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同人)[花邪]他忽然不在乎自己的肝了-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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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改发E…Mail,因为我们都不断更换着落脚点。之后我们通信一直到我们见面,一年多,一百多封信,这几乎是支撑我保持理智的全部支柱。他每封信的落款都是'你的朋友吴邪',他当然不知道我多少次被这几个字狠狠刺伤。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忍耐忍耐再忍耐,不要贸然去打扰他的生活,要先与他建立感情,谁会无缘无故地爱上一个陌生人。但有时候想他想到无法忍受,我会去找从前的情人,我没有办法。如果我不转移一下注意力,我一定会被这种狂热的单相思烧成灰烬,从此对任何火星都置之不理。还有一次我被绝望折磨疯了,和狐朋狗友连续几个晚上寻欢作乐,想把自己溺死在人海里,然而狂欢到一半我却忽然精疲力竭,像是被人兜头泼了满身满脸的冷水。因为我看到他给我发的好几封未读信件,开头就是什么'这几天忽然没有你的消息,我很担心'、'如果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务必告诉我,我一定会尽力帮你'之类的话。我真恨自己为什么忘记关掉手机,但我又真庆幸自己忘记关掉手机。他在困惑,他在担心我,他因为我杳无音信而焦急地揣测。我攥着手机,像个神经病似的笑个不停,我好像是太高兴了,又好像是太痛苦了,笑到最后,哽咽一下子冲上来扼住我的喉咙。我得强忍着才能不掉下泪来。”
多诺凡说:“你的朋友肯定以为你疯了。”
“那一阵我的确是疯了。不过那晚大家嗑药的嗑药,豪饮的豪饮,□□的□□,谁有空理我。只有坐在我腿上和我接吻的那个脱星注意到了,因为我一把把她扔到游泳池里去了。”
“如果我是个绅士,我现在就该一把把你扔到楼底下去。”
“重头戏来了。”解雨臣无视他继续道:“我和吴邪第一次见面是在The Met Gala上,在大都会博物馆,你一定知道这是时尚界的奥斯卡,获得它的邀请是对一个模特的最高赞许,走它的红毯可和其他地方不一样。那次我特别仔细地着装,出了一把风头。其实人人差不多都出了风头,因为出现在这里本身就很受瞩目。我看到的男男女女都神采飞扬,精神抖擞,格外优雅有礼,好像他们什么脏事都没干过一样。只有吴邪不一样。”
“我设想过无数次我们的初识,在惊天动地的时刻,在狂风暴雨的背景下,我们目光相接时一秒便是万年。但此刻他只是出现在璀璨夜色里,仰望着漫长的石阶,罡风浩浩穿过他的发,一下就准确又敏捷地抓住我的心脏。”
“他下了宾利车后表情有点冷淡,风尘仆仆又带点茫然,穿得很简单——我到现在也能记住——两扣式手工西服和一双Brooks Brother皮鞋,那年的主题是机械和现代,他为了贴合主题佩戴了几枚用手表机芯做的袖扣,不过也仅限于此,在饕餮盛宴似的气氛里方枘圆凿。我西装上衣的美人眼里别了朵郁金香,方便献殷勤,但他插了支万宝龙钢笔。他拍过一些很出色的时装照,也写过评论,可以看作时尚圈人士,不过他来参加的更多原因是因为切尔西硬拉着他来。他曾向我直言'看过真正的贫困和苦难之后,我很难再对纸醉金迷感兴趣'。”
“切尔西是挽着他的女伴,一位NYT的时尚评论人,她和吴邪关系很好,我就为这个勾引了她好久。我没看清他的时候,还觉得切尔西拉了个银行经理过来,还对着朋友取笑了一下。不过等我看清之后,我真想狠抽自己几个耳刮子。由于我一直盯着他看,他感受到我的目光也转过头来看我,我一时脑子发懵,血液一下子冲下来打乱所有的思考,条件反射地调出个笑来,他愣了愣,也只好回笑。于是我们两边默不作声地□□半晌,后来切尔西也对我□□一下拉着吴邪走了,我站在原地懊恼了好久,这么好的一个搭讪机会,我原本可以顺势上前和切尔西寒暄,然后自然而然地和他攀谈几句,而我竟然只是傻乎乎地对他笑!”
