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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夜行人生-第15部分

小说: 夜行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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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在想像时,他就已经知道不可能了。要是对方只有一个人,而且自己出其不意抢先动手,那可能还有一点机会。但要跳起来成功攻击他们三个人?
  恐惧一路扩散,往下到他的内脏里,往上穿过他的咽喉。像一个拳头捏着他的脑部,他汗流个不停,袖子里面的双手不断颤抖。
  动作从左右同时袭来。等他感觉到,自制小刀的刀尖已经抵着他的耳膜了。他看不见那两把刀子,但看得到巴佐·契基斯从他囚衣底下抽出来的那根。那是一根细细的金属棒,长度是撞球杆的一半,巴佐用刀尖指着乔的喉头时,手肘还得弯起来。他伸手到背后抽出腰带上的一个东西,乔不想看,因为他不想相信那个东西就在房间里。巴佐·契基斯高高举起大头槌,对准那根长棒子的尾端。
  万福马利亚,乔心想,你充满圣龛……
  接下来他忘了。他小时候当过六年的祭坛童子,现在竟然忘了〈圣母经〉。
  巴佐·契基斯的眼神没变,看不出他的意图。他的左手抓着那根金属棒小刀,右手抓着大头槌的槌柄。只要他手臂一挥,金属尖端就会戳进乔的喉咙,一路戳进他的心脏。
  ……天主与你同在。天主啊,降福给我们,和你赐予的食物……
  不,不。那是晚餐前的祷词。〈圣母经〉不一样,应该是……
  他记不得了。
  我们的天父,愿你的名受显扬,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
  牢房的门打开,埃米尔·娄森进来。他走向那三个人,跪在巴佐·契基斯右边,朝乔昂起头。
  「听说你很漂亮,」他说。「他们没骗我。」他抚摸着脸上的胡碴。「你想得出眼前有什么,是我不能从你身上夺走的吗?」
  我的灵魂?乔心想。但在这个地方,在暗夜里,他们大概也可以夺走他的灵魂。
  不过他要是敢这么回答,那就该死了。
  埃米尔·娄森说,「赶快回答这个问题,不然我就挖出你一颗眼珠喂巴佐吃。」
  「想不出来,」乔说,「没有什么你夺不走的。」
  埃米尔·娄森一手擦过地板,这才坐下来。「你要我们离开吗?离开你的牢房?」
  「是,我希望。」
  「裴司卡托瑞先生要你帮他做一件事,结果你拒绝了。」
  「我没拒绝。最后的决定不是由我作主的。」
  那把抵着乔喉咙的刀子在他的汗水中滑了一下,沿着他的脖子侧边划过,刮破一点皮。巴佐·契基斯又把刀子转回他喉头。
  「你老爸。」埃米尔·娄森点了点头。「那个警察。他应该要做什么?」
  什么?
  「你知道他应该要做什么的。」
  「那就假装我不知道,回答这个问题吧。」
  乔缓缓吸了口长气。「布兰登·卢米斯。」
  「他怎么样?」
  「他被警方拘留了,后天要提讯。」
  埃米尔·娄森两手在脑后交叉,露出微笑。「而你老爸应该要杀了他,可是他说不行。」
  「是。」
  「还是他答应了?」
  「他说不行。」
  埃米尔·娄森摇头。「你要跟裴司卡托瑞那帮人说,你父亲托一个警卫传话给你,说他会解决布兰登·卢米斯。另外他还查出亚伯·怀特夜里睡哪里。说你要把地址交给裴司卡托瑞老头。但只能当面给他。到目前为止,听懂了没,帅小子?」
  乔点点头。
  埃米尔·娄森递给乔一个油布包起来的东西。乔打开来——另一把自制小刀,几乎像针一样细。原先是一根小螺丝起子,用来拴紧眼镜上的螺丝。现在磨尖了,尖端像玫瑰刺。乔的手掌轻轻擦过刀子,刮出一道痕。
  原先抵着他耳朵和喉咙的那些刀子拿开了。
  埃米尔凑近他。「等到你跟裴司卡托瑞离得够近,可以跟他咬耳朵讲地址时,就将那把刀插进他脑袋里。」他耸耸肩。「或者他喉咙。反正能杀了他就行。」
  「我还以为你是帮他做事的。」乔说。
  「我替我自己做事,」埃米尔·娄森摇摇头。「有时候他们付钱找我帮忙做事没错。现在有别人付钱。」
  「亚伯·怀特。」乔说。
  「他就是给钱的老板。」埃米尔·娄森身子前倾,拍拍乔的脸颊。「现在他也是你老板了。」

