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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部分

溅血江山-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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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是欣赏是喜欢还是说猥琐的话,这样的女人也就谈不上聪明。
    张爱玲在送给刘胡兰的照片背面写过一句话:遇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像张这种高傲的女子都能在爱情降临的时候放低姿态更别说侯飞这样的凡夫俗子了,所以在临楼问他能不能帮一个忙的时候,侯飞答应的很爽快,说您说,只要能帮的上忙刀里去火里闯我侯飞要是皱下眉头就不是男人。
    虽说爱情都说是无私的,都喜欢说什么奉献与给予,但是这只是相对而言,那个不是想把爱的人紧紧的抓在手心里,特别是对起了利用之心的临楼来说,这种对侯飞来说无私的爱最后也演变成了一种自私。
    临楼现在能用的人手没有一个,虽说有卓峰这个称得上不错的朋友在,她想走的更远,不得不用起手腕,当时临楼给侯飞说你去不夜皇城上班,帮我盯着卓峰顺便也帮我看住司徒清影。
    侯飞和司徒清影的恩怨临楼并不知情,不过临楼的要求对侯飞来说有些意外又有些惊喜,意外的是在侯飞看来临楼所谓的帮忙太过于简单,而惊喜的很大部分是因为司徒清影,侯飞想不到司徒清影和临楼竟然不是朋友,正好侯飞对司徒清影看不顺眼,再加上侯飞听说北环准备选美的事,他还有别的想法,如此一来,临楼的话一出口,侯飞就显的有些迫不及待,马上去办了辞职手续去不夜皇城报道,当了一个小保安,这也是临楼一直想不明白侯飞为什么看上去对自己要帮忙的事显的求之不得的原因。
    这些年侯飞与他妹妹侯巧可以说相依为命,侯飞这个人虽然万事不在乎,不过在对待这个妹妹的事情上却是丝毫没有马虎过,这也是侯巧这些年上学的时候一遇到男人搭讪都会挨黑棍的原因,侯飞只有一门心思,那就是盼着侯巧学业有成,要是能名扬四海最好,但是结果不论好坏,只要侯巧过的开心侯飞就满足,打心眼里跟着开心,在侯飞看来,侯巧的年纪还小,涉世不深,将来她喜欢的男人就算不能给她一世无忧至少也得让她生活安康,学生里的那些小白脸才子在侯飞看来都是狗屁,日久见人心,侯飞又不是没见过那些大学的男人花天酒地的样子,简直就是一群酒囊饭袋,把侯巧交给这些荷尔蒙旺盛值爆满的毛头小子,那简直是把侯巧往火坑里推。
    上次自己领着侯巧见过卓峰,这几天他心里一直有点独乐乐的感觉,他就寻思着是不是再改天给陈无良套套近乎,只要陈无良点头,侯飞相信侯巧离出头之日也就不远了。
    所以当他再次看到临楼的时候,先是一笑,然后把心里的那点小心思抛向了一遍,对着临楼说了句几天没见了,忙什么呢。
    临楼倒是直奔主题,上次她并没有说司徒清影想要夺冠的事,这次则要求侯飞看好司徒清影,关键时刻哪怕行使非常手段。
    “何为非常手段。”侯飞好奇的问道。
    “只要别闹出人命就好。”说完这一句,临楼看了侯飞一眼,又在后面加了一句行不行?
    行不行?当时侯飞先是反问了一句然后答非所问的回了一句我不怕死。
    这时临楼就呵呵一笑说我知道,等你晚上下班我请你吃饭,带上你妹妹。
第二百三十七节 蛊毒
    PS:一处繁华一页笺,一段爱恨一根烟。
    蛊是一种利用毒虫作祟害人的巫术,除了古老神秘之外还有人称之为KB之巫术,主要流行于我国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数民族中。就像古时候谷子储藏在仓库里太久,表皮谷壳会变成一种飞虫,这种飞虫古人也叫它蛊。
    《春秋左氏传》里说的“谷之飞,亦为蛊”,还有后来里西晋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讲的“谷久积,则变为飞蛊,名曰蛊”。其实从谷壳变成的飞虫与米糠不同:飞虫会飞,米糠不能飞。孔颖达《十三经注疏》说“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除此之外,《本草纲目》里对蛊还有详细的记载: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按照《本草纲目》的意思,造蛊的人捉一百只虫,放入一个器皿中,这一百只虫大的吃小的,最后活在器皿中的一只大虫就叫做蛊。由此可知蛊本来是一种专门治毒疮的药,后来才被人利用来害人。
    有人说蛊是巫毒术的一种,这话不假,而且种蛊的方法也是千奇百怪,就像民间广为流传的一种种蛊方法:先挑新鲜的南瓜埋入泥中,再挖出来烧成灰,混入乡间熏腊肉的油垢调匀,然后给被种蛊的人吃,当然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混在茶饭里。吃了七天被种蛊者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癫狂现象。