作者有话要说:
☆、星尘的舞台
“走红毯时吴邪背影有点不自然,频频回头看我,不过转头速度太快,没弄明白他在想什么。就算他在和切尔西说'快看插花的那个傻逼,他裤子拉链开了',我也很受鼓励,面对镜头更加自信满满。我对自己的外形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我也擅长利用这个优势。进了博物馆以后,切尔西特意站到我身边,我的女伴挽着我的左臂,而切尔西挽着他的右臂,所以在切尔西的安排下,我就和他肩并肩站到一起听致辞了。”
“荣誉主席的致辞一完,我去取了两支粉红香槟,他看着我走过来时似乎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纠结的状态,这种状态等到我在他面前站定时表现得更明显。我把酒递给他,他默不作声地抿了一口,他肯定不知道这是'The For Two',也肯定不知道它有什么寓意,不然不会喝得那么干脆。我告诉他我是解,给他写信的那个,他愣了愣,表情由短暂的意外变成轻松,然后说,他一点也没料到解是我,因为总是感觉我活得离他很远。我问为什么这么说,他露出挪揄的表情笑道,编辑部的时尚评论人都说如果你生活在上世纪,就是胶片杀手,而生活在现代,就是内存杀手。你没发现到你的时候闪光灯格外亮吗?”
“我说所以你走红毯的时候一直看我,就是因为我好看?他避而不答,抬头看看屋顶,低头看看鞋尖,又看看周围。我看着他局促的样子,真想一把把他扯进怀里,忍了半晌,还是忍不住靠近他,问他是不是真这样认为。靠近他的一瞬我感觉全身的毛孔似乎都张开了,急切地捕捉他的气息,他没有喷任何香水古龙水,只有淡淡的衣物柔顺剂和柠檬水的气味,却比什么都好闻。但他看着我靠近的时候,眉心一皱,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
“哦,对了,我忘了,我们还不熟,我并不知道他的心意。纵使我爱他爱得深入骨髓,纵使我能轻易夺走世人眼球,但这并不是让他爱上我的条件。我的笑有点挂不住,之前的自信被挫伤大半,为了掩饰这种在他眼里十分怪异的失落感,我换了个话题和他聊天。整整一个晚上,让我无比激动期待的夜晚,就在不痛不痒的朋友间的谈天里流失了。我邀他一起吃夜宵,但他说要回家写新闻稿,抱歉地看着我,我摆摆手说没关系,目送着他的车离开我的视线。”
“后来的相处时间里我一直努力把持着自己别做出任何过激行为,但又忍不住小心地试探他,有时候我窃喜得嘴角咧到耳根,有时候我又失落得无以复加。他笑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开心,他落泪的时候我感觉心脏都被攥成一团废纸,这种心思是我从来没体会到的。曾与我在一起的那些人,有些比他聪明细心,有些比他美丽或英俊,有些比他富有,但他偏偏不可替代。我不知道我到底看上他哪里,但只要是属于他的东西我就全都喜欢。”
“他是自由职业者,因此他可以陪我去陌生的国家出差,我们一起去了许多城市,他不论在哪里也能找到挑动心弦的东西,在此之前我不知道这世上竟还有这么多快乐的事。我穿上奇装异服,在澳门的疯堂十号里与艺术家们装神弄鬼;他驾驶着一辆租来的道奇战斧,卷着夕阳和燥热的空气冲杀过迪拜的沙漠;我夹着冲浪板滑过堪培拉的黄金海滩,在被清澈巨浪吞没前拍一张满目碧亮的照片;他为避雪走进圣彼得堡的一家贫民酒馆,用吉他弹一支让衣衫褴褛的人们也狂舞的曲子;我乘电车穿过小樽的落樱和森绿,走近一座金粉褪色的朱红鸟居,给古老的武士们献一把关西钢刀;他领着加尔各答的流浪儿们,从浮着莲花的井里用线桶打一桶桶水,给他们清洗脏污的棕红的脸庞,梵音和明亮的阳光像风一样滤过身体。我们一起狂笑,一起痛哭,一起行路,一起灰头土脸地躲进一家旅馆,一起狼吞虎咽地填满空虚的胃。一起高兴,一起愤怒,一起悲伤,抢同一瓶酒,坚持要帮对方背行装,刮出身上最后一分钱买饮用水,抿一口润湿起皮的嘴唇,然后说着我不渴把水递给对方。一起骄傲,一起失落,一起漠不关心,一起搞孩子式的恶作剧,一起匍匐在神明和星河脚下,却不愿对任何人低下理应高昂的头。瘸脚和雪盲互相搀着在雪山里走,遇到凶险的情况时,冰镐死死扎进冻土里,不管不顾地要把失足的那个人拉上来。”
