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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日后必成大器-第27部分

小说: 日后必成大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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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好再次跪下,她看着我,眼神却洞穿我,似乎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当年你父亲曾经站在一片深蓝深蓝的夜空下问我,难道甘愿就在兜率宫里用一堆烧不尽的炉火烧尽自己的一生?愿不愿意随着他像那无垠却永挂于天的星辰,干出一番大的事业。大概是因为那天晚上的夜风吹得刚刚我心潮澎湃,我便从此信奉了自由追随了他。”师父没回神,脸上是带着回忆却收不住的笑意:“后来,显而易见的我们失败了。你父亲被迫放逐于积石之山,而我则带着你东躲西藏在万丈红尘之中。”她停住了一小会儿,好像在回忆那一段又绵长又严密的岁月。
  “我师父在逐我出师门那天老泪纵横的告诉我,他用六爻卜卦三夜,卦象都告诉他,我会死在你,也就是当初我怀里抱着的婴儿手里。你这个人神混血者,你的神力对于稳定的天界就是灾祸。可是摇摆不定的天界呢?拥有你,就拥有将兜率宫恢复当日那般辉煌的希望。人不都是为了希望和理想才活下来的吗?这些年来,我从来不教导你任何有关于你应该学会的东西,就是怕我一个不注意就毁了你,可也暗中一直寻找一个可以抑制住你的戾气而安全打开你作为人神混血者的潜能的办法。可惜这场大战等不及的提前了,你需要变得强大。”
  我用袖子擦干净她嘴边的血迹,她再也没有力气反抗我,只兀自的说下去:“年轻的我以为自己有能力成为天上最不朽的那一颗星,后来在你身上我才发现,我只是一个捕网星星的人。当它坠落时,伸出手用网子将它接住,当它要升空成为天上一颗不朽的星辰,我愿意用我的血肉之躯作为引子,破掉你的封印,送你这关键的一程,为了你,为了我们。”
  她依在我的身边,很像我小时候每每发烧就会半靠在她身边那样。记忆里的师父,从来都挂着迷茫的思考或者淡然的微笑,从不像此刻笑得那么灿烂,好似她根本就没有事,这就是个整蛊事件,下一秒或者下一刻钟她就能生龙活虎的从地上爬起来说:“哎,那红色糖浆黏哒哒的,躺在上面一点都不舒服,不玩了。”
  师父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她应该是那副永远不肯对任何事,包括感情负责任的态度安静的过着她的日子,而不是怀揣着什么伟大目标光荣梦想。我一脸血渣的想尽办法搬动她,不管是把她送到天上、地下还是急诊室。
  “没用的。我已经算出了我命尽的时辰,难道你不信我吗?”她非常努力的抬起手,又无力的垂下:“在我面前发个誓吧。也不枉费我们师徒相识一场。”
  我跪在她的面前。
  “你跟着我说。”她已经气若游丝。
  我点头,泪掉得已经说出话。
  “我,田一,此生愿为兜率宫流尽最后一滴血。说。”
  我跟着念了一遍,十七个字被我断得像一片残骸,遍地于眼泪与血液之间再也搭建不起梦想。
  
  “带我离开这里吧。我不希望让那个人看到我最后的惨样。这算是我最后一个愿望。”师父这时候才心满意足的皱起了眉头,脸色已经从惨白变成了金纸色。
  我轻而易举的背起她,像背上背了一个没有负担的破布娃娃。我从来不知道我徒步便可以奔跑得这么快,也不知道飞檐走壁或者把墙撞开根本没痛觉,我只是不停的奔跑,跑过时间,跑过死神,跑过任何能跑过的一切。
  JUDI在我旁边尽力的扑腾的翅膀,他对我大叫,说他知道一家对神管用的医院。
  在风声的呼啸之间,我还能听到师父回光返照的呢喃:“为师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仅仅让你体会了二十余年普通人的快乐。望你不要怪师父心狠,那么心狠对你,对白小花,如果我不在了,记得千万告诉她我云游去了罢。”她还试图拼命的告诉我些什么,最后用尽所有力气:“当日。。老君。。。六爻说你会亲手杀掉我。。。其实。。。我也曾经背着他卜。。卦。。过这一切。。卦象是如同他所言。。。。。日后。。你必成大器。”说完这句话,她就像一根烧到尽头的檀香,彻底的没了星火。
  我不敢回头,我怕我回头看到真相。
  直到那家不引入注目的医院的医生把师父从我背上抱下来,放在运尸车上,用干净的白布蒙住了她的脸。
  
