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同人)[花邪]他忽然不在乎自己的肝了-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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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万物吝啬给我一点回答的声音,好像吴邪走后万物就都死了。只有碎琼乱玉飞溅的声音,风和雨在窗外痛哭叹息。”
“大概是最后一点不甘,最后一点委屈,驱使着我用最后一点力气走到门边,想看看他的脚印,外面只有石板路和落叶,雨刷刷地淌过,自然不会留下脚印,那我就闻闻刚刚吹在他身上的风,如果风也随着他远去,那就让我往那里站一站,作个迟到的送别姿态。我打开门,吴邪正站在门口,浑身湿透,他似乎没听到开门的声音,只是用手背不停地擦拭双眼。”
“这个我爱的人,我愿为之而死的人,因为我的绝情,独自淋着雨落泪。这时他似乎感觉到我了,转过头来看向我,眼眶红透,睫毛被风雨打乱。就是这么一眼,一下击中了胸腔里的某个地方,让我所有的防线崩塌。我第一次认识他时,也是因为多看了一眼。我第一次对他说爱时,他也是这么淋着雨的。这么多年,我还是因为同样的东西就对他弃械投降了。这是命,我得认。”
“我把他和他的箱子拉回屋里,把他湿透的上衣扒下来扔到地上,他乖乖地任我摆弄,耷拉着嘴角。刚转身要去给他拿毛巾和干衣服,他却一把拉住我的手臂,我脚步顿了一顿,他往前一探,想吻我,却只磕上我的唇角。带着凉意的柔软的嘴唇,还有雨水的气味。”
“我不明白这个笨拙的动作究竟哪里取悦了我,总之他成功点燃了我的激情。我转身,捧住他的脸很用力地吻他,这个吻深到我们都有点窒息。我们急切地撕去对方的裤子,我用尽一切手段和花样讨好他,他也同样,干涩的疼痛和火一般的快感几乎要逼疯人。我有些着迷地看着他鬓角滑落的大颗的汗水,心想把他做死在这里他就不敢和我拧着干了,他被我不管不顾的疯劲感染,死死捏住我的肩背,力道之大在我身上留了好几个发青的指印。我们从沙发滚到地下,卷着地毯,又回到床上,一路掉落的衣服是放纵的舞步。我们是渴饮欲望的醉鬼,是吸食狂欢的瘾君子。□□来临的前一刻我想到了死,这个念头像病毒一样占领了我的脑袋。杀了他,恶毒的言语只会玷污我的耳朵。杀了他,污秽的风雨只会腐蚀我的皮肤。杀了他,世间的非议和侮辱只会撕裂我的心,杀了他,所有的罪我来担,所有的恶指向我,所有的折磨让我承受,所有的唾骂只会落到我的身上。我只要他永生不死。我只要他不再流泪,不再痛苦,不再在风中瑟瑟发抖。”
“我最终并没做什么,当我说我想一刀捅死你的时候,他的目光凝望着我,眼里噙着晶亮的全是泪。他说,‘拿去吧。’”
“我想我们一定都疯了,这故事简直荒谬,没有起承转折,没有前因后果,唯一的剧情就是忽然被欲望操控的两个人,被彼此无可救药地吸引,然后做尽这世上一切疯狂的事,一起走上无法挽回的绝路。”
