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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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浮�
李军在电话那头劝说我,他说得慢条斯理。“沈宜修,知道我为什么跟你说这么多吗?因为我一直当你是好朋友。我钦佩你的才华,也钦佩你的正直―――”
“正直?呵呵。”我觉得很好笑。“一个正直的杀人犯?”说到这里,我突然警惕起来,“为什么说这些?”我向四周看了一眼。
身周的环境很正常,没什么异常,但是我感觉到了危险。“李军!你在拖延时间?你在找我的位置?”我大声问。
“别挂电话。”李军也大声说,“你跑不掉的!”
“不行。”我说。“我会逃,我不会让你抓到。”我开始东张西望,找寻逃跑的路线。
“我对你很失望―――”李军在那头叹了一口气。
“那你继续失望吧。”我把电话扔了,我疯狂地跑动起来,我用最高速度穿过了街道。
在我转过街角,到达一个电影院的入口,并且迅速汇入进场的人群中时,我听到在我原来站立的那个位置,传来无数警笛的长鸣。
第200章 铁与血,火和冰
坐在影院的黑暗里,我在慢慢地想,为什么会是这样,事情是怎么到这一步的,我到底做过什么。
毫无疑问,我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杀人嫌疑犯。所有的警察,都将成为我的天敌。李军,这个我在长川最好的朋友,都已经背叛了我,他在等我的电话,他想诱捕我。
我摇了摇头,感到很无奈。是的,只能有这种感觉,我不能怪他。他是一个忠诚的刑警,他在维系自己的责任。李军背叛了友情,却忠于了职守。我尊重他的选择。
一样的,我也会尊重我的选择。杀人潜逃?我没杀人,我不是杀人犯!但是我无法证明,我需要潜逃。那么我的选择就是―――逃亡!从现在开始,疯狂地逃亡,不让任何一个企图抓获我的人得逞。
当然,在逃亡之前,还有些事情要做。应该做的。必须做的。
我仰靠在影院的软座沙发里,我的样子象是在认真地看电影。
银幕上好象正在放映一部悲情大片,好象有很多泪如雨下令人心碎的场面,我一动不动地坐着,面无表情地看着。身周还有很多双双对对的情侣,一片压抑得低低的缀泣声,女孩们正在挥霍她们的伤感和泪水,为影片里爱人们的悲惨命运黯然神伤,心旌动摇。
我不明白那些泪水从何而来,我没有泪水,只有冷汗。我的汗在脸上慢慢地洇干了。
当周围呜呜咽咽的悲泣声到达最高潮,我知道生离死别的时刻到了。我站起身来,离开了放映厅。
是的,生离,死别。令人痛苦。但是不需要泪水,不需要伤心。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需要的是冰冷的铁,是热烈的火,是淋漓尽致汪洋恣意的满腔鲜血。
铁和血,火与冰,现在,就是我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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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帽遮颜过闹市。
我真的买了顶帽子,我还在地摊上把全身的行头都置换了,从一个时装店外边的镜子里,我看见了自己的形象。我现在的样子,就是一个民工。真实版的。朴实无华。
很好。很强大。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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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网。在城郊结合部一个乱七八糟的网吧里。这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写了一早上的文,然后我上了Q群,我把这些文字传给了我的朋友们。我让他们帮我发出去,我告诉他们:别在家里,别在公司里,去网吧,找一个不属于你们的ID,把这些传到网上去,传完就走人,不要逗留,多一分钟都不要,为了你们的安全。是的,安全问题,第一问题。
因为我写下的这些,不是文字,而是铁和血,是火与冰,我告诉人们一个黑暗的残酷。我跟人们说,这本小说,为你们打字的姑娘,已经死了。这位原本与政治与罪恶毫无关联的女孩,因为黑暗,因为罪恶,在她最青春美好的年岁里,突然死亡。她的生命,夭折了。
我对人们说,我向你们忏悔,因为事实证明,我以前的妥协,都是错误的。我以为政治只会以政治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我错了,我的错误,无可饶恕。我让那位姑娘因我而死,她死在我的面前,我却无能为力,她为我付出了代价,她受到了原本属于我的惩罚。
我还告诉人们,我正在逃亡,我必须逃亡。因为我要活着。我现在的存活意义非常单纯,我为公道而活,我为复仇而活。我要以我的方式惩罚罪人,我要让那些郐子手们万劫不复,永堕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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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游泳。
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这是冬天。长川江里。我游的是冬泳。
