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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第14部分

小说: 我有金刚不坏之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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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笙,你是不是觉得我和承平之间有什么啊?没有了,我和他就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
  尽管如此,秦笙还是疑惑不安地问:“可是,我觉得你和承平哥的朋友关系似乎很特殊。以前他从来不会邀请女生去他家作客的,而且,你在他家还呆到很晚。”
  昨晚秦笙到达时承平家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这个时辰可不是一个女客可以继续逗留下去的时辰,尤其是屋子里又只有孤男寡女两个人。
  “因为我和他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所以他对我有些另眼相待。昨天晚上我们只是在聊天,聊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聊着聊着就忘了时间。仅此而已,没什么特别的事。”
  停顿片刻后,看着秦笙仍是一脸将信将疑的表情,章可贞干脆直言相告:“你知道吗?我是独身主义者,而承平说他也是。所以,我和他之间只会是纯粹的朋友关系了。”
  这番话立刻转移了秦笙的注意力,她马上追问:“承平哥什么时候说了他是独身主义者?”
  “就在前几天,我们聊天时说起的。”
  “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我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姐姐,还有那个乔安娜的死,让他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
  “的确如此。他说以前有个算命的曾经说过他的命很硬,他原本是不信的,但是你姐姐和乔安娜的死,让他开始觉得自己真的八字太硬会克人,所以他决定以后独身过完下辈子。”
  “他怎么可以这么想呢,那些都是意外,根本就不是他的错了。”
  章可贞爱莫能助地叹口气说:“我也是这么觉得,可惜他并不这么想。”
  从章可贞嘴里得来的信息,让秦笙终于不再怀疑她与时承平之间会有超出朋友以外的关系。因为她相信时承平会有独身到老的念头,毕竟这两年来他一直没有再交过女朋友,冷漠地与所有异性都保持距离。如果他打定主意不再接受任何一个女人的话,章可贞绝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就攻破他的心防,除非她有迷魂术。
  