“不管过程如何惨痛,如何撕心裂肺,他最终还是要走。等我睡醒的时候,扔了一地的套子全都被收拾起来了,屋里再没有他一丝气息。我心里空荡荡地,只有各种声音的回响,耳朵却又轰鸣得什么也听不见。战争一旦打响,每人的个人通讯设备必须没收,于是我就又过了两个月杳无音信的日子,每周他只能寄一封信给我,我还没法回信。这时候我开始失眠,因为我常常梦到吴邪浑身是血地回家,他拼命敲着门,我却因为睡着了听不见,等到翌日一早开门,只看到他死不瞑目的尸体。于是我经常半夜里惊醒,然后仔细听听有没有敲门声,慢慢地我就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开始时我难以忍受,几乎崩溃,感觉脑子里有根弦正不断拉紧,后来就习惯了,还觉得多出许多时间来想念他。”
“吴邪的信总是很长,他晚上在行军帐篷里咬着手电筒写字,有时写到天际泛白。他写到总笼罩着臭气的村镇,黄棕色的沙尘暴,断瓦石砾里的猫尸,还有无能的指挥官,新奇的脏字,满背包的袜子。他住在侦查营的帐篷里,身边都是些粗中有细的奇能异士,大家开始很有些看不起他,以为他是个绣花枕头,毕竟有一种说法是‘同性恋比例最高的三个职业是模特,设计师和摄影师’,而他们用‘Gay’这个词形容一切糟糕的东西。但越到后来,他用毅力和能力赢得了难得的友谊。有一次车队在公路上堵住,并发出了生化武器的警报,大家都熟练地穿上笨重的防化服,等着看他的好戏,但他没能给他们嘲笑的机会;让他彻底融入他们的一件事是,吴邪睡前把嚼烟塞到舌下忘了吐出来,嚼烟是个好东西,只是会让人像一条狂暴的狗一样分泌大量的口水。他写完信后啐了一口,正好啐到一个正打呼噜的人的嘴里,那人立马跳起来要干一架。吴邪其实心里十分没底,但他就是不肯示弱,两人互瞪了一会后,大家觉得吴邪不是娘娘腔,于是联手把那人打得满头包,然后和他称兄道弟。他写好玩的事时笔锋飞扬,写到战火带来的灾难时则是完全不同的样子。”
“当我接到他殉职的消息后,那个被他啐了一口的田纳西人附信给我讲了原委,那时大家正端着枪在破陋的街道里搜索,发现了两三个浑身尘土的阿富汗孩子围在一起,士兵们用枪口指着他们,那几个孩子却惊慌失措地用当地语言说着什么。懂波斯语的人翻译说,站在中间的那个男孩子踩到了地雷,他们在求助。”
“刚开始大家还十分警惕,端着枪离他们远远的,防止他突然抬脚引爆地雷,踩到地雷的男孩脸上全是泪水,尘土粘在他枯黄的皮肤上,姿势是僵硬的紧绷,不像是装的;这些孩子里面个子最高的一个女孩子忽然跪地大哭,用生涩到极点的英语断断续续地请求他们救救她的弟弟,这是她唯一的家人了。这些士兵虽然接受过严格的训练,但他们毕竟是人,有些兵连人也没杀过,他们互相看看,然后一致看向营长。营长大概就属于大兵们平常说的无能的领导者,在行动开始前他一遍遍吼着‘听指挥,没有愚蠢行动’,这时候却把一切都忘干净了。吴邪看出了他的犹豫,率先拔出了腰上的刀,营长呵斥他,他头也不回地说我是记者,不是来打仗的。她的模样与贝尔格莱德惨死的女孩的影像重叠,他没法不动容。营长的脸气得胀红了一瞬,还是决定让队伍中最擅长诡雷铺设和爆破的士兵过去看看,该士兵拂开尘土,看了一眼,判断是M16反步兵地雷,以这种埋设方法来看应该是阿富汗人埋的。吴邪蹲下身,把刀极缓慢地切入男孩的鞋底,让他慢慢抬脚,等到男孩的鞋底完全被切下来以后,吴邪用刀小心地压着地雷,两个人都出了很多的汗,因为一不小心,周围的人就会被地雷炸死,或者被里面的铁片铁钉刮得骨肉分离。男孩子的姐姐还在不停地道谢,营长抬了抬枪,让那些孩子赶紧离开,吓得他们做鸟兽散。观察着地雷的那个士兵看了许久,忽然说,这不是触发型地雷,是引爆型。孩子们已经跑远了,营长悚然一惊,大吼一声散开,吴邪和那个士兵刚站起身,地雷就被引爆了,火光猛然炸开,将他们两个吞噬,锋利至极的铁钉卷着火和风四射,所有人刚转身,就被冲击波震得砸向断壁残垣——”