  师父死了。
  我背上还有她的血迹,未失去的体温,还有她给我的那些平凡温馨的回忆。
  就算看到她的尸首被放进小盒子里,我都觉得那不是她,我只是在办一件看起来必须办到的事情。
  我坐在那医院朴实的花台边,从半夜坐到了早上。有许多早餐吃完没处运动消化的婆婆大娘看见一身破烂加血迹斑斑的我,对我指指点点,我却麻木得没有任何感觉。
  直到我在一家小店端起一碗面,就着那浇头的热蒸汽怔怔的开始掉泪,我才明白,和我生命联系得那么紧密的那个人,她不在了。
  
  从师父身亡那一刻起,她对我的某些符咒就失去了效力。我渐渐回忆起了我从出生那一日开始的种种繁杂的事情。那些愉快和痛苦的回忆以及以前觉得愉快现在着实痛苦的回忆。更恍惚记起当在我们还住在天界边陲的那些日子里,师父就不知疲倦一遍一遍的告诉我,我的业障在于我看得穿看不透。说我参透这些,便能立地成佛。而我总是闲来无事就反驳她的意见,直到她现在死掉。
  想来,从很早很早开始,师父就有着自己的计划,一步一步的把我养成,要我为了她,为了兜率宫夺下天下。
  到此刻我得痛苦的逼着自己相信她讲的那句话——花有花季花有花季,绽放就凋落;人有生老病死,总有一日必须接受每个人都要离开每个人的事实。
  然后快速的成长,变成她想要我变成的那一个人。
  
  我在那家医院旁边的小花园里坐了两天两夜,JUDI和闻着我身上血腥味的苍蝇们一起很担心的在我身边飞来飞去。
  而我肃杀的样子也让那些婆婆大娘两个清早不敢来跳摇滚版的《月亮之上》。
  在第三天的清早,我疲倦的站起身,径直走到一个商务旅馆里,不发一言的洗澡换裳吃饭之后,对身上趴着的那只鸟说:“今天要去抢九环锡杖和新娘,你要不要跟?”
  JUDI挥了挥翅膀,表示同意。
  
  在凡间呆着的二十多年,我去过挺多场喜宴。他们有的奢华有的极品,但总也逃不过先交礼钱再发放餐点最后再唱着《最浪漫的事》结束整场活动。
  而两妖结婚,这种新鲜的婚礼我还真没参加过,尤其在这种以古礼来说应该披麻戴孝的时候。
  
  凌树家的三进三出的宅子已经被张灯结彩得花红柳绿了,进进出出的不知道是凡人还是妖精的宾客们都开车豪车前来。
  徒步的只有我一个人。
  这让不认识却坐在门口收红包的男方家属挺不满意,连哼了几声提醒我交请帖和红包,我都没会过意来。
  眼看几个大汉就要围拢,看是要把我拖到后巷让我滚还是踢倒后门让我交出礼金。
  还好一个熟悉的,我今天特别不想见的人迎面而来,从上到下打量了我好一番。
  “哟,你怎么敢来?”白小花抱着手臂一副戒备的样子问我:“前两天不是才大大咧咧的把你师父从这儿救出去么?怎么,她人呢?”
  “我想来便来了。”我不想和她有任何接触,更不想回答她关于我师父的任何一个问题。可是她的一言一行都勾起我对于那个刚刚死掉的人的种种回忆。
  白小花有点意外的看着我:“胆儿挺肥。不像你啊,田道长。不要告诉我你挟持人质上瘾了,这次是来带走新娘的?”
  “这只是我来的一部分原因。”
  “那另一部分?”
  “取回本来就属于我的九环锡杖。”我平静的说,看着白小花的脸渐渐变了颜色。
                      
