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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十重人格-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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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承云听了半天,不知道那些人在谈论谁。
  郭承云的母亲一个人进来了。现在的郭母身上散发着陌生的味道,那种味道是外面的世界烙印在她身上的,昭示着种种一旦发生就再也无法回头的改变。
  郭母并不觉得儿子的态度有何异样,因为太久不见,她忘记郭承云该是怎样的活泼顽劣了。
  当天中午,小狼现身了,双眼黯淡无光,走动的时候拖着沉重的步子,好像是受了重伤。
  郭承云吓得赶紧把它塞进被窝里:“大中午的你不要命了?”
  而它也依旧只是听,无法回答。
  “那条带他们进屋找我的白狗,就是你吧。伤怎么样了,我瞧瞧。”
  小狼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它伤口愈合的速度强大得惊人。
  “你那么多余地拉我回来干什么。我身体很差,经常出毛病,以前好几次都差点没命了,花了家里很多钱,弄得他们特烦。
  “对了,我母亲好像想要把我带到国外定居。依我看,我不如去跟你混,当个狼孩。可惜把我扔进狼群里,大概半小时都活不下去。”
  小狼崽从被窝里爬起来,爬到郭承云的手边。
  郭承云抬手推开它:“现实一点,别让我难过。有时候狠狠心趁早了断,就不会难过。
  “明天早晨我们就动身,会有很多人一起走,我没办法跟你道别,所以我们现在就把该说的说完吧。
  “以后应该不会再见面了。我这窗子以后就不开了,你该干嘛干嘛去。
  “在你爹心里,你永远是爹的宝贝。如果明白了,现在就干脆点回去。他们经常进来,这里很危险。”
  小狼非但没回去,反而快速地起身,一个疾扑,快准狠地咬住了郭承云的手腕。
  “啊!!”
  那种钻心的痛,让郭承云完全没防备,短促地叫了起来。
  痛的是他的手腕,还是心脏,他不知道。
  郭承云用尽全力想把它抖开:“快滚开,会有人来!”
  他觉得这种关头还惯性地想给小狼保命的自己,真是疯了。
  但是他打心底里更无法接受的是,养了几年的小狼被打死在鲜红血泊里的场景。

  ☆、白狼王不可貌相(八)

  楼上传来众人杂乱的跑步声,小狼心有不甘地放开郭承云血流不止的手腕,后跳几步,纵身一跃出了窗子。
  门被大人们撞开,郭承云双眼无神地看着他们。
  被一手养大的同伴反咬一口的他,从没觉得这么迷茫过。
  郭母惊慌地奔过来,查看他被啃出牙印的手腕。
  一个郭母带来的黑西装为郭承云处理伤口,伤口在拭去血迹后,呈现深紫色,周边的皮肤都发青了,如同中毒一样。
  “快绑住手臂!”
  “来不及了,比血循环的速度还快……”
  同样西装革履的二舅问:“表弟,你被什么东西咬了?”
  郭承云无力地摇头。
  “这不是一般的咬伤……”大舅在郭母身上拍了拍,“你去找爹来商量一下。”
  郭母从床边起来,嘴里叫着“爹”,出去找郭承云的外公。
  剩下的人站在那里各抒己见。郭承云从他们吱吱喳喳的谈话声中,大致了解到,这是狼王留下的记号。
  “狼王刚才来过了?”有人问。
  郭承云被问得发蒙。
  外公拄着拐杖进来,审视郭承云的伤口,看了几秒,忽然差点瘫倒,二舅赶忙上前去,扶他坐到椅子里。
  外公迅速地挥退了众人,只留下郭承云的大舅、二舅、母亲。
  等其他人都走光了,外公才说:“没错,这就是狼王的刻印。捕猎队中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这种印在左腕上的刻印,就是被列入捕猎范围的意思。在以前,如果猎人捕捉到左边爪子上有记号的动物,就算已经打死了,也不敢带回家。并且猎人全家会从此改行种田,以免碰上狼王,被用命来换。”
  郭承云的大舅问:“也就是说,被打上猎物记号的表弟,反而得到狼王的庇佑,除了“审判者”,没人敢动他。”
  “不行!我要马上带他走。他是我儿子,就是我的人,我要他活着他就死不了。”郭母抢白道。
  大舅反驳她:“你不能带出去,外面的世界是‘审判者’的活动范围,你不就是因为这里安全,才一直把他留在这里?”
  “当成女孩养不就行了?审判者’绝对想不到,”郭母压低了音量,“‘不管是狼王还是‘审判者’,都抢不走他。”
  “人类违背不了上苍制定的规律。”郭外公神色肃穆地说。
  郭母拍案而起:“狼王和‘审判者’都是上苍,现在他们争着要我儿子的命,我守护他有什么不对了?”