“吴邪舍命救的那个孩子,还有那一群孩子,引爆了地雷,让他尸骨无存。我最害怕的事就这么变成了现实,而且还是如此残酷的现实。这的确是战争,仇恨和杀戮占据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尾声…葬礼
隔日他们去了公墓,解雨臣没把吴邪送回洛杉矶,而是将他留在纽约,尽管这样做有些自私,但他只是希望他能够离自己近一点,他好去常常看望他。吴邪的二叔千里迢迢地从中国赶回来,还有一些吴邪的朋友,人并不多,三十几个人,但他们都穿得非常正式,带着对死者的所有尊敬,解雨臣到的时候,他们纷纷过来与他握手致哀,感谢他在吴邪死后做的一切。解雨臣忍不住想到自己那些五湖四海的朋友,如果他死了,是否会有人真心地过来吊唁。
死者只有一小点骨殖,装在黑色的木盒里。解雨臣站在队伍的最后,安安静静地听牧师念悼词,脸上的表情无法用任何一句话说清。牧师将盒子葬入一方浅浅的土坑,然后落土,压实,拉起洁白的大理石碑,洒圣水。大家纷纷上前把花献在碑前时,只有他没动;大家后来都离开了,也只有他没动。
周围已经没有人了,只有解雨臣仍僵直站在那里,他身形本就挺拔,碎发在风中飞扬时,他像一棵被打乱枝叶的树。
他不动,不仅因为脑子里掺杂着各种想法和记忆,乱糟糟地而不想动,还因为感觉不大舒服,又胃疼,又头疼,又困,又累。解雨臣盯着墓碑上吴邪的名字,开始迟钝地思考自己昨晚都干了些什么事,哦,对了,水果。他昨天回家途中,忽然不想听那个庸医的话了,烂肝就烂肝,索性就是个死。于是在驶出第五大道时,他把那一堆水果全送给了乞丐。
回到空荡荡的家后,他没急着吃饭,而是走到酒柜跟前,按下冰冻的按钮。这是半导体电子酒柜,通过给半导体制冷器接上直流电,吸收电热而制冷,几分钟内就能在酒柜上结一层薄霜,很快他就从里面取出一瓶冻得霜白的伏特加。他找了个小冰锥——这是当年和吴邪一起爬雪山时用的——敲碎玻璃瓶身,然后把酒瓶形状的冻成冰块的酒扔进碎冰机,不一会儿他就端着装满冰块酒的扎啤杯走出来,嘴里嘎嘣嘎嘣地嚼着冰块。这是他独创的喝法,感觉很不错,挺消暑的。
此时是傍晚,落霞在地板上洇开一片凄红,风拂起落地窗旁朦胧的白纱。解雨臣打开沙发旁的一盏高脚灯,翻开一本翻了无数次、泛黄脱线的书,作者是死了的那个人,又开始读那些早就倒背如流的字句。他想着得去买本新的,丝毫不在乎自己拿冰块伏特加当晚饭,肠胃会有什么反应。
窗外的霞光逐渐褪色成月光,又慢慢点亮为晓光。这个晚上他吐了一次,但实在没什么好吐,胃悻悻地停止抽搐,开始专注于绞紧。当天终于全亮起来的时候,解雨臣才趴在沙发上慢慢睡去。
解雨臣一动不动地站了很久,多诺凡抽完了一整盒烟他也不动。多诺凡想着下午还有事,就走上前去拍解雨臣的肩。他回头,多诺凡被他冰雕石刻似的表情惊了一下,眼神也十分吓人,锋利得像飞溅的刀。
“需要我一会送你一程吗?”
