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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世界是分裂症-第30部分

小说: 世界是分裂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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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秋纭歧迈出最后两步,来到白轶面前。她捂着嘴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不会的。我不会伤害和背叛你,因为你说你脆弱得不堪一击,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孤独地,疯狂呢……”
“啊,啊,是这样吗。”白轶宽心不少,有一点想笑,“我,我也不想这么脆弱的……”
好在白轶没有脆弱到像纸片般一撕就碎,尚在莺莺的挟持下度过了有惊无险的一段时间。不过惊吓也就是对秋纭歧来说,白轶整个儿搞不清楚,还以为是她发明的什么新式游戏。除了脸颊和太阳穴胀痛不已之外,总体还算好玩儿。但莺莺在她身后举起了闪着寒光的东西,张着无神的眼睛,刺了下去??
她说我不会背叛你的。燕燕说过这样的话吗?燕燕很可爱,而且只属于我。
脆弱得像新生儿。本能的母性,孕育了粉嫩的小天使。
那个孽种,一生出来将会微笑,却在一片黑暗之中,对她伸出长长的手??
秋纭歧趁莺莺的圆规还没刺下去,从背后抱住她的身体,往后一拉,跟她双双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当了人肉垫子的秋纭歧背部尽管遭受地面扎实的一下重击,因为早有准备倒也没什么太受不了。感到意外的是莺莺,仿佛天地一下子倒了个个儿:虽然她的黑暗之中无上无下。秋纭歧一把夺过她手中带血的圆规,将她推开,爬了起来。
莺莺一转头,被圆规扎穿了脖颈,那阵传说中骨头碎裂的声音她并未听到,只是感觉眼前更黑了。
 
   太阳晒多了你容易得皮肤癌 '本章字数:3724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27 14:2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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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与上段是不连着的,是另一条支线 )

我为什么喜欢夏天?因为夏天的激情才适合我。我喜欢戴墨镜但不喜欢撑阳伞,所以一晒两个熊猫眼。大冬天穿着棉袄在街上抖发抖发让我觉得自己很可怜,很贫穷,连带着精神世界都结了冰,心情很不好。我的爱好就是夏天逛马路晒太阳,有人跟我说容易得皮肤癌,管它呢,我晒得爽不就得啦。
我现在唯一觉得不爽的就是我出场太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机会很小。谁都想当开篇第一个人物,但我没有抢到那个有利位置,这很遗憾。什么杂七杂八三流四流的角色都在第一卷里被提到了名字,而我到现在连个名字都没出现,这让我有点怀疑自己在文中的重要性。但我也有优势,因为我是第一人称,这比记名字容易。看看,除了我,她们都是第三人称,明显我与众不同。
我厌恶的冬天已经过去了,现在我昂首挺胸,悠闲自得,惬意自在地走在这充满废气的城市里,感到十分温暖。冷漠也是一种亲切,热辣也是一种怀念,每当夕阳西下我就变身成诗人,文学家,忧郁又温馨地走啊走,走啊走,走过一条街,两条街,三条街,寻找我好像产生过的某种情感。虽然这儿不是我的家乡,但我仍然可以感受到每个城市的共通之处。这是种城市情结,也请叫它城市病。我会走很长一段路……直到我觉得累了为止。
“你站住!”
我突如其来地被人在背上打了一掌,差点摔倒。我回头一看,就是我在车上搭讪的那个女生。她跑得满脸通红,跟刚才木呼呼的样子截然不同。她说,“是你偷了我的钱包吧!你这个扒手!小偷!把钱包还给我!”
“你反应还算快的嘛。”
我从口袋里摸出她的钱包朝她晃晃,“不给你,就不给你,谁叫你反应慢得跟猪一样!你怎么早不发现呢?我跟你说话你还真当我在搭讪啊小姐?”
“把钱包还给我。”她死死地盯住我。我说,“不给。有本事你来抢啊?”
“把钱包还给我……”
落山太阳余晖仍在,天边金色和红色,蓝色和白色的交织的画面深深映在我的脑海之中。因为我看过很多次这样的景象所以很容易就被勾起回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感受也慢慢萧瑟起来。
“把钱包还给我!”
这个女生实在是太生气了。我觉得再不把钱包给她她就要叫警察了??实际上她一开始就应该找警察的。假如我真是小偷,这么单枪匹马来讨钱包也很危险,怎知我没有同伙,不会对她造成威胁?