  汤马斯·考夫林位于K街那栋家宅后方有一小片空地,上头种了菜。多年来他辛苦维持,碰到过各种程度的成功和失败。爱伦过世的这两年,他有的就是时间,于是菜园年年丰收。他把多余的卖掉,还能赚点小钱。
  多年前的七月初,乔五岁或六岁时,曾决定要帮父亲收成。之前汤马斯连值了两轮班,下班后又跟老搭档艾迪,麦肯纳喝了几杯酒,因此当时正在补眠。他醒来时,听到儿子在后院讲话。乔在那边自问自答,或是跟想像的朋友在讲话。总之,他一定是在跟某个人讲话。汤马斯现在承认,那是因为乔在家里没有什么说话的对象。汤马斯工作太忙,爱伦则是在乔出生前的一次流产后,就开始爱上了鸦片酊。当时爱伦还没有成瘾的问题,汤马斯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但他心中一定有所猜疑,只是不愿意承认,因为他没问就知道,那天早上乔没人照顾。他躺在床上,听着么子自言自语,而且脚步沉重地进出走廊,然后汤马斯开始好奇他是从哪里走来的。
  他爬起来,穿上睡袍,趿了拖鞋。他走过厨房,爱伦在里头拿着一杯茶坐着,双眼呆滞但露出微笑,然后汤马斯推开后门。
  他看到门廊时,第一个直觉是想大叫。名副其实。他想跪下来,朝天空愤怒狂吼。他的胡萝卜和欧洲防风和番茄——都还是绿的——躺在门廊上,头发般的根须摊在泥土和木板上。乔手里拿着另一把收成的作物从菜园里走上来——这回是甜菜。他整个人变成了一只鼹鼠,皮肤和头发都黏着泥土。整张脸唯一白的部分就是眼白,还有微笑时露出的牙齿,他一看到汤马斯就笑了。
  「嗨,爹地。」
  汤马斯说不出话来。
  「我在帮你,爹地。」乔把一颗甜菜放在汤马斯脚边,然后又回菜园要去拔。
  汤马斯一整年的辛劳都毁掉了,秋天的外快泡汤了,他看着儿子走到菜园继续毁掉剩下的菜,忽然打从心底大笑起来,而最惊讶的莫过于他自己了。他笑得好大声,连附近树枝上的松鼠都赶紧飞奔逃走。他笑得好用力,可以感觉到门廊都在震动。
  现在回想起来,他露出微笑。
  最近他曾告诉这个儿子,说人生就是运气。但他愈老就愈明白,人生同时也是回忆。点滴时刻的事后回忆,往往比发生的当时更珍贵。
  出于习惯,他伸手去拿怀表,这才想起已经不在他口袋里了。他想念那个怀表,即使那个怀表的真相比传说中更复杂一点。那是老巴瑞特·史丹佛送他的礼物,这点没错。而且毫无疑问,汤马斯的确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柯蒙广场第一波士顿银行的经理小巴瑞特·史丹佛一命。另外汤马斯值勤时,用他的轮转手枪开了一枪,射中了二十六岁的抢匪墨里斯·道布森,让他当场毙命,这点也没错。
  但是按下扳机前的那一瞬间,汤马斯看到了其他人没看到的:墨里斯·道布森的真正意图。首先,他告诉被挟持的人质小巴瑞特·史丹佛说道布森企图杀他,然后又告诉搭档艾迪·麦肯纳,接着是他的直属上司,再来是波士顿警察局枪击调查委员会的成员。经由他们允许后,他又把同一个故事告诉媒体和老巴瑞特·史丹佛,而老巴瑞特感激得要命,于是把当年在苏黎世由百达翡丽老板乔瑟夫·艾米尔·翡丽亲手交给他的那个怀表,送给了汤马斯。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汤马斯拒绝了三次,但老巴瑞特·史丹佛就是坚持要送。
  所以他带着那个怀表,不是因为很多人以为的光荣,而是心怀一种严肃而私密的心情。在传说中,墨里斯·道布森是企图杀掉巴瑞特,史丹佛。既然当时他把枪口对着巴瑞特的喉咙,谁会怀疑这个说法呢?
  但最后那一瞬间,汤马斯在墨里斯·道布森眼中看到的——的确就是那么快,只有一瞬间——却是投降。汤马斯站在四尺外,值勤的轮转手枪拔出来,稳稳地握在手上,手指放在扳机上,准备要按下了——非按下不可,不然当初干么拔枪呢?——却看到墨里斯·道布森卵石灰的双眼里掠过一抹认命的表情,接受自己要去坐牢,接受这件事结束了,于是汤马斯觉得自己很不公平地被否定了。至于否定什么,一开始他也说不上来,一等他扣下扳机,他就懂了。
  那颗子弹从墨里斯·道布森的左眼射入,他还没倒地就死了。发烫的子弹把小巴瑞特·史丹佛太阳穴下方的皮肤烧出一道浅痕。当那颗子弹达到当初使用的目的,汤马斯明白之前否定他的是什么,而他又为什么要采取这么不可挽回的手段去修正那种否定。
  当两个人拔枪相对,就是在上帝面前订下合约,唯一可以接受的结果,就是其中一个把另一个送回家去见上帝。
  或者当时他是这么觉得的。
  这些年来,即使他喝得烂醉,即使知道他大部分秘密的艾迪·麦肯纳就在身边,汤马斯也不曾说出他在墨里斯,道布森眼中所看到的真正意图。尽管他对自己那天的行动或获赠那个怀表并不觉得光荣,但他每次出门,都一定随身带着那个怀表,因为这个怀表见证了警察这一行的重责大任——我们执行的不是人类的法律,而是自然的意志。上帝不是什么云端的白袍国王,老是一时冲动去干涉人类事务。祂是冶炼中的铁,也是炼铁炉内燃烧百年的烈火。上帝的法则就是铁与火的法则。上帝就是自然,自然就是上帝,两者都不能单独存在。
  而你,乔瑟夫,我最小、我任性又浪漫、我椎心之痛的孩子——现在你必须提醒最恶劣的人这些法则,不然你就会死于软弱,死于道德缺失,死于缺乏意志。
  我会为你祈祷,因为当权力死灭,唯一剩下的就是祈祷了。而我已经再也没有权力了。我没法管到花岗岩围墙里头。我不能让时间减慢或停止。要命,眼前我连时间都无法判断了。
  他往外看着菜园,快要收成了。他为乔祈祷。他为那些移民潮中的祖先们祈祷,大部分祖先他不认得,但他可以清楚看到他们,一波流散的佝凄灵魂,酒精和饥荒和邪恶的冲动摧残了他们。他期望他们永远安息,期望自己能有个孙子。