“不。我自己去。”
“你去哪?”
“去天堂。”他说。
多诺凡不说话,就只是瞅着他,解雨臣拍开他搭在自己肩上的手,自顾自地席地而坐,绵软的青草沾上裤脚。“你先走,我和他说说话。”
多诺凡于是就走了,他也实在说不出什么劝慰的话来,尽管他听到解雨臣在他身后吸了吸鼻子。他们是大学时期就认识的好友,两人从来都是一路高歌痛饮,活得玩世不恭穷奢极欲,解雨臣突然大转变,多诺凡却还留在原地,这时他就意识到两人之间只怕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鸿沟,尽管他永远支持并关心解雨臣,在任何方面,任何事情上。他上了车,并没急着驶离墓地,而是划燃长火柴,点了一支烤烟。
汽车的后视镜里解雨臣固执地盯着墓碑上烫金的名字,眼圈越来越红,他死死咬住苍白的嘴唇,却还抑不住颤抖。又过了一会,他开始恼火似的抹眼眶,眼泪似乎越抹越多。到后来他用手背用力抵住眼,但这样也没用。感情和泪水一下子就汹涌而至,卷着笑和吻、晃动的面影、飞扬的神采、黎明与黄昏,那情感深埋在心里,在时光辗转中一刀刀地加深,在岁月变迁里沉淀,在沸腾中冷却,在冰冻中滚烫。这日日夜夜无数个时刻里血流不止的爱情。
多诺凡靠在驾驶座上,眯着烟打量远方。血红的落日逐渐隐没在地平线下,不远处的城市,那高楼的玻璃墙上映出一片流动的火光,很快这钢铁森林就会慢慢织出一张光网。在这凄凉霞光里,那个故事的尾声,解雨臣清冷的声音,又开始像泉水一样汩汩上冒,逐渐涌满了寂寥的枯井。
“接到他死讯的半个月里,我除了联系他的亲友,准备一切葬礼所需的事务以外,照样吃饭、工作、睡觉,没事就翻翻他的书,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大概是因为他离开我的时间有点久,我的意识还没消化他已经死了的这个消息,我甚至都怀疑我是否真的爱过他。等到吴邪所在的侦查营里的士兵寄给我一包东西后,我才猛地反应过来,那包裹里有一块焦黑的溶银,是我执意逼他戴上的十字架,他还撇撇嘴笑话我迷信;有一支扭曲变形的笔管,是他在Met Gala上夹的那支万宝龙,他用这支笔给我写一封又一封的长信;还有几块破碎的骨头,它可能来自他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我亲吻过的眉骨,紧攥在手里的指骨,拥抱过的肩骨。我被事实击昏了头,我再也无法告诉自己他也许还活着。这就是吴邪留给我的全部,天啊,他那样的一个人,那样善良、温和、可爱的一个人,死后就只剩这些东西!上帝哪怕还给我一个傻子,一个残疾,一个再也无法醒来的植物人,也比什么都不留给我好!我不明白,既然命运把我推向他,为什么又要把他带走?既然让我遇见他,为什么又要让他消失?上帝都对他做了些什么?我日日夜夜地祈祷,在谵妄的噩梦里挣扎,我那么希望他活着,可命运让他死了。遇到他之前,我年纪轻轻却已差不多心如死灰,遇上他之后,我也曾踟蹰是不是该给自己留一分余地,可我最后选择孤注一掷,决定毫无保留地豪赌一次,可他却死了,最后一面都不曾留给我。这时候我才彻彻底底地认识到命运的荒谬,当你把全部的灵魂押到一个人身上时,命运只消弹指,就能让这一切,连同这个人,全都灰飞烟灭。我从遇到他的那一刻才活过来,他死后,我也就不能再有心跳了。”
“人在最痛苦的时候连呼吸都艰难滞涩,更何谈痛哭?我哭不出来,每一滴泪都在心里熬干了。如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