厢上下颠簸的趋势快速往嘴里灌了两口,顺便打量了一眼车内的其他人,他娘的竟然一个意识清醒的也没有,姿势各异地埋头睡觉;我抹了把嘴,探过头往前看了看,副驾驶座上的小花还在玩他的俄罗斯方块,忍不住就想他丫的手机游戏构造是不是跟别人的不一样,那键盘必须是钛合金的,要不然就这么个高频率日夜操盘,什么材料都得支离破碎。
“老人家的心思难猜,不过这事本身和你没什么关系,你为什么要答应?”
小花噼里啪啦地摆弄着键盘,冷不丁地轻声问了一句。我心里一惊,心说这小子他娘的背后长眼了,我刻意不弄出声响喝了口水,居然一下就被他听见动静了?!而且怎么老九门的人说话都不习惯带个定语,没头没脑的谁知道你问什么。
“我愿意出力,她老人家愿意出钱,我干嘛不答应?”
我还没来及从莫名其妙的情况里理清思路,驾驶座上一边开车一边抽烟的司机就接上了小花的问题。此时我觉得自己的立场在一瞬间变得非常微妙,好像是个无意入局又被不可抗力的因素推入漩涡的第三者,虽然我确实很在意他们在闲聊的内容,但是偷听总是不太好。
我的座位正对着驾驶座背后,从这个角度只能看见他夹着烟伸出车窗外的左手——那是一只筋骨分明,还带着不少淡疤的手,当然这种让人触目惊心的痕迹绝对不是什么切菜做饭留下的,老九门下斗也不可能找个家庭煮夫或炊事员;这种疤痕和闷油瓶身上的倒有几分相似,换句话说,这个司机也不是普通的司机。
“你赚这钱,不能叫出力。”小花似乎没发觉我已经醒了,继续对那司机道,“是造孽。”
车厢里沉默了一会儿,那司机什么都没再说,跨在窗上的手臂一振,把抽了一半的烟头扔掉了。
我歪着头半仰在后座上假寐了很久,也不见他们之间再有交流,不禁就有点意犹未尽。要是自己再早一点醒过来,说不定能从这帮神神秘秘的老九门成员里打探出更多有价值的情报。不过唯一让我有点欣慰的是,我终于在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