很冷。牙关打颤,面如死灰。
但是我在坚持,我需要坚持。游完泳,我还在河滩上做俯卧撑,一口气做了一百多个。
很好。很强大。很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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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面馆里。吃东西。
牛肉面。汤浓。面香。卡路里很高。
我挟起一把把的面条往嘴里送,细嚼慢咽,从容享受。
看着筷子上的食物,我的情绪不错,手也很稳定。食物可以提供能量,可以让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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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一个不知名的街心小花园里,晒太阳。我的身边,有几株樱花树,不过因为是冬天,叶子都落了,树干枝桠光秃秃的,没有花也没有叶。
身周还坐着许多人,也都和我一样,正在晒太阳。
冬天的阳光,和熙温暖,普照众生,晒得人一身暖洋洋的,都有点昏昏欲睡的意思。
但是我没有瞌睡,我很随意地靠坐在花园的长条木椅上,静静地坐在这里,呆呆地看着前方。
状若白痴。
这个位置是长川的一个居民住宅区,周围的花园楼盘很多,正对面的一个叫做香榭花城。里面我去过,根本不香,也没瞧见什么花花草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街这个有樱花的小公园而安的名。即便如此,现在这几株樱花都已经谢了。
完全名不副实。
街道上的人们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我就这么坐着看着,脑袋里也没想太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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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帅哥!”身边突然有人跟我打招呼,是个女孩,手里打着一把小黄伞,上面还有很多细细碎碎的花骨朵。
我没理她。我把帽子往下拉了一点,把衣领竖得更高了。这个女孩,我已经看见很久,打着伞站在前面人行道上,晃悠来晃悠去,都在我面前飘荡一下午了。
“嗯?怎么啦?不说话?是个哑巴?”女孩又一连声地追问。
怎么啦?这姑娘?
我有点纳闷,把脸又别开了一点。
女孩见我不睬她,倒还来了劲,凑过来了。“喂―――跟你说话哪,听不见啊?”她笑嘻嘻地撩拨我。
我转过脸来,瞟了她一眼。
女孩向后退开一步。有点张皇。
我回转视线,继续发呆。
“你这人怎么回事?”女孩发脾气了,“这么凶干嘛?”
第201章 不温柔的杀手
我无声地叹口气,调整一下情绪,又望向那个女孩。没办法,看她这种态度,不给她个搭理的话,她能站那里骂起街来。
这是一个模样很典型的江南女孩,身材苗条,个子不高,长得挺水灵。
“这就对了。”女孩又笑起来,“男人嘛,就得学着温柔点,凶巴巴地就没人喜欢了。”
“你想说什么?”我说。“我不认识你。”
“是啊,咱们是不认识啊,那你干嘛盯着人家看?”女孩指着我说。她的声音很大,旁若无人,“你都看我一下午了!”
周围的目光投射过来,聚集到我跟她身上。我有点发懵。
“对不起。”我说,“可是我没有看你,你挡住我的视线了。”
女孩的笑容很单纯,有点天真无邪的味道。“真是这样的吗?”她把伞收了,在我身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坐得离我很近―――情侣的距离。“你不老实。”她侧脸瞧着我,大模大样地说。
我的视线返回到原来的轨迹,我没动身子,也没有看她。我心里在想,这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她的手肘压紧了我的肩头,她凑到我耳边,轻轻地呢喃,“帅哥,我很无聊―――”她吃吃笑着,声音很低,“你不无聊吗?我看你―――”
“对不起,我没空。”我的语气很生硬。我想我知道这个姑娘的真实身份了。
流莺。
或者说,站街的小姐。
女孩没有被我喝阻到,她应该是很习惯这样生硬的语气了,她也没有生气,甚至开心地逗起我来。“真的吗帅哥?”她无所谓地说,“我怎么觉得你也挺无聊的?一个人坐这里这么久,你在等人吗?等女朋友?”
“没有。”我说,“我没有女朋友。”
我向身周扫视了一圈,发现人们都很自然,没有谁留意到我们。嗯,这样很好。
我想我应该同她聊天,我们现在的样子,就象街头随处可见的情侣,不错,很好,就这样。
“不会吧?”女孩说,“你骗人,你肯定有。”
“没有。”我说,“我的女朋友,都死了。”
女孩打了个寒噤,压我肩膀上的胳膊明显地颤抖了一下,显然我的冰冷吓到了她。
“哼哼。”她勉强地笑了一下,“你想吓唬人,我才不信呢。”她捏了一下我的耳垂,“我做你女朋友,好吗?试一试?”她问我。
“不要。”我简单地说,“做我女朋友的,下场都很惨,每一个都是,你最好不要试。”
“……………”女孩终于无语,她走开了。
………………………………
还是这个街心花园。还是这几株花叶飘零的樱树。还是温暖的冬日阳光。还是那把杏黄的花骨朵小伞。还是那位水灵的流莺姑娘。
“你怎么又在这?”女孩又上来,又傍着我坐下,又是那样情人的姿势。“你在干嘛啊?”她好奇地问我。
“你好。”我说,“我在等人。”
“哦。”她说,“你不闷吗?”
