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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芳草觅天涯-第70部分

小说: 芳草觅天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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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方子有什么好处?小金上个月也曾叫郎中诊治过,没见有这味鱼腥草。”
  夸奖人也是门学问,裴回这一笔字,贸贸然夸说写得好,那是肤浅奉承。
  而能让人产生兴趣,莫过于在这个人的领域内与之进行探讨。
  小金胡乱指了一味药,果然裴回就给他解释季节变化、药性生克等等,随后小金便不住点头赞叹:“原来如此,容翔懂这么多,好厉害!”
  裴回笑笑:“客气了,你要是每晚能够行行针灸,效果会更好,没有条件的话,做做推拿也好。”
  “真的?那要怎么做?”
  裴回几笔在玫红小笺上画了一正一反的人形:“沿着这里……”比划了路线,又将手法说了一遍,毫不藏私。
  “容翔,可以直接在小金身上示意的。”小金最后提醒。
  “此处没有床榻,腰腹推拿就算了罢,搬个凳子过来,我去净手,你等我一下。”
  裴回洗手回来,就见小金已经挨着他坐的椅子旁边,摆好了八角凳,裴回觉得相离太近,又让他往远处挪挪。
  “把右腿抬起来,放我膝上。”裴回拍拍自己膝头。
  小金道了谢,自怀中取出一块丝帕,展开了先给裴回垫在腿上。
  裴回笑道:“你不用这么小心,没那么精贵。”
  “万一弄污也是不好的。”小金解释,侧身坐下,抬腿。
  “我手劲没那么大,不过你若是初次推拿,可能会有点疼。”裴回提醒一句。
  “小金不怕疼。”小金笑笑——蓦地变了脸色,“啊……”
  裴回听他说不怕疼,便放心使力一按他小腿,穴道登时一片酸麻胀痛,小金猝不及防,还没来得及捂住嘴巴,呼痛声已经溢出。
  虽然压低了声音,还是有人听到。
  “小金?你这是……”
  裴回一看,是稍后过来陪王谢的少年,王谢不在,他无所事事,就一直在旁晃着。
  小金一把将少年的手攥住:“梧桐你陪陪我——嘶……”疼得又攥了一下。
  “痛则不通,通则不痛。”裴回解释,手往上移了移,“你看,小腿内侧比较僵硬,因此会痛……咦?大腿内侧就没那么僵硬,不痛吧?平时活动得好,也有推拿过么?”
  小金连同梧桐心里统统在嘀咕:“可不是,做我们这行的,大腿内侧真是没少了‘被推拿’。”
  裴回作了示范,见梧桐看得认真,便问:“要不要我也给你把把脉?”
  “啊?梧桐可以么?”
  在得到裴回的点头后,这少年也欢欢喜喜坐下让裴回探脉。
  而此时另外三个少女被打发过来,难得见到这么老实的年轻人,虽说人家选陪客选的不是姑娘,那又有什么关系,就围着裴回,半是玩闹半是认真,你一言我一语的,请教身体问题。
  裴回当惯了坐堂大夫,病人排队的情况每天都有,也没觉得什么不对,不觉便将这景秀楼的雅间,变成了医馆的大堂。
  姑娘们再怎么问东问西,叽叽喳喳,裴回只要进入了郎中的坐堂模式,便一一从容应对。
  原因无他,这小半年来,找他看诊的女子日益增多,他从一见姑娘就脸红的小先生,渐渐蜕变为妇科圣手,估计也只是早晚的事。这却是王谢当初没有预料到的。
  这些少年少女,不仅软语温言,眼神儿也活泛,手底下更勤快,争着给裴回铺纸磨墨,端茶倒水,一时间裴回成了最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直到——
  直到青泪看着这场面,揩了把汗,眼角那朵红梅都黯淡了。
  越陌不以为意,听了林虎峰的话,笑道:“那敢情好,辛苦容翔了。难得出来玩,怎么又作上本行?”
