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实之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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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ι黄�
奥巴马对此并无异议,他说:“很高兴见到你。”
随后我说:“但我也是亚洲的一员。”
总统的回答是:“当然可以。”
我继续说:“亚洲人都是一家人。”
此时奥巴马不再顺着我说,“你的英文比我的中文好,但是……公平起见,这个提问机会要留给韩国,所以……你……”
说这话时他有点儿结巴,可能是既不想得罪韩国记者,又不好驳我的面子。这时我转过身看,韩国记者依然没人举手。
在这种场合下提问难度的确很大。首先它是全球直播,你的每一个细节表现都会被全世界看到,职业记者此时冒着很大的风险履行职责,弄不好就会贻笑大方。其次,要想提好这个问题,需要三个先决条件。其一是语言,英文足够好,能够流畅地表达。其二是心理素质,受过直播训练,敢于直播时在2000多家媒体面前发言。其三是经验,你必须听懂奥巴马在10分钟演讲里所说的每一句话,和此前进行的所有问答,并且了解其背景,否则你问的恰好是别人说过的,显得很傻。这几个先决条件,就已经筛掉了大部分事先全无准备的韩国记者,更何况你还得组织一个靠谱的问题,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显得很没水平。
这时候有人用英文喊:“我是美国人,但我在韩国工作,算不算韩国记者?”此人长得金发碧眼,还不如我像韩国人,显然不能算,不过好歹也算给了奥巴马一个台阶,缓解了气氛。
我看奥巴马一脸不知如何是好的神情,便转向韩国记者说:“如果韩国朋友允许我代表他们提一个问题呢?好不好?”
总统仍然不愿轻易让步,“那要看韩国记者是否有问题问,没有,没有人发言吗?”
依然一片寂静,没人举手或表态,令总统情何以堪。他说:“这好像比我预期的复杂。”台下又是一片笑声。
我继续给他台阶下:“请回答来自亚洲人的一个问题,奥巴马总统。”
他点头默许,笑容不太自然,“好,那就请问吧。我只是想确保韩国记者有提问的机会。”
这段不足一分钟的小插曲后来在网上广为流传,成为当年点击率最高的视频之一。
那天的真实情况是,当我和总统一来一往对话时,众韩国记者坐在底下偷偷窃笑,觉得这事儿挺有意思,而且总算有人替他们解了围。我后来问了韩国朋友,这件事有没有被韩国媒体大张旗鼓地报道?他说只是一些很客观的报道,没人觉得不妥,但也没人特意表扬你,大概怕说多了反伤自己的面子。
我还用google在英文语境中搜索了一下,大概只有两三条关于此事的评论,在浩瀚的信息世界里,这点反响显然微不足道。一个美国记者跟我说:“成钢,这事儿在美国算不上新闻,但是在中国成了新闻,对我们来说倒是挺新鲜的。”
16、“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总统
2009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我第二次见到小布什,一位“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耐人寻味的美国总统。
他其实很平民,喜欢Informal,“非正式”。他的风格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亲切、可爱、简单、真诚。这种亲切比克林顿们显得更加真实,不像典型的西方政治家为了拉选票而刻意表现出来的“亲民”。他的西装皱皱巴巴,毫不讲究。走进酒店,就嘻嘻哈哈地向服务员招手逗乐子。遇到主动向他打招呼的中国人,也会兴致勃勃地聊上几句。论坛期间,他没有安排公共演讲,基本上足不出户。保镖规模十分可观,共有12个。这是美国的国家规定:凡在位期间发起过战争的总统,卸任后都要多雇几个保镖。
有人说他是农民,因为他在德克萨斯买下一片广阔的农场,并且十分热衷于耕作打理。其实他很贵族,含着金钥匙出生。身为总统之子,生活养尊处优,耶鲁本科,哈佛MBA……也正因如此,他对一切繁文缛节都不感冒。我向他讨教的任何严肃问题,他都用主谓不全的口语来回答,没有华丽的辞藻和空洞的敷衍,更没有西方精英们那种标志性的优越感。
在白宫,他穿着一双黑色CROCS——那种北京满大街都是的戳着很多圆孔的塑料大头鞋——招摇过市。从戴着白帽子的警卫身边经过,还恶作剧地摸摸人家,捅上两下,有意让人家难堪。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这就是美国总统?