“不闷啊。”我说,“等人的时候,怎么会闷呢?”
“哦。”女孩说,“可是我很闷啊―――我边上有间房子,一块去玩不?”
“不了,谢谢。”我说,“我要等人。”
“哦。”女孩说,“是这样啊?那就一块坐会儿,我也陪你等吧。”
“好的,谢谢。”我说。
一块坐了一会儿,女孩又说话了。看样子,她是实在忍受不了这样无语的沉默。
“唱歌给你听好吗?”她笑嘻嘻地说,“人家都说我的歌唱得很好的。”
◎#¥%…@#%^&;;*!
“不要唱!”我转过脸来看着她,“我会杀了你!”
“…………”
“…………”
“神经病!”女孩骂了一句,慌慌张张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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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
黄色小伞。女孩又来了。
“你怎么还在这?”看到我,她惊讶了。“你等谁啊?要等这么久?”
我没有说话。我要等的人,与她无关。
“你一直就坐在这里?”她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你吃什么?”
还是没有说话。这些事也与她无关。
女孩的视线落在我的身后。那里,有半瓶水,还有面包的碎屑。
“救命啊―――”她呻吟了一声,摇着头喃喃地说,“你是个疯子?”
这一回,女孩没有坐下来,她站在我的身前,跟我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她应该是感觉到来自我身上的危险。是的,这种危险,叫做杀气!
“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问我。
没有说话,我的视线一直在她的身后。
“等等,让我想想―――”女孩的脸色变得苍白,“我好象认识你,我肯定在哪见过你―――”
“天啦―――”女孩的声音在颤抖,“你真象一个杀手―――”
她的这句话没有说完。我随手把她的身子扒拉开了,她踉踉跄跄地退后几步,坐到了地上。
我纵身而起,象一头看见了猎物的豹子,我甩开膀子,迅速地跑动起来。我向街对面迅捷无比地猛扑过去。我的动作,无比彪悍。
是的。我,是一个杀手。
我在这里守了三天两夜,就是为了等我的猎物。现在,他来了。我看见了他的车,从街角转过来了,那辆丰田霸道。
刘从军。我要杀死他。
………………………………
我象风一样地掠过街道,钻进一条小巷子,然后手足并用,攀爬上一道围墙---这个墙壁上,有我事先凿好的孔洞―――我沿着墙顶走动几步,看准落脚点,一把跳进了墙内花圃的泥土里。
我进入了一个花园小区,名字就叫做香榭花城,我先前来过―――不是看花而来,不是嗅香而来,我来踩过点。
现在,我是来杀人的。
刘从军有个情妇住在这里,他经常在这个小区出现,我知道。
我只能在这里杀他。我必须杀了他。云菲菲让我杀他。
云菲菲死在他的手里,但是法律不能惩治他。那么现在,就让我代表法律,杀了他!他让我背负杀人犯的罪名,我不能解脱,那么我就让他如意!我要在刘从军身上,把自己改造成一个真正的杀――人――犯!
202章 人间凶器――完美杀人
我蹲在香榭花城小区围墙边的花坛里,身前是一个石头雕刻的美女像。我就躲在这个美女石像后边,探出头来,朝远方大门处张望。
刘从军的房子位于小区第二排建筑的最后一单元,边上挨着围墙,这一单元楼的楼道安全门距离我所处的位置只有七步。我已经看见他的车从小区的主道上开进去了,应该是去地下停车场―――那么五分钟以后,他就会出现在我七步以内,他会把他的背脊亮给我,我就可以开始杀人了。
我咽下一口唾沫,有点紧张。毕竟杀人这活,我还是头一回干。
不能紧张,不能紧张,放轻松,放轻松,我反复叮嘱自己。我又咽了一口唾沫。我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
是的。只有七步嘛。曹子建走七步能吟上一首好诗,老子走七步,也就杀个人而已,纯体力劳动,又不需要灵感,没什么了不起。
诗?谁的?剑仙李白?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呸呸呸,酸!还这么颓唐,意境太差,不是这个。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好诗,就这首!太贴切了!嘎嘎嘎,杀杀人,吟吟诗。很好,很强大。
我一边胡思乱想地进行自我调节,一边在心里揣摸温习我的杀人计划。
这个场所里的一切情况,我是相当熟悉,了如指掌,我已经观察过很久,不需要再看什么。我绝不怀疑,我即将完成的这个杀人计划是最完美的,我是一个天才的杀手!
我的杀人企划案(附风险评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