    而真正的高手都是利用其他途径种蛊,比如有植物蛊、蛇虫蛊和鸟兽蛊等。
    而林宇被神棍下的蛊就是一种蛇虫蛊的一种。
    神棍原先并不是种蛊的高手,甚至对种蛊只是有所耳闻,从小在桂林湘壮族长大的他只不过比寻常人更有机会见识一些蛇虫鸟兽罢了,而且没少被毒蛇咬伤,可是命厚,都是在鬼门关绕了几圈又走了回来,最危险的一次是被野猪扑在了身上,后来被一个道人从野猪口里救了下来,还传授了他一点本事,这样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而老道人教他的东西就是他现在擅长的种蛊,那人什么来头神棍不知道,只记得他穿着一身道袍手里拿着一根打狗棍,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得道的高人,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老人传授给他的东西让他在西南几个寨子里得以扬名。
    神棍的本名叫黎湘,一个看上去挺文雅的名字,这个外号是在他开始走江湖之后在各个少数民族里传出来的,贬褒参半,除了对他种蛊本事的三分认可外,更多的蕴藏着七分的害怕在里面,不然也不会加个棍字在里面,象神一样的恶棍,这本身就是一种微妙的讽刺。
    当时老道人把神棍救下来后,对年仅十七的黎湘很欣赏,仅凭一人之力跟野猪厮杀,这需要何等的气概和胆量,心里也就起了惜才之心,说咱们见面就是有缘,我会的东西也不多,对制蛊、施蛊、解蛊倒是有些心得,就给你讲讲,至于你能学多少,那就看你的造化了。
    没有武侠小说里或者电影里过目不忘的本事,老道人讲的东西很多,神棍听后只记住了三分,当时看着神棍迷茫的样子,老道人摇了摇头,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本,让神棍看了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神棍倒是把上的东西记住了七七八八,也记住了名:《七术之蛊毒篇》。
    把还给老道人的时候,神棍也被老道人种了蛊,就是到现在神棍仍记得当时老道人冷冽的笑容,他说种蛊容易解蛊难,你要是有一天把自己体内的蛊解了也不枉我今天救你一场,要是解不了,只当我给你增加了三年阳寿,你体内的蛊一年发作一次,第三次才是要命的。
    说完这些,老道人看着似懂非懂的神棍点了点头,嘴角怪异的笑了一下,没再说什么,翩然而去。
    也就是从哪个时候起,这个至始至终不知道名字的老道人让神棍走进了神奇的种蛊世界。
    神棍回家后并没有急着怎么解自己身上的蛊毒,而是拿来笔,把老道人让看的《七术之蛊毒篇》凭着记忆默写了下来,这一写就是三天,饶是如此,神棍当时也没有把蛊毒篇全部写下来,还是随着自己后来的摸索渐渐的补全了当初没有记住的内容。
    随后神棍就按着《七术之蛊毒篇》的记载方法开始养蛊:养蛊前,必须沐浴更衣,然后对着天地鬼神焚香祷告,做完这一切再把事先找的有毒并且种类不同的爬虫分别按十二、四十九、八十一或者一百条的个数封在一口坛内,坛需口小腹大,封口后后在于月圆之夜埋于山顶、谷间或者十字路口等地,因为这些都是可以吸取日月精华之地,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周围不可有槐树和柳树,因为这两种是极阴的树,会与蛊抢夺日月精华。
    虽然有些玄,可是神棍还是决定一试,就是不同种类有毒的爬虫他就找了整整一年。
    按照《七术之蛊毒篇》的说法,放100条毒虫进瓮,需要三年才可开启,称为皇蛊;八十一条要两年,称为神蛊;四十九条需一年,称为圣蛊。而十二条的半年就可以,养成的蛊称为灵蛊。
    除了放入瓮内的虫子不可重复这点要求之外,蛊这玩意,如果成蛊后的第一次喂食必须用主人的鲜血喂养,不然必噬主。
    神棍一年的时间爬山涉水,凑够了一百条毒虫,多是变异的蛇、蛤蟆、蜈蚣、蜘蛛等等,反别装在了四个罐子里,等到半年的时候他打开第一个放十二条瓷罐的时候,里面除了传来刺鼻的腥臭之外没有任何活物,一年后打开四十九条瓷罐的他同样发现里面全是虫尸,这个时候他身上的毒蛊已经发作了两次,这个时候他怀疑那个老道人是不是骗自己,因为从拜访的一些种蛊人嘴里得知,神棍身上种的蛊,只有以毒攻毒,如果放八十一条毒虫的瓷罐要是打开还是全部是尸体的话,那他就死定了。
    吉人有天相,祸害遗千年。
    当神棍打开那个罐子的时候,里面的确有一个活物。
    活蚰蜒。
    不像一般的蚰蜒那样红黑相间,瓷罐里的这个活着的蚰蜒通体金黄色,而且要比寻常的蚰蜒大上两倍不止。
    神蛊,蛊毒极品中的极品。
    就是这个神蛊现在还在神棍的体内,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神棍开始继续收集毒虫,皇蛊这六年来他只养成了两只,其中一只就是林宇体内的那个螨蛊。