  “不、不辛苦,我也没什么能做的……”裴回有点紧张,毕竟越陌和刚刚出去的那个红衣少年一进来,整个房间的气氛就全变了,即使他不明白出了什么事,也感觉出别人的不自然——正捏着的腕脉蓦地跳的急促混乱,明显是有问题。
  越陌不在意青泪,也不在意这些少年少女,只要他重视的这几人高兴,他就很是满意,看这场面一时间都冷场,便作势向青泪挥挥手:“有老板在,顿时就拘束了,不如老板先去忙罢。”
  早有芍药机灵,准备好了座椅,奉上洁净杯盏,越陌挨着王谢坐下,将司寇粗略介绍给了王谢。
  司寇就在方才,暗中窥探过这位王大夫,此时只很规矩地给王谢行礼。
  王谢一听这位名叫司寇,眼神却不一样了,比旁人硬是多打量了好几眼。
  他感慨的原因,实在不能与外人道。
  记得上辈子跟他接触过的,繁露山庄的一个人,就叫司寇。
  而那是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
  王谢之所以印象深刻,因为当初第一次,有人带着二十多口子半夜三更私闯民宅,绑着他去诊治病患。
  光是从马车上下来,去往病患的屋子,就蒙着眼走了一炷香不止。
  病患躺在单人床上,即使盖着被子,也不过占了床的三分之一,真个是形销骨立。花白稀疏的头发贴在头盖骨上,眼窝深陷,面皮乌黑,看去就是一个骷髅。
  被子下面的躯体也几乎是一具骷髅骨架,肉眼分不出胸口是否起伏,要不是心窝还有一丝丝热气,大约会疑心是谁从乱葬岗坟里刨出来的。
  王谢看了这病患的情况,直截了当摇头。
  然后那女人干脆跪下来,请王谢无论如何要救这个人,自己知道这样请郎中很冒犯,只要王谢救人,她自己的命就是王谢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如果王谢怀疑诚意,她也可以先付利息,自己身上所有部件,王谢要哪个她砍哪个。
  当时王谢被这女子的破釜沉舟着实震撼了一把。
  可惜床上的人毒已深深侵入五脏六腑,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外力吊着一口气而已。王谢直言相告,便是拼尽全力,最多可以醒来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也就生机断绝了。
  “他已经有十年没跟我说过话了。”那女人并没有思考很长时间,问,“多久能醒过来?”
  “三天。”
  “好,那就三天。”
  王谢挤压出那人骨子里最后一点活力,终于令那人在第三天清晨张开了眼睛。
  女人和那人单独在屋子里,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在一个时辰之后走出,眼角稍微有些红色。
  之后,那女人带着王谢来到对方墓前。
  墓穴并没有封土。放了一具整棺,还有一具空棺。
  她说:“你是个很厉害的大夫。”
  她又说:“他在二十年前成为药人,神智就再也没清醒过,能在半个时辰里面,目光清明地看着我,听我说话,我已经满足了。大夫你要我的命,可以现在给你。”
  说完了,她自己跳进墓穴那具空棺里面,看样子是准备自戕。
  王谢要个女人的命做什么,他又没有救一人杀一人的嗜好。
  而且这样执着而刚绝的女子,用大夫的话来说,其实精神偏执是……有些不正常的。
  你跟一个不正常的人讲理,不是白讲么。
  还是开导为上啊。
  王大夫说着重复过好多好多遍的话,这话他也曾用来安慰自己:
  “他死了,现在只有你念着他。”某个人死了,确实只有自己念着他。
  “你若死了,这世上便再没有一个人记得他了。”是的,世上知道他,记得他来历与原委的人,也只有自己。
  “那时候他才真正消失在这红尘人间。”自己不想让他消失。
  “不如为他做点事情。”所以自己才会以他为名设立医馆,会有很多人念着他的名字。
  女子本来已经合拢的眼睛睁开。
  她仍然没有考虑很长时间,便道:“你说得对。”
  然后干脆利落地从墓穴中跳出来:“走吧,先让你知道他。”
  于是他知道这女子是刚刚卸任的司寇,死去的那个,是上一任。
  那人也曾经叫做司寇,也是女人的义兄长。
  嗯,对了,她的义兄长曾经也是整个山庄最有名的话痨。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什么现在王谢认出来的人比之前多?因为之前他圈子很小,接触的都是无名之辈,现在地位高了接触的牛人就多了。而上辈子能找他看病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必须是牛人,才有人力财力阿鲁……
  PS:
  为什么没有宁芝夏广开后宫左拥右抱的小剧场……
  ——机器猫有后宫CP么?有么?么?
  【上面那句话画风不对】
  严肃脸解释:后宫都是浮云,宁大侠志向是统领十万精兵,战场披靡!