  “你对他的守护是暂时的,而且为的是你自己。”郭承云的外公摇头。
  “为自己就不对了吗?我想像正常女人一样有个家,凭什么因为我只能生出这样的孩子,我就活该被别的女人比下去……”
  大舅粗暴地捂住郭母的嘴。
  心知肚明的二舅耸了耸肩,没吭声。
  外公继续说:“狼王不是普通狼类,它的涎水带毒,但是超过两秒没到达心脏部位,就会失效。如果这伤再往上一点,咱外孙就可以找阎王唠嗑去了。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假如咬了一次还不死,下次被咬就免疫了,而且身体素质也会变好。这也是为了让储备粮能顺利活到被狼王捕杀的那天。”
  狼王是吧,那个混蛋。
  郭承云磨着牙,将小狼相识以来的一切异状串联起来。
  他很快明白了当年由世昭哥引发的狼群与人类第二次纷争的始末。
  而后来,不论是小狼被并无血缘关系的大狼救助,还是遭到各种不服气的同辈挑战,果然是狼王级别的待遇。
  而那次把小马吓到腿软,估计也是它的杰作。
  郭承云想到小马那一次,捂住了头,他这样猜测是不是太自我中心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郭家全家的行装打点完毕,郭母用双臂钳制着郭承云站在雪地里,那力度就像生怕他跑了。
  郭母其实是想昨天早上一来就马上带走郭承云,但无奈郭家没有私人飞机,也借不到。距离深山最近的小机场到德国那座小城的航班,每两天才一班。
  郭承云茫然地看着几台钢铁怪物发出雷鸣般的声响,将附近树上的霜雪和雾凇震得扑簌落下。那时他还不知道那些是所谓的越野车。
  郭家人把郭承云以前的衣服全数抛弃,他现在身上穿着样式新潮的兔毛羽绒服,印着他不认识的德文。
  郭承云出门前在镜子前驻足,看了一眼。
  “小当家你穿这身非常、非常的可爱,就像个小姑娘——不,你以后就是个小姑娘。”背后穿黑棉服的男人说。
  看他们这一去不回的阵势,郭承云想,那期待了好久的红红火火的新年爆竹声不会再有,在心中演绎了好多遍的年货山珍也不会再有。
  世昭哥还没有写信来告诉郭承云,他下次回到家的确切日期。郭承云没能见他一面就必须离开了。
  世昭哥说过,他每次放假回家前,最美滋滋的事情,就是想着小千会以怎样的姿态站在村边的渡口,看他坐的小船摇过来。
  从此以后,他每年两次回到家乡,再也没有一个叫做小千的伙伴等在那里。
  郭母捏着郭承云的手腕说,一定要把被咬过的事情忘记,也万万不能和任何人提起。
  一行人开始爬上钢铁怪物。郭承云执意蹉跎时间,想最后一个走,说想多看这里的风景一眼。郭母同意了。
  于是郭承云得以趴在透明的后窗上,目送村子离他远去。
  车没开多远,郭承云就看到在冰天雪地里有个白色的动物,踩着路边枯萎的杂草,追了上来。
  “谁家的小白狗?”同车一个没见过狼的男人说,“要不要停车带走?”
  “可以带走吗?”郭承云一时冲动地问。
  他明知道带走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人狼殊途,山里是狼的天下,离开了大山,狼要怎么在人类社会压抑它的野性?
  更何况,郭承云不确定自己能活多久。
  他若死了,它到哪去?
  司机回答:“不行。我们已经掉队很远了。”
  郭承云眼睁睁地看着小狼,看它在路中间全力以赴地奔跑,时而跑到结冰的小河上抄近路,但却在光滑如镜的冰面上打滑,哧溜一下摔了个狼啃泥,飞出去在地上连打几个滚,立刻弹起来迈着乌七八糟的步子继续跑。
  郭承云整个人都趴在了车窗上,视线开始模糊。
  但他还是努力睁着眼睛,将小狼的身影死死地按在记忆的刻章上,直到它离车子越来越远,消失在他的世界的地平线上。
  这一面透明澄澈的车玻璃,隔断了郭承云的童年。
  小狼回到深山的洞穴,筋疲力尽地伏卧下来,月亮色的双目渐渐阖上。
  直到一个童话世界般的德国小镇里,黑发少年在葬礼中,睁开了湖水色的眼眸。
  你能到达的天空底下,都是我奔跑的土地。

  ☆、天上掉下张弟弟(一)

  对郭承云而言,来到德国后,每天都是无聊的重复,就像把一个沙漏放空了,再倒过来重演一遍。
  段家的大公子段寓希去参加棒球社团活动,把郭承云留在花坛边上,说你玩儿花花草草吧,待会回来接你。
  郭承云震惊地望着走远的段寓希。
  玩花?开什么国际玩笑。