    而另一只更加变异的虫蛊被他神不知鬼不觉的种到了慕容长昊的身上。
    不同于神蛊一下的蛊毒,皇蛊和神蛊极同人性,只要神棍发出一种讯号,在别人身体内的蛊毒则会听从主人号令轻者吸食血液,重者咬破血管,更有甚者还会吞噬骨髓以及进吃人脑。
    神棍当初拿神蛊做过实验,那是一个暗杀王爷的杀手,神蛊进入他体内后三分钟导致他疼痛昏厥,五分钟后那只神蛊从杀手脖颈大动脉处爬了出来。
    而随着时间的增长,这些种在人体内的变异蛊毒会不停的变大,就是一般的医疗手段都拿他没办法,因为他会在人体内不停的游走,不眠不休,平常时是昏睡状态,一旦行动起来,犹如狂风暴雨。
    这也是林宇体内的螨蛊行动时疼痛难忍的原因。
    只是神棍没想到林宇会用毒品来麻醉自己的神经。
    林宇吸毒的消息没有人知道,也没有逼他,更谈不上什么受什么人的教唆,他的初衷很简单,用毒品来减少身体上的痛楚。
    其实能麻痹人神经的东西除了毒品之外还有一种,那就是酒精。
    有人说一个人能被毁灭的只有**,不能摧毁的是意志,这话不假,只是如果一种深入骨髓的痛能把人搞到神志不清的地步时,在那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状态下,或许只有用身体一时的欢愉来逃避那种撕心裂肺的痛。
    更何况神棍在林宇身上种下的蛊比万蚁钻心还要痛苦许多。
    与神棍种的蛊相比,常骜戒指里的毒品或许只能算是小儿科。
    中了毒的包青天经过几个月的休养就能恢复过来。
    而林宇体内的蛊虫却在他的体内整整存活了一年之久,一年的时间,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被折磨的面黄肌瘦不成人形,嗜烟嗜酒不说,再加上毒品以及体内的蛊毒,三年后,当卓峰再次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看着站在城市街头的林宇,当时林宇的手里看着拿着一瓶已经剩下不多的劣质白酒,蓬头土面,早已不是现在这般的俊秀面孔,身上除了岁月留下的痕迹之外还有那一抹沧桑的面孔。
    能改变人的东西很多,时间能改变人,环境能改变人,流言能改变人,甚至是一些在别人眼里微不足道的情感都能改变一个人。
    也就是那个时候,卓峰才知道林宇被种蛊的事,也就是那个时候卓峰才知道,当初自己如果停下离开的脚步,听一句解释,或许几个人的人生又会大不一样。
    命运有时候就像一只风筝,无法自已不说,飞的越高,越危险。
    假设林宇把心事早点和卓峰说,假设在接下来要面对的事情中他能在坚强一点,假设……
    只是这个世上没有假设,也没有如果,那些往事,都在时光的年轮下吱呀吱呀的远去,就像一张点燃成灰的白纸,哪怕有一丝的风都能支离破碎,更别提用手指轻轻触摸了。
第二百三十八节 血和泪,孰轻孰重?
     ——谢谢你们每天的红票。另:爱是什么,你不懂,我不懂。
    常凯从乔家别墅回来的时候见到了叶小刀,当时卓峰在场,叶小刀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之后常凯就摇了摇头说谢谢你的好意,我在这里长大,暂时没想过离开这里。
    叶小刀说的是常凯你有没有想过去部队发展。
    快人快语,一针见血。
    常凯的回答在叶小刀看来属于婉拒,但是也并没有全盘否定,看着常凯的样子,叶小刀心里就嘀咕了起来,他在猜测常凯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常凯当然知道,而且他随之说的一句话不止卓峰有些意外,就是让叶小刀也有些目瞪口呆。
    “如果去部队,不需要你帮忙,就找那个常副司令,他怎么也得给我一口饭吃?”
    说完常凯看着叶小刀笑了笑,他不知道叶小刀从那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而要自己去部队应该不是那个忘恩负义的老子的意思。
    对,是忘恩负义,想到这里,常凯暗自咬了一下牙,把手里的烟点燃之后吸了一大口,看着表情迥异的卓峰和叶小刀说了一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一个说不上圆满略带些凄凉的故事。”
    说这话的时候常凯自嘲了笑笑,目光从看向外面的夜色,灯火阑珊。
    卓峰心里有些按捺不住的激动,他知道,与常凯认识了十年,到今天,这个有些木讷的家伙终于要开口讲那些隐藏在他心底的事了。
    而叶小刀也想知道在军界有着不错口碑的常煜城怎么会闹出这样的花边新闻,大八卦啊!当初来的时候叶小刀那位已经八十五高龄的爷爷说去找一个人,带他来到我面前,带不回来你也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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