作者有话要说:热得不正常
热成大器了。



☆、八百年前就逝去的青春

  作为一个以前日日对酒当歌不知人生几何的颓废弱鸡青年;忽然醒悟,在课桌上刻下“为中华而崛起”读书几个大字。对于熟悉她的人;并不会给予热烈的掌声;而是本能的抗拒。这就是为何人们拒绝改变;内稳态永远会存在的原因。
  像白小花,她就情愿我师父永远是一副睡不醒过于沉思,有事没事和她搞在一起的颓废派诗人的样子;也宁愿我永远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谁,生活有什么意义;接着躲于这个或者那个女人的怀抱之中。她相处过的两个人如果一直保持这种状态这样的性格就会让一直在变的她觉得安全;就算世事再怎么沧海桑田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
  如果有一些事情改变了,她就会陷入不安。
  “你师父呢?”她沉默了一会儿才问我。她或许有更多的问题,比如我有什么资格来抢亲或者凭什么大言不惭的要夺锡杖,但感情的天平这一次终于倾向了她的内心;她想知道她亲自逮住亲自关押的情人的情况。
  我抑制住想告诉她——甭问了,我师父死掉了,凶手就在她面前的冲动。继续冷眼旁观的看着她和不知是妖是鬼的达官贵人们相拥拍照以视亲密无间一丝不苟的假笑。不知道该怜惜她还是继续可怜自己,毕竟她最亲爱的我最亲密的那个人,再也无法背着她常年背着的那个背包,像以前她失踪总是会回来那般的回来了。
  只是师父在临死前所交代的事情不得不照办,于是我没什么表情的告诉白小花:“师父受伤很重,回乡修养去了。”
  这句话似乎触怒了白小花,她咬牙切齿的对着我:“让你们俩统统离开这是非之地不听,现在好了,她终于心满意足的受了重伤了走了,你又油盐不进的回来。你们难道就不能好好的躲起来?你。。她到底伤哪里了?”我看到了白小花眼里快掩饰不住的焦急和心疼。可是,这又有什么用,那人死了,消失了,化成了一片尘埃。我不被人察觉的摇了摇头,在她抓着我问其他问题是跟着一大群人进了那四合院。
  院内大红的喜字很是刺激的眼睛,我却不得不慢慢随着人潮亦步亦趋的走过,几乎绕了那四合院一大圈才挤到了所谓新房的位置。可惜的是妖精们的婚礼还是与凡人们的有所差别,门口并没有站着新娘新郎鞠躬发喜糖迎接,这点空间让我缓过劲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希望把那些杂念都清空。
  本想再到各处看看,可冤家路窄,抬头见到的是西装笔挺,别着“新郎”字样的凌树。
  “我忽然对你刮目相看了,几百年来你都做什么事情都畏畏缩缩,这几天居然有勇气从我家劫走银角,现在还敢大摇大摆的再次进来。你当我家是不要钱的商务饭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还是没钱吃饭了?要讨两口米回去和你师父分着吃?”凌树举着从不离手的酒杯,虚晃着敬我。
  我突然明白师父封印我记忆的良苦用心,很明显大部分时候什么都记不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比如曾经的死党要娶我的女友这种狗血惨剧发生时,要是我不记得,那也可以熟视无睹的离开,开始新的生活。
  是啊,我不得不承认,我曾经最好的朋友就是我面前这个拿着杯子装疯卖傻的兄台。我看着他穿西装怪模怪样的样子,想起的是那些老得不能再老的旧日时光:
  
  我和凌树从小便相识,不是因为缘妙不可言,而是因为天界的边陲小镇总是房租便宜或者能藏污纳垢一些被官方认证的坏蛋。而我和师父是坏蛋,他娘亲和他则是被他爸包下来的二奶。在比拼道德底线的年代,我和他读私塾时就开始过上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或者一旦见面就要打架三次以上才罢休的生活。
  有时候他娘亲还会和我师父开玩笑说,哎,这两货配对配对成亲也是很好的事情。师父总是笑,但也不搭腔。
  在他成年那日,一直跟着正室在天界中心居住的他爸破例来参加他的成年礼,不仅带了大量的礼物,还打包送来了觉得家里玩耍太无聊,青春可人的冯安安。
  那日的天气好得就像明天是世界末日今天要挥洒完所有堆积的阳光,我光着脚丫踩在青石板的小路上,提着从湖边偷回来的三只螃蟹。想着今天晚上可以好好的打个牙祭,冷不丁的看到凌树在我家门口东张西望,我立刻把螃蟹放在身后,生怕被他见着夺人所爱,结果还没找到地界躲起来,就被他发现了。
  “叫大嫂。”凌树明明看见我手中的螃蟹,表现得一点都不像个热爱食物的吃货,而是粉刺飞扬的把一个女孩儿拖到我的面前。
  “大。。嫂?”那便是我第一次见冯安安,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小衫子,眉眼淡淡的看着一只裤腿挽着,另一只放下,简直就是一风流倜傥的农民的我。当我家门后的炊烟缓缓升起,当一只老猫笃定的踩过我的脚面,当我在暮霭里闻到冯安安身上的香味之后,我便相信,这世上总是有命中注定的事情。她不需要扶着老奶奶过马路或者喂一只流浪猫食物,我也会天雷勾动地火,胸中小鹿乱撞成泥的爱上她。
  不过现在无趣的解释的话,那大概是月老强力的姻缘线的化学反应罢了。
  当天我们只讲了两句话:“你好,我叫田一。”和“我是冯安安。”但她的手握住我手的时候,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故意在我手心划拉了一下,让我从额头到脖子都发麻。
  凌树对于他父亲给他安排的亲事感到相当满意。在把冯安安送走的之后,连着三天拉着我畅想自己的人生。比如要盖一座几进几出的四合院、院前要不要有个水塘、会和冯安安生几个孩子、几男几女、养几只宠物、他算了算他能得分到的家产,又苦着脸说或许寻摸个人烟稀少的山谷盖个农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也不错。而作为他最好朋友的我,则只是沉默的陪着他喝酒,一边想着冯安安的脸、冯安安的胸、冯安安的屁股、冯安安走路的姿态。
  我一直觉着,凌树爱的并不是冯安安,他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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