他的不简单在于,尽管出身“贵族”,连任两届总统,却深得草根阶层的好感,甚至被人说成“RedNeck”。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克林顿等出身贫寒,公众形象却更接近主流精英,得到的支持也更多地来自知识阶层。做一个普通大众的平民总统,是小布什给自己的人生定位。在任期间,他备受各方指责诟病,但是和他朝夕相处的人都对他非常忠诚,折服于他的个人魅力。
在博鳌,他举办了一场演讲暨晚宴,我原本应邀去蹭饭,到了现场,却客串了一回司仪。这就是主持人的尴尬之处,走到哪儿都可能有人突然塞上一支话筒,要求你出口成章。征得了他的年轻幕僚们同意,我将当日情形通过文字转述给大家。
我用英语说:“女士们,先生们,请欢迎美利坚合众国第43任总统乔治·W。·布什。”掌声响起,几乎是同时,他也精神抖擞地走上台来。
轻舟已过万重山。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媒体上,真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放松,肢体语言丰富到了极致,配合语气前后左右地晃动身体,不停打着各种手势,膝关节频繁的抖动更是让我这个膝韧带受过伤的人羡慕不已。
别人都问我不当总统生活怎么样,嗯,生活的确变得有点儿不一样(It’salittledifferent)。
当我卸任之后,回到德克萨斯的家中,往沙发上一坐,对自己说:“终于自由了!”(Freeatlast)
但是劳拉却告诉我:“你现在自由得可以去洗盘子了。”
“拜托!”我提醒她,“你在跟前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说话,请注意态度。”
“很好,”她随即说道,“你可以把洗盘子作为当前的首要内政(Domestic agenda)。”
Domestic是个双关语,在政治上指国内事务、内政,另一方面也可指“家庭事务”。比如家庭暴力就叫Domestic Violence。台下爆发出一阵大笑。
紧接着,他聊起了他家的狗,这是最受欢迎的话题之一。美国人爱狗,美国总统家里必须有狗,没有狗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不符合美国家庭生活观念。布什家的大狗生小狗也是国家级的新闻,这就是他们的文化。
布什说,为了当总统,已经多年没遛过狗,对爱犬心存愧疚。卸任后回到老家,每天牵着爱犬Barney一起在农场上散步,看它撒欢疯跑,自己则拿着塑料袋跟在后面捡它留下的不雅物(Takealotofshit)。“这对我来说有讽刺意味,因为捡起来的正是我躲了8年的东西。”(美式英语很粗,对总统的非议和责难被称作Shit。)
用他自己的话讲,此次博鳌之行是他卸任后首次出访海外。其实此前他曾在加拿大做过演讲,但对美国人而言,加拿大是“海内”而不是Overseas。
“这是我卸任后第一次出访海外,到中国来,我带来了爸爸妈妈的问候。”
请注意,他说的不是父亲母亲,而是爸爸妈妈(Dad & Mum)。
17、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这是我卸任后第一次出访海外,到中国来,我带来了爸爸妈妈的问候。”
请注意,他说的不是父亲母亲,而是爸爸妈妈(Dad & Mum)。他的爸爸老布什——老布什、小布什是我们的说法,美国人通常以布什41和布什43来区分他们——在上世纪70年代,曾任美国驻中国联络处主任,常与夫人芭芭拉骑着自行车穿行于北京的大街小巷,人称“骑自行车的大使”。就在一年前,我有幸和刚刚做完臀部手术的老布什总统在北京聊过一次,他看上去更儒雅,富有学者气质。而且每次提到小布什,都称其为“The President”,公私分明。
“我爸爸今年已经85岁了,马上准备再次从飞机上跳下来。”
老布什曾以跳伞的方式庆祝自己的70、75和80岁生日,那年的85岁大寿同样打算如此度过。此前福克斯新闻报道,小布什说爸爸的这一想法“简直疯了”,并且要他“首先去说服老妈”。
爸爸头一次跳伞是20岁。那时他在美国海军服役,参加二次世界大战。有一天,他驾驶的轰炸机在太平洋上空执行任务时被日本海军击落,被迫跳伞逃生,后来被美军潜艇救起。62年后,我却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田纳西州的“猫王”纪念馆一同高歌,那首歌十分经典,叫做《想你,要你,爱你》(Iwantyou,Ineedyou,Iloveyou)……
“幽默+深刻”,永远是成功英语演讲的不二法门。台下听众已经笑成一团。而小布什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此日本,非彼日本,自由可以改变一个国家。从昨天的法西斯政权到今天的民主开放,从敌人变成朋友,日本就是例证。
作为一个需要雇12个保镖的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真诚的笑容和个人魅力背后,亦有伊拉克战争的生灵涂炭,Katrina飓风新奥尔良灾情处理,还有全球金融危机的应对。以支持率来算,小布什在第二个任期内可能是美国历史上受本国民众欢迎程度最低的总统之一。
他的确作过一些不受欢迎的决定,比如发起伊拉克战争,几十万人因此付出了生命。“对于世界,他们只是一个大兵,对于母亲,他们却是整个世界。”今天很多人认为,攻打伊拉克是错的。美国国内的主流观点则是:萨达姆十恶不赦,罪该万死,但小布什在执行层面上犯了错误。
布什出生在耶鲁,又在耶鲁读书,对它感情很深。他用他特有的口语意味深长地对我说:“耶鲁真是个好地方啊!”(It's a great place,isn'tit?)