  乔在院子里找到希波·法西尼,告诉他说他父亲改变心意了。
  「果然,」希波说。
  「他还给了我一个地址。」
  「是吗?」胖胖的希波·法西尼站直身子,望着远处的一片空无。「谁的地址?」
  「亚伯·怀特的。」
  「亚伯·怀特住在艾许蒙丘。」
  「听说他最近很少过去。」
  「那就把地址给我吧。」
  「操你的。」
  希波·法西尼看着地上,三层下巴都掉到他的条纹囚衣上。「你说什么?」
  「跟马索说,我今天晚上会到墙上告诉他。」
  「小子,你没有资格讨价还价。」
  乔瞪着眼睛,直到希波终于把目光转过来,正眼看他。他说,「我当然有资格,」然后穿过院子走掉了。

  跟裴司卡托瑞碰面的一个小时前,乔朝橡木便桶吐了两次。他的手臂发抖,下巴和嘴唇也偶尔跟着一起抖。他的血液凝成拳头,持续敲着他的耳膜。他拿了埃米尔·娄森给他的皮革鞋带,把那根自制小刀绑在手腕上。等到离开囚室前,他会把小刀移到两片屁股间。娄森曾强烈建议他插进屁眼里,但他想到马索的手下可能会为了任何原因逼他坐下,于是决定要么就夹在两片屁股间,否则就根本不带了。他打算在离开囚室前大约十分钟时移动小刀,习惯一下,不过四十分钟前,一名警卫来到他的囚室,跟他说他有访客。
  天快黑了,会客时间早就结束了。
  「谁?」他跟着警卫走下楼梯时间,此时他才想到那把小刀还绑在他手腕上。
  「一个很懂得打通关节的人。」
  「是啊,」乔说,那警卫走得很快,乔努力要跟上他。「不过是谁呢?」
  那警卫打开牢房区的栅门,带着乔走出去。「他说他是你哥哥。」

  丹尼进入会客室前摘下帽子。进门时,他得低下头,他太高了,比大部分人至少高出一个头。他深色头发的发际线后退了一些,耳朵上方还出现了少许灰丝。乔心里算了一下,发现他现在已经是三十五岁了。还是很俊美,但那张脸比乔记忆中多了些沧桑。
  他穿了深色的三件式西装,有点旧,苜蓿叶形翻领。这是谷物批发公司经理或花很多时间在路上出差的人——推销员或工会干部——穿的西装。他里头穿了白衬衫,没打领带。
  他把帽子放在桌上,隔着金属网看着弟弟。
  「狗屎,」丹尼说,「你不是十三岁了,对吧?」
  乔注意到他哥哥的眼睛红红的。「你也不是二十五岁了。」
  丹尼点了根香烟,火柴在他指间颤抖着。手臂上有个很大的疤,中央皱皱的。「还是可以把你痛宰一顿。」
  乔耸耸肩。「或许不会了。我现在很会打架了。」
  丹尼扬起双眉,然后吐出一缕烟雾。「他走了,乔。」
  乔知道「他」是谁。上回在这个房间见面时,乔心里就有点晓得了。但另一方面他又无法接受。不肯接受。
  「谁?」
  他哥哥看了天花板一会儿,目光才又转回来看他。「老爸,乔。老爸死了。」
  「怎么死的?」
  「要我猜?心脏病发。」
  「你……」
  「怎么?」
  「当时你在场?」
  丹尼摇摇头。「我晚了半个小时。我发现的时候,他身体还是温的。」
  乔说,「你确定不是……」
  「什么?」
  「不是他杀?」
  「你他妈在这里被他们搞坏脑子了啊?」丹尼看了周围一圈。「不,乔,那是心脏病发,或者是中风。」
  「你怎么知道?」
  丹尼眯起眼睛。「他脸上在笑。」
  「什么?」
  「没错,」丹尼低笑起来。「他那种淡淡的微笑?就像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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