来来往往的人带着热气,像走路的小笼包子。行色匆匆的人们,让我很有优越感。我就是这样没有优越感就活不了。在我打算将钱包还给这个女生的一瞬间,她又让我改变了主意。她跑开了,还深深地瞪了我一眼。对于这种莫名其妙的女生我也很有兴趣,至少她比较有个性。我不把钱包还给她,她就跑到了路当中央。这条街上的车子多得足够她制造想达到的效果了,她就站在马路中央,狠狠地瞪着我。
这是我有生以来被人咒得最狠的一次。
她希望我死得越快越好越惨越好,而不是希望自己被车撞死。看着她的眼睛我就领会了她的意思。但是,她选择了这种方式向我示威,我只能觉得她肯定有心理疾病。本着病友互助的精神,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她会造成交通混乱,最好不要这样。
天光黯淡下来,像我经常做的梦。一个人,骑着车子,或者走路,不停地往前进,绕圈子,没有止尽。如果现实和梦境有沟通那就是回忆。
车子纷纷避开那个女生,没人敢撞她。她盯着我,眼神里的恨意我感觉到了。对不起,我只是拿了你一个钱包,难道你所有的卡都在钱包里?
我这么想基于她的仇恨太过强烈,我不明白这是哪里来的深仇大恨。但后来等我知道这她是谁之后,我觉得我终于可以释然了。一方面,我也对她产生了一点憎恨,小小的憎恨,当然不是她那种要跟我同归于尽般的凶残劲头。她就是明明不是主要人物却排在第一个,抢了包括我在内所有角色风头的殷数丁。
我不能就此走开,假装不在意。一旦发生车祸,我的夕阳变成血泊,无法忘怀……
就是这样冲动控制不住自己的殷数丁,我不想回忆起她。因为在她死后,我的人生没有变化,只是复杂的思考里多了一个原则:不要做违背本性的事。即使被X入绝境,也要保持一份善良和从容。为此身亡的殷数丁就是反面教材,我不可不以她为鉴。
“你干什么啊?跟你开个玩笑。你不会开不起玩笑吧?回来啊!”
大汗淋漓的梦境,至少这一刻还没醒来。
就像她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该干什么,好半天才走过去将她从马路中央拉了回来,我还差点那些气愤的车子撞到。殷数丁只顾痛哭流涕,我还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开始哭的。恶作剧搞到这种人头上,我算是看走眼了!殷数丁这种开不起玩笑的人。
“你不会是失恋了吧,这么激动,寻死觅活的。”
我把钱包塞回她的背包里。“好啦好啦,不要哭了……”
请你们记住我,我出场很晚,但我一点都不认为那些在我之前的名字有着更适合被人记住的特质而让你可以忽略我;虽然这么说我也说不上来我哪里值得被铭记了。殷数丁的激动事出有因,我们在一个阴暗的咖啡馆里坐了几个小时,我知道了她的故事。然后我问她知不知道为什么你会被排在第一个出场呢?
“你说什么?我不知道。”
她就是不知道,看来我真是最特别的。我说,你作为第一个露脸的人物,或许只是偶然,但最重要的是,既然你已经占了那么好的位置,为了不背上尸位素餐的名声,你必须让自己的爱和悲伤达到极致,那样才合理,我也将最大限度地配合你的故事,以期作为你故事里的一个配角,获得“主角得道配角升天”的待遇。
“达到极致?”
“你曾经达到过,现在只要重复那种感觉就行了。不要怕之前那帮人物,她们比不上你。因为只有你才能体现一生一死的真正含义。在杀人成为了常态的故事里,生命和死亡被掩盖了真实的面目。纵观整个故事你当不了主角,但在这个故事里,你是无可置疑的中心人物。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头顶上的灯在七点半的时候暗了下来,一只放在玻璃盅里的蜡烛在我眼前一跳一跳。坐在我后面一桌的人也在窃窃私语。偷听,什么都听不到。秘密,被了解的价值。殷数丁说,“我该怎么做?不知道。”
我说,“好吧。暂时不论感情了。我只想问你没觉得这很可笑吗?”
咖啡让殷数丁的情绪稳定了下来,身体反应是手抖,心慌,出虚汗,但咖啡因确实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安全感。她说,“没觉得。”
除此之外,殷数丁的语言能力贫乏到无法再进一步说什么了。我没想到今天不能回家吹空调吃西瓜而要坐在一个黑咕咙咚的地方“听她讲那过去的事情”。因为咖啡馆里的情调适合我的一部分,却不是夏天的那部分,所以我感觉很奇怪。我想出去走走,在路灯下数蚊子。没有光明的地方,唤醒我对冬天的体验。她不觉得可笑,我替她觉得了。“你不觉得这像一个骗局吗。如果我说你脑袋进水,你会不会不高兴?那种假古董骗人民币的陷阱你会跳下去吗?你肯定不会。你是个轻信别人的人吗?”
“你不懂……”
殷数丁脸上始终带着一种跟现实脱节的神情,我想知道这种状态她能保持多久。我说了她语言能力太贫乏,情绪也高涨不起来,这让我对她的故事更觉荒谬。亲眼见到她本人就是这么荒谬,才让我好过一点。我向她征询,我是否应该报警。
“别,不要报警。”
“我也怕警察觉得我只是在胡言乱语。但你看起来很诚实。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相信是真的。”殷数丁看着自己的手,“但我没有真实感。事情过去很久后都会有这种感觉的。你体验过吗?”