当我向他提起格兰·格林伯格(Glenn Greenberg),他万分惊喜。格兰·格林伯格是我在耶鲁的项目赞助人,美国著名的投资家,也是布什中学和大学的同窗死党。我告诉他:“格兰说,读书时你给他起的外号叫Burger(汉堡包)。”他一阵开怀大笑。
从格兰那里听说的还不止这些。布什年轻时有过一段豪放的日子,沉迷酒精,五毒俱全,这个或许大家有所耳闻。但如此生动的描述却鲜为人知:在耶鲁,经常见他一脚踢开宿舍大门,拎着一大桶啤酒,邀同学一起豪饮。
酗酒一向是美国的严重社会问题,所以才有21岁以下禁止饮酒的法令出台。不过当他步入不惑之年,痛下决心戒除酒瘾,至今二十多年,滴酒不沾。凡在正式场合,别人的酒杯里盛的是香槟,他的酒杯里只有苹果汁。看起来,颜色没什么不同。
这一点亦有旁证。我的耶鲁同学——菲律宾前能源部长VincentPerez就说过,一次在阿罗约总统举办的国宴上,主办方忘记了小布什的酒杯里要以苹果汁代替香槟,当大家举起杯,小布什一口喝下去,差点儿喷出来,脸上的表情极其痛苦。
晚宴开始了,很多中国的工商界领袖按照我们的习惯向布什敬酒,要求他喝红酒,我便主动走过去告诉他们布什是不喝酒的。不过,他对酒的忌讳程度显然比我所了解的更为夸张。和他合影时,我手里拿着一杯红酒,他说:“让我先帮你把这个拿开。”然后从我手中把杯子拿走,放在旁边的桌子上,照完相,又从桌上拿起杯子递还给我。原来,他不愿意让红酒杯和自己的形象一同留在照片里。
我问:“你真的是一点儿也不喝酒啊?”
他答:“我这一生的酒都在纽黑文(耶鲁所在地)喝完了。”
18、一个真实的克林顿
专访克林顿那天,他刚好为了什么事而心情不爽,我怕影响到采访效果,便先和他聊起一个私人话题。我刚刚看过希拉里的中文版自传《亲历历史》,其中提到,最先让她爱上克林顿的是他那双充满魅力的修长的手。于是我问:“第一次看到希拉里的时候,是什么打动了你?”
提问一些恰如其分的私人话题是采访政要人物的关键,可以让他感觉到受尊重和放松,拉近彼此的距离。之后即使涉及严肃话题,他也会表现得更加自如流畅,而不是打官腔。
果然,他的情绪一下子好起来,不假思索地回答:“她的气质。比其他特征更吸引人的是她那种不可思议的、从内到外散发出来的力量。她是一个坚强而且极具个人魅力的人。她眼中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眼前的一切尽在她的掌控之中。她现在还是那样,还有那种感觉。在那次见面之前和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有人和她一样。那种很亚洲的,强烈而又冷静、非常神奇的控制力,就像佛学中所提到的。”
“对你们两人来说都算是一见钟情吗?”我乘胜追击。
“应该很接近了,至少是‘一见着迷’。过了这么多年,我们依然对彼此很感兴趣。”
由此我想起2002年在纽约,和克林顿夫妇共进早餐的情景。时任纽约州参议员的希拉里远比丈夫抢眼,举手投足容光焕发,而克林顿则显得随意许多,也倦怠许多,显然是对自己“放松了要求”。我对此的解释是:一个人48岁就走到了职业生涯的巅峰,成就人生最大的满足与荣耀。而刚满56岁,正当精力、阅历、才干处于最佳状态时,却又走到了尽头,不得不永远告别自己最适合、最眷恋的岗位,这不能不说是种遗憾。也许正是遗憾,让这位充满故事的前美国总统暗淡了许多。
整个早餐过程中,希拉里都是谈话的主角,见解独到、言辞风趣。比如她说:“作为一个年轻的国家,美国需要更多的历史,而你们来自许多历史悠久的国家,却要注意别让历史成为包袱和桎梏。我在白宫时,经常有些来访的外国朋友,见面聊了一个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