  郭承云虽然被家里人强制假扮成女生,但明显掩盖不住浑身的暴脾气。他收起掩人耳目用的直杆阳伞,将伞尖使劲戳在地上,心中痛快淋漓地将段寓希的祖先挨个问候了一遍。
  无聊四望的郭承云,发现了远方的足球场。
  他走过去,在草坪边的石凳上坐下,架着二郎腿看起球来,嘴里还哼着小曲。
  半小时后,段寓希来到郭承云身边,见他没惹是生非,奖赏他一块巧克力,眉飞色舞地说他弟弟段驭鸿打电话来说考了年级第三。
  通过段寓希的长期灌输,郭承云得知中国的学校净喜欢整些有的没的,比如班级第一年级第一。对比眼前这些踢球能踢一下午的德国人,他们大概只知道赢球第一。
  在段寓希的注视下,郭承云将巧克力塞进嘴里,囫囵个地吞下去,连味道都没尝出来。
  郭承云并不嫌弃巧克力,相反他非常嗜甜。
  他老早就看见段寓希买了那块巧克力,段寓希却在走过来的时候接了弟弟一个电话,整整15分钟以上都没想过朝郭承云这边挪一步。
  当时郭承云一直看着他,眼巴巴地等着。
  期望,忍耐,焦躁,失望,绝望。
  只100米的距离,段寓希就走完了郭承云感情的一个轮回。
  段寓希每天都参加棒球社活动。郭承云就这样被迫不间断地看足球,直到他能分辨出每个男生的脸。
  他能感觉出,那些人会在他来的时候,一边用兴奋的眼神瞟着他,一边窃窃私语,或者干脆直接过来搭讪。
  如果用女生的标准来衡量郭承云的身板,必须用“人高马大”来形容,加上他表情凶狠,一副大姐头架势,迄今为止无人搭讪成功。
  这学校校风糟糕,打架抢劫时常发生,踢球的那些人也不是善类,否则也不能长期占据球场了,对于外人企图抢夺场地的行为,他们习惯用拳头解决。
  据郭承云观察,众人打架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从来都不会去凑热闹,总是默默地去找被丢下的足球,将它踩在脚下。
  那人伫立在草坪中央等待风波平息的时候,郭承云与他四目交汇。
  郭承云知道那人是三周前才来踢球的,在各种褐色、金色脑袋的映衬下,他有着一头和郭承云同样的黑发。
  球队里黑头发的总共三个,郭承云认为长相过关的只有这个,高鼻梁,干净的皮肤像被牛奶洗过的小麦,深邃的眼窝里有一对宝石般的浅灰绿色眼睛,大概是个爷爷辈是白种人的混血儿。
  此人衣着掉价,T恤往往比外套长,存在感非常低,但郭承云好歹看了那么多场球,知道他是那群人中球踢得最好的。
  所谓的“好”仅限于个人技术,此人奉行独断专行主义,身为中场却不爱给别人传球,有时干脆从友方脚下抢球,进一个。
  郭承云的三观每天都被这货的穿着和行为刷新,他不明白这货怎么没被球队赶出去。
  三周之前。
  欧阳明哲闻讯赶来,帮瘫坐在墙角的张清皓缠绷带。
  “皓哥你又打架!”看着张清皓全身上下布满夸张的伤痕,欧阳明哲的圆脸皱成一团,用力拉紧绷带以示警告,疼得对方“嘶”了一声。
  张清皓虽是吃痛,表情却仍和之前一样不屑:“差点赢了。”
  “你敢再缺心眼点么,谁要听你汇报战果来着?”欧阳明哲本想听到对方诚心悔过,等来的却是这毫无诚意的四字结论,他忍不住抬起头,用求援的眼神望着旁边的何新成。
  何新成之前一直站在墙边的阴影里,这时才懒洋洋地开口评论:“张清皓,要是对方少个人,你没准能赢。可偏偏就多出来那么一个。人有时候就是不得不承认,这玩意就叫‘命’,你的努力,比不过老天爷随机决定的人数。”
  欧阳明哲被何新成的发言吓得后怕,借着话头继续规劝:“是啊,你别再去招惹那帮十年级的人了。要是对方碰巧再多几个,皓哥你就去见马克思了。”
  张清皓自行处理剩下的伤口:“这不是‘命’,是我没本事。”
  见张清皓如此冥顽不灵,欧阳明哲有些焦躁。张清皓的暴力倾向其实更像一种强迫症,隔三差五不找高年级干架就不舒坦。张清皓身手彪悍不假,来两三个他能稳胜,但是那些德国学长人高马大的,一旦对方人数超标他就不是对手了。
  今天械斗的起因是跟十年级的学生头子抢校花。其实张清皓未必是看上了人家,他那审美水平压根欣赏不来大波浪卷。
  见张清皓没听劝,欧阳明哲不死心地加大了规劝力度:“要不跟何新成踢球去吧。打架一时爽,迟早被老师抓到开除。你以后总得谈恋爱吧,你这样会有金发美眉敢跟你么?”
  张清皓脸色突然变糟,似乎被踩中了雷区,好一会儿才说:“我不需要洋妞。”
  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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