“我们越来越依赖对方,整天整天地呆在一起,但吴邪始终没有任何想要超越朋友关系的举措,反倒是我喜怒无常,霸道易妒,让他感觉不解和尴尬。后来我总算想开,心里只剩下一种悲哀的满足,就算永远这样也好,就算永远无法吻他,永远无法拥着他入眠,永远无法品尝他每一个属于我的时刻,也没关系,只要别离开我,他结婚生子,都无所谓。只要别离开我。”
“我原本都已经想开了,不在乎了,”他低声说道,深邃的瞳孔里闪动起一种夹杂着恼怒的火光,“但他偏偏来招惹我。让我连这一点卑微的满足也没法享受。”
“吴邪似乎是察觉了什么,一夜之间疏远了我。不再和我一起吃饭聊天,也不再一起出去旅行,开始时还接电话,尽管语气很冷淡而且暴躁,后来连电话也不肯接。我上门找他,请求他告诉我到底是什么让他生气,然后他就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租了房子,搬出了我知道的那个地方。和他在一个工作室的摄影师说他出差了,但他分明没有,因为他的盆栽没从阳台搬进屋里。他和我在同一个城市,我却见不到他,找不到他,抓不住他,这种日子我一天也受不了。于是我横下心,花了一大笔钱给他家隔壁的那户人家,让他们出去旅游,而我暂住在他们家,我等了两周,天天搬着椅子坐在门口。我一直都活得无法无天,唯我独尊,害怕的次数屈指可数,但这次我是真害怕了。我开始胡思乱想,不停地揣测,他是不是发现了我对他的想法,是不是开始厌恶我,还是说他听说了我那些糜烂混乱的过去。但他为什么不直接对我说?我宁愿他用最直白最恶毒的语言狠狠刺伤我,我甚至这么希望,这样我就可以克制住自己飞蛾扑火地冲向他的冲动,可他为什么不说!是因为他不相信我吗,他不相信我不会让他难过,不相信我不会骗他,不相信即使所有人的枪口都指向他,我也会毫不退缩地站在他身边!他不明白……我,我爱他啊。只要他说,我就会离他远远的,他为什么不信呢?”
“当他终于出现的时候,手插在Polo衫的衣兜里,站在我面前冷静地看着我。我们对视,彼此眼里是燃烧殆尽的灰烬,如雪一样沉沉地积在眼底。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声音疲惫得吓人。他沉默了好久,久到我以为他不认识我了,然后说我们不能在一起厮混了。我无法控制自己笑起来,尽管我一点也不想笑,‘厮混?’‘没错,’他说,‘我们这样不正常,你知道吗,好多人都在议论我们。’‘所以你就一个理由也不给就把我踹了?’‘我那时脑子里很乱,毕竟我们是,’他顿了一下,磕磕巴巴地说,‘最好的朋友,对,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我敛起笑,紧攥成拳的手用力到颤抖,死死瞪着他。‘你再说一遍。’”
“他像是在催眠我也催眠自己一样,一字一顿地说,‘我们只是最好的朋友而已。’”
“那些孤寂的等待,无望的揣测,反复狂热的情绪,它们所积压下的东西像是找到了导火线,达到了极点的痛苦和绝望一下子爆发出来,我真想杀了他,让这张该死的嘴永远闭上。我大吼道,‘你是这样对最好的朋友的?!’”
“我曾学过欧式泰拳,去曼谷时总要去蓝毗尼拳击馆找人切磋一下,吴邪打不过我,我也舍不得打他,只是虚挥一拳而已,但他不知道我放水,立马给我来了一下狠的,我一时火起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我们往死里打了一架,根本没什么技巧可言,把对方撞在墙上,摔在地上,拳头都带着风,两人都狼狈不堪,血气冲头。最后我扯住他的后领,单腿一扫顶弯他的膝窝,他膝盖一弯跪在地上,然后我反剪双手把他死死制在地上。”
“一时间空间里只剩下粗喘声,我大声问你还想打我?他用力挣动几下,低声咒骂出几个脏词,还是卸了劲,我也稍稍放轻了钳制他的力道。僵持了半晌,我以为他平静下来了,就松开手,没想到他蓦地转身,抓住我的领子把我撞到墙上,举起拳头。我没有表情地看着他,不躲不闪,也不闭眼,只是看着他,他瞳孔里的倒影全是我带着淤青的脸,目光漠然,苍白瘦削。他举着的拳头却迟迟不落下来,定定地看着我。又过了很久,他慢慢放下手,脸色灰败。”
“我一把把他推开,他一屁股坐到地上,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打开我租下的房子的门,从消毒柜里找了一块冰毛巾扔到他脸上。然后我又回到屋里,把所有自己的东西胡乱塞进旅行箱,拎着它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