  ☆、第21章

又是周一,每一个上班族最是视上班如上坟似的日子。因为经历过两天双休日后,人还处于犯懒模式,一大清早就要爬起来上班绝对是苦差事一桩。
  不过章可贞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去上班可以看见时承平,在家休息则不行。而喜欢上一个人,是可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所以别人视为上坟般的苦差事,在她却是甘之若饴的美事。
  这天早晨,章可贞早早地就跑去了新视觉机构打卡上班,然后心心念念地等待着时承平出现。当视线范围里终于映出他的身影时,她的唇角情不自禁地就噙上了一抹微笑。
  虽然喜欢他,只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但她并不在意这份感情是否能得到回报。因为她特殊的金刚之躯,让她很难拥有一份正常的恋情。能够这样单方面的心动一回,体验一把爱情的滋味,在她看来也算锦瑟年华不虚度了。
  进入大厅的格子间办公室后,时承平的目光也下意识地先捕捉章可贞的窈窕身影——这个有着金刚不坏之身的女孩子,让他无法不对她格外关注。对上她微笑的面孔时,他也情不自禁地回应了她一个笑容。那个微笑,与那晚在汽车后视镜中的微笑一样——是共同保守着同一个秘密的人才会有的微笑,默契且深意十足。
  时承平走进自己的独立办公室后,章可贞像往常一样为他送去一杯刚刚泡好的热咖啡。
  一边把咖啡杯放在桌上,她一边说:“那天借穿你的一套衣服我已经洗干净了。今天本来要带过来还你的,不过出门时太匆忙忘拿了,明天再带给你啊。”
  上周五傍晚,时家别墅的煤气爆炸让章可贞身上穿的一件雪纺裙顷刻间化为乌有,不得已临时征用了时承平的一件白T恤和一条沙滩裤。有借自然要有还,她今天原本打算把洗干净的衣服带过来还给他的,可是心急着出门见他,忙中出乱给忘了。
  “哦,没关系。反正我又不等着那一套衣服穿。”
  谈着这套借出的衣服,不可避免地会想起借衣服的原因。时承平的脑海中自然而然地重新回放了那晚章可贞几近赤身裸体站在楼下时的场景。而章可贞也同样想起了这一幕,粉脸仍要为之一红,不由表情羞赧地别过头去。
  时承平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但看出了她更难为情后,他努力转移话题:“你知道吗?我直到现在都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个梦。一切的不可思议都只是梦里发生的事,并不是真的。”
  一边尽量将自己的面部表情调整回正常模式,章可贞一边微笑着说:“你觉得是梦?OK,那就当它是梦好了,梦醒后一切回归正常轨道。”
  顿了顿后,她开始汇报工作日程:“时先生,这周你的主要工作安排是给西郊白鹭谷的一家高尔夫球场进行商业拍摄。客户的要求很特别,他们希望从人文视角的角度来着重表现球场与自然生态之间的融洽关系,而不是一些大同小异的雷同照片。”
  章可贞以助理身份谈起了公事,令时承平也很快进入工作模式。拿起办公桌上摊开的文件夹认真看了一遍后,他胸有成竹地说:“客户的需求我明白了。你准备一下,十点钟和我一起出发先去球场看一看,熟悉一下环境。”
  场地类的外景拍摄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尤其是高尔夫球场占地面积很大,摄影师需要先熟悉环境,找出球场的最佳景致,再综合考虑天气与光线的影响完成摄影工作。一定要花上大量的时间功夫做足准备,才能拍出有新意有创意有独特视觉传达力的完美照片。
  章可贞点头说:“好,我现在去准备相关器材。”
  上午十点钟,时承平与章可贞一起离开了新视觉机构。他开着自己那辆蓝色福特载上她朝着西郊白鹭谷驶去。
  汽车一开出城,车流比起市区来就明显减少了。通往白鹭谷的马路又宽敞又平坦,时承平自然而然地把车速从市区限速的四十码提高到了郊区限速的八十码。
  西郊一带夏山如碧,马路两边连绵起伏的山峦嘉木繁阴,绿得真如碧绿的玉石一样。长长的一条柏油马路宛如绸带般飘在苍翠山林中。汽车行走在这样的美景里,称得上是一种享受。
  一边兴致勃勃地欣赏着车窗外大片大片飞速掠过的深浓绿色,章可贞一边不忘细心地提醒时承平:“这一带是山路,你还是别开太快了,车速可以放慢一点。”
  时承平自觉车速并不算快,是在限速范围内的速度。不过章可贞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就下意识地踩了一下刹车,想把车速降下来。
  一脚踩下去后,时承平的脸色却陡然一变,惊讶得脱口而出:“咦,刹车怎么没用了。”
  这话听得章可贞悚然一惊:“你说什么?刹车没用了?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
  再三用力踩过刹车后,时承平脸色难看之极地说:“是真的,刹车看来失灵了。”
  这时候,汽车正行驶在一条下坡路上。失去了刹车的控制,车子就像一匹失控的野马似的在马路上以追风速度狂飚。时承平尽一切可能地把控着方向盘,灵活闪避开一辆又一辆挡在前方的汽车,额头上已经沁出密密麻麻的冷汗。
  章可贞也同样的冷汗直冒,尽管刹车失灵可能导致的车毁人亡不会给她带来任何伤害,但与她同坐一辆车的时承平可是血肉之躯,她无论如何不希望亲眼目睹他遭遇车祸事故。
  为了保护时承平不受伤害,章可贞急中生智地想出一个办法:“承平,我来帮忙刹车,你控制好汽车千万别翻车。”
  “你帮忙刹车——怎么帮?”
  “当然是用我的金刚不坏之身。”
  一边说,章可贞一边弯腰掀开铺在脚下的车地毯,然后双脚用力一跺,轻而易举地跺穿了座位下的金属车地板。她的金刚之躯既然可以坚固到抵御任何伤害,自然也能轻松破坏一切钢铁之物,它们在她面前都没有硬度可言。
  车地板被跺出洞后,章可贞伸出两只脚直接杵在路面上,利用摩擦产生的阻力来减缓疯狂的车速。
  “看我名符其实的脚刹。”
  靠着章可贞那一双临时充当刹车的脚,时承平终于操控着汽车结束了生死时速的狂奔,在马路边停下来了。
  而在他们身后的马路上,两道硬碰硬产生的摩擦痕迹如刀痕一样刻在路面上。有辆丰田车正好尾随在后面,开车的司机好心地减缓速度降下车窗询问:“你们车子是不是出故障了?车底有东西把马路都磨坏了。”
  时承平勉强一笑:“是啊,车子出了点故障,我正停下来打算检查一下。”
  丰田车司机加速汽车离开后,时承平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查看章可贞的一双脚。她脚上穿着的一双工字坡跟凉鞋已经磨得完全失去了鞋底,只剩下鞋面。但那一双小巧的纤足却完整如初,只是原本雪白的足背蒙上了一层污黑灰尘,足底更是沾满了与柏油马路摩擦时产生的碎石屑。
  看着眼前那一双脏兮兮却完好无损的脚,时承平震惊得良久无语。好半天后,他才感叹不已地骇笑着开口说:“如果是我这么做,现在两条腿估计都已经磨到大腿根了吧?”
  险情已过,章可贞紧张的心情一松,就笑盈盈地跟他打趣起来:“你的估计太乐观。这种速度产生的摩擦力,如果换成你的血肉之躯来硬扛,恐怕至少也要磨到部了。”
  时承平心有余悸地直点头:“的确。如果不是有你这个超人在,我现在十有八九要挂掉了。章可贞,非常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不用谢,很高兴能救你一命。现在赶紧打电话找4S店来救援吧,你这辆车得彻底检查一遍才行。”
  “我一般每隔半年就会把汽车送去保养检修一次。不过今年因为太忙了,的确还没有送它去养护过。”
  “以后千万别再这么大意,车子到了该保养检修的时候就送去保养检修吧。对了,这个洞我得先弄好。”
  一边说,章可贞一边弯下腰用手把跺穿的金属车地板掰回原样。金属板被她跺穿时,从受力点四分五裂向下张成一个洞,现在她像摆弄纸片似的把分裂的金属板拼回原状。再把地毯铺回去,一切看起来就都恢复原状了。
  “OK,这样看起来车子就没有异样了。不过,送去维修时工人会发现车地板有破损,到时候你再编个受损理由吧。”
  看着她就如拼纸一样轻而易举地拼好了金属车地板,再想起她刚才同样是一脚就轻而易举地洞穿了金属车地板,时承平不禁骇笑道:“你还说你不是超人,你的超能力都可以去拯救世界了。”
  章可贞扮个鬼脸笑道:“拯救世界这种大事就交给美国的超级英雄负责吧,我一个小女人可没有那种雄心壮志。”
  