  十万喔,做后宫会累死的喔,一天一个都忙不过来喔。
  【这句画风也不对……
    
    ☆、第一百零三章 闲话家常顺便说媒

  上一任司寇大概是因为办事不利;戴罪立功又出现了严重失误;自愿选择作了药人。
  因为当时这女人还是个十岁小女孩儿,那人想赌一把运气,活下来。
  他坚持了足足两年;不发疯,不昏迷。
  直到再也支持不住。
  后来女人长大了;竟然非常出类拔萃;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当上了刑堂之主。
  平生最大的执念就是这位义兄长。尤其是他用全部意志支撑两年神志清醒,为了她。
  所以她也会拼命做到最好,她以为只有坐上刑堂之主的位置;才有机会救回他。
  可惜;直到女人也卸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而女人觉得自己既然达到了兄长的高度,九泉之下,也可以给兄长一个交代。
  所以,最后,破釜沉舟。
  给王谢讲了故事以后,女子送走了王谢。
  后来她继续在繁露山庄供职,当然她已经不是刑堂司寇了,而是去了物堂,物堂设立的孤部,专门收集各地孤儿弃婴。
  “我要让别人也记住他,这样他永远不会消失。”
  ——好吧,这种偏执总比要去自尽好多了。
  王谢仔细端详着面前的司寇,企图将之与那具骷髅人联系起来。
  当然他不会傻得冒冒失失就去问司寇“你有没有一个小你将近二十岁的妹妹”,但是他对于司寇的病症还花力气研究过。
  现在看到活蹦乱跳的司寇,微微有些感慨,也是人之常情。
  咳,身边还有个活蹦乱跳的越陌呢,感慨还未发生的事,真是杞人忧天。
  宓王世子没有死,继承山庄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决策者不同,山庄的人员调动乃至将来可能的事件走向也会不同,现在操心未免为时过早。
  司寇眼角余光看到越陌似笑非笑,心头就有些发毛了。
  王谢打量完毕,看见越陌似笑非笑,心里到没有发毛。
  他在桌子底下,伸腿勾住了越陌的腿,轻轻磨蹭。
  于是越陌继续很温和地跟裴回说话去了。
  王谢继续蹭越陌的腿,越陌借着桌布的遮挡,左手悄悄伸到桌子下面,拍拍他大腿以示安慰。
  林虎峰一见越陌出现,就兴奋起来——没别的原因,司寇是莫公子手下,莫公子最好能同意他和司寇打一架,切磋切磋。
  他现在还不知道风依涵与阿魏都是越陌手下,不过对他而言,知道或者不知道都无所谓,能打就好。
  这么想着,林虎峰便直接问:“莫公子,我能和司侠士切磋一番嘛?”
  司寇看了一眼越陌,又看了一眼林虎峰,还看了一眼宁芝夏。
  其实他对宁芝夏更感兴趣一些,因为对方身上有他喜欢的血腥杀气。
  越陌在公事之外,并不摆什么架子,笑道:“只要司寇愿意。”
  司寇将自己想说的长篇大论精炼了一下,概括成一句话,道:“我是剑走偏锋的狠辣功夫,林侠士和宁侠士都可以一战,但是必然互有伤亡。”
  ——不要觉得这句话很长,如果司寇不加限制地说,原话会足足长上十倍。
  林虎峰跳起来:“你都没试过,我不可能不行!”
  司寇想了想,用一种奇异的目光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扫视林虎峰全身,仿佛透过皮肉将骨头都看一个遍,不时在对方身上某处停顿一下。
  林虎峰登时觉得身上发冷,不由一抖:“你这是什么眼神?”
  宁芝夏却明白了,也不说破,收回目光,伸筷子夹了片水晶肴肉,细嚼慢咽。
  司寇审视一遍林虎峰,手覆盖在领巾上,看一眼越陌。
  越陌不在意地挥挥手,只要司寇长篇大论不是对着他和王谢来的,都好说。
  “林侠士,刚刚你的姿势里面一共有七处破绽,包括左颈、左肘、右肩、右前臂、第五节脊骨、腰眼和右小腿。我们来一条条分说。如果我猝然发难,以手中筷子飞出击你双目,你要么闪身躲开,要么抬手自救。前者,我会出手击中你左颈,后者,我牵制你左肘。彼时,你若足够迅速,自当逃开,而我掌中有利器,你受伤在所难免。而你若硬抗,以攻代守,也自然会血溅三尺。接下来我们说右肩和右前臂……”
  王谢一边听,一边看着越陌。
  越陌有些无奈地笑笑:“司寇说话一向严谨细致,不觉便有些琐碎。他经验见识都是一流,也善于照顾人,独自一人将义妹养得温柔知礼。家里就他兄妹二人,他今年三十出头,没有婚配,我觉得年纪长些的比较疼人。”
  ——“温柔知礼”?王谢想想自己遇上的那个果决的女人,觉得越陌的评价有些不妥。
  还有一样不妥。
  “年纪大些小些不重要,会照顾人是最好,唯一一点是,他以何谋生?会不会有危险。”王谢强调。
  “这个你放心,我只是拿个范例来比一比,人选有很多,最后还是要看容翔。”
  裴回旁边坐着,一头雾水,听到与自己相关,更加不明白了:“天涯公子,重芳大哥,你们在说些什么?我都听不懂。”
  越陌笑道:“想让容翔多交些朋友。”说着又故意瞄了一下王谢,“重芳的愿望,我必然会努力达成。”
  裴回目光在越陌和王谢之间移动,还是不太明白。
  越陌补充道:“况且几日不见,容翔又和我生分了,我得做点什么才是。”说着夹给裴回一筷子豆芽,“这里做得不家常,将来你尝尝我的手艺。”
  裴回一脸惊讶:“莫公子会做菜?家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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