“有啊,有啊。”我赞赏地看着她,“我想知道你对于这事的,想法。你后悔吗?”
她吐了一口气,身体已然兴奋过头了,却还要把杯子里剩下的咖啡一口气都喝光。“不后悔。但我很害怕。我觉得我会死。为了我……”
我坐在咖啡馆里,特别没有归属感。因为我想去游泳,再骑着自行车回家。我不习惯抛弃城市的环境进入一个更压抑的环境,这恰如同我当年初从县城来到城里的感觉一样。但我慢慢适应了。好像随时要打烊的氛围也使这个地方像永远不受外界侵袭。看着蜡烛太久了,我的眼睛移到别的地方都看得到跳动的深绿色火苗。加快了适应速度的我,也变得沉默了。在完成一次同化之前,我问她,“你真的一点都没有怀疑吗?”
“我没有怀疑啊。如果怀疑了,我就不会做出那样的事。但当时的整个世界好像都跟现在不一样……”
深沉而温柔的夕阳,片刻不安静的人群,走在其中,殷数丁的惹眼之处在于,她的气质跟任何都不同。她的悲伤来自恐惧,恐惧又催生愤怒,愤怒投向了爱情,爱情最终只是工具。如果这样也能叫爱情,那我这辈子都不用听其它笑话了。但殷数丁表达能力不是一般地差劲,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这样讲话的,我听的时候,开始充满好奇,而后不以为然,到接近末尾的时候,荒唐感愈演愈烈,我也需要咖啡来镇定一下了。
“你确定她死了吗?”
“不确定。”
“如果她没死,到哪里去了?”
“我也想知道。”
殷数丁像招供的犯人一样对我说,她认为爱情是迷乱的。我本想告诉她这种道理谁都会说,让她讲得更具体更有创意一点,但考虑到这要求对她而言太高了,我就没说。想到她站在马路中央瞪着我的眼神,我仍然坚定地早跟她说。“不管怎么样,我是你的战友。这场战役,我要帮你打赢。别怕,虽然我们出场晚了先输一筹,但我们的优势也是对方所不能比拟的。即便囿于篇幅短小,且注定是不是主线,但我们力图在最少的文字里体现最强烈的情感,未必一定就会输!”
“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什么战役,对手是谁,什么输赢。你还要咖啡吗?”
“要的。”
我又要了一杯拿铁,顺便再要了小点心。我犯了空腹喝咖啡的忌,现在肚子不太舒服。我对殷数丁说,“就是必须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让读者感动。我有信心,你也要有信心。”
 
   白日做梦真真切切 '本章字数:684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27 14:2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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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毛病啊,你杀了她干嘛?”白轶转头一看,尖叫连连,莺莺的死状让她很愤怒。“秋纭歧,我问你杀她干嘛啊!”
秋纭歧让圆规X在莺莺脖子上站起来,顺便把白轶也拉了起来。白轶一站起来就甩开她的手,“你别碰我!我在问你杀她干什么啊?你不怕死啊?”
“可能只是她居然想杀你这让我觉得太气愤了吧。”
“狗屁!你明明就是喜欢杀人,跟我什么关系?这个游戏规定最后必须死一个人吗?”
白轶看着秋纭歧,秋纭歧也不好意思地看着她,“不是游戏啦,是真的。你为什么不待在房间里睡大觉而要……”
警铃声顺应白轶的想法大作,在白轶的脑子里杀人偿命,这下祸闯大了。要是别人问她地下这个人是谁杀的,她能睁着眼睛说瞎话说秋纭歧连蚂蚁都不肯踩何况杀人吗?“呜哇!……呜哇!……呜哇!……”白轶的思维动不起来了。“呜哇!……呜哇!……呜哇!……”她无法可想。
秋纭歧也听到了警铃声,实在想不通这跟她杀人有什么关系。除了白轶谁都没看到这一幕,莫非是哪个手痒按警铃玩狼来了吗?要是这样运气也太好了点。白轶还呆滞着使劲眨眼睛,秋纭歧说,“不是游戏,你搞错了!”
“不是游戏不是更糟糕吗。”白轶哇地一声叫起来,“你真把她杀了?”
“是她本来想要杀你的!”
“那样你也不能杀了她。”白轶双手抱胸一副侦探相。秋纭歧说,“都怪你。燕燕怀孕了,你还用这事儿刺激她,导致她最后痛下杀手,冒冒失失的。你刚才没看到我站在这儿啊?……好了,你先回房间吧,这儿的事情我处理。”
“你要转移尸体啊?”
“时间是还来得及,但除非转移到六院以外,否则护理人员仍旧找得到。”
白轶小小声地说,那怎么办,把尸体一把火烧掉?
“让你回我房间里去啊,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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