  ☆、第22章

接到时承平的电话求援后,4S店的工作人员在一个小时内带着拖车赶来了。时承平和章可贞一起坐他们的车回了市区,高尔夫球场之行被延期到了下午。原因有两个,第一他们没有车继续前往;第二章可贞也没有鞋可穿,必须要先去商场买双鞋。
  那位4S店的工作人员赶到后,对于章可贞的光着一双脚表示奇怪。那时候她已经把仅剩鞋面与鞋带的凉鞋解下来,扔进了马路附近的垃圾箱。而时承平也从后尾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帮她把两只脏兮兮的脚冲洗干净了。
  对于自己光着脚的原因,章可贞解释是因为一只鞋忽然坏了不能再穿,干脆就把另一只也脱下来扔掉了。这个原因说得通,工作人员也就不再多问,回城路上直接把他们俩在一家商场门口放下来。
  时承平陪着章可贞在商场买了一双新鞋。对于这位光着脚来买鞋的顾客,女鞋店的售货员都是一脸惊讶的神色。但也因此知道这是一位肯定会消费的顾客,因为消费需求明明白白地摆在那儿,便十分热情地为她推荐商品。
  “小姐,你的脚很秀气很好看,可以试穿一下这双细带镶水钻的凉鞋,穿起来一定漂亮极了。”
  章可贞原本打算随便挑一双鞋子,只要试穿合适就买下走人。但是售货员手里那双复古风格的红色细带镶水钻凉鞋实在美呆了,她情不自禁地就接过来试了一下。
  如售货员所说,章可贞有着一双很漂亮的玉足。脚形纤巧,脚弓优美,足趾一粒粒如珍珠似的排列着,十片晶莹的粉色趾甲像桃花的花瓣。当凉鞋的红色镶钻细带一圈圈曼妙缠绕上雪白莹润的脚背时,如是雪地里有梅花绽放,俩俩相得益彰。
  “你看,小姐,我就说你穿这双鞋子漂亮吧。先生你说是不是呢?”
  低头看着眼前美足加美鞋的珠联璧合,时承平毫无异议地点头:“嗯,是很漂亮。你站起来走几步,看看走路舒不舒服。如果没问题,就买这一双好了。”
  章可贞听他的话站起来走了几步,感觉这双鞋除了美貌值高外,舒适度也很不错,便点点头说:“那就这双吧。对了,这双鞋多少钱啊?”
  “小姐,这双鞋现在是换季清仓价,打五折,很划算,只要899元。”
  章可贞一怔,一双凉鞋打过五折后还要近千块,未免有些太过奢侈。但是时承平已经不假思索地掏出钱包说:“行,你开单据吧,我去付款。”
  “不行,这么贵的鞋子怎么能让你买单呢?”
  “你之前的鞋子是因为我才弄坏了,现在要买新鞋自然应该由我负责买单,不是吗?”
  “可是我那双坏掉的凉鞋没那么贵,当初买时只花了99块钱,这双却翻了几乎九倍呀!”
  时承平一边挥手示意售货员去开票,一边在章可贞耳畔压低声音说:“是,你坏掉的那双鞋的确不贵,却因此救了我的命。老实说,我送你一双九百块的鞋子还觉得不足以报答救命之恩呢。所以,别跟我争了。这个单我买定了。OK?”
  他就在她耳畔低语,她能清晰感受到来自他唇齿间的气息,温温热热地缭绕在耳根处。如此亲密的距离,带来一份异常亲昵的感觉,让她的双颊立即晕开了两抹霞红,心咚咚直跳,有些羞怯又慌乱地别过头什么也不说了。
  时承平送给章可贞的这双红色细带镶水钻凉鞋被她当成了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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